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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贸易商城经营管理公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贸易商城经营管理公约:

**贸易城经营管理公约适用于本市场内所有乙方(承租方)。甲方(以下称甲方)作为本市场的管理者,有权对乙方(以下称乙方)在该摊位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乙方同意接受并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

(一)营业期间的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本人未提前请假,却未按上班时间到场,均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均支付违约金30元/次;

2、如遇紧急事情,需要临时离岗1小时以上者,需向楼层管理员请假说明情况,得到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支付违约金30元/次;

3、无故停业,擅自空摊,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损害其他商户的利益,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4、营业时间必须开灯,短时间离开或请假必须开灯,营业时间无故不开灯支付违约金50元/次;

5、商户有事离岗半天以上的,必须事先请假,并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要及时用电话联系,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空摊处理,空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6、凡请病假者,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不能提供的,按空摊处理;

7、长时间请事、病假者,应在市场部允许限期内,用最短的时间,增补营业员或导购。事、病假三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批准执行,无故不请假空摊三天以上的,构成严重违约,市场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

(二)市场经营秩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场制定的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时积极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商户应及时需向市场缴纳经营保证金,商户在经营期间,若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户不能自行妥善解决,客户将问题投诉到市场处,市场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赔付给客户;商户在经营期间违反本公约的约定,需向市场支付违约金时,市场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商户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商户工作人员入驻后,须向市场提供经营者(照主、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络方式,以便市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商户经营人员必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有发现,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

5、商户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善意妥善解决,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协调,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

6、商户不得在摊位内进行任何可能对市场内其他商户造成损害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包括商户有拉客喊客行为);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7、商户有义务参加市场组织的各项大型促销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支付违约金100―500元/次;

8、商户未经市场同意不得在摊位的大门上增设锁具,也不得随便更改原有锁具,不得在摊位内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过夜,并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该摊位内留宿;凡丢失物品,自行承担。

9、商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破锁进入摊位,商户员工需进入摊位但无钥匙时,须向市场申请后,借用市场的备用钥匙并由市场人员陪同进入;

10、商户应于市场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出货,商户车辆须在市场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1、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如有恶意提高或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造谣、中伤、诬蔑、诽谤其他商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

12、商户不得用摊位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商户不得在摊位外存放商品、运输工具等物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3、商户不得把儿童带入市场长期逗留,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14、商户不得在摊位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5、商户摊位独立使用的空调在营业结束时必须自行关掉,到下次营业开始时方能打开;

16、为确保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摊位玻璃门一律不得外开,门垫、地毯不得摆放于门外,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次;

17、未经许可,商户不得挪用市场的任何设备、设施、用品等,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200元/次;

18、商户不得在楼道、楼梯、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堆放、张挂或留置箱物、衣物、家具、垃圾等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及破坏公共设施等。如有违反,在市场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口头或书面)30分钟后商户仍未作出撤除的,市场有权强行撤除或清理;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

19、商户应自行负责办理其自身财产的各种保险、其摊位、装修、设备等的保险收益人应包括市场,商户办理保险后应在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商户不得逐户兜售、推销商品及派发广告宣传单和其他广告品,市场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没收任何待发或已派发的宣传商品或资料;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100元;

21、各摊位严禁燃点香、照蜡、焚燃烧烤任何物品,严禁私藏非法武器、管制刀具、毒品,严禁进行打牌、赌博、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0元,收缴其用以进行以上活动的一切物品,构成违法犯罪人员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市场有权收取违约金、收回其铺位另行处理;

22、商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严禁敲击震荡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市场或其他店铺的安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200元;

23、若消费者投诉,经核实属于商户责任,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

24、商户必须在规定的门店区域内使用门帘,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天;

25、任何经营者不得对客人进行跟随推销、索要客人回扣等行为,否则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次。

(三)导购行为规范管理:

1、晨会(班前会)所有导购必须参加,无故缺席者支付违约金30元/次,屡次不参加者加倍处罚;

2、商户经营工作人员(导购)在营业时间内,应按市场要求统一着装,不准衣冠不整、不配戴胸卡上岗,不准裸背、穿拖鞋、随地坐卧;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元;

3、禁止一名导购兼顾两个或两个以上商铺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4、不准空柜(包括中午吃饭)、坐柜

、串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元;

