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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小区收楼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水木光华小区收楼细则

1、接到收楼通知后,工程人员或管理员会同业主一道到房子内进行验收。

2、验收中注意,按照售楼部交来的物品清单对业主进行说明后,包括房子的等级,座向,门户,附加功能等。清楚后方开始逐一测试,门窗开合、电话接口、光纤接口、电路开关、断路器等。

3、房子在验收中发现其他的问题,应就公司本身能够解决的限度尽力解决,否则答应业主可以跟开发商提出重新修理。对此进行配合。但是与开发商另有协议除外。

4、验收中注意不对业主进行无关承诺。

5、验收完毕业主签名,并且签收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消防责任书。

6、提出装修申请的,请业主按相关手续办理。

篇2:别墅生活好管家服务产品实施细则

别墅“生活好管家”服务产品与实施细则

一、专职管家贴身服务

**物业公司在联排别墅和复式楼各设专职客户关系经理一人,负责片区客户入住装修手续、日常服务需求响应、投诉处理、意见征询与处理、费用收缴及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客户关系维护。

二、贵宾式入住手续办理服务

房屋销售手续办理完毕后,销售员通知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派所属片区的专职管家"客户关系经理"到现场与客户进行首次沟通,并带领业主办理验楼及入住各项手续,无特殊情况入住手续由客户关系经理办理、前台接待协助。

三、专属业主档案管理

业主一户一档,居民档案与居委会互动。

四、装修手续管家协助一站式服务

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由客户关系经理现场协助,申请审核当场办理,装修完成后主动办理竣工验收及协助退还款项。

五、人员及材料出入汇报

装修期间办理临时出入证及材料大型工具出门均需要向业主电话汇报征得同意。

六、家装监理服务

装修开工后前期每天现场过程监督,后期每周2次过程监督,平时随时进行装修巡查,无论有无问题前期每周一次、后期每2周一次向业主汇报最近的装修情况,了解下一步的动向,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平时出现问题的随时沟通。

七、水电过户与水电、电话等代交费

水电表代办理过户手续、代交纳水电、电话等费用。

八、车船机票等代定送上门

代业主预定车船票、飞机票等。

九、电脑上门维护

电脑软件问题上门维护。

十、米油药品等生活用品配送上门

业主可通过电话联系客户服务中心要求配送日常生活用品,只要业主有明确的需求信息,都可以提供类似服务。

十一、免费更换灯泡水阀

免费替业主更换家中的灯泡和水阀等,材料由业主负责,可提供代购。

十二、代收发邮件报刊

免费代业主收发电子邮件、信件、包裹、快递及报刊等。

十三、空房巡查与汇报

业主未装修的或已经装修但空置未居住的房屋由客户关系经理与管理员进行巡查,包括每次大雨后的巡查,巡查后马上报修,然后向业主汇报及跟踪。

十四、报修跟踪与汇报

对于业主报修问题由客户关系经理进行跟踪,每三天一次及完工复验后向业主汇报。

十五、定期上门征询意见

入住后客户关系经理负责每一个月定期与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一事一处理,步步跟进,事事反馈回访。

十六、商铺安全巡视与沟通

安全员白天2小时一次,晚上1小时一次店外巡逻,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进店巡逻,客户关系经理每周一次进店沟通与交流不少于10分钟。

十七、生活垃圾无二次污染清运

生活垃圾每天上午8:00-9:00,下午3:00-4:00集中到单元门口收集垃圾,平时垃圾随时通知收取,楼道卫生每日清扫一次,每周公共设施擦拭一次,每月窨井沟渠疏掏一次。

十八、小区安全服务

24小时设门岗,24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发牌,固定车位,白天2小时一次安全巡逻、夜晚1小时一次安全巡逻,巡逻时对隐蔽处及阳台庭院灯光查看。

十九、公共设施巡查

设备管理员每周一次对所管片区的公共设施与房屋公共部位全面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绿化维护

片区管理员对绿化状况随时进行跟踪,对草坪状况、死树死苗等及时书面通报维保单位负责维护。

篇3:X苑装修施工管理细则

雅苑装修施工管理细则

一、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他时间请勿噪音施工。

2、装修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建筑材料、装修垃圾须封装不漏,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清运;装修材料、垃圾搬入室内,不要堆放在公共场所;应保持电梯、楼梯及走廊干净。(垃圾清运时间:每日下午15:00--17:00点)

3、施工期间,如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要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使用。装修施工队的电工、焊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不准在电梯内及户内吸烟、吐痰、乱刻、乱扔杂物,违反本条款者,依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违约金;严格遵守物管中心规定的电梯使用时间,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每次运载材料不得超过500公斤,违者处以50--100元的违约金,并对电梯的损坏负全部赔偿责任。

4、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处罚500--1000元/次,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

