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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日常充电操作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顷;

4、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5、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试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二、操作(收发灯、日常充电)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灯头、灯盖锁失灵。

(2)、充电不足。

(3)、灯头圈松动。

(4)、玻璃破裂。

(5)、灯线破损。

(6)、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

(2)、灯头胶封是否完好。

3、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度,充电指示灯亮即为正常充电。

(2)、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4、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矿灯充电架空载输出电压调整为6V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

(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5、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充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三、维护要求:

1、任何人严禁打开灯头

2、严禁在井下维护矿灯、更换电池及缆线,矿工不能私自拆卸矿灯

3、矿灯一次充电后,可放置5个月,放置前应将矿灯充至

3.8V—4V。5个月后仍需要放置应再次充电。

4、矿灯每次使用后,应在2天内及时充电,否则会造成电池的损坏。

5、过放电损坏的矿灯在充电时,电池会发热,此时严禁继续使用。

6、矿灯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将矿灯寄回厂家,由厂家进行修理。

7、矿灯房值班人员及时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篇2:矿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企业员工文明行为规范》。

2、工作人员应穿耐酸工作服,维修人员在操作时应戴耐酸手套、胶鞋、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品。

3、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检修后的矿灯要达到《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管理若干规定》要求。

5、每小时观察一次充电情况,符合相应型号矿灯技术要求。

6、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o。

7、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

8、每班升、入井人数必须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电解液爆炸、硫酸烧伤等。

2、调配电解液时,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引起飞溅伤人或产生剧热引起爆炸,也不要从大容积的瓶子中将硫酸倒入水中。

3、应备有5%的碳酸钠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沫落到脸上,手上及衣服上时洗涤用。

篇3: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1.矿灯充电包括日常充电和新到矿灯的初充电。

2.初充电采用恒电流并联充电法,在符合要求的充电架上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2.1用二柱搬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2把电瓶倾斜45°左右,用注液器将配好的电解液注入。

2.3注液后,将电瓶静置2-4小时,然后将其直立起来。(要求电解液与注液孔相平,否则补液)

2.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2.5依次将矿灯放上充电架,接通电源,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1.0安,并保持1.0安电流连续充电72小时。

2.6当充电至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继续充电充满72小时。72小时后,又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时检查电解液的比重与规定的1.280±0.010(30℃)是否相符,否则应调整。然后再以1.0安电流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2.7矿灯初充电完毕,放置2小时后,作业点灯试验,时间达11小时,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3.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5.0±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方法如下:

3.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座插在充电架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直至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电流正常。

3.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注意事项:

4.1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易损坏灯泡,应关闭开关。

4.2初充电过程中严禁中断充电电流。

4.3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4.4充电过程中,如遇到突然停电,应切断充电回路,防止放电

4.5随时观察、调整充电架电压,保证矿灯处于充电状态。

篇4: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KS-8型酸性矿灯维护修理。

(2)掌握矿灯的结构、性能、充电方法、矿灯维护及故障处理,处理充电架的一般故障。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执行矿灯考勤记录、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

2.班前准备:

(1)灯房内保持空气流畅,新鲜,温度适宜。

(2)矿灯工必须穿耐酸服,发灯前检查各自分管的矿灯和发出的矿灯是否完好,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

(3)具备必要的仪表与工具,如电压表、电流表、量杯、比重计、温度计、注液器和各种专用搬手等,以供检查、测量和维修之用。

(4)灯房中至少有10%的备用灯,以替换红灯、漏液和损坏的矿灯以及接班和倒班使用。

3.初充电

(1)未经使用的新矿灯及大修后的矿灯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时间较长的初次充电,采用恒流(亦称定电流)并联充电法,用1安培电流充电72小时。

(2)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分别向每个单格电池内注入120毫升,比重为1.260(30℃)硫酸溶液。

(3)将注满硫酸溶液的电池静放3个小时,然后直立补充硫酸溶液至注液孔相平。

(4)矿灯依次上架接通电流充电,每个电流指示表针有指示,调整整流器电压后使电流在1安培的位置上。

(5)每隔1小时检查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连续充电72小时。

(6)充电48小时后,将所有电池补充一次蒸馏水,继续恒流充电至72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然后检查和调整比重,其比重应为1.280±0.010,若不符合要求则进行调整,符合要求为止,调整比重后则补充2小时。

