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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中心群体上访闹事游行应急控制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物业使用人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必要时动用各种手段。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值班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行政后勤人员、质量管理班和秩序维护部全体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群体*、闹事、*突发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秩序维护人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

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1.1当Ⅳ级突发应急事件预警信息发出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或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物业服务中心其它人员,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1.2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让机关管理局保卫科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公安交警队(报警电话:122)、医疗救援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3基本应急响应

3.1当在行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且事件处于初期阶段时,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态的发展在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对群体*、闹事的群众进行劝谕,对可能或已经受*、闹事人群波及的区域或物业使用人单位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阻止闹事群众进入警戒区域,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报告并报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2通过使用手提扩音器等方式劝谕和疏导围观群众离开。有需要时,及时安排人员转移易燃(爆)危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3因*、闹事、*人群影响到相关区域内的交通时,应在案发现场的毗邻路段、车辆出入口等地方,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交通,并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3.4如果闹事人群在行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打砸车辆等行为,应设法制止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果发生纵火行为时,按照《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的相关程序进行灭火,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打砸车辆或实施纵火等行为的行为人,危及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人进行拘捕。

3.5将现场受轻伤(被困)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段等待救援,如人员受伤较重的,立即向120报警,并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6如果群体*、闹事的群众在相关区域内进行*时,后勤支援组派出应急队员沿*线路设立警戒区域,劝导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车辆尽快离开。

3.7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行政办公中心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8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闹事人群的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人员(客户)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人员(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相关人员(客户)的财产也遭受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配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3、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相关人员(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总公司报告。

篇2:行政中心水浸跑水危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值班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和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水浸(跑水)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人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水浸(跑水)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或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负责人、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2、当发生水浸(跑水)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中心需在相关行政办公中心信息公告牌上发出通知告知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3、应急处置原则:

3.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2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基本应急响应

4.1自然灾害引起的水浸,如暴雨、洪水、江河泛滥等

4.1.1自然灾害来临之前,按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处理办法和预案》的相关程序

执行。

4.1.2由于自然灾害已造成局部区域被水浸时:

4.1.2.1工程抢险组立即使用潜水泵等排水设备对被水浸区域进行排水处理。有些地域无法使用潜水泵时,由保洁人员使用吸水工具进行清理,但必须有工程电工协助,以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4.1.2.2对于可能受影响的重点保护位置(如地下车库、监控中心、配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井和发电机房等)由后勤支援组采用堆放沙包墙、安装防水板等方法进行应急保护。

4.1.2.3工程抢险组立即对堵塞的雨水管、排污沟(渠)等进行疏通。

4.2因给排水、空调系统和消防系统等管道破裂引起的水浸(跑水):

4.2.1工程抢险组立即将事故影响区域的管道阀门进行关闭操作,关掉附近的电源开关,防止水浸电击伤人,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下水管道如有堵塞应立即疏通。若受淹部位的积水过多,应使用潜水泵把水排出物业区域外。

4.2.2如水浸危及到电梯,应及时将电梯升到水浸部位以上的楼层,并防止水流入电梯竖井造成电梯损坏。

4.2.3后勤支援组负责用沙包筑墙防止水浸范围扩大,立即组织人员把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重要物资也受影响时,应主动协助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把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5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后期处置:

1、客户服务中心要立即统计设备、管道、阀门等受损情况向物业服务中心分管经理报告,由物业服务中心分管经理通知工程部进行对故障设备、管道、阀门等修复。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工程部及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对有关水浸事件的经过、受淹范围、损坏情况(包括公共地方及客户私人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篇3:行政中心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值班班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值班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客户服务中心和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突发停电应急事件预警。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突发停电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的指挥和调遣。

2、应急处置原则:

2.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2.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3基本应急响应

3.1市电停电(含市电故障停电):

3.1.1当发现行政办公中心电力供应中断时,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立即向供电局客服务人员联系,确认是否属市电停电及停电回路、停电持续时间,同时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3.1.2当属短时(瞬间)停电时,按照供电局或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具体指示执行。

3.1.3当属大范围、较长时间停电时,工程值班人员按操作规程的倒闸工作要求进行操作倒闸;工程组应对楼宇的公共走道、疏散通道等部位的应急照明进行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若无应急照明或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安排人员提供临时照明。在公共信息公告牌上发布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工程值班人员应启动应急发电机,提供应急照明。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一些重要单位(如信息中心机要局等),应尽量为其提供临时用电。

