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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保利物业项目业户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保利物业项目业户须知

一、业主信息登记及变更须知:

1.业主收楼时须准确填写“业主资料登记卡”,如填写后的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到服务中心更新信息,以便服务中心在必要时及时取得联系。

2.业主及家人在收楼时须每人提供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用于建立完整的业户资料,以方便向您及家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如转让物业,请知会服务中心,并督促新业主(承受人)到服务中心办理业权变更手续,同时变更业主资料(如:姓名、地址、电话、交易日期等)。

二、“办理和迁移户口开具业主证明”须知:

1.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服务中心开具业主证明。

2.委托人前来办理的,必须同时提交业主亲笔签署的有效全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服务中心开具业主证明。

三、“大件物品放行”须知:

1.实行放行登记的大件物品范围:限于家俱、大件家电(空调、电视机、音响设备等)、电脑(限于台式)、保险柜、大件设备与工具(冲击钻、风压机等)、装饰材料等。

2.“大件物品放行”办理说明:

(1)《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由业户持《业主证》、《住户证》(业主本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

(2)租户搬家,由业主到场或租户提供业主亲笔签署的同意搬出的书面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到前台办理。

(3)单位人员搬出大件物品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领取《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回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

(4)业户装修人员搬出大件物品时,由业户到前台办理《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

四、搬家须知

1.搬运家具或其他物品请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2.如搬家较为集中,为使您能够顺利搬家、开心入住,请提前三天打电话到服务中心前台预约搬家时间,以便于服务中心作好各项现场安排管理工作,保证搬家的有序进行。

3.在搬家时您须到服务中心开具《物品出(入)通行证》。

4.您在搬家时车辆停放不要超过30分钟,以免耽误他人的搬家时间,如时间不够,可将家私先卸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

5.如您须用货梯搬运家私时,请用手按住电梯开门键,保持电梯门开启状态,不要用物品阻挡轿厢门的自动闭合,且超重、超长物品不得使用电梯搬运。

6.在搬家过程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7.在搬家过程中,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丢失、混淆或被盗。

8.在搬家过程中,凡可能影响外观的物品,如防盗门、窗花、拉闸、空调等必须到服务中心开《物品出(入)通行证》,凭证进入小区,并交纳安装按金500元,安装完毕后,经服务中心管理员确认符合要求,即可退还安装按金。

9.为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搬家时间统一定在:8:30~18:30。

10.为业主的财产安全着想,对搬离小区的物品作以下要求:如将物品搬离小区,您需亲自带身份证到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如您因其他原因不能亲临服务中心而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带齐以下资料: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委托书(业主签名确认)、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放行手续。

五、外观管理规定须知

1.为维护小区自然舒适的环境,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安装防盗门、窗花、室内防盗拉闸时须统一款式,晾衣架、空调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须根据预留位置尺寸大小购买空调,别墅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须统一颜色、款式、朝向。上述物件的安装均须在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2.安装窗花时注意不要损坏建筑物防水层及其它设备设施等,因安装窗花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己承担。

3.应对空调机进行适当保养,同时采取措施,避免冷凝水滴及发出噪音而影响邻居。

4.别墅安装的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的外接管道必须与外墙颜色保持一致。

六、家居装饰装修须知

1.装修申请

当业主(使用人)需要进行装修时,应协同装修单位负责人到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租户需业主书面同意),并提供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图纸等资料,同时提供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相片2张(也可在办理装修手续时提供)。

2.装修审批

对一般工程,服务中心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特殊较复杂装修工程,服务中心于7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对超出服务中心审批范围的工程,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对不予批准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会做出书面答复。

注:涉及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特别要求的,如消防、环保方面的装修工程等,业主(使用人)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3.办理装修手续(签约)

经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业主(使用人)、装修负责人即可到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具体有:交纳装修相关费用(详见本指南第五条),签署《装修管理协议》,领取《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等。

4.装修施工和现场监督管理

业主(使用人)办理完装修手续之后,装修施工人员即可进场从事装修活动,装修内容必须以审批后的施工图所列内容相符,服务中心将不定时对装修单元进行检查监督,发现未按内容进行装修的,将责令其停工,业主(使用人)、装修人员必须予以配合。

5.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结束后,业主(使用人)即可到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并预约时间验收,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便可以按照相关流程办理装修押金退回手续。

七、家居装饰装修物品的维护须知

1.您在清洁家居木地板时,应用干布拖擦,切勿用水拖洗。在潮湿季节,应使室内空气流通,保持家居干燥(如抽湿)。清洁木地板最好使用地板蜡,先用干毛巾擦蜡,然后用干净毛巾再擦一次,把污垢、尘垢一并擦掉。