5、不准在市场内嬉笑、打闹、营业时间带儿童上岗;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6、不准在铺内睡觉、聚众聊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7、不准因上货、盘点、结帐等内部工作而影响接待顾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8、不准在工作场地高声大笑、互相追逐、喧哗吵闹等;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元;

9、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零食;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元;

10、不准在店铺内赌博、进行封建活动、弈棋、打牌、玩电脑等;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500元;

11、不准私自拿用陈列商品,隐匿顾客遗失物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200元;

12、不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13、不得在市场内打架斗殴;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

14、不准不文明经商、出言不逊、欺诈顾客、辱骂顾客或殴打顾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

15、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之场所;不得擅自使用市场公用物品和设备;

16、不准在市场内禁止吸烟之场所吸烟;营业期间不准酗酒;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17、未经楼层管理员正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元;

18、不准向客户、同事、消费者、上级领导作出不礼貌举动;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30―100元;

19、不准破坏公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3000元/次,并照价赔偿;

20、不准持有危险武器,如爆炸品、毒品;携带其它非法物品进入工作地点。

(四)商品管理规范:

1、品牌商品必须及时到市场进行品牌登记备案,绝不允许追货行为产生,如发现追货,支付违约金100―5000元/次,严重者收回铺位;

2、商户商品要使用市场统一印制的标准价签、促销牌、折扣牌;违反一处,支付违约金50元;

3、商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一经发现,依商品价值大小,支付违约金1000―20000元;

4、商户必须保证店内货品的丰满,不得无故空柜;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50元/天;

5、商户经营的商品应丰富整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个性突出,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50元/天;

6、商户不得恶意或随意提高或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50元/天;

7、商户不得经营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商品;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500元/天;如果市场因经营需要变更经营业态,则商户须无条件服务,如拒不服从则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情节严重者没收铺位;

8、商户不得随意张贴“处理货”或“甩货”等类似标语;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50元/天;屡次违反者,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

9、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应使用市场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零售商品应给顾客出具售货凭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10、商户零售商品七日内不脏、不残并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一律包退包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100元;

11、以上商品管理制度,违反几项者,并屡次违反,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收回铺位。

(五)卖场清洁卫生管理:

1、各商户应保持摊位内之卫生整洁,保持橱窗、门面、地面等明亮洁净;

2、摊位之废物、废水等垃圾应自行清除并倒放于市场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3、商户拆装商品、装修所生之包装物、废料等,应依市场之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4、商户工作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5、摊位装修整改施工期间商户应做好围档、指示、警告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清洁工作;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六)指示、招牌、促销标示管理:

1、为保持整个卖场格调之统一,商户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报经市场管理部门事先同意,由市场统一制作。

2、未经市场许可严禁在摊位外(含玻璃间隔内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严禁在店铺内悬挂、张贴、摆放任何与经营无关的广告、宣传画、纸张,及出租、转让、合作经营等类的标语,否则市场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由商户承担撤除费用;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3、商户确需在摊位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市场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场同意,在向市场缴纳一定费用后,按市场管理单位核定之内容在指定位置、指定时段摆放。

4、对市场为促进销售所举办之各项企划活动,商户应予以配合,并分担经费。费用之分担比例,市场应事先通知商户并与商户协商确定;

(七)卖场安全管理:

1、商户对于其所有商品、物件之保管与储存,均应自行负责,同时应防止他人蓄意破坏;

2、为维护安全、制止突发事件,商户应预备一套摊位锁匙交与市场指定部门保管;

3、商户不得破坏市场为整体商业秩序之维护或保全所采取之管理行为;

4、商户自身不得参与或鼓动他人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市场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市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罚款2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如打火机用罐装丁烷气、发胶、仿真枪及管制刀具等),并禁止携带进入市场,一经发现即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每个铺位必须统一配备灭火器。铺位经营者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强行配置(灭火器具的费用由商户承担),并处以罚款200元。

8、灭火器材必须放置指定的明显位置,自觉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办理灭火器材检测手续,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私自动用或损

坏现场设施及消防器材,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

9、严禁在市场通道及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和货物,要确保市场内消防设备的有效及消防水源畅通。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挤占消防器具设施,私自占压消防通道的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如遇意外情况,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有秩序、有步骤的撤离事故现场。

10、要自觉遵守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铺位推拉门,如发现货物被盗、丢失,本市场概不负责。

11、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市场的管理,凡违*治安及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处罚者,其铺位由市场无条件收回,并不返还经营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12、发生火灾或重大治安事件,铺位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并积极参与疏导及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篇2:某商城企划部部门职能

