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车员(山上山下)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调车员(山上山下)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一、山上调车员:

1.调车员必须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调车员应熟悉和遵守"铁路技规"和行车信号;熟悉现场(区间、站线、采场、排土场)线路。

3.调车员上岗必须确认车长阀、信号灯、信号旗、铁制止轮器、车梯扶手及防护栏杆等用品工具完好。

4.挂四辆以上列车运行,最后一辆必须有安全栏杆。调车员应配接车长阀。

5.装车时,调车员应对货物装载牢固、偏重、极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装载不牢,偏重及超限货物应及时报告处理。

6.车辆连接前,必须检查车钩、调好钩位,打好掩,再显示连挂信号挂车;挂车后,要作撑钩试验,确认挂牢。挂车时务必做到先停、再挂,下坡挂车,应采取可靠的止轮措施。

7.动车前,调车员应视本列车禁止移动信号已撤除,确认发车信号无误,然后给发车信号并再对乘车信号。

8.推进运行中,调车员应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及道岔、线路情况,密切注意道口、线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碍物,及时显示鸣笛信号,按规定速度引导列车运行。

9.牵引运行中,调车员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注意车辆动态,一旦发生异状,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并停车。

10.列车运行中因故请求救援时,调车员必须与车站、调度联系,然后在来车方向距离救援车50m处设防,救援车辆到达设防处应随乘引导。故障消除,经联系后,方能按指定地点移动。

11.驶入装载线时,应注意电铲旋转情况,随时向司机发出鸣笛信号,距电铲50m时,应减速到5km/h,发现电铲和清道工显示防护信号,应立即停车,待信号解除后方可进车。

12.运行中车辆发生脱轨、燃轴、制动轨脱落等故障和各类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调度、车站报告。发现威胁列车与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调车员要立即放车长阀,停车。

13.卸车作业要安全起翻,避免扣车、裂帮和错位。卸车后,车体不恢复原位,不准行车。

14.无制动车辆送库时,应在得到列检人员交待的注意事项后进行,每次送库空车不多于两台,重车不超过一台。

15.正在运行的车辆不准摘风管、提钩及处理故障,在2.5‰坡道上临时摘甩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制动状态,同时要用止轮器做好止轮措施。

16.列车运行时,调车员严禁骑车帮、坐安全栏杆、在车钩上站立。两脚不得分跨两

车上;不得在司机操作的反方向上车和逆向下车;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m,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大风、雨雪天气必须待车停稳后再下。

17.有关行车速度规定为:

17.1固定线上坡≤35km/h,下坡≤25km/h;

17.2半固定线运行≤25km/h;

17.3正线车站通过≤25km/h;

17.4移动线调车作业及挂扒犁、汽吊运行≤15km/h;

17.5进站停车及回送故障车≤10km/h;

17.6通过地磅及连挂车辆≤3km/h。

二、山下调车员:

1.调车员必须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调车员应熟悉和遵守"铁路技规"和行车信号,熟悉现场线路设备技术状况。

3.上岗前要检查和携带备品、信号用具。

4.调车员上、下车要严格执行"五不上"、"五不下"制度。

4.1上车时严格执行"五不上":

①不逆向上;②脚踏扶手未看清不上;②超过5km/h速度不上;④地点不平坦不上;

⑤货物站台内不上。

4.2下车时严格执行"五不下":

①地面不平坦不下;②车速超过10km/h不下;②站台内不下;④道岔处不下;⑤地面有雪冰、水时,停稳后再下。

5.车辆运行时,调车员不得骑车帮或站在车钩上;不得从一个车跨入另一个车;不得站在翻斗车箱内,必须站在司机操作的同一方向。

6.调车员不准钻车,不准攀登棚顶或站在棚车顶上,不准带有色镜,不准用信号旗遮挡风沙雨雪;横跨线路要左右瞭望,注意来往车辆。

7.列车推进运行前,对车列必须试拉。推进运行至平面交叉道口或进入曲线前,必须向司机显示鸣笛信号,同时减速;进库装车必须对线路认真瞭望,确认无障碍物,同时控制车速在5km/h内。

