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经济工作服务。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

3.0职责

3.1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指导书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指导书有关规定。

4.0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4.2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4.3财务人员管理

4.3.1会计人员的聘用,依据能兴集团公司人事招聘制度由能兴集团公司人事部、财务部统一进行。各公司对待聘职位具有推荐权和复试权。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命、变动由集团公司发文。

4.3.2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分通用与专业技术考核两部分,通用部分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专业部分由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与计划财务部负责。对财务负责人的年末综合考评统一报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批准。

4.3.3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4.3.4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财务人员管理按《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4资金管理

4.4.1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填写申请表,报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后由集团总会计师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4.4.2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结算起点以上的货款、往来款,一律不得使用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4.4.3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流动资金管理

4.5实物管理

4.5.1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

4.5.1.1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

4.5.1.2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

4.5.1.3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

4.5.1.4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5.1.5对盘点中出现的损溢,一年累计在5000元以下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作调帐处理。一年累计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必须书面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核实、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出具处理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处理。全年累计盘盈、盘亏在5万元及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4.5.1.6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

4.6固定资产管理

4.6.1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

4.6.2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

4.6.3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6.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4.7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4.7.1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

4.7.2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

4.7.3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期内借出资料的借用人负责保管。超过借用期限,主管会计未催讨追索,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的主管会计负连带责任。

4.7.4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的会计档案半年内仍保存在主管会计处,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室。

4.7.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4.8定期公布管理规定

4.8.1按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4.8.2对较大费用的支出要分析情况、加以说明。

4.8.3接受市、区、业主委员会、总公司的财务检查。

4.9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4.9.1注意防盗,财务管理部门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下班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密码加锁,密码注意保密。

4.9.2保险箱钥匙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4.9.3去银行交款及取款,实行双人专车

制。

4.9.4注意防火,室内严禁抽烟,下班切断电源。

4.9.5财会管理部门应装置防盗报警系统。

4.10财务人员工作要求:

4.10.1财务部经理

4.10.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4.10.1.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10.1.3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资金回笼,考核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

4.10.1.4参与策划重要的经营策略,并对重要经济合同及投资项目进行评议。

4.10.1.5向上级领导提供季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4.10.1.6负责收付凭证的审核、工程结算工作。

4.10.1.7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制定各部门考核指标并监督执行。

4.10.1.8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4.10.2主管会计

4.10.2.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4.10.2.2根据公司的特殊性,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

4.10.2.3编制各种记帐凭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领导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数据资料。

4.10.2.4负责妥善归档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4.10.2.5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并与其他报表相互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年终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财务分析。

4.10.2.6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的保管及发出工作。

4.10.2.7严守机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年底结算完毕,将全年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4.10.2.8指导出纳,定期检查或抽查出纳的现金库存情况。

4.10.2.9编制每月经营情况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4.10.3出纳员(兼仓管员)

4.10.3.1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4.10.3.2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各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登记现金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终及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4.10.3.3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4.10.3.4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严禁白条取款入帐。

4.10.3.5本部出纳员负责本部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管理处出纳员负责管理处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

4.10.3.6负责收发仓库货品进出仓工作,,对采购员和供应商与采购计划要求不符的货品一律拒收。

4.10.3.7出仓方面要有部门经理签名的申请领料单方可发货,并分类填好出仓单、领料人签名后按出仓单发货。

4.10.3.8每天做好进出仓的帐面登记,按“先进先出法”核算,保证单与帐相符、帐与物相符。

4.10.3.9仓库货品要离墙离地分类堆放,定时检查货品的质量或积压品,如发现有货品变质、变坏、虫咬、鼠咬及时报告处理,并且主动向用料部门推销积压货品。

4.10.3.10月终全面盘点一次。

4.10.3.11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虫蛀、霉坏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4.10.3.1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费用报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5.2《请购单》

5.3《入库单》

篇2:某物业公司财务审批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有效地监督、控制各项财务支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资金审批。

3.0审核流程

3.1各项开支依据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签定合同的,必须凭已审批的合同正本开支。因特殊情况确实未能签定合同而资金审核权限又无相应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应依照合同的审批权限执行。

3.2按合同规定付款的付款通知单等付款凭据,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对于已经办理了合同审核的资金开支,若实际开支与合同不符又未签定补充或变更合同的,则应按业务事项相应的合同审批权限重新进行审批。

3.4财务开支有计划或预算的,应严格执行计划或预算,超计划或超预算的,应先申请追加计划或预算,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3.5对于计划外非经常性开支项目,又未签定合同的,可依照相应的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直接进行资金审批。

4.0财务开支手续

4.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先经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批准方可购买。凭购货合同正本、购

