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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料员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堆放原料必须选择平整的地面。硅铁、硅锰合金跺高不超过5层,耐火砖高不超过3层,袋装散料跺高不超过2米。

2、使用装卸工时要根据货情况讲明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原料时必须遵循先上后下的原则,严禁从下方掏用,以防倒跺。

4、指挥叉车、铲车等机动车辆时必须站在车前方的一侧(距3米以外)司机能看到的地方,在下达作业指令前确保作业区内无障碍物或行人。

5、各种物料的收取要严格执行集团的有关标准。

篇2:铁水预处理KR安全操作规程

1.通则

1.1未经过安全教育和考试的员工,不准上岗操作。

1.2严格执行班前安全会和班前设备检查确认制度。

1.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中劳保齐全。

1.4凡使天车吊物时,必须按规定检查确认吊具是否安全,起吊重物时5m内严禁站人,严格执行《天车安全调运管理制度》。

1.5设备运行时严禁打扫卫生、检修或身体接触等危险操作,处理故障必须停电停机,挂牌检修。

1.6高温液体区域必须保持干燥,发现积水立即处理。

1.7点动微调定位,严防超位碰撞。

2.吊铁工岗位

2.1铁水包包壁出现掉砖、包底侵蚀严重时,不准使用。

2.2天车起吊铁水时,各班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执行炼钢厂天车起吊高温液体指挥规定。

2.3指挥人员必须手势规范,哨声响亮,站位合理安全,严禁翻结盖铁水。

2.4铁水包液面有大渣块不能扒出,不可进行铁水预处理。

2.5起吊铁水时必须确认天车两边钩头是否挂正挂好,落包时必须确认包位准确,放稳后,指挥人员方可离开。

2.6认真检查电缆、倾翻车齿轮圈等相关部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扒渣

3.1扒渣机链条松动,不准扒渣作业。

3.2扒渣机周围有人或未报警,不准扒渣作业。

3.3扒渣前必须检查渣罐是否对位准确、干燥,渣罐潮湿或有积水,严禁使用,防止爆炸伤人。

3.4调整好扒渣机前后行程、大臂高度,操作是不准刮蹭护板。

3.5出现异常情况,分功能关闭紧停。

3.6作业完毕后,扒渣机返回后端,并按要求铁水包安全运行到所需工作区域。

4.搅拌岗位

4.1微调对位,搅拌时铁水包正负误差不得超过50mm,锁定包位。

4.2铁水包净空尽量稳定控制。

4.3搅拌器侵蚀严重时,不准使用。

4.4显示器画面无异常时不准改变,有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电仪控当班人员。

5.地面操作岗位

5.1渣车对位准确,防止因对位不准引起渣落到地面。

5.2保持地面干燥清洁,不得有积水或潮湿。

5.3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开动渣车,渣满后及时清理。

5.4保持渣车轨道清洁,不得有异物,以防渣车倾翻或错轨。

篇3:电解电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

1.3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

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并妥善处理。

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

1.11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

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灼烫与弧光辐射、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起重伤害。

2.2应对措施

2.2.1灼烫、弧光辐射

2.2.1.1作业时穿戴好防酸手套、胶靴,面部距离槽面时保持0.5

米以上;开启各类酸碱、溶液阀门时佩戴好防护眼镜、防酸手套、胶靴、安全帽。

2.2.1.2槽面作业人员要保持双脚与铜棒垂直角度站立槽上,防止掉入槽内。

2.2.1.3开启或关闭管道阀门要由小到大,缓慢均匀,以防溶液喷溅伤人。

2.2.1.4禁止用钢管等空心物件疏通被堵塞的管道、阀门,防止喷溅伤人.

2.2.1.5检查导电情况打火时,头部偏向一侧,防止弧光辐射。

2.2.2物体打击

2.2.2.1随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害。

2.2.2.2吊车附近作业时,要随时观察周围情况,防止高处物件坠落伤人等事故发生。

2.2.3高空坠落

2.2.3.1吊车运行禁止上下吊车;上下楼梯时,抓紧安全防护栏,缓步行走。

2.2.3.2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安全护栏外侧。

2.2.4起重伤害

2.2.4.1吊车运行时,距10米外避让,防止碰撞。

2.2.4.2二楼护栏处及吊车通行缺口处禁止滞留,吊车运行通道保持畅通,防止人员或障碍物被吊车碰撞发生事故。

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

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3上下楼梯时要站稳慢行,抓牢扶手,防止滑跌;上槽后注意站稳慢走,禁止倒退作业,槽头槽尾作业时,禁止背向槽头槽尾作业。

