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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步行街物业人事主任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步行街物业人事主任岗位职责

上级:行政人事经理

1在行政人事经理领导下,负责具体处理公司的人事工作;

2遵照公司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做好公司人员的招聘、转正、调配及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员工人事资料分类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各类人员考勤,严格考勤、考核制度;

5负责起草公司人事劳资方面的管理制度及运行表格;

6督导、检查各部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并反馈;

7负责公司机构定员管理及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8根据政府或行业规范检查员工持证上岗情况;

9及时准备向公司领导、行政人事经理、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10保持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负责公司相关证照的申办工作;

11跟进公司员工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根据要求组织员工活动,培养员工向心力;

12负责物业总经理办公会议、本部门及相关会议的会务准备、组织工作;

13定期就份内工作汇总上报并对典型事件(法律诉讼方面)提出专业分析报告;

14完成行政人事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Z步行街物业人事助理岗位职责

步行街物业人事助理岗位职责

上级:人事主任/行政人事经理

1服从并贯彻执行行政人事部和物业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行政人事经理负责;

2协助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新员工的上岗前培训、调职培训及升职培训工作;

3负责制订人事工作的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提交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及方案;办理员工入职及离职手续。

4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购保及停保工作(包括办理人员用工的手续)。

5每月汇总人员的总体情况,编写工作报告并报交上司。

6每月统筹员工考勤情况,整理资料后报交上司。

7协调各部门办理员工的人事手续。

8做好车辆的使用、维修及保养工作;

9办理公司车辆的保险、年审工作;

10跟进公司设备(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及电脑)之维修保养工作。

11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出车;

12接受行政人事经理及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Z步行街物业行政人事部综合文员岗位职责

步行街物业行政人事部综合文员岗位职责

上级:行政人事部经理/行政人事主任/行政人事助理

1接受物业总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指令,具体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包括追缴欠款、处理公司内外法律纠纷;

2定期收集、整理公司信息并按时向上级汇总报告(含向集团公司对口部门的汇报);

3负责公司往来文件的文号登记管理及各类文书(含外来文件、自制文件、合同书、函电、文稿)的收集、登记、传阅、催办、分发和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各部门印章的制发、收回、注销事宜;

5归口公司与各部门/费用递转审批及回复工作、资料管理工作;

6恪守保密原则,不散布、传播在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业主个人资料等属保密性的事项,废弃文稿及时销毁;

7协助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

8负责到访人员接待。

9负责公司日常文书的打印、整理工作。

10负责文件及传真的收发。

11每月负责催促各部门主管负责人递交上月工作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汇总文件后交总办主任审阅。

12每月登记员工考勤情况(包括上、下班,外勤等出勤情况记录)。

13负责订购蒸馏水、文具用品。

14负责联系公司名片、信封、信纸等印刷工作。

15整理传阅资料(包括报纸、杂志、公司制度文件等)。

16完成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主任/行政人事助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4:Z步行街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并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外勤、迟到、早退、请假等相关内容作出规定。

2工作时间

2.1公司写字楼员工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具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am~--:--pm

--:--am~--:--pm

星期六、日--:--am~--:--pm

2.2员工上、下班必须如实登记当天出勤记录(打卡/指纹记录/签到)。

3加班与补休

3.1凡属主任级以上员工不享受加班待遇。

3.2公司员工一般情况下不作加班安排,各部门视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完成份内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临时性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作补休或加班处理。

3.3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二天按公司规定填妥"加班申请表",于二天内抄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成立后方为有效(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非因缺编等原因造成不作加班处理)。

3.4员工若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则一律视为无效加班。

3.5加班时间以支付加班费或给予同等补休方式处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如需于国家法定假期加班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4外勤

4.1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超过一小时,必须在考勤机上记录出、入时间,并在"员工外勤登记薄"上登记外勤工作内容,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2超过半天(含半天)的外勤须提前一天在外勤登记本上记录,并注明外勤工作内容,