货发票、固定资产卡片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固定资产卡片

需填写资产名称、型号、各种技术参数、附属设备名称等(资产价值由财务人员填写),

并有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名。

4.2直接购进材料,凭购货合同正本(2万元以下可不签合同)、购货发票(发票没有按明细项目填列的,需附购货清单)支付。发票应有采购经手人、材料使用人(或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3领用材料、设备,凭领料单领料。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并注明工程名称或编号。非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

4.4其它生产经营性费用,凭合同正本、发票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5非生产性开支

4.5.1银行托收的办公用水电费、电话费,凭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后的发票、银行付款通知入帐。

4.5.2住宅电话费、移动电话费、BB机台费,按集团公司工资制度关于定额补贴的规定执行。

4.5.3广告宣传费,凭合同正本、广告宣传样本、发票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合同应订明广告宣传的时间、地点、期限、方式、内容。

4.5.4会议费,凭发票及会议签到表报销。签到表需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餐费或会场租赁费发票需有经手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5.5工资、补贴、奖金,凭财务部工资员(出纳员兼)编制的工资表发放。工资表需有制表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管理处工资表需有管理处主任签名)。

4.5.6教育培训费用须凭税务统一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经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4.5.7其它费用,凭有关合同正本、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报销。发票或收据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6工程项目结算(包括对外出包工程),凭工程所在地的建安发票、工程合同、经审核批准的结算书、竣工报告等结算。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

4.7预付款项,凭合同正本、职工业务借支单预付。借支单需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办理业务借支外的预付款项,需凭合同正本、收款单位收据,由经手人、审批人签名后支付。

4.8债务的清偿

4.8.1清偿各项债务,需取得收款单位收据或其它收款凭据应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8.2税金、其它应交款项的支付,凭财务部经理签发的付款通知单或报税凭证,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9对确需开支,又确实未能取得规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4.10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公司提出维修基金年度使用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批。

4.11按照资金审批权限,凡需办理资金使用审批的,还需凭已签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才可报销或入帐。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资金使用审批表》

篇3: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例

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校财务处、集团财务部印制的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和集团内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

篇4:财务管理规定范例

第五章财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规定。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3.财务人员管理

(1)会计人员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试后,由总经理直接面试后决定。

(2)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4.资金管理

(1)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5.实物管理

(1)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

a)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

b)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

d)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

6.固定资产管理

(1)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

(2)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

(3)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7.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

(2)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

(3)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期内借出资料的借用人负责保管。超过借用期限,主管会计未催讨追索,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的主管会计负连带责任。

(4)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的会计档

案半年内仍保存在主管会计处,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室。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规定

(1)按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2)对较大费用的支出要分析情况、加以说明。

9.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1)注意防盗,财务管理部门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下班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密码加锁,密码注意保密。

(2)保险箱钥匙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注意防火,室内严禁抽烟,下班切断电源。

10.财务人员工作要求:

(1)财务部经理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资金回笼,考核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

d)参与策划重要的经营策略,并对重要经济合同及投资项目进行评议。

e)向上级领导提供季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f)负责收付凭证的审核、工程结算工作。

g)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制定各部门考核指标并监督执行。

h)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主管会计

a)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b)根据公司的特殊性,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

c)编制各种记帐凭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领导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数据资料。

d)负责妥善归档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e)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并与其他报表相互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年终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财务分析。

f)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的保管及发出工作。

g)严守机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年底结算完毕,将全年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导出纳,定期检查或抽查出纳的现金库存情况。

i)编制每月经营情况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3)出纳员

a)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b)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各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登记现金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终及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c)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d)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严禁白条取款入帐。

e)负责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

f)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篇5:财务会计帐薄管理规定范例

1.0目的

为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0适用范围

对帐单凭据、原始凭据、记帐凭证、会计帐薄、会计帐薄的稽查及财务成本计划的审核、编制。

3.0程序要点

3.1对营业收入有关单据的审核。主要审核公司每月营业收入的有关帐单、凭据及报表。

3.2原始凭证的审核

3.2.1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日期及填制人员的签章,其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须盖有单位的公章。

3.2.2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

3.2.3数量、单价和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3.2.4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3.2.5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人公章。

3.3记帐凭证的审核

3.3.1审核经济业务的摘要是否简明扼要。

3.3.2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

3.3.3填列的金额是否准确,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3.3.4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未附原始凭证的除按规定可无原始凭证的外,是否注明原始凭证的存放处。

3.3.5制证日期是否填制,制证人员(现金、银行转帐)是否盖章或签字。

3.4填制及审核会计帐薄

3.4.1填写会计帐薄

3.4.2检查会计帐簿是否及时记帐,是否符合规定。

3.4.3帐帐(总帐与明细帐)、帐表(明细帐与有关报表)的金额是否相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