5、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证件,将其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进京证、暂住证复印件(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作证。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加每张押金人民币10元,若遗失工作证者,押金亦予以没收及补发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施工许可证:20元/证;押金100元。

6、装修施工人员凭证出入本小区,出入证实行专人专证,专户专用。不得涂改或转借。施工人员不得串户装修,逗留非工作区,不得从事招榄生意等本户装修不相关之行为。

7、办理手续时,施工队应缴纳装修综合服务费8元/M2(包括污染处理、物业管理中心监管、巡查、技术服务、电梯负载及装修提供的其他服务等各种费用。

8、施工队不得在楼内、外悬挂、张贴、发放各类广告、宣传品。

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煤气罐、电炉、碘钨灯等,并需配备灭火器。

10、施工人员用餐应列物管中心指定地点,并自带饭盒。

二、装修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为严肃施工人员的行为,给业主提供安闲、宁静的生活环境,现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1、请施工人员遵守雅苑的各项管理规定。

2、在公寓内对业主应礼让三先:不与业主抢道、争执。

3、不准超出临时出入证规定的活动区域;不准在小区内闲逛、活动;不准在业主门窗周围逗留;不准窥视业主生活。

4、不准大声喧哗、嘻笑追逐,携带工具行走不准拖拉磨地发声;以免影响业主的休息;

5、进入园区应衣着整齐,不准袒胸露背,蓬头垢面。

6、不准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贩毒、色情、偷盗、欺诈、封建迷信等违法乱纪活动。

7、不准拆卸、破坏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保持楼宇完整、清洁、美观。

8、不准在施工房间内使用电炉子,严禁吸烟。

9、不准超出垃圾堆放的指定地点乱倒(遗洒)垃圾。

三、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押金)

1、物业管理中心规定装修施工队在装修工程开始前须支付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用于支付如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废物清理费用及公共区域损坏修补费用等。

2、扣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不能弥补所受损失之费用时,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向有关装修施工队追讨收回所需费用。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作为不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按照已审核的专修的方案进行施工的保证。

3、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向装修施工队收取施工配合管理保证金,复式每户人民币10000元,普通户型100M2以上每户5000元,普通户型100M2以下每户3000元。

4、装修完工三日内,业主须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期满六个月,装修施工队凭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收据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来前请先电话预约)。

四、违约处理

1、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须赔偿所有损失。

2、违反装修规定,接到《雅苑家园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物业管理中心将作以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赔偿经济损失;

f)根据有关规定处以3000元以下违约金

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物业管理中心不会以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3、因装修施工给公用设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管理中心将向有关当事人追究民事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4、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对影响楼宇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管理中心会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户承担。

篇4:X湾小区装修管理细则

蓝湾小区装修管理细则

尊敬的施工单位,欢迎您到蓝湾为我们的业主进行装修,为了确保装修安全,杜绝装修隐患,把蓝湾建设成为一个安全、优美、舒适的家园,请您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物业公司有权对整个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人员入室检查,执行公务。

2、装修进行前请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详见《北京蓝湾装修管理规定》),未办理手续进行施工的物业公司有权勒令停工,予以300元罚款并补办有关手续。

3、装修人员在施工现场或小区内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对装修人员所属装修单位予以100-200元罚款。

4、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财务的,除双倍赔偿外,予以100-200元罚款。

5、各装修单位在每个施工项目均应设一名专职负责人,负责每日的施工安全检查,并对装修工人经常进行安全、文明教育,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装修人员在施工现场及小区内均应佩带临时出入证,对未佩带出入证的一次予以5-10元罚款,三次不佩带的将予以清除出场

7、为了便于管理,所有装修人员都必须做到一户一证,对发现施工地址与证件不符的一次予以10-20元罚款。

8、在小区内过夜留宿的施工人员,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担保,由装修负责人持该工人《装修出入证》到物业公司办理留宿手续。私自留宿者,一旦查出,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100元/人/次。并清出小区之外。

9、在施工现场吸烟未造成后果的予以20-50元罚款,使用电炉等明火作业未造成后果的除没收外并予以50-100元罚款。对造成后果的,除支付一切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以200-500元罚款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0、装修用电必须接自家室内电源,如有盗用他家电源或在室内乱拉乱架电线,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予以100-200元罚款。

11、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从交楼之日起三个月后周六、日必须静音作业。在规定时间之外进行装修的将予以100-200元罚款。

12、在室外堆放装饰材料超过规定时限(4小时),或未清扫干净的,除限时清运、清扫干净外,每次予以50元罚款。

13、装修单位野蛮施工,在承重墙、楼地板凿沟打洞,破坏梁、柱等结构及防水层的,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采取补救措施。此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装饰单位承担,并予以500-1000元罚款。必要时申请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14、装修垃圾、废料、杂物等用编织袋袋装后运至指定的装修垃圾临时存放地点,若有在楼道内或室外随意倒垃圾、废料、杂物的,除清扫干净外每次予以50-100元罚款。

