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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证处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证处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考勤方式和处罚办法

(一)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机的方式进行,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结果。

(二)每天上下班时,全体工作人员应在考勤机上考勤。作息时间以温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遇作息时间临时变动的,以本公证处的通知时间为准。

(三)因公外出或请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在考勤表上考勤的,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四)遇全处统一组织的会议、学习或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无故迟到或不到者,以迟到或旷工论处。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十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十分钟以上六十分钟以内扣工资100元: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视为旷工一天。

二、请假制度

(一)凡请假者,均需填写《请假单》,按规定权限报批。报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批准。病假2天以上的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l、每月累计病假2至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90%计发工资;

2、每月累计病假6至1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工资;

3、每月累计病假超过1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50%计发工资。

4、凡请病假者扣发奖金50元/天,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三)事假期间一律不计发工资和奖金,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四)病事假可一律先用年休假抵扣,后用加班抵扣。用年休假、加班抵扣的,工资、奖金不予扣除。但用加班抵扣病事假的,只能用当月加班的实际天数抵扣当月病事假的相应天数。

(五)工作人员因婚、丧请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必须报主任批准。婚、丧假期间的工资不予扣除,但扣发奖金50元/天。

(六)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哺乳假的,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三个月)停发奖金,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在批准的哺乳假期间(不超过六个月)停发奖金,按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工资。

(七)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的,必须报主任批准。在批准的假期间,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三、旷工处罚规定

(一)工作人员无故旷工l天,扣除当月应发奖金的50%;无故旷工2天,扣除当月应发全部奖金。工资按事假规定扣除。

(二)工作人员月累计旷工3天或3天以上,给予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予以解聘。

(三)工作人员年累计旷工超过l5天,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予以解聘。

(四)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自行脱岗,年累计超过30天的,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予以解聘。

(五)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脱岗15天以上的,以自动离岗论处。

四、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指派参加培训、进修的,其工资视同在岗。但受培训者在培训后须在本处工作满三年以上,否则不享受此待遇。因本人要求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的,必须报主任批准,才可离岗培训、进修,其培训、进修期间一律视作事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五、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

六、本考勤制度由主任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篇2: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范本

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例会考评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的例会能够顺利的进行,便于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学生会例会考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长例会

1.部长或副部长无故不到者,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2分;

2.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本部门干部代替参加,不扣分;

3.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但是无其他本部门干部代替,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1分;

4.部长或副部长在部长会议召开后,未及时向该部门干部传达会议精神,或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者,据了解属实,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1分;

5.部长或副部长迟到未讲明情况,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0.5分;

6.办公室主任对相关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导致某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主任1分。

二、全体学生会干事例会

1.干事无故不参加,扣除该干事2分;

2.干事因为个人原因迟到,扣除该干事1分;

3.干事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会议,并向本部门部长请假,不扣分;

4.部长对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而导致本部门干事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部门部长0.5分;

5.办公室干事未及时向职能部门传达会议通知而导致该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篇3:南丰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按实际打考勤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5分钟以上扣1元,30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个月内3次迟到或3次早退取消当月出勤工资。

二、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35元计并扣除当月出勤奖;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25元计,5天以上30元计。一学期内超过一天以上的不连续的事假则扣除本人当月平均每日工资(病假则扣除80%),从所扣工资补50%给配班人员。

四、班上有人请假时由共班人员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请假人员工资80%给配班人员,请假人刚好轮到值中午班将加扣5元给值班者。

五、产假为2个月领基本工资,婚假为一个星期,丧假为3天。

篇4:南丰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考勤实行签到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值周领导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当面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原则上不准事假,情况特殊者,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凡学区、学校请的病、事假必须持假条填在签到册上。

8、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出勤奖或工资。

9、教导处将出勤情况,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兑现奖惩。

篇5:某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来校上课,参加课内外活动。

2、因故不来校者,须事先请假,不事先请假或未准假及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4、迟到或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5、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学校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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