8.新挂车列(列车)在运行前,一定要彻底检查并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物;必须试风并确认通风良好。

9.列车牵引运行,调车员应在列车尾部押乘,不得离岗,发生异状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并停车。

10.库内装车,必须先检查并确认库内线路畅通;装车时要认真监视,不得离岗,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捣车:

1.调车员必须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调车员应熟悉和遵守"铁路技规"和行车信号;熟悉现场线路、设备技术状况。

3.上岗后必须检查并确认信号用具是否良好。

4.作业前应将作业计划向司机交待清楚,作业中负责扳动无人管理的道岔,并恢复定位。

5.动车前,调车员应确认发车信号无误,然后给机车显示发车信号,并对乘车信号。

6.甩挂列车时,因条件限制影响瞭望视线,或因车辆制动不良影响行车安全,应分钩作业,正在运行的车辆不准摘风管、提钩及处理故障。

7.甩挂车必须待车停稳后,按一查、二关、三摘、四提钩、五显示的步骤进行。

8.挂车时,调车员应对货物装载牢固、偏重、极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装载不牢、偏重及超限货物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待处理后方可发车。

9.车辆连接前,必须检查车钩,调好钩位,打好掩,再显示连挂信号,挂车后,要作撑钩试验,确认是否挂牢。

10.牵引运行中,调车员不准离开车尾岗位,应随时注意车辆动态,一旦发生异状,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11.推进运行中,应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及道岔、线路情况,密切注意道口、线路附近行人、牲畜及障碍物,及时显示鸣笛信号,按规定速度引导列车运行。

12.库内捣调作业,必须联系彻底,弄清作业计划,决不可臆测行车,作业中应听从库内作业负责人员的指挥,并加强瞭望,确认进路,发现险情,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13.库内调车作业限速5km/h,接近连挂车辆及大中修平板车载有车体时限速3km/h,并要停稳后上下车;回送事故车或无制动车辆时限速10km/h。

篇2:矿灯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日常充电操作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顷;

4、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5、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试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二、操作(收发灯、日常充电)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灯头、灯盖锁失灵。

(2)、充电不足。

(3)、灯头圈松动。

(4)、玻璃破裂。

(5)、灯线破损。

(6)、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

(2)、灯头胶封是否完好。

3、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度,充电指示灯亮即为正常充电。

(2)、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4、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矿灯充电架空载输出电压调整为6V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

(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5、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充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三、维护要求:

1、任何人严禁打开灯头

2、严禁在井下维护矿灯、更换电池及缆线,矿工不能私自拆卸矿灯

3、矿灯一次充电后,可放置5个月,放置前应将矿灯充至

3.8V—4V。5个月后仍需要放置应再次充电。

4、矿灯每次使用后,应在2天内及时充电,否则会造成电池的损坏。

5、过放电损坏的矿灯在充电时,电池会发热,此时严禁继续使用。

6、矿灯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将矿灯寄回厂家,由厂家进行修理。

7、矿灯房值班人员及时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篇3: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于燥地点

9、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线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10、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11、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于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耍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选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炮眼深度或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3、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分段放炮或分段装药分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14、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他采掘面贯通,在相距15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局、矿的规定。

15、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以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

(2)存在第20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24条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50米;

(5)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放炮时,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6、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系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17、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18、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20、25条;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29条办法处理。

19、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0、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23、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24、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25、升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或瓦斯检定灯交回矿灯房。

篇4: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形夹、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2、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两端接头损伤裂纹,各部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耳子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7)滑移支架移架前应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现象;每架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有无接触不严的现象;柱腿有无漏液,支架有无缺柱现象等。受倾斜、倾斜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操作

3.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柱帽应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4、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个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顶网的工作面应先挂网后,再按其顺序进行操作)。

①挂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②插调角楔。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米的间隙;