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外勤时,由行政人事经理签字确认。

4.3上级临时指派的外勤工作可以事后补办上述手续。

5迟到、早退

5.1因迟到、早退造成岗位空置、工作无法交接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书面警告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最后警告处理。

5.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内两次以上(以10分钟为限),扣除"浮动工资"的5%。

5.3员工当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不含三次)以上或迟到、早退达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10%。

5.4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四次以上达六次(含六次)以内者,从第四次始每超过一次加扣"浮动工资"的10%;达七次者(含七次)按旷工一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获书面警告一次。

5.5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八次以上十次以内,从第八次始每超一次加扣"岗位工资"的10%,达十一次者按旷工两天计,扣罚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5.6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按旷工三天计,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资。

6旷工

未提出申请、或申请后未经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批准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且事后无法说明合理理由,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故不出勤者作旷工处理。

6.1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一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

6.2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6.3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工资。

6.4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含五天)者,按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会议或活动考勤

7.1与会(活动)人员无特别理由或未经会议(活动)召集人书面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活动)的按会议(活动)安排时间给予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旷工处理。

7.2与会(活动)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的按第4.3.4条例处理。

8休假

8.1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分娩假、探亲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期、停薪留职)必须以整数申请,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必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两天以上(含两天)的提前两天申请(依此类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休息或假期后未及时复职者按旷工处理。

8.2事假

8.2.1员工因家庭或个人问题需要请假并按规定要求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8.2.2员工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必须提前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向直属上司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3员工请事假超过两天者,必须提前两天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经理审批生效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4员工如有特发事件需请事假的,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根据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获同意,于事后两天内补办上述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2.5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的,休假期间不计工资。

8.2.6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三天及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的,除休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三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5%。

8.2.7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六天及以上、八天(含八天)以内的,除请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六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职"浮动工资"、"职务工资"的10%。

8.2.8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九天(含九天)以上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3病假

8.3.1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

8.3.2病假期间按员工合同或固定薪金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计)的一半计算工资。

8.3.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假期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员工不适用)。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能提供有效病假证明又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

8.3.4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必须出具县(区)以上级别医院病历及病假休息证明,并于两天内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方式报请领导口头批准,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8.3.5员工当月请病假三天以内(含一天有薪病假)其中两天按一半薪金计发工资。

8.3.6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的,从第四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0%。

8.3.7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六天及以上十二天以内(含六天)的,从第六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15%。

8.3.8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十二天的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4婚假

8.4.1员工结婚享有三天有薪假期(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包括在内,晚婚者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4.2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4.3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七天以上持结婚证原件向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上报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员工报总经理审批);生效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个人档案。

8.4.4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六个月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作自动失效处理(特别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申请,报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同意可以推后或分期休假)。

8.5分娩假

8.5.1在本司任职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包括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在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5.2男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且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一次性享受十天有薪陪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注:自休假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向公司提交《独生子女优待证》原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8.6丧假

8.6.1员工必须提交与去世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方能一次性申请丧假(或事后提供):丧假由当

事员工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核准、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6.2员工之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可获三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6.3员工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去世,可获两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7年假

8.7.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7.2按国家规定员工在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在内。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年限1~3年,为七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4~6年,为十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7~9年,为十二天有薪年假;

从第10年起,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则增多一天有薪年假,但最多不超过14天。

8.7.3员工请休年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原则上年假不能分期申请,亦不能与法定假期连续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公司作加班补贴处理。

8.7.4年假只是当年生效,不能累积至下一年度(特殊情况须获总经理批准)。

8.8法定假期

8.8.1员工(部分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赋予公民的法定假期。

1)元旦: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3)妇女节:三月八日(只限女员工)。

4)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三日。

5)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三日。

8.9停薪留职

8.9.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9.2停薪留职的时间范围:最长申请期限不超过叁个月。

8.9.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应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核;一个月内报行政人事经理批准,超过一个月报总经理批准(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9.4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导致较长时间不能正常上班,经公司审批后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9修订及补充

9.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理念和企业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修订上述制度。

