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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第一条:交接班检查

1、检查机车灯、铃、闸、刹车装置,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2、检查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接触是否良好。

3、检查轴承箱是否发热,滚动轴承无意响,温度不超过75C0

4、检查铆钉、螺栓、垫圈,开口销是否齐全,紧固。

5、检查换向和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准确,闭锁装置是否可靠。

6、设备应保持整洁,无积尘。

第二条:起动、运行

1、接到开车信号及指令,要先鸣铃示警,将换向器手把放到需要前进或后退位置。

2、松开制动闸,把控制器手把拨到第一位置上,起动电机,不允许先通电,后解除制动闸。

3、把手把按顺序转到另一位置,电动机转速逐渐提高,转动时要果断迅速。

4、若车轮打滑,应把控制器手把返回零位,撒砂后,再转动手把至正常位置。

5、若控制器手把在第一位置电机车原地不动,运行将手把转到下一位置,若电机车仍然不动时,不允许再继续转动手把。

6、手把只允许长时间在“5”、“8”档上运转/

第三条:电机车行驶中的注意事项

1、不允许长时间带电阻运行。

2、控制手把的切换要过度迅速,不得停留在两档之间。

3、机车不允许用制动闸或打反转来调节速度,且制动闸应完全松开。

4、注意检查轴承温度。

5、注意有无正常声音、气味、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运行并向调度汇报。

6、机车运行时要注意前方的信号,轨道、线路、巷道情况,发现有人或障碍物要鸣铃示警,必要时停车。

7、列车的运行速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控制,过道岔、弯道和线路不好处应慢行。

8、遇突然断电,必须将手把转到0位,查明原因。

9、司机不准随便离开机车,必要时要切断电源,将车制动好,并将手把取下,随身携带,但不准关闭车灯。

10、行驶中,司机不准将身体探出车外,在井下要戴头灯。

第四条:停机

1、先将手把(换向器)转到0位,然后将控制器手把按制动方向箭头逐级降低速度。

2、转动手轮,达到机械制动。

3、机械制动时,发现车轮抱紧后仍然在滑行时,必须松开手轮然后重新制动。

4、不准用反车来达到停车目的。

5、在路滑和坡度大的巷道中,紧急制动时,必须撒砂子。

第五条: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机车牵引车辆必须符合规定,不超过其额定牵引力。

2、电机车不准带人和扒车。

3、在调车作业时,必须注意摘挂钩人员的安全,摘挂钩,甩车,顶车司机必须听准信号和指令。

4、电机车掉道时,要用复轨工具复轨后方能运行,不能硬拉。

第六条:

1、司机及维护工必须每天对机车进行一次修理性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按要求及时注油,及时充电,避免过放电,损坏电瓶。

第七条:

1、机车司机必须学习本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执证上岗。

2、机车司机开车入井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切断机车电源,停止机车运行。

篇2: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机车。

第6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和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5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开车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四、操作顺序

第18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第21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五、正常操作

