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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带电清洗用具的性能测试

A、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应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B、对带电清洗动力泵、导液管及辅助压力容器应作水压试验,完整地检验各部分的密封程度和制作材料的耐压程度。《安规》规定的水压强度为1.08Mpa(108N/cm2)。

C、清洗剂性能:清洗剂的击穿电压是清洗剂溶液在一定的厚度时耐受的最高电压,要求≥5KV/mm;清洗剂的绝缘电阻是指清洗后被清洗表面的绝缘性,要求>1012欧姆,必要时每次现场测试。

(2)带电清洗的基本要求

A、安全距离:严格遵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并由监护人员认真监督。

B、清洗剂性能:按检测报告列举的要求试验合格。

C、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能: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D、接地保护:为了消除带电清洗设备感应电压及泄放剩余电荷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喷嘴进行可靠的接地,若液柱被工作电压击穿时,可以钳制高压电场,将故障对地短路泄放,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泄漏电流控制:测量操作人员握柄处的泄漏电流不超过1mA。

(3)带电清洗操作方法

对220KV以下工作电压的带电清洗可以采用电位喷洗法:

A、先接好喷洗工具各部接口:喷嘴—绝缘枪杆—手柄开关—导液管—清洗机—清洗剂HR—888或HR—883。

B、清洗机接电源220V。

C、作业人员穿好屏蔽服;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干燥且合格产品,与用户单位调度或值班人员联系,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

D、按动电动开关,开始试喷、试压。

E、对准设备表面污秽喷洗,先从上往下,并变换方位,污秽严重的部位先喷一次,等活化挥发后再喷洗第二次,直到干净为止。

F、必要时配合绝缘刷子进行擦刷。

(4)注意事项及一般规定

A、对电力设备进行带电清洗时,一定要根据不同的清洗对象和不同的环境条件预先制订周密扎实的清洗方案。

B、虽然清洗剂带电清洗比水清洗安全可靠,但仍须严格遵守带电作业安全规程;为确保安全规程的实施,必须做好组织措施和现场监护工作。

C、注意保持人及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符合电力《安规》规定的距离及最小液柱长度,如表二所示。

D、检查使用的清洗剂应是良好的绝缘液体。

E、清洗悬垂绝缘子、耐张绝缘子串、瓷横担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清洗;清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清洗。

F、清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必须先清洗下风侧,后清洗上风侧,对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清洗下层后清洗上层;还要注意清洗角度。

G、冲洗角度系指液柱与所清洗设备中心轴的夹角,冲洗角度最好保持90度,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保持60度;清洗耐张绝缘子串时,可采用30-40度的投射角。

H、在同一变电站内,不宜同时清洗不同的两相,也不得使液柱跨越两相,以防短路。

I、在清洗中,由于电压分别得改变,电压高的地方可能产生火花,此时,不要将液柱直接对准火花。

J、带电清洗时,人对地必须保持可靠的绝缘。

K、风力大,空气湿度高(60%以上)和阴雨天气以及清洗剂与绝缘子的温差太大时,都不宜进行带电清洗作业。

L清洗前要确认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或者低值的绝缘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清洗。

M、清洗断路器操作机构时,应注意其机械传动部分的润滑脂不能被清洗掉,或与用户协商清洗完立即补加。

N、清洗隔离刀闸刀片时,应注意刀片接触是否良好,液压不宜太大。

O、清洗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时,应观察是否有渗油现象,如有则液柱不能直接喷在渗油处。

篇2:带电作业技术管理规程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

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

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6条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第7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

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第10条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第12条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

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19条

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考试成绩应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第20条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

1.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4.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第三章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第21条常规项目的管理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22条新项目的管理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

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附录二,略)。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

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

1.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

2.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

3.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23条科研项目的管理

科研项目系指难度大而复杂需要进行研究试验的带电作业新项目。

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

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

第24条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

第25条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26条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

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四章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第27条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

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

第28条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附录三、四,略)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

第29条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30条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必须淘汰。

第31条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1.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

2.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4.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

第32条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

第五章带电作业资料管理

第33条

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附录七)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34条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