3.4上槽平板换*板、抽铜棒、平板时,要轻拿轻放,禁止从槽面抛扔。

3.5擦槽、下始极片、提板时要缓慢进行,以免伤手。

3.6用清水擦拭阴阳极接触点,保证导电良好,避免放炮伤人。

3.7检查循环和接上液管时要谨慎操作,防止溶液喷溅伤人。

3.8打火检查时,禁止把打火棍插入阴极液中,禁止在耳部打火。

3.9吊车运行要在10米外躲吊,吊车运行禁止从吊物下方通行。

3.10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3.11每个阴极周期出槽时,必须将钛铱阳极导电梁处的接触点擦拭干净,严禁出现阳极导电不良造成阳极损坏或槽电压过高放炮事故。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发现循环不畅立即处理,并检查阴极板面情况;发现新液跑浑或板面普遍长气孔或结粒,立即汇报班组长并做好记录。

4.2发生灼烫与弧光辐射、物体打击等事故时,控制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汇报班组长和中控室,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4.3发生酸碱或溶液喷溅皮肤或双眼时,立即使用大量清水不断冲洗30分钟以上,并汇报班组长和中控室,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

5.1电流强度:12000~18000A

5.2槽电压:3.0~5.0V

5.3液位差:10~30mm

篇4:电积循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1.3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调度室,并妥善处理。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1.11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上一个班要为下一个班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条件。1.12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灼烫与弧光辐射、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起重伤害。2.2应对措施2.2.1灼烫、弧光辐射2.2.1.1作业时穿戴好防酸手套、胶靴,面部距离槽面时保持0.5米以上;开启各类酸碱、溶液阀门时佩戴好防护眼镜、防酸手套、胶靴、安全帽。2.2.1.2槽面作业人员要保持双脚与铜棒垂直角度站立槽上,防止掉入槽内。2.2.1.3开启或关闭管道阀门要由小到大,缓慢均匀,以防溶液喷溅伤。2.2.1.5检查导电情况打火时,头部偏向一侧,防止弧光辐射。2.2.2物体打击2.2.2.1吊车附近作业时,保持与吊车的安全距离,注意躲吊。2.2.2.2检修设备设施时,必须执行“双确认}制度,同时做好监护。2.2.3高空坠落2.2.3.1上下楼梯时,抓紧安全防护栏,缓步行走。2.2.3.2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安全护栏外。2.2.4起重伤害2.2.4.110米外避让吊车,防止碰撞。2.2.4.2二楼护栏处及吊车通行路线禁止滞留,吊车运行通道保持畅通。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长发放入工作帽内),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3.3禁止湿手或戴湿手套动用各类电气设施。3.4禁止触摸、擦拭或跨越设备运转部位。3.5上下高位槽楼梯时要站稳慢行,抓牢扶手,防止滑跌;槽面作业时,注意站稳慢走,距槽头槽尾5根棒时禁止倒退作业。3.6擦槽处理冒火时,要谨慎进行,防止烫伤。3.7禁止在作业吊车旁的槽空处作业,禁止从吊物下方通行。3.8检查循环和维修管道时要谨慎操作,防止踩空或电解液喷溅伤人。3.9打火检查时,禁止把打火棍插入阴极液中,禁止在耳部打火。3.10每班测槽电压2次,槽电压达到8伏的电解槽,为防止阳极冒烟或下饺子应立即横电,横电时两头同时横,避免放炮伤人。3.11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4.1发现循环不畅立即处理,并检查阴极板面情况;发现氢氧化*、海绵*立即更换,发现新液跑浑或板面普遍长气孔,立即汇报调度并做好记录。4.2发生灼烫与弧光辐射、物体打击等事故时,要控制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通知班长和调度,出现伤者并送往医院救治。4.3发生酸碱、溶液喷溅皮肤或双眼时,必须立即使用大量清水不断冲洗30分钟以上,汇报班长、调度,并送往医院救治。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电流强度:10000-14000A槽电压:3.0~8.0V

篇5:焊接切割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对焊接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熟料部维修工段

3.程序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焊接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了解并掌握焊接切割操作技术,熟悉焊接切割设备,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人员培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2在对运动设备维修前,必须锁上相应设备开关,并在主控开关上挂锁;

3.1.3必须对运转时会对作业造成危险的相关设备实行断电停机并挂牌上锁;

3.1.4必须确认设备已完全停止,对制动系统可靠性不能完全确认或维修时可能改变系统受力稳定性的维修作业,应另实施安全保障措施后才能作业;

3.1.5特殊场所,如煤磨系统、库房、袋收尘器等,必须有动火证才能进行电气焊作业;

3.1.6操作前要认真检查电、气焊工器具,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3.1.7工作中应正确使用、保管高压氧气瓶和乙炔瓶,正确调整电焊机电流,保证安全生产;

3.1.8在使用电焊机前应仔细检查,确认设备安全情况,焊机接入电网时必须注意两者电压是否相符;

3.1.9起动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以防短路;

3.1.10接线柱和电缆应接触良好,不许松动。焊机外壳接地应良好以确保安全;