第22条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六、特殊操作

第30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迅通过。

第32条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七、收尾工作

第3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3:电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3、司机必须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副司机、徒工必须在正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下,方可操纵设备。4、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电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5、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属铁路铺设情况和牵引网络的架设情况。6、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制定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各车站管理细则、信号显示等相关管理规定。7、必须服从车间调度、调车员、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保证安全、正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8、禁止非乘务人员操纵设备,禁止非乘务人员乘坐机车或列车。9、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设备检查1、进行设备检查、维护时,司机与副司机必须互相联系好,并检查机车周围无影响作业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2、必须检查机车上的各种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备件是否准备齐全且完好,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止轮器等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品。3、每班应保证检查维护时间(累计时间):80吨机车为60分钟;150吨机车为90分钟。4、检车工检查车辆时,必须用检车牌换取工作牌,司机不得擅自搬动自阀手柄。试验时,司机与检车人员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没有取下禁止移动信号前,司机禁止动车。5、试验制动机、调整制动行程、更换闸瓦时,车上车下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6、用高压风吹扫机车时,注意风压,特别是吹扫电器部件时,应控制风压,不得使用带水的高压风吹扫电器部件和电机。7、冬季检查、维护时,必须检查闸瓦与动轮是否冻结;检查处理撒砂作用和调压动作情况;用酒精喷雾器喷射酒精,防止电机、电器部件冻结引起作用不良。8、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机车不准投入运转:⑴、空气制动或电阻制动、手摇制动不良时;⑵、照明灯具等设置不完善时;⑶、汽笛装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时;⑷、雷雨季节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有缺陷时;⑸、轮缘、主轴、平衡弹簧装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断、严重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转时;⑹、主电阻、主电路烧损、接触不良,出现严重漏气、保护装置失灵、动作不正常时⑺、各部电机出现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牵引电机出现故障,未切除故障电机时;⑻、蓄电池电压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时;⑼、80吨机车没有送风机组,150吨机车缺一台送风机组时;⑽、车钩与缓冲装置作用不良;⑾、集电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⑿、动轮擦伤到限;⒀、只有一台空压机工作;⒁、撒砂装置作用不良;第二节设备启动及准备1、机车必须经过乘务人员的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机车各部正常,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2、机车启动时,所有乘务人员及调车员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各控制手柄应放置在零位上,闭合蓄电池开关及控制总开关,其它各控制开关应处于断开位置,与其他乘务人员及调车员互相联系好,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升起集电器。3、若需人工顶起集电器时,应将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单阀手柄放置在制动位置上,上车顶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在安全地点站稳,与司机室内的乘务人员联系好,使用绝缘拉杆将集电器顶起,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一定数值后,落下集电器,走下车棚,再鸣笛升起集电器。4、集电器升起后,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规定的数值,对空气制动器和电制动进行试验,制动管泄漏不得超过02公斤/厘米2,若两种制动有一种失效,机车禁止启动。5、启动时,将自阀和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上,使机车、列车完全缓解,并鸣笛一长声,警示机车或列车启动,同时开动通风机向牵引电机送风。