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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管理处入职离职制度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大厦管理处入职离职制度及程序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招聘原则:

A、因事设岗,因岗择人;

B、先店内,后店外;

C、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招聘条件:

A、一线面客员工基本要求:年龄:18-26岁,实际表现无劣迹,品质优良,身体健康,气质高雅,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标准(英语或其他语种流利可优先考虑)。身高:女158CM以上,男170CM以上。

B、后勤或其他工种则根据部门及岗位需要。

3、招聘程序及步骤:

A、用人部门根据本部人员编制及淡旺季等情况通过与人事部协商有计划地招聘人员。

B、员工提出辞职,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部,以便人力资源部提前进行人力调配。

C、面试:任何面试人员必须首先到人力资源部面试,经人事主管考核签字后方可到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由用人部门确定职位、工资、入职日期(每周一,若有特殊情况请预先通知人力资源部),后返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复核,再逐级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各级别员工入职最终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D、入职前员工必须准备好如下资料:身份证、本人有效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照片、制服押金300元。全体员工须办理深圳户口担保手续(详见深圳担保要求),保安员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无犯罪纪录"证明书。

E、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一,入职培训时间为每周二及周三,到部门报到时间为每周四,部门在三个月内必须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部门内部的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二、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辞职须向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七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否则扣除七天(试用期内)或三十天(通过试用期转正后)工资作为提前通知款。

2.部门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应首先了解辞职原因(可以挽留应尽量挽留),后由部门填写离职审批单,经员工本人及部门经理/总监签字后于三天内送交人力资源部,员工辞职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3.如员工属自动离职(连续三天旷工),则部门应于第四天将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4.被开除员工的部门应于当天上报离职审批表至人力资源部并通知员工。被开除员工须于即日办理离职手续,大厦将永不再录用。

5.如部门根据营业需要进行裁员,应提前七天(试用期内)或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转正后)通知员工本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6.经过以上级别逐一审批后,在最后工作日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清单,并于三天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及结账手续。

7.未过试用期的员工辞职时须扣除培训及其他有关费用100元。

8.如因劣迹被大厦开除或辞退的员工将永不再录用,被裁员的员工将根据其表现在一年以后考虑再录用。

篇2:某管理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管理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管理处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至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批。

第四条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凡与管理处有经济往来账款或借款未结清的,暂缓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条员工离职应将业务关系、通讯录和工作未完事项以书面形式办理工作交接。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按工服管理制度办理工服保证金的退款和扣款手续。

第七条员工离职时,自入职起截止本年度内未休年假可折合成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第八条离职员工凡未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的,其最后月度薪资暂缓发放。

第九条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管理处方可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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