物业公司客户迁出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对客户迁出进行协助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
从客户提出办理迁出申请到完全离开大厦的工作过程
三.管理标准
1、客户提前向租售部申请退租,由租售部书面通知客服部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2、客户的出入证、单元钥匙如数交回客户服务部
3、客户无拖欠费用
4、房态已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恢复
5、房内无任何设施破损
6、如客户租有车位,办理车位退租手续
7、客户顺利迁出大厦
四.工作流程
1.提交迁出申请
客户向租务部和客户服务部提交迁出申请表。
2.退证
客户将出入证交回客户服务部。
3.验房
客户服务部收到申请表后,通知工程部、保安部验房,共同填写客户迁出申请表,并交到财务部(单元内若有损坏,应注明地点及应赔金额)。
4.结算
客户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部凭客户服务部提交的客户迁出申请表退还有关押金或收取一定金额的款项。
5.客户服务部知会相关各部门,客户顺利迁出
柏彦大厦客户迁出流程
客户服务部接到租售部的书面迁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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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客户填写迁出确认单交予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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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工程部检验设备,查抄电表,关闭电闸、空调,检查单元内设备设施状况,如有损坏,确定赔偿,并签字确认
通知财务部,结清余款,并签字确认
通知保安部退回所租灭火器,检查单元内相关消防设施,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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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客服部收回单元门钥匙,确定装修是否恢复原始状态(若不恢复,装修不得拆除),收回车位锁钥匙及停车卡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客户卡,让客户留下新的联系电话,邮件转收地址,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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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工程部、财务部、保安部该单元已退租,已为空置单元,保安部对其单元内的办公家俱等设施准予放行
篇2:用户办理迁出大厦工作规程范本
一、用户申请迁出手续
用户提前3天向管理公司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填写《租户迁出申请》,同业主填写的《业主同意租户搬离通知书》、以及信箱钥匙送至服务中心。
二、用户迁出前缴费情况
管理公司财务部核查用户搬出前的缴费情况,并根据业主填写的《业主同意租户搬离通知收》上的缴费日期收取租户的管理费、电费(迁出前费用须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办理用户室内安全设施检查
1、要求用户填写《用户室设施安全检查申请书》,并盖章,填上联系人、联系电话。管理公司工程人员根据用户申请安检的日期,到用户房间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并将安检结果报告交服务中心。
2、安全检查合格,服务中心填写《室内安全设施检查合格通知书》,附安全结果报告、安检申请书呈总经理盖章。合格通知原件、安检结果报告复印件给原租户;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和安检结果报告复印件给业主;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和安检结果报告原件、室内设施安全检查申请存用户档案。
3、若安全检查不合格,服务中心填写《室内安全设施检查不合格通知书》,附安检不合格结果报告、安检申请呈总经理盖章。不合格通知书原件附安检结果报告复印件给原租户整改;不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和安检结果报告复印件给业主;不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和安检结果不合格报告原件、室内设施安全检查申请独立存档。
四、办理迁出放行条
确认用户可以迁出后,填写《大件物品放行条》。
篇3:写字楼客户迁出办理工作程序
写字楼客户迁出办理程序
1.0迁出手续
1.1客户在本部门填写《迁出核验单》。
1.2客户将出入证、其它证件交至保安部。
1.3本部门收到核验单后,通知工程部验房,工程部填写验收合格报告;通知销售部确认租金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并交到财务部(单元内若有损环,应注明地点及应赔偿)。
1.4客户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部凭工程部提交的验收单,本部门提交的证明退还有关押金或收取一定金额的款项。
1.5根据财务部通知,保安部向客户发放迁出证,并作相应安排。
篇4:住宅小区客户迁出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客户迁出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物业使用人(租户)的迁出
2]产权人转让房产的迁出
2管理标准
1.客户迁出时,门岗保安应查验物业管理处签发的大件物品出门条,未办理出门放行手续的客户,门岗保安应请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
2.客服前台办理客户迁出手续时,应确认迁出日期前的物业管理费、水费及电梯电费公摊等费用已经结清;
3.物业使用人(租户)迁出时,携带物品应经房产所有人的书面确认;
4.确认客户未在小区内有公共物品损坏尚未赔偿事项;
5.办理迁出手续。
篇5:利星广场租户之迁入与迁出手续
利星国际广场租户之迁入与迁出手续
1、迁入手续
在签订了租赁合约并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后,租户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迁入手续:
1.1租户迁入前需携带上海利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入户通知书以及租赁合同原件,以供物业管理处复印留底及备案。
1.2租户迁入前需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1.3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安排办理迁入前的单元交收手续;
1.4敬请租户亲自至物业管理处办理领取单元事宜;
1.5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本物业』内公司名录指示牌制作手续,办理时业/租户需提交公司中英文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6租户迁入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敬请遵守以下条款:
1.6.1提前三天或以上通知物业管理处确切的迁入日期。
1.6.2在得到物业管理处的迁入确认后,请按与物业管理处议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租户需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1.6.3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业/租户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1.6.4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持掌钥匙人员名单及提供一至二名紧急事件联系人的姓名、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
1.7为方便租户迁入,物业管理处可为租户联系搬运公司;
1.8业户应保证搬运公司人员遵守物业管理处的指挥,从指定路径进出『本物业』并保证路径畅通。
2、迁出手续
租户如需迁出,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2.1租户租期到期迁出『本物业』前,请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并注明迁出日期,按照迁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2退租租户需至物业管理处财务部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
2.3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撤消租用的电话号线、车位及其它所有退租手续;
2.4租户应退还从物业管理处借取的一切财物;
2.5如租户迁出时未将装修过的区域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或房产开发商确认外),从而引起纠纷,则物业管理处有权另委他人负责完成,费用由迁出业/租户承担支付;
2.6租户将其使用单元恢复原状时,需至物业管理处备案并经物业管理处验收;
2.7在迁出过程中租户应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2.8租户迁出时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需注意以下各项:
2.8.1按物业管理处与/租户的议定时间及路径迁出;
2.8.2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2.8.3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一份搬出物品清单;
2.9租户完成上述手续后,退还『本物业』提供的所有物品(含单元钥匙)。否则物业管理处将通知房产发展商从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