6、运转手柄应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启动,运转手柄不得长期停放在同一变阻级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7、当启动困难时(如冰、雪、上坡等),应在车轮下适当撒砂,防止空转,当发生空转时,禁止撒砂,必须将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转停止后再撒砂,继续逐级启动。8、上坡启动时,应保持机车制动,先将列车缓解,再将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缓解机车制动,再继续启动。9、列车在下坡启动时,应充分缓解列车,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后,缓解机车制动,并做好电制动的准备工作。10、在冬季,必须经常将风缸内积水排净。150吨以上的机车应用酒精喷雾器往气路内喷射酒精,防止气路冻结。第三节列车运行1、运行时,应认真确认显示的各种信号,操作姿势应正确,手不离把手,认真仔细观察列车的运行状况,与其他乘务人员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2、运行中,司机必须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过眼看、耳听、鼻嗅等判断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关电停车检查。3、当机车或列车由惰行转换为带电运行时,应在第一位稍停。待主电路接通后,再逐级切除电阻。运行时,除经济运行级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秒。防止烧损主电阻。4、主电路转换时的要求:⑴、串联转换为串并联,串联转换为并联时:操作要迅速;在牵引电机电流低于小时制电流,电网电压高于1000伏时,方可转换。⑵、当从高压级退回到低压级时,应将手柄推至低压变阻级,投入一定量的电阻后,再回升至低压经济运行。⑶、并联(或串并联)运行中,出现电网电压小于1000伏时,应转换为低电压级运行。5、运行中随时注意机车内各种仪表指示情况,必须在适当地点升起正集电器。6、运行中通过区分器前或更换正侧集电器及正侧集电器落下再次抬起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操作。7、运行在困难坡道上或曲线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着较差时,应在车轮下撒砂,防止空转。8、运行中遇到停电时:⑴、若上坡应立即停车,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⑵、下坡时,应根据制动及环境情况,惰行到安全平坦地点停车,若总风缸气压低于7公斤/厘米2时,不得缓解,停车后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⑶、应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断开辅助开关按钮。9、运行中若遇到雨雪时,应关闭各门,遇到大雷雨时,应降下集电器。10、夜间运行时,必须打开标志灯。11、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鸣笛,注意减速运行,并准备停车:⑴、调车员或其他人员显示鸣笛信号时;⑵、在铁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员、巡道员及有人、畜、车辆时;⑶、进入曲线了望困难,高大建筑物妨碍了望时;⑷、驶近车站、道口、装卸场、扳道房、道岔稠密区段、厂房、桥梁、隧道涵洞、矿槽等时;⑸、遇有大风、雪、雨雾、了望困难时;⑹、两组列车在同一车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时,在邻线停有列车或车辆时;⑺、驶近鸣笛标志、或其它必须鸣笛处时。12、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需停车确认后再运行:⑴、在轨道上或附近有障碍物等妨碍运行时;⑵、电铲、钻机等设备距机车车辆太近时;⑶、发现线路震动过大或机车车辆有异声异状时;⑷、对铁路线路、供电线路及信号显示有怀疑时;⑸、行至一停再开标志或指定的一停再开标志地点时;⑹、驶到联系地点及连挂车辆时;⑺连续发生二次以上过负荷继电器动作时。13、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紧急停车措施:⑴、途中或站内任何人员向列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⑵、同一线路上对面出现机车车辆时;⑶、机车、车辆发生故障,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⑷、列车分离进入异线时;⑸、铁路线、供电线折断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碍行车时;⑹、信号显示不明,经一再鸣笛而未改变或线路上有人、畜、车辆等经鸣笛仍未离开时;⑺、调车员号志消失,经鸣笛仍不显示时;⑻、机车车辆脱轨,车辆自动起翻,人员掉落时;⑼、遇有危害行车安全或其它变故及调车员使用车长阀时。14、进出站前注意事项:⑴、进站前,必须按规定减速、鸣笛预告,注意接车线是否停有机车、车辆等并做好站外停车的准备。⑵、出站时,应确认列车禁止移动信号是否已去掉;⑶、确认进出站信号、道岔开通方向是否正确,邻线列车是否停于警冲标内方;⑷、推进时,未得到调车员信号禁止开车。15、进出掌子面、排土场注意事项;⑴、进出掌子面接近电铲或排土场时,应鸣笛预告;⑵、遇有塌方,应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联系;⑶、注意独头道,停车时应距离车挡不小于5米。⑷、到达装车、翻卸地点停稳后,鸣笛三长声,表示机车不在开动,方能装车或翻卸。15、调车作业时,必须明确作业目的、程序及有关事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调车员显示的信号行车;在信集闭车站,同时按信号机显示行车。16、列车因故在运行中退行时,必须停在后方车站信号机外方,经车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车站,可跟踪出站调车的区间,禁止退行。第四节制动、减速或停车1、电阻制动(电制动)的使用:⑴、电阻制动只作调速之用。⑵、调节制动力时,应随时注意牵引电机电压表、电流表。电压不得超过1700伏,电流不得超过规定值(80吨、160吨机车为250A,150吨机车为200A)。⑶、使用前,必须先检查作用情况,确认电制动生效后,平稳增加制动力,不得过猛搬动电制动手柄。⑷、单机运行时,电阻制动与空气制动不宜同时使用。⑸、不宜在同一电阻制动级上长时间停留。2、空气制动的使用:⑴、实施常用空气制动时,最小减压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据需要可追加减压次数,但一次减压量不得超过1公斤/厘米2,累计最大减压量不得超过1.7公斤/厘米2。