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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某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分类: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七大类: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家俱设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设备、其他、房屋及建筑物。

2固定资产建帐建卡工作: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帐,按照固定资产大类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只记载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净值,帐目核对按原值计算,各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表,登记实物的序号、品名、数量、金额,各使用部门设专人保管,定期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帐、实核对。

3申购固定资产的手续:购置固定资产要事前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使用部门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领用手续。凭购置物品的发票,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两单各一式三联,填好编号并盖章、签字。一联人力资源部留存,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二联连同购置物品的发票交公司财务部,据以入帐,三联使用部门据以登记卡片。

4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报废的手续: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内部转移、对外有偿转让、报废等,使用部门要事前报总经理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固定资产调拔手续,使用部门无权调配企业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调出、调入、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写明物品的原编号,调入、调出部门或单位,盖章、签字、报废要说明原因等情况。调拔单、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一联使用单位留存,据以登记卡片,二联交人力资源部,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三联交财务部,据以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

5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5.1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和使用情况,检查帐、实是否相符,企业规定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检查小组,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进行互查、检查的内容为:

5.1.1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5.1.2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的登记情况;

5.1.3固定资产的帐、实核对是否相符,明细帐与卡片是否按公司规定统一分类,序号编制、明细帐与卡片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卡片与实物标签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

5.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具体办法如下:

5.2.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由人力资源部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物品编号,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另一份交使用部门核对实物。有的划3,没有的划,在盘点中,如

发生物品损坏、修理、停用、不需用、丢失、调出、报废等问题,应在该物品上注明上述情况,然后

将盘点表与帐、卡核对后的盈亏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填制"固定资产汇总登计表"交财务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和"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盖章签字。一联由使用单位留存,登记卡片;二联交财务部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三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实物明细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2.2公司规定每年11月份各部门要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盘,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由检查小组对盘点结果进行检查,对于调拨、退回人力资源部的固定资产要在物品上注明。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由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参与签定,清查后填写报废审批单上报总经理批示。每次检查完毕必须由检查小组写出书面总结,好的提出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5.2.3对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及其帐面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6固定资产修理的审批程序

6.1固定资产的正常修理费用应列入当期成本,固定资产的大修,即早期不能承担的费用,使用部门应先报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管理部门写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再行大修,其费用应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列入成本,一般需在一年之内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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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责任事故,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按原价或现价的100%-200%赔偿。

1.不遵守规章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隐瞒不报,经查明属实的;

2.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盗措施,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其后果严重的;

3.使用人员、实验人员、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其后果严重的;

4.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

5.将固定资产挪做私用造成丢失损坏的;

6.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而造成损坏的;

7.工作不负责任;

8.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失的。

第二条凡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地设法减轻损失程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损坏轻微,经本人修复不影响仪器设备功能的;丢失零配件,本人以实物抵偿不影响仪器设备功能的。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技术鉴定或有关人员证明,可不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造成损坏,且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仪器设备质量差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仪器设备或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

第四条固定资产丢失、损坏价值的具体计算方法:

1.丢失或损坏不能修复的,按原价或现价;

2.丢失、损坏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3.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修复后性能下降的,可按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

5.陈旧仪器设备原件应折旧,并减除残值计算;

6.被损坏仪器设备仍归学校所有。

第五条凡属多数人共同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要根据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要精心管理,出现损坏、丢失情况者,该单位的主要直接责任人负60%的经济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按责任大小分担剩余40%的经济责任;如果该单位只有主要直接责任人一人,其应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六条发生损坏、丢失使用部门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属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同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总务处)和保卫处报告。同时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由总务处负责处理。

第七条总务处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的多少,责任人可一次或分期偿还,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分期偿还要填写还款计划。偿还费用于补充或修理仪器设备。

资产报损、报废、产权转让及注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学院按以下审批权限及程序处理:

1.单价(原值、下同)在800元以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总务处、财务处组织审定,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备案。

2.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至100000元以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总务处、财务处与纪检监察处一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并审查鉴定,报院长审批后由总务处、财务处备案。

3.单价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总务处、财务处与纪检监察处一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并审查鉴定,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总务处、财务处备案。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申报表

篇3: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2)购价在20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不必编号设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2、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部门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总计划,报商务部汇总,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临时追加添置)。

3、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商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帐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商务部按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副总经理为组长,商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为组员,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帐、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部做销卡登记和财务处理。由财务部、商务部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毁坏实物原价金额的30%罚款,对完整保护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3)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固定资产登记表

编号:年月日

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购置

单价使用年限现存地点使用部门名称使用人备注

篇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篇5: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步损失和浪费,明确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集团固定资产的标准为:能独立发挥作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经理领导下,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既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清产核资工作,使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组织管理,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见附件1)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台帐变更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资料的收集并交档案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为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同综合管理部对整个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综合管理部核对。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分别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一次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本企业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帐实情况。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杰。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公司各单位一般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总经理批准,1万元以

上的,须由董事长批准;

(三)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会同使用单位验收,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四)因工作需要临时增置固定资产,申购部门须提出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五)所属子公司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备案;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本企业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须由本企业董事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盘盈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见附件2)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调入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方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l、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资产价值如是暂估价,按暂估价计提折旧。在以实际价调整估价时,同时调整已提折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卡片由综合管理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

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

(五)折旧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补充折旧等各项应填资料。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第十九条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3),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第二十条每年12月份,公司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各单位(包括所属子公)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一年来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件4),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见附件5)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l、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交相关部门鉴定,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耷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由出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调出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出方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第二十六条综合管理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汽车的维修保养参见《车辆管理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保养参见《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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