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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司机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班前休息好、严禁饮酒保持充沛精力,上岗前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护品。

(2)熟知全厂接近线路的建筑物及距离和各线路的名称、有效长、容车数、货区货位情况。

(3)上、下机车或在两侧走板上走动时,必须抓牢站稳,并随时注意油垢、冰雪防止滑倒。

(4)在起机前,应首先确认控制手柄在“零”位,换向手柄在中间位,检查机车各部正常,符合启动条件,并确认机器间无人时,鸣笛后起机。

(5)机车运行中禁止上、下车,严禁探身到机器间,检查、给油、擦试运转部位或做其它工作,防止挤伤、碰伤。

(6)调车作业中要精力集中,明确调车作业计划。单机或牵引运行时,负责前方进路的确认,并执行“要道还道、呼唤应答”制度;推进运行时,根据计划听从调车员的正确指挥,不间断瞭望、按信号要求操纵机车。

(7)调车作业中按照厂内规定速度运行,连挂车辆时,如发现车辆上挂有红旗、红灯或有人工作时,禁止连挂。

(8)通过道口、弯道、施工区域或天气不良时,应减速鸣笛,了望、呼唤到位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运行中禁止登上机车车顶,登上车顶进行加水等作业时,必须在停车后进行,应手抓牢、脚站稳,挂好安全带与互联保对子密切配合。

(10)机车进入地沟内检查、给油、清扫保养机件、更换闸瓦时,应打好止轮器;调整制动缸勾贝行程时,应彻底联系、呼唤,方可缓解或制动,以防挤伤。

(11)机车停留时,严禁停于警冲标之外,应时刻注意制动及风表情况,预防溜车。

(12)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点检和交接班记录,口头传达有关注意事项。

篇2:电机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机械制动失灵、信号不完备、照明灯不亮时,必须排除故障再开车;

2司机在巷道交叉口、道岔、调车场位置或视线不清、前方道上有行人或障碍物的情况下要减速和响铃;

3开车时,司机必须精力集中,认真观望,头和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

4两列车同向尾随,高速档(4、5、6档)头尾车间距不得小于50米;

5电机车检修或司机离开岗位,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归到零位并卸下。

收银制度

篇3:机车乘务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保护品,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认真听取调车作业计划并复唱,做到有事二人知。

4.正确操纵机车,执行规定调车速度,确认线路及线路两侧、上部电线建筑物无阻碍、道岔标志及信号开通正确;确认货区货位、车辆停留位置、邻线机车作业情况良好。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采取措施停车。

5.作业中服从调车人员的正确指挥,严格执行各项《呼唤应答制度》,接到前方进路开通信号并确认进路正确后通过;微机连锁区域作业时,未接到信号员对本车的放行通知,不得越出信号机。

6.高炉下取送渣、铁罐时,要关严门窗、天窗,炉前实行一度停车;调动鱼雷罐、渣铁罐时,起停车要做到稳、准;取送路局车辆时,要在挂车接好风管后,进行制动试验,检查机车车辆制动效能。

7.经过规定道口、无人管理道岔、固定铁鞋、脱轨器及进入厂房、连挂车辆和调车员上下车时,应按规定地点一度停车,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8.行经弯道、侵限及施工地点时,严格执行有关作业规定,减速鸣笛,必要时一度停车。

9.作业中严禁臆测运行,并严格执行尽头线作业安全规定,对信号、计划不明应立即停止运行。

10.严禁缺员作业。作业中除调车组及有关人员准乘机车外,严禁他人登乘机车。

11.无操纵权者,严禁操纵机车,副司机操纵必须在司机监督下进行。

12.乘务员上下机车严格遵守停上停下制度,进入电气化铁路区域,严禁上车顶。

13.机车停留待机时,必须停于警冲标内方并拧紧手闸,铁鞋止轮。

14.接近交班时间,对机车进行检查、擦拭,交班时对口交接机车各部状态及货区货位、重点区域的安全情况后退勤。

篇4: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交接班检查

1、检查机车灯、铃、闸、刹车装置,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2、检查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接触是否良好。

3、检查轴承箱是否发热,滚动轴承无意响,温度不超过75C0

4、检查铆钉、螺栓、垫圈,开口销是否齐全,紧固。

5、检查换向和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准确,闭锁装置是否可靠。

6、设备应保持整洁,无积尘。

第二条:起动、运行

1、接到开车信号及指令,要先鸣铃示警,将换向器手把放到需要前进或后退位置。

2、松开制动闸,把控制器手把拨到第一位置上,起动电机,不允许先通电,后解除制动闸。

3、把手把按顺序转到另一位置,电动机转速逐渐提高,转动时要果断迅速。

4、若车轮打滑,应把控制器手把返回零位,撒砂后,再转动手把至正常位置。

5、若控制器手把在第一位置电机车原地不动,运行将手把转到下一位置,若电机车仍然不动时,不允许再继续转动手把。

6、手把只允许长时间在“5”、“8”档上运转/

第三条:电机车行驶中的注意事项

1、不允许长时间带电阻运行。

2、控制手把的切换要过度迅速,不得停留在两档之间。

3、机车不允许用制动闸或打反转来调节速度,且制动闸应完全松开。

4、注意检查轴承温度。

5、注意有无正常声音、气味、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运行并向调度汇报。

6、机车运行时要注意前方的信号,轨道、线路、巷道情况,发现有人或障碍物要鸣铃示警,必要时停车。

7、列车的运行速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控制,过道岔、弯道和线路不好处应慢行。

8、遇突然断电,必须将手把转到0位,查明原因。

9、司机不准随便离开机车,必要时要切断电源,将车制动好,并将手把取下,随身携带,但不准关闭车灯。

10、行驶中,司机不准将身体探出车外,在井下要戴头灯。

第四条:停机

1、先将手把(换向器)转到0位,然后将控制器手把按制动方向箭头逐级降低速度。

2、转动手轮,达到机械制动。

3、机械制动时,发现车轮抱紧后仍然在滑行时,必须松开手轮然后重新制动。

4、不准用反车来达到停车目的。

5、在路滑和坡度大的巷道中,紧急制动时,必须撒砂子。

第五条: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机车牵引车辆必须符合规定,不超过其额定牵引力。

2、电机车不准带人和扒车。

3、在调车作业时,必须注意摘挂钩人员的安全,摘挂钩,甩车,顶车司机必须听准信号和指令。

4、电机车掉道时,要用复轨工具复轨后方能运行,不能硬拉。

第六条:

1、司机及维护工必须每天对机车进行一次修理性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按要求及时注油,及时充电,避免过放电,损坏电瓶。

第七条:

1、机车司机必须学习本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执证上岗。

2、机车司机开车入井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切断机车电源,停止机车运行。

篇5: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机车。

第6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和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5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开车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四、操作顺序

第18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第21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五、正常操作

第22条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六、特殊操作

第30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迅通过。

第32条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七、收尾工作

第3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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