3.1.4当属限负荷供电造成局部区域供电分支回路拉闸断电时:首先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提前发放通知,并把限电负荷要求向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说明清楚做好沟通;在拉闸断电前5分钟对受影响区域内的重要客户进行核查,确认该区域所使用的重要设备已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断电;若在晚上还需向重要区域的客户提供临时照明。

3.2区域供电故障停电:

3.2.1工程部应安排维修人员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如维修人员先把停电区域的总开关断开,待电力恢复后,再逐一合上,以免突然供电损坏设备或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3.2.2如因设备或线路故障(短路)引起供电回路停电,应在排除故障后才能恢复供电。但要立即启动应急发电机,提供应急照明,保障消防安全监控系统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供电需要。

3.2.3后勤支援组在公共信息公告牌上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一些重要客户(如信息中心机要局等),应尽量为其提供临时用电。

3.2.4如设备或线路的电气联络部分发热、发红,不能继续运行时,应设法将负荷倒换至其它设备线路供电或者降低负荷,并继续观察,采取相应措施。

3.2.5低压配电盘母线及其引出线故障时,应将故障母线隔离,然后设法对受影响的部分恢复送电。

3.3在停电期间:

3.3.1如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参照《电梯困人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3.2对人员密集场所如收费窗口等重要经济部位派出应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防止刑事(治安)案件、哄抢物品、群体闹事等事件发生。

3.3.3对停电区域内的公共部位派出应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加大巡逻力度,防止刑事(治安)案件、哄抢物品、等事件发生,必要时向受困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提供协助。

3.3.4事故处理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采取妥善处置方式,力争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客户服务中心应配合行政财务人员对事故中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或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3、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篇4:危险化学品燃气泄漏爆燃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部值班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行政后勤、客户服务中心和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危险化学品、燃气泄漏爆燃、爆炸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当Ⅳ级危险化学品、燃气泄漏爆燃、爆炸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报告的情况,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2.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4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

3基本应急响应:

3.1燃气泄漏但无燃爆及明火发生时:

3.1.1物业服务中心应有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协商紧急情况下煤气管道阀门操作的授权。

3.1.2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发现或接到煤气泄漏报告后,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确认后立即关闭通往泄漏现场的总(分支)煤气管的总(分)阀门和现场电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决定是否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市消防局、市急救中心等单位报警。

3.1.3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在总指挥、副总指挥没有赶到现场前,由秩序维护部当班班长负责指挥。

3.1.4组织应急人员通知和疏散受煤气泄漏影响的附近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3.1.5进入煤气泄漏现场的人员,应赤脚或穿软底鞋,做好防中毒的防护措施。严禁在现场使用或打开、关闭任何电器电源(如门对讲、门铃、对讲机、各种灯具、家用电器等)以及严禁各种容易引起火花的撞击、敲打,立即关闭现场的煤气阀门,迅速开启门窗进行空气置换。

3.1.6在与事故现场保持安全距离的位置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由秩序维护员值守,杜绝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警戒区域,预防泄漏的煤气爆燃或爆炸。

3.1.4一旦发生人员中毒或伤亡,应立即拔打市急救中心电话:(120),切勿盲目救人,避免措施不当造成连带责任。

3.1.6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3.1.7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1.8、煤气泄漏点抢修完毕,可以恢复正常供气之前,可通过电话、上门通知等方法,要求机关食堂对各自的燃气灶具(阀门)进行检查,保障处于安全、有效状况后,才能开启总(分)煤气阀门;恢复正常供气后,要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2化学品泄漏(柴油泄漏)

3.2.1当发现发电机组或油库管道发生柴油泄漏时,工程部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关闭相应的供油阀门堵截柴油继续泄漏。

3.2.2在进入泄漏现场前,应急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如抽烟)进入,预防引起泄漏的柴油爆燃。

3.2.3查找泄漏的部位,并进行维修。

3.2.4组织人员对泄漏的柴油进行清理。

3.2危险化学品、燃气泄漏已经引发爆炸时:

3.2.工程部运行值班员或消防监控室值班员接到爆炸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后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起动应急程序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部门部长及相关人员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引起火灾即刻报119火警,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向120急救中心呼救,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在主要路口或车辆出入口等地方引导公安、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3.2.2通知维修值班人员立即关闭通往泄漏现场的总(分支)煤气管的总(分)阀门和现场电源;若是泄漏的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燃烧引起爆炸,则立即关闭供油阀门,防止发生连锁爆炸。

3.2.3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在总指挥、副总指挥没有赶到现场前,由秩序维护部当班班长负责指挥。

3.2.4应急人员到场后,服从指挥人员指挥,并立即组织疏散爆炸现场附近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转运受伤、被困人员。

3.2.5在与事故现场保持安全距离的位置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由秩序维护员值守,疏散围观的人群,并阻止围观群众靠近或进入事故现场;杜绝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警戒区域,防止事态的扩大。

3.2.6若事故现场产生的烟雾较大时,要启动正压风机进行排烟。

3.2.7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查明爆炸(燃烧)原因,检查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若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应立刻抢运现场附件的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瓶、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等物资,力争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3.2.8安排秩序维护部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2.9对抢险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废水、有毒废气要进行相关的除毒处理后,才能排放;若有毒废水、有毒废气有扩散的趋势时,要立即向可能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发放通知并组织人员疏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3.2.10如引发火灾事故,参照《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执行。

3.2.11如引发停电事故,参照《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2.12如引发水浸事故,参照《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2.13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关于事故的各类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公司或政府、公安等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3.3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到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生活秩序。

2、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3、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篇5:行政办公中心治安刑事案件事件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客户服务中心和其它单位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治安、刑事案件(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待勤人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治安、刑事案件(事件)信息发布:有关案件(事件)的所有信息,必须由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政府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人向媒体、群众等发布,其它任何人不得发布、传播任何信息。

四、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1.1当Ⅳ级突发应急事件发出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与调遣。

1.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汇报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3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

2.4对围观群众劝说离开

3基本应急响应:

3.1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的治安事件时:

3.1.1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客户反映在区域内有打架或斗殴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3.1.2如事态严重,应立即请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支援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对打架、斗殴双方式进行劝阻、隔离,并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预防围观群众被误伤或介入斗殴,防止事态的扩大。

3.1.3如现场有人受伤,应立即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1.4对因打架或斗殴事件影响到区域内的交通时,应在案发现场的毗邻路段、车辆出入口等地方,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交通,并引导公安、医疗救护车辆尽快抵达现场。

3.1.5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1.6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到斗殴人群的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2区域内发生偷盗、抢劫的治安事件时:

3.2.1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在责任区域发现有偷盗或抢劫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并通过通信工具发出报警信号,通知各岗位秩序维护人员并请求支援;切勿轻易接近罪犯,保障自身安全。

3.2.2若罪犯正在企图作案时,应保持警惕,注意跟踪,不要惊动,并尽快通知秩序维护部部长请求支援布置合围,捉拿罪犯。如罪犯人员较多无法抓获时,应立即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公安机关报案并设法稳住并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来一起抓获;如罪犯携带枪支等武器,秩序维护人员应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避开与罪犯正面接触,记清楚罪犯的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和所乘的交通工具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进行侦破。

3.2.3若罪犯正在逃跑时,应迅速用对讲机呼叫各岗秩序维护员(尤其是门岗人员),讲清罪犯的外貌、衣着、特征及人数等,如有凶器,要特别提醒防备。

3.2.4如果是盗窃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机关,同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安排人员留守现场直到警察到来。

3.2.5对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3.2.6如事主或现场有人受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并设法通知受伤者单位负责人或其家属。

3.3区域内发生凶杀等刑事案(事)件时:

3.3.1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挡歹徒,并召集各机动岗位秩序维护人员配合。同时,迅速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和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客户服务中心应迅速向120报警,并通知现场指挥员协助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3.2如事发后才接到报告的,应急人员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划定警戒范围,架设警戒栏(线)保护现场,并派出秩序维护员留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3.3.3要求各出入口门岗要加强戒备,留意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交通,引导公安、医疗救护车辆尽快抵达现场。

3.3.4要求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不能离开,配合公安部门寻找目击证人,了解案发情况,查找当事人相关资料。

3.3.5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力争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客户

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五、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六、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3、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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