15、不得在室外进行垂直运输、高空抛物,如发现将予以100-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坏赔偿。

16、装修期间不得将垃圾、废料、杂物等倒入下水管道、洗脸盆、座便器、洗菜池等,由此造成下水堵塞或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装修单位除承担一切损失及修理费用外并予以300-500元罚款。

17、装修期间,不得从窗户往外投垃圾、杂物等,如有违反者予以100-200元罚款。

18、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楼宇内的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和电话等管线,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并予以200-500元罚款。

19、对于有花园和露天平台的住户,在装修过程中绝对禁止乱搭乱建及破坏楼顶防水层,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予以500-1000元罚款。

20、装修完毕离场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清点装修单位的物品,并经业主认可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出门条方可离开小区。

篇5:X湾街区商户店铺装修细则

蓝湾街区商户店铺装修细则

一、商户装修店铺必须遵守国家及天津市关于房屋装修、电力、采暖、自来水、燃气、消防、有线、通讯、安全及《商户店铺装修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遇不清楚之事宜,可向有关部门或物业管理中心咨询。

二、房屋公用部位为:屋顶、外墙面、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等;共用设施为:户分电表以外至总电表以内的设备和线路、户分水表以外至总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煤气干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干管、信报箱、避雷设施、电梯、有线电视、智能化通讯设施等。以上部位及设施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及维护,商户装修时严禁占用、封闭、改动公用部位及设施。

三、上层店铺装修卫生间、厨房等部位及下水管道造成向下层渗水漏水的,应由上层店铺商户负责修缮,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屋顶

1.做吊顶或灯池时,应对封闭在内的各种管道在截门及排气阀等处预留检查口,其尺寸不得小于300mm×300mm。

2.安装灯具时钻孔直径不得超过φ10mm,深度不超过40mm。

3.钻孔时不得损坏顶层内钢筋及预留的管线。

4.在楼板上布线时,不得剔凿楼板混凝土基础面。

五、墙面

1.不得拆改土建承重墙,不得在墙体上开门、窗等。

2.不得用全木结构或其他非阻燃材料将墙体封闭。

3.不得随意扩大原有的外檐门窗尺寸。

4.不得破坏墙内的各种管线。

5.不得封闭墙上分线盒或检修盒。

六、楼、地面

1.严禁在楼板、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

2.不得随意射钉、钻孔或凿毛面。

3.不得在原楼板上加设以砖石为材料墙体。

4.卫生间、作饭间的地面防水层不得破坏。

5.不得在楼板上放置较重的盆景。

6.不得在楼板上放置、砌筑养鱼池。

七、冷热水管路

1.不得改动干管及支管走向或在干管上开孔。

2.不得拆改移位或倒装水表。

3.需封闭管路的应在截门、活接、水表等处欲留维修孔或观察口,其尺寸不得小于300mm×300mm。

八、供暖设备

1.不能随意去除或完全封闭排气阀。

2.暖气罩必须做成可拆卸式,当暖气罩取下时,应可将散热器整体拆除。

3.进回水管装饰若以木质处理,应作成平开式,若以石膏板处理,必须在维修部位欲留检查口,其尺寸不得小于300mm×300mm。

九、煤气管路

1.不得封闭。

2.不得拆改。

3.确需改动煤气管路请与煤气公司联系,经煤气公司允许后方可进行。

十、供电、通讯、有线线路、宽带网线

1.严禁超负荷用电。

2.线路穿墙必须有套管。

3.墙面重新布线时不得剔凿混凝土墙、柱、梁,并加线管。

4.重新布线,线径应满足使用,并要求使用线径不得小于2.5mm2铜线。

5.空调等家电,最好单独引线,并可靠接地。

6.重新安装的开关,开关必须控制火线。

7.封闭在装饰材料内的线路,应加线管。

8.有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变或加装分线盒。

9.不得擅自改动宽带网线,确需改动事先应与广电部门联系,经广电部门

允许后方可进行。

十一、外墙、防护网、招牌、广告等

1.楼顶、外墙属公共部位,严禁拆、改、占用、设招牌等。

2.空调需装在指定部位,排水管必须接入指定冷凝管。

3.不得在屋顶和露台搭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4.不得改变露台的使用功能,或在露台上放较重的物品。

十二、门牌、霓红灯等

1.为了保证街区整体规划及特色,对商户门牌及霓红灯要求统一格式(按国家及物业管理中心规定),对想要安装卷帘门的商户要求统一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样式、规格。

2.严禁在其商铺门口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物业管理中心安全规格规定的铁闸或窗花。

3.各商户欲在其商铺或任何窗体上,展示广告标识及物品,其位置、尺码及设施需事先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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