3.1.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两个压力表不应互相对峙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块表造成事故;

3.1.12冬天氧气出口处如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以免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3.1.13氧气瓶、乙炔瓶不能用起重机直接挂吊,如在高空施工必须吊运时,应装入吊蓝或适当台架上进行;

3.1.14对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都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1.15操作人员在2米以上施工时,要佩戴安全带和采取防护措施;

3.1.16对有一次仪表(如负荷传感器等)的设备焊割时,应与仪表技术人员联系。

3.2气焊、气割的安全规定

3.2.1进行气焊和气割时,必须戴上墨镜;

3.2.2严禁氧气乙炔瓶、带接触油料。氧气、乙炔瓶距不得小于5m;必须留有余气;

3.2.3焊接场所10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4禁止在输电线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气瓶等气焊设备;

3.2.5操作者在焊接过程中,使用乙炔气瓶时严禁卧放使用;且不得剧烈振动及受阳光爆晒,开启时要使用专用扳手;

3.2.6电焊和气焊在同一场所时,氧气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要有接地措施;

3.2.7焊接所使用的氧气瓶要远离明火或热源10米以上,乙炔瓶应与明火距离保持在3米以上;

3.2.8严禁将正在燃烧的焊割炬随意放置;

3.2.9气焊设备严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种电缆。

3.2.10使用气瓶的操作人员,应严禁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

3.3?使用焊(割)炬安全事项

3.3.1使用焊炬必须先检查气密性,而且它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不得沾有油脂;

3.3.2焊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燃后开氧气阀调节火焰;关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停止使用时严禁将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

3.3.3使用割炬时应清理干净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业,以防锈水和水泥遇高温爆溅伤人;

3.3.4使用割炬要先作点火试验,以检查割嘴是否安装好。

3.4.防回火

3.4.1焊(割)炬不要过分接近熔融金属;

3.4.2焊(割)嘴不能过热;

3.4.3焊(割)嘴不能被金属熔渣等杂物堵塞;

3.4.4焊(割)炬阀门必须严密,以防氧气倒回乙炔管道;

3.4.5乙炔瓶阀门不能开得太小,如果发生回火,要立即关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阀门,并将胶管从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上拨下。如乙炔瓶内部已燃烧(白漆皮变黄、起泡),要用自来水冲浇降温灭火;

3.5.焊割防火防爆

3.5.1开启氧气瓶时,用力不要过猛过快,以免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瓶阀着火;

3.5.2焊割操作时要防止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产生静电而发生火灾、爆炸。应注意检查以上气体装置,不得发生泄漏;

3.5.3焊割作业结束后,要认真对现场进行检查,清除遗留下的各种火种,防止发生事故。

3.6.电弧焊安全规定

3.6.1电焊机接头必须由电工接线,以免损坏电焊机或发生触电事故;

3.6.2电弧焊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品。雨天时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6.3焊接时,焊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6.4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3.6.5严禁对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在受力构件上进焊接和切割;

3.6.6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3.6.7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电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理的焊缝;

3.6.8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情况,如超过6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3.6.9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3.6.10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

3.7.高处焊接安全要求

3.7.1高处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系紧安全带,穿好胶底防滑鞋后方能上岗;

3.7.2应把焊接点下的可燃易爆物品移开,并放到安全地点。防止火花、熔融金属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3.7.3电焊机与高处焊接作业点的距离大于10米时,焊机应有专人看管,以备紧急时立即拉闸断电,确保安全;

3.7.4高处焊接处下有可燃气体管道,应用湿麻袋、石棉板等隔热材料覆盖。落下的熔融金属要妥善处理。

3.8.电焊设备安全

3.8.1电焊机要有防止过载的热保护装置,各导电部分之间要有良好的绝缘设施,并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3.8.2电焊钳与焊接电线连接要牢固可靠,钳口与焊条要保特良好接触,不得使用没有绝缘装置的电焊钳,不能将过热的电焊钳放入水中冷却;

3.8.3焊接电缆应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及良好的绝缘外表。焊接电缆线需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不能将电缆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

3.9.焊工“十不焊割”

3.9.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3.9.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9.3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3.9.5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6在容器内工作时,如没有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3.9.7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未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3.9.8有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9.9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3.9.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不能焊割。

3.10.个体防护

3.10.1正确使用电焊面罩及气割眼镜;

3.10.2正确使用防护手套,穿帆布工作服。同时工作服袖口应扎紧,扣好领口,保证皮肤不外露;

3.10.3在通风不良场所焊接时,应装设通风和吸尘设备及戴口罩,使用低尘少害的焊条;尽量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防止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3.10.4为减少高频电磁场对人的危害,应尽量减少高频电磁场的作用时间,引燃电弧后应立即切断高频电源,同时要注意焊件接地。

3.11.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清理、整理工作。

4相关文件

4.1《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2《员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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