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及本单位制订的《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一览表(附录八,略)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3.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附录九,略);

4.带电作业登记表(附录七,略);

5.带电作业工具清册(附录十,略);

6.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7.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附录五、六,略);

8.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

9.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

10.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

11.班组工作日记簿;

12.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

13.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

第六章带电作业奖罚制度

第35条各基层单位应按下列内容建立具体的奖励制度,以促进带电作业发展。

1.研制成功并用于生产的带电作业新工具、新项目应纳入每年双革评奖内容,及时给予奖励;

2.对带电作业人员实行按实际操作天数给予补贴。

第36条带电作业人员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应扣发津贴和奖金:

1.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2.出现不安全情况或造成未遂事故;

3.造成带电作业事故。

篇3:低压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下雨下雪时严禁露天进行带电工作。

2.必须有一电工在旁担任监护,不得中途离开。

3.所有工具都必须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

4.工作者必须穿上袖衣裤,并紧扣袖口,脚应搁在干燥的绝缘物上。

5.登高作业带电工作时,道德必须将邻近导体(包括相线、吊线和金属架等)用橡皮毯遮盖,不论导体外壳有无绝缘。

6.工作处应用红折拌告带围住,防止行人误入。

7.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彻底拆除,不准遗留线头,但准拆到开关处。

8.如厂内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事故时,应立即前往切断有关电源,危急时许切断全厂电源。

9.电工在工作时应穿厂内发给的橡皮胶底鞋,如发现损坏,应立即修补。

篇4:湿喷砂防腐清洗高压除锈操作规程

1、施工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开机前先将罐内、水箱及管路内的脏物,如:焊渣、残留砂等先行清理干净,严防进入高压泵及喷嘴。砂子必须用16一100目的筛下及筛上部分,粒度在1.0-0.15㎜范围内,严禁粒度大于1.5㎜的颗粒进入。

3、空压机须专人操作维护,开机前一定联系好,各岗位检查自己操作部分是否准备就绪,检查泊位是否在1、2级线范围内,要保持润滑油的清洁,并定期更换。

4、开机前必须检查高压水泵外部螺栓是否松动,阀门及安全装置是否泄漏与失灵,启动前进行盘车检查(包括空压机)若有情况应及时处理。空压机和水泵必须放置平稳,分别点动,看转向是否正确,如反向要改变电线接头,整机必须重复接地以防漏电伤人。

5、随时观察曲轴箱及柱塞泵油的情况,是否符合润滑状态,特别是油的添注、清洁,油的标号要搞清,不得误添。

6、空压机必须随时检查油压、泊温、气压的变化情况,若有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7、不准带负荷启动。喷嘴在安装和操作中,严禁敲打嘴。注意:喷嘴芯为左螺旋丝扣,水泵供水管流量要大于3立方米/h,以保证连续供水。为防止高压泵柱塞及阀门磨损,水中悬浮物要小于50mg/升,不得混有砂粒及脏物,若用海水,停机前需用淡水冲洗。

8、使用过程中需停车,要有专人负责开、关,如有异常声音,应立即检查。严禁喷射时检修设备,严禁将高压水对人及电气设备喷射。趴在施工作业中必须采取三人作业法,因高压枪控制较费力,在一定时间内要替换作业操作,同时又可以做到专人监护。被处理物件表面除锈后用水冲洗干净,可以用压缩空气吹干,也可用防锈水喷涂,能有效防止金属再次氧化,不影响防腐涂层的粘结牢度。

篇5:JF4001清洗滚筒操作规程

1、遵守《铸造设备通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2、工作前,先点动试车,然后空运输1-3分钟,检查滚筒体及其傅动系统(电动机、联轴节、减速器)的运动是否平稳,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3、零件装入滚筒后,要盖好盖子锁好门,以免零件掉入清洗槽内。

4、滚筒放到清洗槽上时,要对准法兰盘,并且两个法兰盘要尽量靠紧,至少装两个联接肖。如果只装一个肖子,可能损坏法兰盘,或者发生设备事故。

5、吊装滚筒要平稳,以防碱溶液泼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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