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运作程序
物业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运作程序
一、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质量。
二、职责
1、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申请审核工作。
2、公司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复核及手续办理。
3、公司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
三、程序要点
1、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雇四种形式:
a)辞职: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一般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一律不结算薪金,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期相关责任的权利。
c)劝退: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及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进行一定补偿的一种行为。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d)解雇: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2)员工离职的提出与审核:
a)离职的提出:
――用人部门负责人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劝退、解雇员工申请,并将《奖罚单》附后;
――员工连续旷工3天,由用人部门于员工连续旷工第四日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提出该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将《奖罚单》附后;因部门没能及时将员工自动离职情况报告公司人事部而引起公司经济损失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
――员工向用人部门或公司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
b)用人部门审核:
――辞职,由员工/用人部门向公司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一式两联),员工按表格要求填写离职原因、申请离职时间等项目,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报公司人事部;
――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奖罚单》附后报公司人事部。
(3)公司人事部复核。公司人事部接到《员工离职表》后,在一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核,然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a)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有关规定、员工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复核:
――有《奖罚单》附件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没有《奖罚单》附件,。按《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处理。
b)员工辞职工作的复核:员工因个人私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又不能帮助解决的,公司人事部应予以批准;如员工因上述条件以外的原因提出辞职的,公司人事部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按《员工抽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一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5)公司人事部将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用人部门。
(6)用人部门按批准的离职日期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7)离职员工于批准当日到公司人事部领回经审批的《员工离职表》,公司人事部应告诉员工办理离职的程序。
(8)离职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a)离职人员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按《工作交接表》进行工作交接,并予以监督。交接无误后,接管离职人员工作的指定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部门工作交接”栏签名,如有资料丢失,按公司有关规程予以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备注”栏;
b)离职员工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c)离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财务部”栏内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到行政部退还办公用品、交通、通信等工具及钥匙,行政部有关人员在“行政部”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e)离职人员到公司人事部交还《员工手册》、工牌、考勤卡、《加班单》后,回宿舍等公司人事部通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丢失《员工手册》的扣款50元;
――丢失钥匙的扣款5元/条;
――丢失工牌的扣款10元;
――丢失考勤卡及《加班单》的由部门根据考勤卡记录予以补签考勤,经公司人事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9)工资结算:
a)公司人事部文员依据《员工餐厅运作程序》结算离职员工的伙食费,并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b)公司人事部文员将离职员工的伙食费及其他部门的扣款项目,在其工资内一次扣除(计算公式为:实发金额=工资标准+加班费-考勤应扣伙食费-其他扣款),公司人事部文员在《员工离职表》中“公司人事部”栏、“考勤计算”栏、“工资计算”栏分别予以签名确认后,报公司人事部经理审核;
c)公司人事部经理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支付证明单》上填写支付数目并在“制表”栏内签名确认,将《员工离职表》及《现金支出证明单》一起报公司财务部复核;
――发现问题,由公司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
(10)公司财务部复核《现金支出证明单》与《员工离职表》:
a)复核无误后,在《现金支出证明单》“复核”栏签名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b)了现问题,退还公司人事部重新办理。
(11)公司总经理对《员工离职单》及《现金支出证明单》予以复审: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取回做好现金支付准备,并将《员工离职单》第一联返还公司人事部;审核发现有误及时纠正,并在当月绩效考评相关项目中予以扣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2)公司人事部通知离职人员去公司财务部领取工资离开公司。
(13)自动离职人员离职手续由用人部门指定人员依照以上条款办理,自动离职人员一律不结算工资,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2、员工内部调职
(1)员工内部调职用人部门内部调岗,由用人部门内部调配,只需用人部门内部办理工作交接即可,在此不再赘述。如调动工作同时涉及调薪,则按规定同时办理。
(2)离职的提出:
a)调出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b)调入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c)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用人部门提出内部离职申请;
d)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3)公司人事部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调动表》。
(4)调动部门审核:
a)调出(入)部门要求调动者,由调动部门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联系,然后部门负责人在调出(入)部门及意见上签字确认;
b)员工要求调动者,由员工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联系,调出部门同意调动后予以签字。如果调出部门不同意该员工调动,则不办理调动手续。
(5)公司人事部复核:
a)调出员工有接收单位的,可予签名同意调动,然后按正常调动手续办理;
b)如暂无接收单位的,公司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及申请调动员工,直至找到接收单位,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c)调入部门如无合适人选或公司人事部推荐不到合适人选,公司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直至找到合适人选,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d)调动期一般情况下,定在次月1日,因工作关系不便在次月1日调动的,经与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协商后,也可予以批准。
(6)审批:属部门之间调动的,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7)公司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调动调出部门、接收单位及调动员工。
(8)调动的员工按批准的调动日期办理交接:部门之间调动,只须办理工作交接;
(9)内部调职人员到公司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a)退还工牌、考勤卡、《加班单》,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b)公司人事部为内部调职员工配发调入单位的钥匙、工牌、在原考勤卡、《加班单》上注明调职日期,并将用餐费用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c)公司人事部引导内部调职员工熟悉调入单位的打卡、餐厅及宿舍位置;
d)公司人事部月底将内部调职员工工资及扣款情况报公司财务部计发工资。
(10)工资计算:
a)所有员工的内部调职,其工资支出计入接收单位当月工资成本;
b)涉及调职且调薪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11)公司人事记录:
a)公司人事部文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调往部门、调动时间、并在原部门注销;
b)公司人事部文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接收部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工作证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称、入职时间、调动的职位、工资等内容;
c)将调动员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接收部门存放。
