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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广场客户回访管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广场客户回访管理规程

1回访工作规定:

责任人:物业部助理或主管。

2物业部主管制定回访计划,逐一安排回访。

3投诉事情、维修工程处理完毕后三天内进行回访,回访率达50%,一般投诉由物业助理回访,重要投诉由物业部主管回访,重大投诉由管理处经理回访。

4上门回访必须有客户的签名,电话回访不作此项要求,但在回访记录表中写明“电话回访”。

5物业部主管对物业助理的回访工作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6对回访中,客户又重新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等不能当即解释清楚或暂时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对需要进行第二次回访的必须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回访,在第二次以后的不属于第三类投诉的回访可采用电话在回访形式。

7当需对同一问题进行回访工作时,管理处可以用公开信的形式给商户答复,公开信应存入回访档案。

8对商户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

9对同一问题多次投诉(指投诉人向不同部门投诉),应作一次记录。

10对投诉人没留下姓名或上级部门只要求复函的投诉,可不进行回访,但应将复函情况附在投诉表后。

11物业助理将回访内容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交部门主管审阅。部门主管将每月统计回访结果记录在《客户回访记录》上,并提交公司领导,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12附表《回访记录表》、《客户回访记录》

篇2:某物业管理中心回访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中心回访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管理(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客服人员依照本规程实施具体回访工作。

3.2客服主管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并对回访记录进行审核、汇总。

3.3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4回访类型

4.1投诉事件的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3天内进行,投诉回访率100%;

4.2维修工程的回访,应在完成维修工程1个月后进行,维修工程回访率10%。每月回访不得少于10单,10单以下每单回访;

4.3特约服务的回访,应安排在合同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

5作业流程

5.2客服主管按照计划,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回访。

5.3回访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对业户进行回访,回访工作可采用致电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将回访内容记录在相关表单内。

5.3回访结束,回访人员应在相关回访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4对于回访中有业户表示不满意的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5.5客服主管每月对回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整理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

篇3:某小区管家服务中心回访工作规程

小区管家服务中心回访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对业主投诉的处理和维修服务的高水准及对服务效果的及时反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业主有效投诉处理和维修服务效果的回访工作。

3.职责

3.1回访由管家服务中心管家及助理负责,重要投诉由服务中心经理回访。

4.工作程序

4.1管家按照《业主投诉受理单》,对投诉100%进行回访,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4.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每星期根据上星期的《维修单》,抽取30%(不少于3个)进行回访。

4.3回访工作可采取与业主交谈,现场查看、检查等方式综合进行。上门回访必须有业主的签名,电话回访不作此项要求,但要在《回访记录》中写明“电话回访”。

4.4对回访中,业主又重新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等,如不能当即解释清楚或暂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应告知预约回复时间。并应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或投诉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在预约回复时间前回复业主。

4.5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定期对回访工作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4.6回访记录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5.记录

5.1《回访记录》

篇4: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处服务工作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具体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主管制定回访计划,安排回访

4.1.1回访时间安排:

投诉时间的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天内进行;

维修工程的回访,应在完成维修工程一个月后,两个月内进行;

特约工程的回访,应安排在合同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

急救病人的回访,应安排在急救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管理处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应当在组织、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进行;

其他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应安排在完成管理服务工作后的一周内进行。

4.1.2回访率:

投诉时间的回访率要求达到100%;

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服务的回访率要求达到10%;

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率按当时情况由公共事务部主管确定。

4.1.3回访人员的安排:

重大投诉的回访由管理处经理组织进行;

一般投诉的回访由被投诉部门主管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共同进行;

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的回访由管理员进行。

4.1.4回访内容

质量评价;

服务效果的评价;

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

确定与不足评价;

住户建议的征集。

4.2公共事务主管依照回访计划,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访,回访人员应到公共事务部领取《回访记录表》,并在《回访记录签收表》上签收。

4.3回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回访,回访工作一般采取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综合进行,将回访内容扼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认。

4.4回访人员在《回访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公共事务部。

4.5公共事务部主管对处理完毕的《回访记录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回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管理处经理,按《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

4.6管理员每季度末对回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3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公共事务部主管审核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是否按照《不合格纠正、预防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7《回访记录表》于下一季度10号前统一交由管理处存档保管两年。

4.8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回访记录签收表》

5.2《回访记录表》

5.3《回访统计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5:物业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为了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物业公司各项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0职责

3.1各项目收费员负责依照本规程事实具体回访工作。

3.2各项目服务助理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项目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3.4客户服务部负责监督回访工作质量,检查回访情况。

3.5分管副总负责组织监控物业管理中心回访工作质量。

4.0程序要点

4.1回访的时间安排及回访率。

4.1.110万-15万平方米管业面积,回访周期为一季度每家每户回访一次。回访率100%。

4.1.2投诉事件的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天内进行。回访率100%。

4.1.3维修回访,应完成本月维修量的50%。

4.1.4特约服务的回访,应安排在协议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回访率30%。

4.2回访人员的安排及回访方式。

4.2.1日常回访由物业管理中心收费人员负责,其他员工给予协助。

4.2.2项目经理负责重大投诉、重点客户的回访工作。

4.2.3服务中心可采取的回访形式有电话、入户、走访等。

4.2.4客户服务部每年发放一次调查表,核查各项目的服务品质,督促项目,逐步提高各部门员工业务水平。具体见客户服务部《业主意见征集、评价标准作业规程》。

4.3回访内容

4.3.1服务效果的评价。

4.3.2业主满意度。

4.3.3业主建议征集。

4.3.4业主需求。

4.3.5公司每季度的回访主题。

4.4回访措施

4.4.1为避免回访问题单一,每季度由客户服务部推出一个回访主题。

4.4.2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在回访主题下可根据项目目前最关注的问题确立回访内容。

4.4.3回访工作要成为项目每个人的日常工作,服务中心人员与各工种要沟

通紧密,对一些难点问题,统一口径。

4.4.4将项目的其他回访合并到服务中心的回访中,避免回访内容单一,回访频繁,过多干扰业主的生活。

4.4.5通过回访,挖掘客户群体中有影响的业主,通过他们来替物业解决一些问题。

4.4.6客户服务部负责持续关怀的客户和公司级投诉客户的回访,回访内容记录于《重点户名明细及服务情况》。

4.4.7客户服务部负责监督回访工作质量,检查回访情况。

4.4.8各项目或部门应对回访工作高度重视,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5回访人员在回访中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给业主提供明确答复时间。同时回访人员将回访后的问题记录在《业主回访记录表》中,并将回访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经理助理,由经理助理在与业主约定的时间内协调解决。

4.6经理助理对《业主回访记录表》进行审核,对回访反馈的属于服务质量类问题,可上报项目经理按《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投诉流程处理。属于其他类问题,项目经理组织方案解决,疑难问题通过《一周工作情况通报》上报公司,由分管副总审批后,转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4.7经理助理每月24日之前,对当月的《业主回访记录表》进行汇总,填写《月回访汇总表》。交项目经理审核、分析完毕后与25日同工作计划一起交分管副总审批。

4.8分管副总批示后,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监督各部门问题落实情况。

4.9《业主回访记录表》月底前统一交由物业管理中心存档保管两年。《月回访汇总表》月底前统一交由客户服务部保管两年。

4.10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5.0相关记录

《业主回访记录表》

《月回访汇总表》

《一周工作通报》

《重点户明细及服务情况》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业主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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