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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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履带式拖拉机必须由经过严格考试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驾驶。驾驶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所驾驶拖拉机的结构、性能以及维修保养常识,拖拉机应做到定人定机使用。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转向、走行、制动和动力输出等部位,认真进行检查、调整、紧固、润滑等工作,经试运转,确认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3.拖拉机手摇启动时,应站稳脚跟,五指并拢。用绳拉启动时,应在履带下面站稳,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4.发动机启动时,应分开主离合器,禁止人员站在履带上或机器旁。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各指示仪表、显示器等是否正常,应先低速运转,待水温正常后,方可高速运转。

5.严禁在25°以上的坡度上横向行驶。在陡坡上纵向行驶时,不能打死弯,以防履带脱轨或倾翻。

6.拖拉机在上坡途中,如发动机突然熄火,应立即路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待拖拉机停稳后,再断开主离合器,把变速杆放在空档。

7.拖拉机下坡时,不准切断主离合器滑行,以免失控,造成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

8.拖拉机下坡时,应使用低速挡,将油门放在最小位置。如发现行驶速度超过该变速挡的正常行驶速度,发动机转速增高时,可缓慢踏下制动踏板,控制速度。

9.拖拉机下陡坡转向时,可以利用机械自重惯性加速的作用,实现转向,即使用反方向的转向离合器操纵杆,如向右转时,拉起左面的转向操纵杆,但不能使用制动踏板。

10.在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尤其在石子路上和粘土路上不能高速急转弯,以免严重损坏行走装置,或使履带脱轨。

11.工作完后,应认真清除机体上的灰尘、油污,清扫履带上的泥土、石块、杂物等。按季节更换润滑油。寒冷季节工作完后,要放净冷却水。

12.工作完后将拖拉机放在平坦、安全地方,关闭门窗。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篇2: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

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⑵连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12.起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13.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4.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篇3:装船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一般安全守则》和《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要认真点检,确认各制动器、限位开关、联锁、钢丝绳完好,夹轨器、锚定器正常。

第三条作业中:

1、听从舱口指挥工的指挥。

2、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不准两机同舱作业。

4、漏斗或溜筒一旦堵塞,要立即停机,用溜筒升降机或人工排除,严禁用升臂架的方法提升溜筒。

5、移舱时要先报警并要注意轨道和空中有无障碍物,不准边起大臂边行走。必须将大臂升起,距船上易碰撞设施2m以上的距离再行走。装舱作业时装船机与船上的设施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方可进行作业。

6、行走接近前、后止挡30m内,要低速行驶。注意监护电缆收放情况,严禁拖缆行走。

7、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报告值班长和中控室值班员。

第四条作业后:

1、将臂架收回到指定位置(煤一期装船机悬臂向左侧回转至与码头前沿平行,煤二期装船机悬臂上仰起至70°,煤三期1#装船机臂架收回至72°,2#装船机臂架收回至80°,3#装船机臂架收回至90°,煤四期装船机悬臂收回到码头作业面以内),对装船机采取锚定措施。

2、将各开关按钮置于“关”的位置。

3、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长。填好运行日志,做好交接班。

篇4:轻型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

1.轻型轨道车无论在正线上或专用线上行驶和作业,都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及《轨道车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

2.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只准白天和施工作业时使用,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必须在车站值班员承认的时间内使用。

3.轻型轨道车使用时应有经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的轻轨车司机,为了不影响列车正常行驶,应有足够的能将车辆撤出线路的人员。

4.轻型轨道车运行时展开红色信号旗。在双线线路运行中,遇见列车开来时应将红色信号暂时收起。

5.轻型轨道车在运行中由专人负责制动,并听从司机指挥及时制动。拖车上也应有专人制动,同主车同步制动。

6.轻型轨道车出车前应检查车上挡板或栏杆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7.轻型轨道车跟踪列车运行时,应与列车保持不小于500m的距离,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应正向行驶,帝反向行驶时应多瞭望,多鸣喇叭。

8.轻型轨道车使用完毕,应放于固定地点,并加销保管。

9.轻型轨道车的其他事项参照重型轨道车执行。轻型轨道车车轴的探伤周期是600km,每次工作完后,应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收货部制度

篇5: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车辆入队后,由司机和主修人员将车停放到指定地点。把变速杆移到空档,拉紧手刹车,切断打铁开关,把车轮垫好。

2、所用工具必须详细检查有无损坏之处,并要正确使用。

3、多人操作时,要做到呼唤应答联系好,动作要协调。

4、翻斗车大箱举起后,先用木墩垫好大箱根部,再上人顶支柱。不顶牢固不准在大箱下面工作。落大箱时,先将支柱取下,取支柱人员下车后再撤木垛。司机操作人员和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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