9.2违反本考勤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涉及工资构成比例扣罚的按当月该项构成全额计算。

9.3本制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实施,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行政人事部解释。

篇5:Z步行街物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步行街物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员工掌握岗位的工作要求、知识及技能,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让各员工发挥各自的工作潜能,以适应社会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特此制订本制度。

2培训目的

为提升在职员工综合素质,提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令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3培训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4培训职责

4.1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需求确定培训负责人及培训考核工作。

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员工的业务培训及培训考核工作。

4.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知识提高、晋升、法规方面的培训工作及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培训考核工作。

5培训种类

5.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主任组织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司概况、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规章制度等〖人数较少时可以两月举办一次或自学〗。

5.2岗前培训--新员工到职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岗位技能等具实操性方面的培训。

※凡新入职员工必须通过上述两种培训考核方可给予转正。

5.3在职培训--根据不同部门/级别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针对专业技能、工作技巧、服务意识及操作规程等进行相应的在职培训。

5.4晋升培训--员工如工作表现良好,工作成绩显着,拟晋升到高一级职位时,必须接受晋升培训;培训内容为管理知识、如何承担管理责任等。

5.5外出培训--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公司以外、由专业机构主办的与所从事工作有直接关联的各类培训班及专业进修。

5.6管理培训--提升管理层员工管理水平及能力,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本行业及相关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等。

6培训形式

6.1全脱产培训--离开工作岗位及现场,由公司或外聘专家进行集中培训。

6.2半脱产培训--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进行(半天工作半天培训)。

6.3不脱产培训--利用下班或休息时间进行培训。

6.4外送培训--参加由社会机构举办的培训。

7培训方式

7.1讲座式--讲课人准备好授课材料,传授给学员相关知识。

7.2研讨式--针对一个问题,让学员开动脑筋思考,互相讨论、互相启发,将讨论的方方面面全列出来,再进行要点总结。

7.3分析式--将某个案例或情况让学员分小组讨论,展开分析、归纳,再进行要点综合供大家掌握。

7.4演练式--要求学员按照既定的情景或任务,反复演练,感受到该情景的意义或熟练完成该任务的各步骤。

7.5参观式--带领学员现场参观(包括环境、操作等),让学员增强岗位及行业见识。

7.6方案选择式--交给学员一个典型案例,随之附上若干解决问题的办法供学员选择,最终解决问题。每个问题都有可能误导学员入歧途或引入更复杂的局面,学员可反复选择,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8培训实施

8.1入职培训

8.1.1培训目的--使员工对公司的总体情况有所了解

8.1.2培训范围--新员工

8.1.3培训职责--由行政人事部专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8.1.4培训形式--不脱产培训

8.1.5培训方式--讲座式

8.1.6培训时间--六十分钟

8.1.7培训内容--公司概况、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规章制度及对新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等

8.2岗前培训

8.2.1培训目的--使新员工熟悉部门及岗位基本情况与要求

8.2.2培训范围--新员工及转岗员工

8.2.3培训职责--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一般由直属上司或具丰富经验的老员工担任〗

8.2.4培训形式--不脱产培训

8.2.5培训方式--根据不同岗位工作要求选择恰当的方式

8.2.6培训时间--一至七天

8.2.7培训内容--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岗位技能与要求等

8.3在职培训

8.3.1培训目的--使员工对自己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能更熟练、更有技巧地把握和运用,从而更加胜任岗位工作。

8.3.2培训范围--全体员工

8.3.3培训职责--根据不同岗位,由行政人事部专员组织进行对员工的在职培训

8.3.4培训形式--不脱产培训

8.3.5培训方式--不限

8.3.6培训时间--视企业发展或实际工作需要而定,每个员工每年不得少于一周

8.3.7培训内容--岗位专业技能、工作技巧、操作规程及意识提高等。

8.4晋升培训

8.4.1晋升培训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十五天将拟升人员名单报送行政人事部核实并经行政人事经理批准后才可安排培训。〖每个竞升岗位原则要求有两名候选人〗