2.家居大厅的地板砖如是抛光砖,切莫被茶水、调味品等具渗透性的有色液体污染,以免留下斑点。如您不慎将以上液体溅落地面,请及时擦拭干净。

3.请您保管好抽油烟机、煤气炉(公寓)等物品的保修证明,如出现故障可直接与厂家联系进行维修。

4.请您勿将废弃杂物倒入各类渠道(如沙井、排水管等),否则需对损坏、堵塞等承担疏通清理和维修责任。

5.请您勿随意将垃圾倒入坐厕,如因此而导致坐厕、排污管等堵塞,修理及疏通费用将由您承担。

6.请您勿擅自改变花园的用途(如在花园内修建地窖、停车坪,打井,开垦菜地等)。

八、禁养规定须知

根据广州市政府规定,饲养犬只须领取《犬只准养证》,如您未取得《犬只准养证》饲养犬只,则属非法饲养。另外,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请您切勿在小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九、其他事项

1.本小区业主的物业及单元内的财产,请您自行办理相关保险业务。

2.请您定期检查单元内存放的物品,以免阻塞逃生通道。任何可能引起或促成火警或危害安全的物品如旧布、报纸或其它易燃物品等,均应避免放置在室内或定期清理。

3.请您切勿把单元用作殡仪、神庙等用途,亦不要进行任何打斋活动。

4.为保持环境清洁与卫生,请您不要在进户门口及公共区域摆设任何神位及燃点香烛;如有发现,服务中心将对安置在公共地方的神位等进行清理而不再另行通知。

5.为使大家都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谨请各业主为自己及他人设想,通力合作,切勿随意攀摘花草,弃置垃圾或破坏共用设备设施。如发现任何人有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服务中心。

6.为保持环境宁静,请您切记勿在晚上十时至早晨七时间发出过大音量(如玩弄乐器或音响器材,打麻雀牌或其它音响),或将音量控制在较低幅度,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在需要运送装修材料、家私、电器时,请您依照服务中心所指定的入口及路线搬运,同时请监管好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作及行为。因运输而对楼宇或设备设施造成的破坏,其维修费用将由您承担。

篇2: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业户的物品若入、出标厂应遵守以下规定:

办理时间:

办理对象:入住标厂的所有业户(不包括装修期间的业户)。

1、业户应填写《携物出入门证》一式两联,注明单位名称,携物人、携物时间、物品名称、数量,携物出门时应加盖公章。

2、若业户因特殊情况没有公章,请公司出具证明并注明有权签署《携物出入门证》负责人的亲笔签字供客务部备案。

3、业户搬运物品须经过客户服务部盖章确认方可出、入标厂。

4、客务部有权制止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品进入标厂。

5、客务部应根据情况,安排物品搬运时间并维持好秩序。

篇3:某小区业户特约服务处理程序

小区业户特约服务处理程序

1.0特约服务处理流程

2.0工作程序

2.1服务性质包括:

2.1.1常规服务: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常规性服务项目。如设备设施修缮、环境清洁、安全秩序维护等。

2.1.2特约(有偿)服务:指管理处为客户开设的家政特约有偿服务项目。详见《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2.1.3经营服务:指管理处为客户开展的经营性服务项目。如:代理房屋租赁、车位出租、场地出租等。

2.2用户/顾客/上级公司物业服务受理原则

2.2.1物业管理处全体职员须牢记,任何人士向物业管理处职员提出之任何要求/咨询/投诉,均属我处任何职员之义务职责范围,无论是否合理,是否重要,是否归属我处。物业管理处全体职员均须通过协作以尽力完成用户之各项要求,否则不可能是物业管理处合格职员。各项物业服务以速度为第一原则,态度、效率、质量为重要准则。

2.2.2物业管理处任何职员(包括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运行维修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及合作服务商(包括清洁公司、绿化公司及其他外判单位等)均有义务接受任何用户、顾客及上级公司之物业服务要求,不可要求服务提出人自己寻求物业管理处相关部门解决,而须由受理者根据紧急程度给予联络提供服务。

2.2.3服务过程中若有纠纷或用户不满意情况,须努力快速解决,或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可随意拒绝用户合理或不合理要求。物业管理处员工禁止与任何用户发生争吵及纠纷,如有争吵或纠纷态势,当事人须立即停止并带领有关人员至独立房间,请求上级到场处理。不能待引发争吵或纠纷后再做汇报,禁止个人英雄主义,禁止越权承诺。