应注意机车制动缸压力不超过3公斤/厘米2,超过时应适当缓解。⑵、在机车本身以外发生非常制动时,应立即关电,并将自阀手柄搬到非常位置。当使用非常制动时,应适当撒砂。3、实施制动过程中,应根据线路情况、运行速度及机车、车辆制动性能,以空气制动为主,电阻制动为辅,适当实施制动及撒砂。4、机车在连挂车辆、非常制动及长时间停车后,为迅速向制动管充气,可将自阀手柄搬到缓解位置,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时,必须搬到运转位置,防止充气过量。5、机车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反向器手柄取下,并关闭不需要的开关。6、运行中遇到制动管断裂、脱落或调车员使用车长阀大排气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将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车停稳后,查明原因,处理妥善,方可继续运行。第五节更换集电器、操作台1、更换集电器时,必须断开辅助电路,将司机控制器运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电器。2、正、侧集电器交换:⑴、机车、列车由固定线路驶入移动线路时,应早降正集电器,根据情况可早升侧集电器。⑵、机车、列车由移动线路驶入固定线路时,必须晚升正集电器,防止刮坏正集电器。3、设有两台正集电器的机车更换操作台时,可升起操作台端的正集电器。4、更换操作台必须在40‰以下坡度的线路上,待机车、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5、离开原操作台时必须做到:⑴、一切控制开关箱按钮必须全部处于断开位置,并取下钥匙;⑵、司机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须全部处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⑶、空气制动机实施制动后,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关闭重联塞门,并取下制动机操作手柄。6、到达新操作台以后,分别将取下的控制开关箱钥匙、司机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动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复位,并必须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第六节两台以上机车重联运行1、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机车位主机,其余机车位辅机。2、运行中由主机负主要责任,辅机必须根据主机鸣示的指示信号配合操作。3、若辅机在运行前方时,应负责了望,并用鸣示信号向主机汇报运行前方的情况。4、若辅机连结制动管时,应关闭重联塞门,并开放无火装置,并将自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5、若两台机车在列车同端连挂,通过道岔时,不准同时升起相邻两台集电器。第七节机车故障1、机车在运行中,若发现不正常音响、气味、冒烟、火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运转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电器,停车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电路进行使用和起动。2、处理机车故障时的要求:⑴、必须待机车停稳(尽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电器,并确认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⑵、处理故障时,各种部件工作状况发生改变的,必须复原或修复,故障处理完毕,必须确认处理状况,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实施应急措施,限速入站报告情况,或就地申请救援。⑶、一切应急措施均属临时性措施,实施措施方案时,应以不扩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设施为原则。⑷、对刮集电器、脱轨、撞车等事故,经救援后,司机必须做好技术检查,确认对运转无碍后,方可自行运行或与救援车连挂运行。2、处理电气设备、部件、线路故障时的安全要求:⑴、当高速开关、过负荷继电器、主辅可熔器连续两次动作或熔断时,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进行试验或再起动。⑵、当更换主、辅可熔丝(片)时,必须按原容量规格更换,可熔丝(片)必须上紧,将垂度朝向喷出口,并彻底清扫瓷瓶、导弧角、可熔箱等。⑶、更换各类接触器时,必须将集电器落下,断开高速开关及低压电源,对风动式的接触器,处理时还要切断高压室的控制风源,更换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灭弧状况是否良好。⑷、断开高压电源后,可再低压供电情况下,检查电控接触器动作情况。⑸、处理低压部件故障时,必须断开全部电源。处理故障必须按电气原理正确布线,不准设临时线,不准带故障作业。⑹、处理低压安全连锁装置电路故障时,严防短接接点或错接,处理保安装置故障时,不准乱动铅封。⑺、运行中正集电器损坏,不能自行修理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救援,入库修理,必要时,应将损坏的集电器绑扎好,防止刮坏架线。3、处理牵引电机故障时:⑴、将故障开放器搬道断开位置,切除故障电机,必要时,将故障电机相对方向的电刷取出。⑵、80吨机车切除故障电机后只允许在串联级运行入库修理;150吨、160吨机车在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仍可实行主回路转换,并在短期内减少牵引量的情况下,牵引货物。⑶、切除故障电机时,必须待机车停稳,断开全部电源后方可进行。4、处理机械故障时:⑴、运行中气压调节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短接按钮,在严格监视仪表的情况下,运行至平坦地点,向有关人员联系处理。⑵、一台电动空压机组故障,而生产必须使用机车时,可暂时用作需要风量较小的零活机车(不得作为列车牵引),应尽早入库修理。⑶、当制动支管折断或个别闸缸故障时,应关闭相应台车的截断塞门,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自行回库处理。⑷、当发现齿轮箱有异常现象时,应切除相应的牵引电机,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经鉴定采取适当措施后方可动车。⑸、当发现燃轴,应打开轴箱盖检查。