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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馆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休闲会馆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一.薪酬支付原则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会馆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重要度、个人资质、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每月10日固定发放。

3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会馆业绩支付工资。即根据上期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按照一定方法确定,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薪酬管理

1会馆不同时期分类管理

根据各部门发展需求及差异性,会馆的发展按时期划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按会馆规模、效益情况划分不同类别,并核定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及权限

2薪酬预算管理

根据会馆分类管理标准及组织架构设置要求,按照人员配置核定工资额度。销售系列按对应级别的标准确定工资额度。

三、薪资体系结构

3会馆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并支付员工薪酬

4薪酬体系结构分为直接薪酬和间接薪酬。

直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组成

间接工资由员工福利、补充福利组成

三.工资结构

1.工的工资参照市场水平、会馆的经营业绩、员工的自身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的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确定后的工资按一定比例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2.营销系列人员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考虑会馆不同发展时期的影响因素确定不同比例

A初创期基础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7:3;

B成长期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5:5;

C成熟期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为3:7

1.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绩效奖金为浮动工资

2.薪资增长

A.每年一月会馆进行工资调整。薪资增长幅度依据:

a会馆业务增长水平

b劳动力市场价格

c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

d绩效评估结果

B.薪资增长程序

a根据市场调查结果,修正薪酬政策曲线。

b根据新的薪酬政策曲线调整工资表。

c根据新的工资表进行薪资增长

C.个人年度薪资调整

a销售系列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按照销售人员上年度实际业绩增长比例及会馆经营情况确定。

D工资发放

a会馆规定每月10日为会馆的发薪日,发放本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b会馆每月在发薪日将员工当月的薪资直接存入员工工资帐号。

会馆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篇2:会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客房部、营销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饮部、行政部、财务部、人资部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由人力资源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机上计打时间,并到部门签到、签退。

3.不允许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4.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打卡下班即为早退。如果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超过十分钟则按两次迟到或早退计算,如果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10-20元,再次有迟到、早退现象则罚款50元。超过或达到五次,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5.凡超过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办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过失单》,罚款100元。

(3)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领导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会馆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将辞退该名员工。

6.员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质检组监督执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但会馆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会馆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2元/次或1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3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4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5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四.休假种类

1公休假:所有员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时间公休则需征得部门同意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休期间不扣工资;

2婚假:凡在会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将只给两天婚假,超期按事假处理。

3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4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6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

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5年度休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会馆给予相应补助。

6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须报人资部核准,七天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全勤奖,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会馆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部门批准的申请单必须交人资部签字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及全勤奖;旷工连续超过三日,累计当月五天者,会馆无条件解聘。

7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五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五天的,超出部分在当年最后一月扣发超过天数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资部备案。

8工伤假: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关系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按医院证明单给予假期,工伤假期间无工资发放。

9补休:对于占用员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会馆将给予补休,员工不要连续4天补休,以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过长,影响工作。

五.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1病假薪资: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2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3旷工薪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全勤奖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

5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七、审批权限:

1.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由总经理批准。

3.三天以上必须报人资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流程图:

加班流程

请假流程

篇3:物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物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三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含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

2、制冷工作业

3、叉车司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3、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上级相关部门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另外,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篇4:公司(企业)员工考核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

第五条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

第六条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

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10%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综合评判两个为"D"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第七条对操作层面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

1.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3%;

2.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

3.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5%;

4.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12%;

5.月度业绩考核为12个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A,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5%;

6.月度业绩考核为10个A,2个B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2%;

7.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第八条操作层面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A:0.5;B:0.0;C:-0.3;D:-0.5。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

2.累计分数大于等于5分者,年度为"A";

3.累计分数小于5分,大于等于3分者,年度为"B";

4.累计分数小于3分,大于等于0分者,年度为"C";

5.累计分数小于0分者,年度为"D";

三、考核时间

第九条经理人员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和一月五日至一月十五日;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和一月的中上旬,操作层面的员工考核时间为每月的十四日至十六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

四、绩效考核面谈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直接上级安排对下属的绩效考核面谈。绩效考核面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篇5:(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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