③背顶。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

④清理和定柱位。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需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

⑤立柱与升柱。一人在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将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枪站在支柱下方,转动支柱使注液阀向下,然后冲洗注液阀内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

注液阀,开动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并使支柱与梁联成一体。

(2)注意事项

①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一梁一柱,严禁单梁单柱支护;

②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

③跟机挂梁时,人应站在两支柱间空档内进行操作,当采高大于2.0米操作有困难时,人员可站在专用站台上进行操作,而且必须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操作,应随时敲

帮问顶;

④挂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⑤追机支护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⑥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或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

⑦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插入方向是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调角楔;

⑧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⑨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设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⑩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

⑾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要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⑿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缓倾斜、倾斜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操作

5、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凿柱窝或麻面→竖立点柱距顶0.03米→用锤将点柱水平楔打紧→将点柱和木楔(柱帽)朝倾斜上方斜立→用锤将木楔向下由轻到重硬打结实,打至柱不移动,敲击点柱发出“当当”响声为止。

(2)注意事项:木楔应用0.3×0.1×0.03/0.06米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6.铰接顶梁与金属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条操作方法进行)立柱→挂液压升柱器→升柱挂升柱器和紧柱的操作:

将活柱抽出与铰接顶梁接触,轻敲支柱水平楔!将液压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锁体上→将U形夹卡紧活柱→用锤将U形夹扁楔打紧→松开点柱水平楔→关闭液压升柱器放油阀→上、下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紧并达到初撑力!用锤打紧支柱水平楔→打开放油阀→一手拿锤轻打U形夹扁担,一手轻扶U形夹!升柱器扁楔松动后,

取下升柱器。

(2)注意事项:同单体液压支柱操作注意事项。

7带帽点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清理柱位,凿柱窝或打麻面,将柱粗端朝上,细端插入柱窝,将柱和柱帽朝工作面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锤由轻到重硬打结实;

(2)柱帽使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木柱要拉鸭嘴和半圆木严密接触;

(3)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打双柱帽。

8.顺山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根据作业规程规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进行支护,上下梁采取沿倾斜方向直线对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发生抽条;

(2)每根梁上背双数的背板,荆条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面上,不准打重楔子;

(3)工作面出现较大的平行煤壁的顶板裂隙时,要在顺山栅子下面打上走向棚子,不准在悬空的裂隙顶板下工作。

9.走向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按工作面拉线及开帮宽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窝,立棚腿,上顶梁,用楔子背紧棚子,片帮严重需背帮的应背严煤壁。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对接式或连锁式走向棚子,沿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线,不得歪斜。

10.移架操作

(1)将前梁所挂的两根柱腿,用手把卸载提腿;

(2)用注液枪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动(移距0.7米);

(3)用注液枪向前梁两根柱腿注液支撑前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4)将后梁所挂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枪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后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6)用注液枪向后梁支柱注液,支撑后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11.移架注意事项

(1)移架时,不可同时移相邻的两架支架。凡相邻支架必须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须一次移完整架支架,严禁只移前梁不移后梁;

(3)如果采空区垮落的矸石紧跟支架或梁头顶板破碎,移架时必须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观察;

(4)工作面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达到初撑力;

(5)注液枪在注液前必须将枪口内脏物冲出,严禁将脏物注入阀内;

(6)移架过程中,如果顶板凹凸不平,必须用木材把梁垫平,保证顶梁受力均匀。

12.木垛支护操作方法

(1)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确定垛位,清理垛位的矿渣;

(2)选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再顺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一层地码到接紧顶板为止;

(3)在靠顶板的二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

13.木垛支护注意事项

(1)不准使用圆木,三棱木,拌子,腐烂木料,破损及变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若材料长短不齐,要求靠工作面一侧沿倾斜必须打齐;

(3)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层的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木垛长度不得小于排距,一般应不小于1.2米;

(6)木垛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0.15米,而且要求互成90°;

(7)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折损、不齐全者,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架设木垛;