燃轴轻微时,应限速入站报告,严重时,应原地报告调度,等待救援处理。5、更换闸瓦时,必须先将制动管折角塞门关闭,再缓解机车,换完后,必须将折角塞门打开。第八节机车长时间停用1、机车实施常用制动后,将自阀手柄放置到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到制动位置,拧紧手闸,并采取必要的止轮措施,最后还要进行一次缓解试验,检查止轮措施是否可靠。2、落下集电器,断开高速开关,将控制开关箱按钮全部放置到断开位置,取下钥匙。3、司机控制器各手柄应全部处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关好门窗,随身携带好钥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动车。第三章安全技术规程第一节上下车时1、上下车梯时,应“眼看准”、“手把紧”、“脚踩稳”,禁止跳上跳下。2、下车时,应注意观察上下车地点的情况,避免踩空、绊倒、滑倒。3、车辆未停稳时,禁止打开车门,禁止采取止轮措施。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进行攀登作业。5、禁止列车启动后上下车。第二节行走时1、禁止在运行线路的钢轨、枕木上躺坐。2、禁止在临时停放的车辆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3、在电动道岔附近行走时,禁止踩踏轨面、道岔拉杆、尖轨尖端、信号机导线、导管、警冲标等,不得将手、脚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轨移动的空挡内。4、禁止将手、脚伸入已抬起的轨枕下面。5、在地面作业或行走时,禁止靠近或站在邻近线路上,必须注意观察邻近线路上有无列车运行,有列车通过时,应注意躲避。5、在地面行走时,应选择比较平整、无障碍物的路径,禁止奔跑及跳跃。6、禁止在铁路中间及两侧1.5米内行走。7、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前面抢越铁路。8、禁止从停放的列车或车列底部钻越,必要时,必须确认列车或车列暂无移动的可能,然后抓紧把手,由制动台上越过。9、横过铁路时,应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四周机车运行情况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线路上有停放列车或车列时,应先确认无移动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车或车列前后5米以外通过。第三节运行时1、禁止臆测行车,禁止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禁止非乘务人员及无乘车证的人员搭乘机车或列车。3、150吨、160吨机车禁止逆向操纵。4、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更换操纵台,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闲谈,禁止超负荷或超速运转,禁止关闭通风机及发电机。5、禁止正侧(或两台正集电器)集电器同时抬起,叉线交叉点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电器。6、停车、联挂车辆时禁止使用电阻制动。7、禁止在换向手柄与行车方向相反时,使用电阻制动。8、在坡道上停车时,禁止落下集电器,必须将自阀手柄放在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在制动位置。9、在列车停稳前,禁止搬动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动停车。10、使用非常制动时,禁止缓解单阀。11、在列车未停稳前,禁止搬动自阀手柄。12、禁止带负荷升降集电器。13、运行途中,禁止随意停车,特别是长大坡道上。14、80吨机车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禁止使用电阻制动。15、禁止带电驶入停电线路,禁止抢入安全防护区。16、禁止在区分器处升降集电器。第四节检查、维护时1、正、侧集电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业;⑴、禁止进入高压室;⑵、禁止检查电阻;⑶、禁止上车棚;⑷、禁止打开仪表箱;⑸、禁止在高压室、电阻室侧门附近进行检查和维护作业;⑹、禁止检查、维护牵引电机和辅助电机(检查整流情况、异常音响和震动除外)。2、上车棚顶部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⑵、必须与其他乘务人员联系彻底,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⑶、必须落下集电器,将按钮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取下压扣箱钥匙,关闭集电器上升气路,检查集电器是否完全脱离电线,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棚;⑷、上、下车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专用通道上下,禁止从机车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车棚;⑸、处理正集电器故障时,必须注意身体各部与直流架线的安全距离;⑹、禁止在岔线处处理正集电器;⑺、处理侧集电器故障时,必须将侧集电器恢复到定位后,方可进行作业;⑻、拉拽侧集电器大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和戴好绝缘手套。第五节其它1、各种保险丝(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铁、铜、铝丝代替。2、禁止溜放调车,3、当连挂无制动的车辆时,上坡必须推进运转;下坡必须牵引运转。4、压道岔或在警冲标外方装卸货物、停留时,必须经车站同意,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作业。5、在采场作业时,若接到或听到放炮预告信号后,必须将机车或列车迅速开到安全地点进行避炮。6、高压取暖电炉上禁止放置油类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盖板。7、禁止在坡道上更换闸瓦。8、进行检查、维护时,不得将导电物或工具等掉落入电机、电器和其它设备内。9、禁止带有隐患的车辆外出作业。10、装车时,禁止进入电铲旋转半径内;禁止踩踏电缆线;禁止靠近正在装车的车辆。