2.2.4如若有任何外来人士动用武力,我处职员只可做最低限度的自我保护及避让,而不可以还击(歹徒/凶犯等只可对其进行制止及擒获,不可在已制服情形下再施暴力)。

2.2.5对属于物业管理处所辖之公共区域发生之任何需处理问题(包括且不止于工程类、安防类、清洁类、绿化类等),无须一定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开单处理,任何发现人/受理人均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主管给予处理。且发现人/受理人须立即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不能随意离开,不能只等候不处理,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2.2.6公区服务发现人/受理人于事后须向上级汇报经过,由上级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向上反映。涉及重大事故及安全责任时,任何发现人/受理人均须及时通知具体责任部门主管人员及总物业经理知晓。

2.2.7物业管理处任何职员不可以轻易使用否定的字眼回答他人的服务要求。对于物业管理处尚未开通之服务项目,受理人须尽全力帮助需求者解决,即使经联络,最终仍不能提供该项服务,亦应向需求者致以歉意,及表示等到有该项服务提供时,将会及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各用户,并就用户所需服务事项报告有关部门知晓及做记录。

2.2.8所有投诉类均由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其他部门无权受理(对客户服务中心之投诉交由行政人事部受理),接受投诉人尽量引领用户至客户服务中心交予有关人员处理;特殊情况下,轻微投诉可代为转述客户服务中心。

2.2.9任何服务/投诉,受理人均须详细了解清楚有关服务需求/投诉人士之姓名、地址、联络方式、所属部门、要求等,并完整转述至相关服务部门。

2.3服务需要登记

2.3.1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或中控值班)人员接到客户的来电、来函服务需求信息,应及时填写《特约(有偿)服务登记表》,详细记录客户姓名、栋房号、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或电话等。

服务需求的判别

2.3.2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或中控值班)人员根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处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范围,差别是否受理客户的服务需求,如暂时不能受理的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可以受理的服务需求,应及时与服务人员确定服务内容、时间,如不能按时服务,须再次与客户重新确认时间。

2.3.3特约户内维修:

2.3.3.1日光灯维修:

a)检查测量日光管两端电压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则应检修开关;

b)检查启辉器管脚接触是否良好,否则应整修启辉器座;检查启辉器电容是否已击穿,玻璃管是否已发黑,如是则更换一个启辉器;

c)检查光管两端是否较黑或灯丝已烧断,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光管;

d)检查日光这脚是否接触良好,否则应整修日光管管座,整修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e)检查镇流器是否烧断、烧焦或存在短路现象,如是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镇流器;

f)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开灯试验,日光管闪烁应不超过3次就能点亮,否则应重新检修,直至故障排除。

2.3.3.2开关维修:

a)计算用电负荷,如已超载则要求住户相应减少负荷,否则应申请增容;

b)拉下总电源开关,用万用表检查有无短路故障,如有则应先对怀疑点进行检查,然后再逐一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c)拉下总电源开关,用500V摇表检查线路绝缘情况,如果摇表指针"抬不起头",则表明线路漏电,此时应逐条线路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d)故障全部排除后,换上一个同规格的开关;

e)试验开关应开闭正常。

2.3.3.3水龙头、闸阀维修:

a)关掉水龙头、闸阀前的阀门,排空管内的余水,拆下水龙头或闸阀;

b)如磁芯坏或阀杆磨损严重则应更换一个同规格的水龙头或闸阀;

c)在水龙头或水管螺牙段缠绕生料带(顺时针方向),装上水龙头或闸阀;

d)开水试验,螺牙连接处应不渗水,开关水龙头或闸阀应灵活,水龙头或闸阀关水后应不漏水。

2.3.3.4燃气热水器维修

a)开机时不着火:

i.检查电池电压是否足够,如果不够则应更换同规格的电池;

ii.如果开机能够听到"吱吱"的打火声,则说明打火部分正常否则应更换电子打火器;

iii.检查气路部分:一种情况是检查是否有燃气或燃气阀门是否拧开;第二种情况是检查燃气电磁是否卡住,如是则应拆开电磁阀检修(擦除脏物、加润滑油)。

b)开机时有"嘭"的爆炸声;

i.先关闭燃气阀门;

ii.用电吹风吹干高压打火线;

iii.调整点火间隙;

iv.开机时如能听到清脆的电磁阀动作声响,则表明电磁阀工作正常,否则应拆

开电磁阀修理(加润滑油、擦除脏物);

v.打开燃气阀门。开机点火正常,反复试3~5次。

2.3.3.5煤气灶维修

a)开机不着火:

i.开机时如点火电极无火花则说明压电陶瓷损坏,此时应更换点火器;

ii.清除空气进气门脏物。

b)燃烧火焰为红色:

i.清洁炉头管路及炉头脏物;

ii.清除空气进气门脏物。

a)漏煤气:

i.如软管接头处漏气则应整改处理接头处;

ii.如点火器漏气应拆换点火器。

2.3.3.6坐便器水箱维修

a)水箱浮球阀漏水:

i.用手轻轻抬高浮球杆如能止漏,则应调整浮球阀杆阴位螺钉;

ii.用手轻轻抬高浮球阀杆如不能止漏则应修理浮球阀封水位置;整修后如仍漏水则应更换水箱配件。

b)水箱出水胶塞漏水:

i.调整胶塞位置:

ii.如胶塞已老化或变形则应更换胶塞。

2.3.3.7空调器的维修:

a)询问住户关于空调的故障情况;

b)检查空调器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气味,如有则应查找出具体故障部位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c)观察电器元件、接线头有无烧焦或松脱,如有则应进行相应整改;

d)观察管路接头处有无油污,如有则说明此部位泄漏,此时应将接头处拧紧;

e)用手摸吸气管,如果感觉吸气管温度跟环境温度差不多,则说明空调制冷剂不够,此时应查找出制冷剂泄漏部位关排除,然后再充注制冷剂;

f)观察毛细管出口和蒸发器入口部分如有结霜,而其他部位有少量凝露或干燥无露,则表明空调器制冷剂不够,系统有泄漏,此时应查找出泄漏部位并排除;

g)用手摸干燥过滤器,正常时应比环境温度稍高,如果手摸干燥过滤器有发凉的感觉,则说明干燥过滤器脏堵,此时应更换干燥过滤器;

h)用复合压力表测量空调高低压力,如果低压低于0.4Mpa,则说明空调器有泄漏,此时应查找出故障部位并排除。空调器正常时的高压为(30℃时);低压为0.49~0.54Mpa,高压为1.17~1.37MPa;

i)用钳形表测量运转电流,比较测量值与额定值是否有较大的偏差,如有则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排除故障;

j)全部工作完成后,启动空调器试运转,如仍有故障则应继续查找原因直至故障排除。

2.3.3.8给水管的安装

a)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出最佳管路走向(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住户要求、美观效果、最省材料以及最省人力。)

b)安装水管前的准备工作

i.要求业主购买所需的主要材料(如水管、直通、弯头、三通、闸阀、水龙头、活接、生料带、管卡等);

ii.带好所需的工具(如热熔器、管钳等)。

c)给水管安装要领:

i.整个给水管路安装只允许一个活接头,并尽量留在接驳进水口处;

ii.给水管应尽量紧贴阴角、阳角或墙壁;

iii.给水管每米垂直偏差应<2mm,横向偏差应1mm(吊线尺量);

iv.冷、热水管的安装要求是:当冷热水管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必须在冷水管上面;当冷热水管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面向的左侧;

v.给水管每两米及拐弯处应加管卡固定;

vi.试水时应整个管路没有一处渗漏水。

2.4服务提供

2.4.3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或前台值班)人员根据客户服务需求的判别结果,及时填写《服务工作单》分类派工到相关责任人,并在15分钟内回复客户;

2.4.4服务人员接到《服务工作单》后及时填写接单时间,并按《服务工作单》预约的时间提前赶到服务现场,查看具体的服务内容,确认需要的材料、工具,并依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与客户确认服务的费用。双方确认服务价格后,填写《服务工作单》相应栏目,并按规定提供服务。如客户取消服务,服务人员应将《服务工作单》到客服调度中心(或前台)进行核销、确认。

2.4.5特约(有偿)服务如需领、借用材料、工具,应立即到仓库办理有关领、借用手续。

2.5服务质量的验收、确认

2.5.3特约(有偿)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请客户试用、检验服务,服务合格后,请客户在《服务工作单》上签名。

2.5.4如客户不满意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应表示歉意,并及时地按客户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2.5.5如返工、返修后,客户仍不满意,服务人员应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或管理处总物业经理报告,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2.5.6在服务过程中,若损坏或丢失客户财产,服务人员应及时向客服中心经理或管理处总物业经理报告,由管理处负责与客户协商赔偿事宜。

2.6服务收费

2.6.3按月一次结算

2.6.4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分别到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或前台)办理《派工单》核销手续,到仓库办理材料、工具的退还手续。《服务工作单》一式三份,一份由业主保管;一份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一份交财务部核算、存档。