8.4.2培训目的--使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员工获取岗位晋升并更好地胜任新工作岗位。

8.4.3培训范围--拟晋升员工

8.4.4培训职责--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晋升培训

8.4.5培训形式--不脱产培训

8.4.6培训方式--讲座式与研讨式相结合

8.4.7培训时间--不少于十二小时

8.4.8培训内容--管理知识和意识提高

8.5外出培训

8.5.1经公司批准到社会专业机构接受培训,受训者应依照公司相关制度申请受训时间并获批准;在完成培训返岗后,应在一周内提交书面培训情况报告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存档;获颁证书的要在获取得证书后一周内将相关证书原件交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核收,同时与公司服务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否则培训费用自理、受训期间按事假处理。

8.5.2培训目的--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技巧

8.5.3培训范围--因工作需要并获批准参加外出培训的员工

8.5.4培训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外送培训

8.5.5培训形式--外送培训

8.5.6培训内容--原则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内容

8.6管理培训

8.6.

1培训目的--提升管理水平及能力

8.6.2培训范围--管理层员工

8.6.3培训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培训

8.6.4培训形式--全脱产/半脱产培训

8.6.5培训内容--执行力与管理技巧

8.6.6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八小时

9培训考核

9.1考核职责

9.1.1部门组织的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考核、监考。

9.1.2书面考核应安排专人负责监考工作;面试考核应安排不少于两人以上的主考人员负责考核工作〖原则上由缺编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担任〗。

9.1.3每次考核结束后由培训主办部门根据成绩统计排出名次、写出培训小结和考核情况分析、奖惩建议等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及奖惩结果通告全体员工。

9.2考核范围在培训内容以内。

9.3考核形式大致分为口试、笔试、现场操作三种。

9.4考核要求

9.4.1考核形式选择口试和现场操作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负责监考工作。

9.4.2考核形式选择笔试时,应由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监考工作,每次监考不得少于两人。

9.4.3考核的计分标准:总分一百分,合格六十分。

9.4.4全员性培训的考核试题由培训主办部门负责拟定考试内容,报行政人事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备案。

9.4.5考核形式为笔试时,题型及分数分布可参考如下:

1)题型--单项选、多项选、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简述题。

2)分数分布--单项选、多项选、判断题三大题型占总分比例的40%;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简述题三大题型占总分比例的60%。

9.4.6培训主办部门可根据考核对象的岗位文化水平要求对考核形式和题型分布比例作相应调整。

10培训评估

10.1行政人事部根据部门每次培训、考核的实际情况,作出培训意见征询工作,将反馈意见加以整理、分析。

10.2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及意见分析,拟写培训评估报告报行政人事经理审批,并为下次培训提供参考依据。

11培训规定

11.1计划

11.1.1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及各岗位工作需求应在本年度末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批。

11.1.2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培训计划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到各部门。

11.2要求

11.2.1各部门应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培训负责人按计划办理培训全部事宜。

11.2.2确定培训时间后,培训负责人应提前一周预订场地、通知培训导师和学员、准备培训资料及相关物品。

11.2.3培训负责人要做好培训签到登记,并将记录报行政人事部存档,违纪者按现行规定予以处理并公布。

11.2.4培训负责人要维持好培训过程的秩序及课堂纪律。

11.3奖罚

11.3.1培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半天以上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培训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11.3.2学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经培训负责人批准可以补考;拒不参加考试者作零分处理,并获"书面警告"一次记入人事档案。

11.3.3每期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按要求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视情况分别予以延长不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降薪、调岗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1.3.4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员工转正、调薪、晋升的主要参考依据;对在全员培训活动中,连续三次进入前三名者将予以调薪或晋升职位奖励。

11.4监督

11.4.1行政人事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培训工作检查,并总结书面检查结果。检查内容包括:培训签到记录、培训效果、考核情况、成绩公布情况及员工意见反馈等。

12修订及补充

12.1规定中未涵盖之内容参照公司现行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12.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理念和企业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修订上述制度。

12.3本制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实施,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行政人事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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