11、发生触电事故时,禁止使用导电的物件进行抢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伤人员,必须立即落下集电器,切断电源,尽快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及有关部门,12、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13、发生燃轴火灾时,只准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沙土、水灭火。14、因故障急需停车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好止轮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集电器1、各支架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等缺陷。2、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3、集电器磨板体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开焊等现象,正集电器两侧下垂角度应为45度。4、磨铜板不得有烧损、偏磨、沟痕、断裂、松弛等现象,固定螺丝必须紧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5、编铜线不得有烧损,断线数不得超过1/3。6、各空气传动部及接头有泄漏现象。7、各种销子、螺丝等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无松弛。8、正集电器必须作用良好,升降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⑴、8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3—7秒;下降时间为3—5秒。⑵、15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5—7秒;下降时间为3—5秒。⑶、各型电机车的侧集电器上升或下降时间为5—10秒。第二节车棚及其附属装置1、车棚不得有漏雨现象,各处的流水沟应保持通畅。2、避雷器应保持完好无缺,导线连接良好,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3、主、辅可熔片必须符合规格,安装正确,消弧装置齐全完好,无炭化、烧损,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4、照明灯具、标志灯、气笛必须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5、各门窗应开关灵活,密闭作用良好。6、走台、车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7、各部螺丝应齐全完好,无松动。8、电机车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连锁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作用良好。第三节主、补电阻1、电阻丝不得出现剥落现象,电阻片不得有变形、烧损等缺陷,电阻片(丝)上不得有异物。2、连接铜带不得有松弛、折损、烧断等缺陷。3、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4、各部安装螺丝及铜带卡子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缺陷。第四节主辅电机1、电刷与刷套(或刷盒)之间的间隙应适当,电刷接触压力应符合规定:⑴、主电机为0.3—0.4公斤/厘米2;⑵、辅助电机为0.2—0.25公斤/厘米2。2、电刷磨耗不得超过表中规定:电机型号电刷的最小高度电机型号电刷的最小高度ZQ—35030ZQD—1520ZQ—22032ZQD—1125ZQD—820ZQD—1425ZQD—620ZQF—5—2ZQF—5—1203、同一电机应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电刷与换向器接触面处的缺损不得超过电刷断面积的二十分之一。4、刷架应无烧损、断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5、换向器面应保持平整、光洁、无污垢,刷下火花等级不得大于11/2级。6、换向片间的沟应整洁,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7、润滑装置的各种部件必须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量适量,不得有甩油现象。8、电机轴承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滚动轴承为40℃;滑动轴承为30℃)9、接线盒出口接线应完整,吊线卡子无缺损、脱落,牵引电机吊挂装置完整无缺,作用良好。?10、各部螺丝齐全完好,无松动。11、通风装置应保持完整无缺,作用良好。第五节电器部件1、高低压线端子不得油烧损、脱焊、松动等缺陷,各线号牌应齐全完好,标记清晰。2、高低压接触子(触头)必须保持接触良好,不得油脱落、灼损、松弛等缺陷。3、高低压线不得有破损,高压线断裂不得超过原规格的五分之一,低压线断裂不得超过三分之一。4、绝缘接手、绝缘立柱不得有烧损、炭化、裂纹等缺陷。5、传动部分作用灵活可靠,空气部分无泄漏。6、消弧装置不得有烧痕、炭化、破损等缺陷,作用良好。7、各联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8、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动作可靠铅封无脱落。9、仪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准确。10、各可熔丝(片)部件齐全,规格符合要求。11、高低压线路、电磁阀线圈无发热现象。第六节气路部件1、调压器、安全阀、给风阀、减压伐、逆止伐必须按规定值调整号,作用正确,无泄漏现象。2、各气伐手柄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应经常排除气路中的积水。3、管路及接头上不得有泄漏,连接处必须紧密牢固。4、EL—14、ET—6型空气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⑴、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为6公斤/厘米2。⑵、搬动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动位置时,列车减压1.7公斤/厘米2后,将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闸缸压力相应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动的最大减压量应为1.7公斤/厘米2,最小减压量为0.5公斤/厘米2。