(8)架设木垛必须超前回柱15米以上;

(9)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木垛必须分别架设在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仅打一个木垛;

(10)倾斜、急倾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打好护柱。在架设木垛前应在垛位上方设好挡板。

14.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操作和要求与点柱相同。

15.密集支柱或丛柱注意事项

(1)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数量、排、柱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时,每隔3~5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顶时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时,其直径不得小于基本支柱的直径。

16.抬栅或戗柱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与基本支护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相同。

17.抬栅或戗柱注意事项

(1)抬棚或戗柱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抬棚必须和基本支架接实,若有空隙,必须用木楔紧固。木棚腿必须拉鸭咀;

(3)支设抬棚必须超前放顶10米以上;

(4)戗柱应与工作面线垂直戗在切顶排支柱的柱头,其戗角与工作面顶板垂直线成40°左右。若使用金属支柱和顶梁时,戗柱的柱头使用木柱帽;

(5)戗柱的柱脚应有柱窝或蹬在第二排切顶柱的柱根上。

18.端头四对八根长金钢梁操作方法

(1)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准备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侧成对的另一根钢梁上,挂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钢梁;

(3)一人缓慢卸载降柱约0.1米,同时一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钢梁的外端,迅速将钢梁前移;

(4)将钢梁放在准备好的支柱上,当钢梁移到位后,将顶背好,支柱补齐升紧。其余钢梁操作顺序同上。

19.端头四对八根大钢梁注意事项

(1)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溜时可一梁二柱,移溜后应及时补齐;

(2)必须同时有,人以上协同操作;

(3)钢梁要交替迈步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4)支柱时柱爪必须卡住长钢梁牙;

(5)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铅丝拴好柱头;

(6)变形的钢梁必须及时更换;

(7)禁止在缺口内无支护的情况下空顶作业。

20.单体液压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护的操作与缓倾斜、倾斜工作面基本支护操作相同。

21.木支护的操作

(1)根据支护的排、柱距的要求,清理梁位浮煤,将底梁放好;

22.注意事项

(1)每排支柱必须用绳索逐根套住柱头,以防落下伤人;

(2)将支柱放在底梁上,斜立顶住顶梁;

(3)用锤将支柱打牢。起梁和背顶均和基本支柱的操作相同。

(4)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架设好支架后,必须在人行道两侧支柱的根部,用相应长的木料垂直煤壁搭成台阶,从而起到防滑作用;

(5)支柱人员两脚要站稳,下锤时要由轻到重;

(6)支柱前应在本段的上方设好挡板,以防上方煤、矸或其他物品滚落伤人。其他应符合基本支护的注意事项。

23.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4.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篇5:电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2、负责对橡套电缆的修理、真空干燥、浸水耐压试验及领取、发放、保管、回收登记等工作。

3、施工前先检查热补机是否完好,试送电源,找出应修的电缆。

4、所需修理的电缆必须进行测试,并标出故障点部位。凡是断线的电缆必须用液压钳重新进行压接,然后进行硫化热补。

5、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以及冷补过的电缆,必须重新进行硫化热补,热补胶料必须用阻燃材料。

6、凡修补过的屏蔽电缆,必须对屏蔽层测试,如果有中断的屏蔽层,必须查找断开点,重新修补。

7、电缆经过修补完毕,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并登记,入库储存待用。

8、新领取的电缆必须进行压号登记,否则不准发放使用。

9、在使用电缆热补机时必须设专人看护电源,在检查电缆热补情况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

10、在电缆进行浸水耐压试验时,周围设好警戒,严禁闲杂人等靠近试验水池,以防电缆漏电。

11、在对电缆进行耐压试验及热补时,必须先检查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工作。

12、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并关掉所有电源。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触电伤人。

2、所有使用电源及设备必须标明电压等级和用途。

3、在使用电缆热补机及电缆进行浸水耐压试验时,周围设好警戒,设专人看护电源。

4、检查电缆热补情况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