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卫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导卫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严格执行砂轮机、手砂轮、电焊工、天车、钢丝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使用手锤、台钳、锯和锉刀时要确保工具完好,松紧螺母时,板子要无油,等卡牢后方可宁动。

4.拆卸轧辊、导卫时,不能野蛮装拆,要规范操作。

5.用清洗液清洗轴承时,小心把手划伤,并作好防火工作。

6.用压缩空气吹扫油路时,注意人员安全,防止迷眼。

7.轴承装配不许用铁锤击打,应用铜锤或铜棒。装配弹簧时,注意卡牢,防止弹出伤人。

8.更换减震器时,禁止用大锤敲击和用火切切割。

9.在工作台架上拆装水管时,轧机必须放稳后再进行操作。

10.用过跨平车运输物品时,物品不能放在边上,要放稳,运输通道上不能有设备和人员。

11.工作完毕,场地要清扫干净,备件摆放整齐。

篇2:钳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公司、厂等级安全管理规定。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并检查锤头是否牢固。

3.工作前要检查好使用的工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带病作业。

4.打锤时前后不得站人,并注意周围情况。

5.使用尖铲、扁铲凿削工件时,应注意对面操作人员,必要时用接板或细铁丝网隔开以免飞屑伤人。

6.禁止使用未经热处理的高速钢扁铲、尖铲等。

7.拉锯时要稳,锯条松紧合适,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8.使用千斤顶或手拉葫芦起重物件时,物件的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的最大负荷量,禁止在吊起的重物下工作。

9.使用活扳手、梅花扳手和管钳等工具时,不准加套管和锤击,以防止打滑伤人。

10.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必须放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禁止上、下乱扔。

12.使用砂轮、电钻、风动工具和天车设备应遵守与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13.钳夹工作物要牢固、平稳,虎钳夹要牢固地固定在工作台上。

14.铲刮工件时,工件底部必须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用枕木垫好。

15.刮研时,工作必须稳固,标准工具要装有固定手环或吊环,较大或较重的标准工具不准一人搬运。二人以上刮研同一件时不准对面操作。簇复研磨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移动面。

16.活扳子和锉刀不准当锤子使用,锉刀、刮刀不准当撬棍使用。

17.进入加热炉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严格遵守在煤气区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煤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煤气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程进行。

2.炉区发生停电、停风、停煤气、停水、空煤气压缩空气低压等事故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煤气阀吹扫煤气管道。

3.热状态下进入加热炉必须穿戴隔热防护服。

4.设备检修或检查时必须停电挂安全牌,有安全销的部位插上安全销,并确认有关开关、按钮键、阀是否与机械位置相符,如有不符不应作业。

5.本岗位的风、气、水、电、泵等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启动炉门、托钢机及辊道时必须确认现场无人后方可进行。

篇3:液压润滑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工作只能在设备正式停车之后进行,先关高压阀门,后关低压阀门,在压力表指零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后,先开低压阀门,后开高压阀门。

2.煤油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在附近区域禁止烟火。

3.检修人员禁止触及运行中的设备,设备检修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

4.随时检查修理各接头及密封处,不得漏油、注意防止高压管炸破伤人。

5.指挥天车必须使用标准手势正确指吊。

6.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检查完好方能使用。

7.在液压泵站内及其它阴暗地点工作,照明必须良好,照明线路要安全可靠。

8.在液压泵站内行走必须注意脚下,防止跌倒。

9.维护电磁阀等设备时,必须与电工配合。

10.未取得电、气焊操作证的人员不准操作电、气焊。

11.严格执行钳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篇4:钳工装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钳工常用工具如钳工台、刮刀、丝锥、扳牙、绞刀等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禁止在顶持的工件上打样冲;

3、用千斤顶支承较大工件时,工件与平台间应垫木,手不准伸到工件下,对支撑面较小的高大工件,应用起重机吊扶,确认垫平支稳后,方可稍松吊绳,但不准摘钩;

4、熔注轴承时,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物,防止水滴溅入熔锅,轴瓦及注勺浸入熔锅前,必须烘干和预热;酸洗轴瓦时,操作人应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使用压力机压装零件时,零件应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垫必须牢稳。压装小零件需用工具夹持,不准直接用手扶,不准用脆性材料做垫。

6、采用热装时,工作台上不得有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热装后的组件不准随地乱放;

7、多人装配大型产品时,要有一人指挥。暂停装时,物件不准悬空或放置不稳。

篇5:综掘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综掘维修钳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正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担任,且持证上岗。

第3条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5条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相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6条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一切按照标准。

第8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操作准备

第9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条?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1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2条?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3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4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5条?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6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的衬垫。

第20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物件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第22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第24条?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减速器更换齿轮;

(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8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0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1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试转前应由专人负责复查一次。

第33条?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制定专人进行恢复。

第34条?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制定的容器内,严禁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35条?检修结束后应由有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36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须记录清楚,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