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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操作前首先确认操作台各电气开关、信号是否完好,有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操作。

2、启动每个系统时,都应与岗位做好必要联系,待有关岗位做好准备,回开车信号后,方可启动系统,严禁强行启动。

3、在换煤种时,要保证皮带线上的原煤卸完后,才允许上煤点上新煤种,不可操之过急,造成混煤现象。

4、在换煤线时,要保证有关岗位皮带上的煤卸净后,方可启用新煤线,防止造成压煤现象。

5、在启用A、B、CD,E,F系统中,要确保皮带机,回转皮带开车正常后,才可启动相应系统,防止造成压煤现象。

6、因故解除集中控制时,要立即报告班长。

7、工作过程中,严禁脱岗、睡岗、窜岗和酒后上岗。

8、集控设备严禁湿水。

9、在没与岗位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开车。

10、在不清楚皮带上的煤是否卸净时严禁停机。

11、在不清楚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严禁开车。

12、检修每个岗位故障时,严禁使用联锁开车程序。

篇2: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3条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或挡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4条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第5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二、准备工作

第6条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7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则要及时处理消除,通知其他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8条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9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第11条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12条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13条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17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t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19条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0条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第21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在提升之前,把钩工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22条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23条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第24条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第25条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篇3:加煤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非操作司机,不得擅自操作加煤车。

2、开车前必须鸣号,注意前方,是否有障碍物和行人。

3、加煤车行驶中,禁止上下车,快速行车时,禁止倒车。

4、加煤车系明线送电,操作时,切勿使钎子等铁器碰上摩电道。

5、严禁向炉下知扔东西,防止打伤他人。

6、装煤中途停电或停风机时,应将煤装完后,迅速将加煤车推离炉口。

7、放完煤后,煤塔漏嘴一定要关严。当漏嘴放煤困难捅煤时,注意捅煤杆不要触及摩电道。在捅三号口(北侧)时,必须停电。

8、加煤车在打开炉盖的炉口上停留不得超过5分钟。

9、加煤操作时,确认炉号,要注意风向,防止冒火烧伤。

10、禁止由加煤车跨上上升管走台。

11、严禁煤塔漏嘴不关来行车。

12、严禁坐卧加煤车铁轨。

13、设备检修时,应在岗位上进行安全监护。

14、严禁在秤面上急刹车、打倒车,严禁将车停在秤面上检修、清扫和加油。

15、严禁未关插板和提起套筒行车。

16、严禁未开高压氨水就加煤。

17、严禁加煤车无走行包闸行车。

篇4:皮带运输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认真检查,确认皮带机和设备上无人工作或障碍物时,才准操作。

2、开机时,必须先发信号后开机。(从操作室看视线外的皮带机要回铃方可开机)。

3、皮带机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岗位操作人员应在场监护。

4、禁止任意摆弄电器设备、开关。电器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5、皮带机运转时,严禁清扫、修理和更换托辊等作业。

6、严禁坐卧、跨越运行或停转的皮带机。

7、发现物料中带有铁、石、木等杂物,特别是雷管,应立即停车清除。

8、皮带打滑时,禁止用铁棍撬或脚踩手拉。

9、禁止利用皮带机运送工具和杂物。

10、皮带机运转时,严禁清扫皮带两端大辊上的残煤。

11、皮带机、料场料口清料时,应与行车司机密切配合,并防止脚下的料塌方伤人等。

12、皮带机控制室内严禁烟火,操作台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13、高架皮带通道,严禁相互追逐、打闹、冬季行走和上下楼梯防止滑倒。

14、在暴雨时,应及时抽出料坑内的积水。

15、设备停止运转后,应及时切断二次控制电源。

篇5:机侧启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炉门时提起横铁,协助大车司机上正上严。必要时应用铁板手拧紧,操作时防止碰撞炉门刀口。

2、上好炉门后,应插上安全销。

3、炉门未关时,禁止用水熄灭炉台上的红焦。

4、炉门冒火时,应用蒸汽灭火,禁止用水浇。

5、禁止往炉台下扔投东西。

6、开启炉门时,确认炉号,不要站在炉门附近,以防撞伤或烧伤。

7、大车行走时,禁止上下。

8、操作时穿戴防护面罩和防护用品,防止迷眼、烫伤。

9、推焦车操作过程中前面不准有人通过,也不准从正在推焦或退出的大杆下通过。

10、拉门应检查挂钩是否挂好,确认无误,通知司机拉门。

11、清扫炉门炉框要彻底。

12、按时放余煤,正确配合使用余煤提升机,防止杂物掉下卡住或损坏机械,并做好现场监护,禁止行走在余煤提升机下。

13、遇有停电或其他特别情况时,应协助推焦机将推焦杆、平煤杆移出炭化室。拉杆操作前应先切断电源。

14、禁止在活动炉门架下方休息,防止活动炉门架意外倒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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