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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考勤制度(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酒店员工考勤制度(七)

一、考勤规定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两种:

1、两班运转。每日工作时间为中午12:00-次日12:00。

2、高峰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中午12:00――0.00。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月累计达7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病假

1、员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

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加班。

二、公司考勤

1、考勤人员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2、考勤人员核对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3、每月月底统计当月公司考勤,下月5号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4、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5、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请假、调班、消假、加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1、员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2、员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员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主管,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5、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6、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登记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篇2:机械工程学院学校考勤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校)考勤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圆满完成,现就坐班、会议考勤及因公请假等做如下规定:

一、坐班制度

1、学院所有坐班人员(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除外),要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在岗,不得迟到早退。

2、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每周50%时间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以处理日常事务、研究分管工作。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并挂在各自办公室门上,以便联系。

3、各系主任要在上班时间安排系领导(主任、副主任、秘书)或其他教师值班,值班时间严格实行坐班制度。每周一将值班时间报办公室,以便联系。

二、会议考勤制度

1、坐班人员应每天登陆学校和学院办公系统,学院教师应每天登陆学院办公系统,按照学校、学院通知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学校、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学院均进行严格考勤。学校召开的会议由学院业务对口科室负责考勤,学院召开的会议由会议承办科室负责考勤。会议考勤情况统一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与年终津贴挂钩。

3、学校召开的会议,处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的,首先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然后按学校规定请假;科级干部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不能参加会议,要在会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各系教师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向系主任说明请假原因,各系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存档。不能参加学校会议的人员均要报学校会议组织部门。

4、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均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5、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能参加活动的,均要在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人请假。会议考勤制度适用于各种活动。

6、对无故旷会者,3次及以下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学院网上通知的正式会议,每旷会一次扣除岗位津贴100元。全院教工会议的考勤情况每次都在学院办公系统上通报,其它会议定期进行通报,会议出勤率少于60%视为岗位不合格。各系组织的会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将考勤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因公请假制度

1、学院领导因公请假及会议考勤按学校《关于处级干部因公请假和会议考勤的规定》执行,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2、科级干部因公请假必须向分管院领导请假。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3、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以上5天以下的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登记。

4、系主任因公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不含1天5天以下,下同)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5、各系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向系负责人请假,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天以上5天以下的,要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6、各级各类人员都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5天(含5天)以上的按学校规定到人事处办理,经批准后,将准假手续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相关工作,方可离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次以下的,由学院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次以上的,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以旷工论处。

四、学院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等,参加校外学历教育的学习,到国外作访问学者、研修,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6]104号)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机械工程学院会议和活动考勤登记表

2、机械工程学院周值班安排表

3、机械工程学院请假条。

篇3:会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客房部、营销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饮部、行政部、财务部、人资部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由人力资源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机上计打时间,并到部门签到、签退。

3.不允许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4.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打卡下班即为早退。如果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超过十分钟则按两次迟到或早退计算,如果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10-20元,再次有迟到、早退现象则罚款50元。超过或达到五次,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5.凡超过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办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过失单》,罚款100元。

(3)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领导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会馆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将辞退该名员工。

6.员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质检组监督执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但会馆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会馆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2元/次或1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3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4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5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四.休假种类

1公休假:所有员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时间公休则需征得部门同意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休期间不扣工资;

2婚假:凡在会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将只给两天婚假,超期按事假处理。

3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4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6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

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5年度休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会馆给予相应补助。

6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须报人资部核准,七天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全勤奖,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会馆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部门批准的申请单必须交人资部签字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及全勤奖;旷工连续超过三日,累计当月五天者,会馆无条件解聘。

7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五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五天的,超出部分在当年最后一月扣发超过天数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资部备案。

8工伤假: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关系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按医院证明单给予假期,工伤假期间无工资发放。

9补休:对于占用员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会馆将给予补休,员工不要连续4天补休,以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过长,影响工作。

五.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1病假薪资: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2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3旷工薪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全勤奖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

5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七、审批权限:

1.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由总经理批准。

3.三天以上必须报人资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流程图:

加班流程

请假流程

篇4:(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5:供电所职工值班考勤制度

供电所职工值班/考勤制度

值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供电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施行24小时值班;

二、值班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三、值班时间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或干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时间对用户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五、值班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要在45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用电事故,重大事故要向上级汇报处理;

六、值班期间要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如因失职渎职发生失窃、着火等事件,视情节轻重扣发值班人200-500元,并负全部责任后果;

七、值班时间,电话来电必须在三声内接听;

八、值班时间要讲究卫生,保证室内外干净清洁;

对上述规定有一项完不成扣10元,有两项不按规定完成视同不值班处理(无考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勤制度

1、供电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

2、供电所人员因事请假须经所长批准,所长、副所长请假需经供电所农电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事、病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正常上班,并计算考勤。

3、供电所人员在上班期间实行挂牌上岗,坚守岗位,不准喝酒,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任务,对经常违规者可视情节轻重按本单位或有关规定处理给予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处理;

4、对经常迟到、早退的人员,各单位领导应加强思想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按本单位或有关规定给予包括待岗在内的必要处分;

供电所领导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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