商城企划部部门职能:

(一)负责公司市场推广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协调与管理;

(二)建立并维护公司推广信息管理系统,研究与公司有关的宏观环境动态、行业状况、需求变化及市场竞争格局,收集市场信息,提交研究报告,拟定应对策略;

(三)编制公司年度广告预算及年度广告策划方案,撰写与设计各类广告文案,统一制作广告宣传品,选择广告形式及传播媒体,评估广告效果,统一管理各区域市场广告推广工作;

(四)编制公司年度产品销售促进预算及实施计划与方案,管理与组织实施公司及各区域市场产品促销活动,评估促销效果,改进促销方案;

(五)负责各店铺商户促销活动的策划管理,**贸易城内外广告位管理;

(六)负责企业整体形象及店铺形象管理,公关媒介事务管理;

(七)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目标、企业形象制定相应的公共关系计划,策划与实施公关活动,调动社会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八)根据市场动态、企业发展及资源状况,研究制定公司品牌策略及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负责企业形象与品牌管理。

篇3:贸易商城企划部部门职责

贸易商城企划部部门职责:

(一)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信息,掌握竞争对手的促销活动情况;

(二)把握**贸易城动态和消费趋势,策划并指导各种促销活动及进行效果评估;

(三)参与公司广告的媒介选择、内容审核、协助公司选择最佳媒介;

(四)组织公司新闻报道,开展公关活动,对**贸易城进行正面的形象宣传;

(五)策划、实施各类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推广活动;

(六)与其它部门配合策划并组织**贸易城内部各种联谊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市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七)按照公司安排,做好**贸易城的整体策划;

(八)负责美化**贸易城购物环境;

(九)根据经营情况和商户要求,做专门企划方案;

(十)负责**贸易城POP广告的书写,DM单印制及签订广告位广告发布合同;

(十一)根据节日客流增多等情况,适时进行各种形式的SP销售促进;

(十二)制作**贸易城CIS系统并维护其标准性、整体性、统一性;

(十三)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篇4:贸易商城企划部各岗位职责

贸易商城企划部各岗位职责:

一、企划部部长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企划纲要及企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一)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统的统一制定、设计和实施规划;

(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统筹策划、组织拟订公司中远期经营发展宣传推广规划及广告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动态及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促销方案,准确有效地发布广告宣传信息;

(三)制订本部年度、季度、月度企划部的工作计划;

(四)督导并制定各楼层节假日促销活动的开展;

(五)对上周活动结果进行门店通报,对本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六)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并督导本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企划人员的选拔、考核、培养、推荐;

(八)密切当地新闻媒体工作关系,塑造企业形象做好公关工作

(九)审核各类广告的设计稿件,公司软件宣传文章的组织及写作;

(十)接待媒体来访人员和安排采访事宜;

(十一)解决广告宣传推广中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

(十二)向公司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策划宣传媒介专员职责:

1、与各传媒进行沟通、联系、合作,适时推出有助于宣传公司经营形象的新闻报道;

2、负责策划公司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大型活动的媒体宣传方式和组织方案;

3、跟踪广告样稿或胶片输出的全过程;

4、根据公司宣传需要,提出可行性的促销宣传推广组织计划方案;

5、负责公司宣传通稿及个案新闻通稿的范例培训;

6、对媒体广告投入进行广告内容、报纸版面、音像组合、广告主题进行规范培训和创意培训;

7、对公司重大事件、先进事迹、公司良好形象典型事件负责媒体报道宣传。

8、联系、组织安排商户、客户、社会团体举办各类商品展示、促销活动推广活动和其他有利于扩大宣传的社会公益推广活动;

9、对各类媒体、广告进行设计和制作,将成稿交上级主管领导审定。

三、翻译文员职责(双语)

1、负责公司文案翻译工作,完成公司布置的日常工作,并向部长汇报工作结果;

2、负责公司口语翻译工作;

3、组织全公司的策划创意和文案写作、翻译、组织活动实践的培训;

4、按时完成公司指定个案的策划和个案实施总结;

5、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宣传方案和公司大事记文案翻译的整理编写工作;

6、对DM快讯主题的翻译文案策划实行标准范例化。

四、文案专员职责:

1、搜集当日当地有关企业及业内的报道的报纸,并剪贴归档;

