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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一提醒二处罚三培训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酒店员工一提醒、二处罚、三培训

“一提醒”即上级对下级、管理人员对员工工作中的失误或不正确的行为,第一次采取提醒的办法加以纠正和解决。要做好这一点,必须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为前提。

对酒店来说,一部模式就是经营管理的法典。同时也是服务质量的蓝图,它对服务质量所应达到的标准,服务程序的操作要求均做了详细的阐述,确定并规范了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标准、程序等,也为质检人员提供了检查依据。但它能否付诸实施,要依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而现场监督需要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质量检查人员才能依据其有理有序地开展工作,并做到违章必纠。一位酒店同行把酒店制度称作是经营、管理者的标尺,是员工的准则,可见其设立的重要性。

错误重复第二次就是愚蠢。“二处罚”即就对酒店人员重复同一件错误,经提醒后整改、落实不积极、不到位的行为进行处罚。要做好这一点,一是要塑造一支有强烈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敢于负责的质量检查队伍。

质量检查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如何行之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首先质检员要具备思想意识和学习意识。质量检查人员应该出于公心,做到公正、公平、客观,对事不对人,并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杜绝在质量检查中滥用权力。由于酒店检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质检人员要努力学习各部业务知识,对前台业务要精,对后台业务要熟,对酒店老规定要掌握,对新规定要了解。

其次,还要具备责任意识和问题意识。“酒店无小事,做好了小事就等于办成了大事。”质检员要敢查、会查,同时要发挥放射性思维、联想思维。正如一位酒店专家所讲,“质量检查人员要拿着放大镜去看问题。”质检人员作为酒店的“内部警察”,要维持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就要将思想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有机统一地结合,才能无所顾忌地实施检查,当好总经理的参谋。

二是要建立日检、周检、月检的质量检查体系。

建立完善的日检、周检、月检的质量检查体系,可以保证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

酒店每日的例行检查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实施检查。由于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专一负责质量检查工作,因此,在检查中要强调并树立为部门服务的思想,而非专一挑毛病、找问题。本着既要检查问题还要帮助部门解决问题的宗旨,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将当天发现的问题,分部门、分种类,以质检日报的方式于第二天早上发至有关部门。对日常卫生、仪容仪表、礼节礼貌、服务操作等细节部分给予提醒,并限时整改。对重复出现、整改落实不积极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要处罚,做到质检日报天天见,整改落实隔天查,再查不改要处罚。这样,质检工作就以提醒、整改为目的,消除了质检人员与各部门的对立,融洽了关系。质检人员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部门解决问题,不仅仅是为了处罚。

周检工作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牵头,带领各部门专职质检培训主管进行检查,检查中采取互挑毛病、不遮不掩,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服务质量、卫生保洁、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设备养护、安全防火等,并结合酒店整体培训计划,检查员工的落实情况。

月检工作在每月下旬,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牵头、带领酒店各部门经理实施检查,此种可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由于它是酒店服务质量检查的最高形式,因此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容易引起各部门的重视。在这种形式的检查中,要注意对不同部门的重点检查,要注意检查的均?性,同时要注??检查的权威性,对检查出的各种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限期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为确保检查的严肃性,对于问题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必须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如:在酒店举行的一次检查中,检查人员来到了医务室,发现室内无人,检查人员决定对脱岗人员进行罚款,被罚人员不服,申诉说离岗事出有因,是奉客人要求出诊了。服务质量管理机构没有退让,在酒店总经理的支持下,不但坚持了处罚决定,而且还要求当事人拿出再遇到此类事情时所应采取的措施。至此,医务室一旦没人在,会在门上看到一个精致的小牌子,上面说明主人现在何处,何时回来,而且其他办公室一旦有急事外出,也采取此种办法。这样,严肃了质量检查工作,解决了推诿、扯皮现象。

综上所述,酒店的质量工作就置于严格的控制之下,大大促进和提高酒店的整体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三培训”即本着质检服务于部门的思想,在日常检查中,注意收集各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用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某一时期新员工较多,普遍存在对各服务不大胆、不热情,缺乏必要的礼节常识。针对这一共性问题,组织质检人员研讨,拿出培训方案,分部门走下去上大课。随即将其确定为质检重点,在质检中加重对培训内容落实情况的检查。同时,针对质检人员的业务特点,实行划片质检,由各片业务熟练者负责各片质检、培训。分片质检员在全员实施检查时,着重负责其所属区域的检查、分析及解决。将查出的问题分月度归类、分析,划出该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必要时参与授课。这样,就将质检、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即通报―提醒―处罚―培训―再检查。

服务质量是酒店生存发展的前提,早靠某一个部??,某一个人来抓好服务质量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一提醒、二处罚、三培训”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应该成为整个酒店全员参与的总体行为,以酒店总经理到部门负责人到基层管理员都应是酒店制度的忠诚

篇2:酒店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日期:

编号:

制定:

批准:

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

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酒店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而确定。

其他

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

篇3:公司单位员工聘用规定

公司(单位)员工聘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第十三条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

篇4:公司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第二条考核程序(略)

2.1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

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2.2实习考核

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

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

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2.3见习考核

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

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篇5: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10元。

第六条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

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休假

7.l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8.6制度办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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