2.6.5管理处财务人员按付款方式将《服务工作单》进行分类、登记。每月底核对本月《服务工作单》的收费明细,制作财务收费报表交管理处总物业经理审核。

2.6.6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或前台)下月1日前整理、汇总《服务工作单》按月移交管理员。

2.6.7管理处财务人员负责在给客户的每月管理费通知中列明服务费用(含《服务工作单》序号及金额)并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

2.7回访

2.7.3客户服务调度中心客户服务调度助理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汇总《服务工作单》,并及时回访;前台的《服务工作单》当天17:30移交调度,回单地点在前台的,口头回复调度,返回的派工单报事前台的安排片区客户助理回访,其它报事的由调度中心回访(也可视情况安排其他人员回访)每月10日前必须完成上月的客户服务回访工作。

2.7.4回访可采用上门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客户服务部每月"上门回访"量不得少于5%。

"上门回访"时,客户应《

服务工作单》中"签名确认"和"意见及建议"栏签名,填写意见;"电话回访"时,回访人员应在《服务工作单》的"签名确认"和"意见或建议"栏中真实表达客户的意见。

2.7.5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管理处总物业经理每月抽查客户回访工作不少于3项。

2.7.6回访时若发现客户对服务不满意,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防客户对服务产生的不良印象。

2.8资料统计、归档及保存

2.8.3客户服务中心客户调度助理负责对客户服务的相关记录进行整理统计,找出客户对服务满意有不满意的主要项目,分析客户对服务不满意的原因,并填写《客户服务信息统计分析汇总表》,为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信息。

篇4:大厦小区业户迁出管理制度

大厦(小区)业户迁出管理制度

1.0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对业户迁出进行协助及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对业户迁出之有效管理

2.0管理标准

2.1.1客户提前填写迁出申请表

2.1.2客户的出入证如数交回客户服务中心

2.1.3客户无拖欠费用

2.1.4如客户租有车位,办理车位退租手续

2.1.5客户顺利迁出大厦

3.0工作流程

3.1.1提交迁出申请

客户服务中心提交迁出申请表。

3.1.2退证

客户将出入证交回客户服务中心。

3.1.3验房

客户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通知公共设施部、安全管理部共同填写客户迁出申请表,并交到财务部(单元内若有损坏,应注明地点及应赔金额)。

3.1.4结算

客户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部凭客户服务部提交的客户迁出申请表,退还有关押金或收取一定金额的款项。

3.1.5客户服务部知会相关各部门,客户顺利迁出

3.1.6流程图

篇5:小区业户使用地暖时应注意事项

小区业户使用地暖时应注意事项

1、系统最高供水温度为65°C,建议不要高于60°C,最大系统压力为0.8Mpa,建议不要高于0.6Mpa。

2、供水干管与本系统分水器连接前,应首先冲洗干管后(防止异物进入本系统),再连接本系统。

3、初次启动本系统,请按如下要求进行:

首先通入25-30°C水,打开地板供水管与回水管之间的阀门,使回水进入地板供水管路中,运行一周后,每周供水温度升高5-10°C,直到供水温度达到60-65°C时,方可正常运行。

如供水温度超过60°C,应打开回水与供水之间的阀门,使地板供暖回水作供水使用。

若要调节室温,应根据室外气温,对地板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及进入本系统的水量进行调节。室外气温高,可减少系统中水量和降低供水温度,反之亦然。

4、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过滤器、阀门、温度计、压力表等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定期清理过滤器内杂质,如有损坏,应检修后再用。

5、若施工后当年冬天不能启用,当室内温度低于5°C时,应将本系统中的水用空压机全部吹出,以免冻坏系统。非采暖季节系统应充满水。

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过程中应熟悉地暖结构,对地暖系统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不得私自进行拆卸或改动系统。

3、地暖区域内严禁钻孔、打眼、钉钉子等。

4、地暖区域地面不得承受2T/M2以上的荷载及0.2kgf/cm2以上的压强。在重物堆放区、搭设的脚手架支腿及手推车等与地面接触部位,应支垫硬质木板,增加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使地面承载满足使用的要求。

5、禁止采用加设木龙骨架空木地板的施工方法,以免影响系统散热,损坏地暖结构层中的管材。

6、用户如需要铺设木质地板,应尽量使用粘合式木地板、拼插式木地板及人造复合地板。

7、如地下管道系统出现渗漏,可先将分水器上各水路阀门关闭,并及时请物业管理部门或暖气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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