2、接收电话、传真和邮件,并按需要进行打印、登记、整理和归档;

3、起草工作公函、通报、文件,以及撰写软件宣传文章等等;

4、领取本部门的办公用品及发放;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统计本公司的各类商情、信息;

6、负责对促销活动赠品和POP的登记和管理;

7、跟踪广告的设计、出样、报送、完成等全工作过程;

8、接待、处理各类来访;

9、布置各种会议会场,准备与会资料并参与相关宣传和采访,与媒体记者进行工作联系和沟通。

10、协助企划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的文案撰写工作;

11、负责公司网站和项目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五、活动推广专员职责:

1、负责企划盈利模型、企业形象延伸的开发;

2、负责卖场内外的广告布局、收费标准的制定和促销活动管理模式的管理监督;

3、负责制定企划费用管理制度和收入奖惩制度,把项目企划费用纳入规范化管理;

4、以公司整体标准为依托,拓展企划在贸易城以外的赢利空间,创建稳定的商城外企划收入来源和新的赢利模型;

5、对项目品牌商户及外部品牌实行统一广告谈判,创造收益规模效应。

6、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形象的树立和完善;

7、对相关广告宣传设计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8、与其他部门联系,确认所作广告中的商品价格;

9、维护和管理用于创作的各类专业设备。

六、平面设计专员职责:

1、按公司需求完成对内外宣传广告、资料的平面设计制作任务;

2、负责对营业场地内外公共区域的装饰和美化进行布置设计;

3、负责对各种展示、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场地进行装饰设计;

4、大型企划活动全国性通用的快讯设计稿及媒体广告稿的制作;

5、主持建立公司的VI体系,负责公司企划形象介绍画册的设计和制作;

6、对DM快讯的版面设计、广告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培训,指导各地区的快讯制作方法;

7、对项目标识系统的目的、意义、特征、寓意进行文字创作和理论培训。

8、规划管理营业场地内外的广告位,审核商户广告的制作和发布

七、美工专员职责:

1、设计稿样并上报,按审批方案主持或联系制作安装商场所需要的各类招贴、广告展板和灯箱等;

2、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布置商场门面、店堂和设计制作橱窗;

3、完成公司及门店庆典活动的卖场气氛营造和布置等工作;

4、考察各楼层商品展示布局和陈列,并填写巡场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卖场信息栏、办公区的剪报栏、图片栏的建设和更新。

6、配合平面设计师制定VI手册,规范商场的视觉识别系统;

7、场内各类导购牌、指示牌的制作及更新维护;

8、节日、店庆等大型活动的卖场装饰布置;

9、向公司提出所需广告消耗材料的请购计划。

篇5:某贸易商城商业演出促销管理规定

贸易商城商业演出促销管理规定:

(一)公司组织的演出:

1、演出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由各楼层负责联系厂商,由企划部直接运作。

2、各楼层按企划部的统一部署,各楼层在每周三之前将参与演出的厂商及其品牌的形象标识及宣传稿报送企划部。

3、各楼层在周四前将所展示品牌的解说词(广播稿)交广播室一份。

4、参与厂商将所需费用交财务部,并将收费凭证复印件交企划部一份备案。

5、各品牌商在规定演出时间前半小时将服装、衣架等准备到位,并委派专人在现场看管服装,指导模特穿着表演。

6、企划部负责活动的策划、市容审批、舞台设计、布置等,统一协调演出现场事宜。

7、电工负责音响设备的摆放、调试和回收;保安部负责舞台的搭设和拆除,并负责演出现场的安全秩序;广播室负责演出的播音工作。

(二)对外场地租赁(包括内部厂商的促销):

1、对外场地租赁范围指门口的小广场,以马路边为界。

2、租赁者所组织活动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3、租赁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添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申请内容中详细说明活动原因、演出或促销方式、节目内容、人员及人数、所使用道具、占地面积及所需公司配合及提供的内容等。

4、所有活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企划部在对各项费用进行划价。厂商持《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所需配合的各部门进行审批。

5、厂商持批准划价后的《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财务部交费,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交企划部备案。

6、工商、市容及文化监察等处由厂商自行审批,并将审批复印件交企划部一份,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事件及损失由厂商负责。

7、活动现场由厂商布置,现场氛围由企划部把握和指导。各厂商必须服从企划部的安排,在活动之前做好充分准备。

8、活动结束后厂商需向企划部交回所有演出租赁设备,如有误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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