⑶、将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恢复至6公斤/厘米2,而闸缸气压应维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应超过0.2公斤/厘米2。⑷、将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时,闸缸气压应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⑸、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闸缸气压应降为零。5、检查空压机不得有漏油、漏气、异常音响等现象。6、检查空压机轴承、阀室、汽缸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全缸为100℃,滚动轴承为80℃,滑动轴承为70℃。7、各部螺栓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且紧固牢靠。第七节走行部1、车钩的三态作用良好,全开程不得大于250㎜,闭锁程不得大于135㎜,车钩中心至轨面高度应为815—890㎜。2、提钩杆、链、缓冲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螺栓不得松弛。3、排障器、脚踏板安装必须符合要求,螺栓、支铁无松动、裂纹、折损等现象。4、中心支承、旁承、中间连接器、中间回转装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损、松动等现象。5、牵引梁、结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纹及严重变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须齐全、紧固。6、轴箱滑板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06×环境温度+45℃),最高不得超过70℃,油枕不得有腐烂,轴挡板螺丝无缺损、脱落,轴箱内无杂物,轴箱盖完整无缺,且密封良好。7、轮箍无松缓、轮缘无缺损,踏面擦伤不得超过下列规定:一处擦伤长度不得超过60㎜,二处擦伤每处不得超过50㎜。擦伤深度不得超过1㎜。8、轮缘厚度不得小于23㎜。9、弹簧装置吊杆、垫板不得有折断、变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须完整无缺,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10、齿轮箱不得有漏油现象,传动声音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11、撒砂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12、车体各部安全吊链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第八节基础制动装置1、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无弯曲、变形、脱落等缺陷。2、各部螺丝、卡子、销子、铆钉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状态。3、手制动装置应应保持作用良好。4、闸瓦折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5、制动缸行程在全制动时,必须保持在70—110㎜之间(标准90㎜)。第九节其它部件1、蓄电池的电解液不得过多或过少,其液面高度应保持在极板上10—15㎜。2、蓄电池外壳不得有破损、裂纹、泄漏等缺陷。3、蓄电池检查孔盖应保持完整无缺,通风良好。4、接线端子无缺损,连接引线无破损、腐蚀短接等现象。5、酸性电池接线端子接线后,必须涂抹凡士林油。6、蓄电池不得过充,不得过放电。7、刮雨器、取暖电炉、电风扇、热饭炉等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规定使用。第十节设备的维护保养1、各种可熔丝(片)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更换。2、运用中,应及时更换下列磨损件:⑴、各电机磨损到限的电刷;⑵、到限的闸瓦;⑶、汽笛的振动板;⑷、烧损、破损的灯泡;⑸、各类烧损的接触子;⑹、各类烧损、折断、开焊的编铜线;⑺、补齐各部缺损的螺栓、销子及销轴;⑻、侧受电弓绝缘木及大线;⑼、补注蒸馏水。3、各部润滑:⑴、润滑油脂必须按规定的品种质量要求使用,季节有别,禁止混杂使用。⑵、注油前,必须将注油处和油盒周围擦净,注油应适量,以达到正常润滑为准。⑶、保持润滑管路完整无缺,畅通无阻。⑷、空气压缩机油箱注油位,应在平道上停止运转时,检查,油量必须适量。⑸、各部润滑,应按下表执行部件名称使用油脂标号期限轴箱车轴油:夏季44#?冬季23#SYB1205—60按需加支承轴机械油:夏季50#冬季30#SYB1104—62按需加中心皿和旁承机械油:夏季50#?冬季30#SYB1104—62按需加齿轮箱压缩机油:夏季19#?冬季13#SYB1103—602每月空压机曲轴箱压缩机油:夏季19#冬季13#每季滚动轴承钙钠基润滑脂1#SYB1403—59每季集电器滑板钙基润滑脂每天集电器各轴处机械油;30#SYB1104—62每周轴箱导框、磨擦面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每天车钩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每天4、清洁卫生:⑴、正、侧集电器及车棚;⑵、各绝缘瓷瓶;⑶、机械室、高压室、司机室及各门窗玻璃;⑷、定期清扫轮对;⑸、台车连接、缓冲装置、中间运转装置;⑹、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接手、绝缘立柱,消弧罩的清扫,必须保持无烧痕、炭化、积尘。

篇4: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篇5: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

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⑵连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12.起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13.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4.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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