3、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工作的办理过程作为以上各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记录
1、《员工离职表》
2、《工作交接表》
3、《员工调动表》
篇2: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离职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离职
一、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须按照《员工离职会签单》要求,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经有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2、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交还所配发的公物、工具、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和胸卡、工牌等有关证件。
3、员工离职必须交接清楚。管理层员工离职时应填写交接清单,注明移交材料、设备、工具,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经部门领导确认签字,方可办理结算。
二.工服费用:
员工离职结算时应扣除工服制作费用:
1、员工辞职:离职日期距领用工服日期不足六个月的,结算时扣除工服制作费用的50%,离职日期距领用工服日期超过六个月的,结算时不再扣除工服制作费用。
2、公司辞退:被辞退员工结算时扣除工服制作费用的比例,按照上述规定酌减。
三、费用结算:员工办妥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给予费用结算:
1、支付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应得薪金;
2、计发至离职日止应享受的有薪假期补偿;
3、代扣税金及有关费用;
4、经济补偿金按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篇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离职结算活动,方便工作的交接,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辞职、解聘)。
三、操作规程
1、辞职程序:
①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操作层员工应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管理层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间的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的期望,须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提交其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审批。上岗少于5天(包括5天),个人提出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②部门经理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当天,安排时间与其沟通、面谈,掌握其辞职原因及心态,妥善解决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努力挽留。如若无法挽留,要征询其对公司的建议或意见,同时报总办,由总办视情况决定是否与其面谈,管理层员工要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面谈或派品质部面谈或落实情况。
③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操作层员工由部门经理、品质部、总办获准;管理层员工要经总经理批准。
④员工辞职获准后,应到总办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单》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门:文件资料交接、工作交接;
B仓库: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设备;
C总办:工资结算、人事关系办理、档案调转、统筹转移;
D财务部:借款、票据、工资及统筹等;
E各部门手续填写完毕后把此手续单送交总办存档。
2、解聘
①公司用人倡导优胜劣汰,对于不适应公司发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聘。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适应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③解聘员工由部门经理及公司总办考核讨论后予以决定,报知总经理。
④主管以上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总经理获准后执行。
⑤员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参照《奖惩条例》中有关除名的情节),公司将予以解聘:
A随公司发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者;
B违反考勤纪律,月内无故迟到、早退5次(含5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月内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C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D玩忽职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负责任,影响公司团结,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E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者;
F违犯工作纪律,多次教育批评无效者;
G在其他单位有兼职者;
H工作时间利用工具、设备、名誉做私活者;
I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给公司经济,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K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①决定解聘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写明解聘原因报总办,经总办或总经理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同辞职)。
四、相关规定
1、凡不按公司离职规定程序而离职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离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时交接相关工作,否则由其承担损失后果。
3、离职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应继续坚持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记录考勤。
篇4: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员工离职制度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及员工离职制度
一、职务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二、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或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局规定发给补助工资。
4.凡辞职或被辞退之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篇5:ZZ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工作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离职的申请受理工作;
3.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核工作;
3.3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工作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离职审批权限
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离职均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2辞职
4.2.1各级人员辞职时间要求
a)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前3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须提前2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c)安全员、清洁服务人员须提前15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2.2辞职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
4.2.3申请辞职的人员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部门管理,否则以擅自离开岗位处理,作自动离职论处。
4.3辞退
4.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
a)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c)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一年绩效考核结果有三次为"基本合格"的;
d)月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2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写明辞退员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4离职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报中心经理审核完毕后,方可离开部门,具体手续如下:
4.4.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2归还所借公款。
4.4.3归还办公用品。
4.4.4交还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出入卡及有关证件和物品。
4.4.5交还公司所发工作服。
4.4.6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及时办好退房手续。
4.4.7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填写《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4.4.8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手续。
4.4.9辞职人员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统一安排面谈,并做相应记录。
5.0支持性文件
5.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6.0质量记录
6.1QP-02-03-F001员工离职申请表
6.2QP-02-03-F002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6.3QP-02-03-F003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