(7)初充电完毕后静放2小时,再进行放电试验,测定点灯时间,点灯时间达11个小时,再进行日常充电12个小时,即可正常使用。

(8)初充电时,电流如果不是保持1安培,则延长和缩短充电时间,使电池充满72小时。

4.日常充电

(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

(2)放电后的矿灯,应及时进行日常充电,关闭灯头开关,上架充电,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3)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小于12小时,充电末期,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整个充电过程中,保持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电压。

5.充电过程中和日常工作中注意事项:

(1)充电时必须关闭灯头开关。

(2)在日常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充电电流大小是否正常,在充电开始时,充电电流约为2安培左右,初充电电流为1安培,如充电电流相差太大,则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有毛病。

(3)日常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突然被切断,必须立即使灯头离开充电位置停止充电。如不断开则充好电的矿灯将向没充好电的矿灯放电,并造成全部充电不足。

(4)正常使用和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小时。

(5)注意电池一定不能将电放完。

(6)正常使用的矿灯每隔15天对电池补充一次稀硫酸或蒸溜水。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必须在补充液体和充足电后调比重。

6.调配电解液应注意事项:

(1)配制电解液,只准用铅槽或瓷质、陶质、玻璃的容器,耐温度达到100℃。

(2)配液时一定将浓硫酸缓缓倒进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如违反则将造成酸液溅出灼伤人员。

(3)硫酸溶液温度低于30℃方可测比重。

(4)配液时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防护用具。

7.收尾工作:

(1)矿灯工应把剩余硫酸溶液和废弃硫酸溶液及工作中使用的注液器、量杯、搬手等工具收拾处理好。

(2)认真填写运转日志、电池考勤和维修等记录。

(3)搞好矿灯房内外环境卫生,矿灯,灯架的清洁工作。

篇5: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初充电

矿灯在使用前要注入电解液进行初充电,初充电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序,初充电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应慎重地进行充电,采用定电流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

1、用二柱扳手把透气盖打开,取出垫圈和堵头,将电池倾斜45°向内注液。

2、注液时用注液器注入,每个单位电池内注入比重为1.26°(30℃)的电解液,液面低于注液孔时,应再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3、注液面将蓄电池静置2-4小时,以便极板与隔板充分吸收酸液和散热,然后将电池直立起来,各电解液面低于注液孔时,应再初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的漏液擦干净,装上堵头、垫圈和透气盖并拧紧。

5、将整流器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调整电压,使电压至最低点,然后根据充电架上的号,依次将矿灯上架,即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入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使灯头充电螺钉与充电架上弹簧接片相接触,此时充电插头也与灯头内充电接触,接通充电电回路,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即存偏转,指示出电流在通过。

6、电池都接通后,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1安培,以指示器指示为准。

7、每隔一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普通灯连续充电72小时,报警灯连续充电90小时。

8、充电至48小时后,应打开注液孔,取下堵头垫圈、透气盖,继续充电,充满72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电7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次应检查电解液比重,要符合规定的数值,即1.28°±0.01(30℃),若有偏高或偏低现象,应加以调整,然后再以一安培充电两小时,普通灯初充电即结束,报警灯再延长充电18小时,在充电时各架电源电压太低时,调整器已调到最大位置,而电流仍小于一安培时,可继续充电,不必停止,只需记下电流值,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满72小时即可。

9、矿灯初充电完毕,放置两小时后,必须在矿灯房作点灯时间试验,待点时间达到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时,即可正常使用。

二、日常充电

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

1、矿灯到头灯房后进行编号,依次放在电架上,关闭矿灯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时,充电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完毕充电电流指示为零。

3、调整电解液时一般应注意:

(1)做酸性电解液时,工作地点应有自来水、毛巾及中和液,并通风良好。

(2)配置电解液时应使用铅槽、玻璃或瓷制的酸槽,并应能耐高温100℃,不得使用不耐酸的一般金属器具。

(3)工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目镜、胶片手套,捆好围裙,穿好耐酸胶鞋。

(4)配好0.5%的碳酸溶液,以作备用。

(5)配液时,将硫酸徐徐倒入蒸馏水中,并不断搅拌,切不可将蒸馏水倒入硫酸内,以防液体飞溅或爆炸,发生事故。

(6)当浓硫酸溅到眼睛或皮肤上时,应使用净水冲洗干净,以防损坏眼睛或皮肤。

三、停电时必须将充电架的电压调到最低位置,断开开关和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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