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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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轻型轨道车无论在正线上或专用线上行驶和作业,都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及《轨道车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

2.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只准白天和施工作业时使用,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必须在车站值班员承认的时间内使用。

3.轻型轨道车使用时应有经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的轻轨车司机,为了不影响列车正常行驶,应有足够的能将车辆撤出线路的人员。

4.轻型轨道车运行时展开红色信号旗。在双线线路运行中,遇见列车开来时应将红色信号暂时收起。

5.轻型轨道车在运行中由专人负责制动,并听从司机指挥及时制动。拖车上也应有专人制动,同主车同步制动。

6.轻型轨道车出车前应检查车上挡板或栏杆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7.轻型轨道车跟踪列车运行时,应与列车保持不小于500m的距离,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应正向行驶,帝反向行驶时应多瞭望,多鸣喇叭。

8.轻型轨道车使用完毕,应放于固定地点,并加销保管。

9.轻型轨道车的其他事项参照重型轨道车执行。轻型轨道车车轴的探伤周期是600km,每次工作完后,应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收货部制度

篇2:轨道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的轨道平车应与主车相适应,禁止将轻型轨道平车与重型轨道平车连挂。

2.使用的轨道平车车钩应与主车钩相适应,否则应用小车钩和联接杆(长度不超过1m)将车辆连接起来,并用自锁插销锁定。

3.一辆重型轨道车所牵引的平车数不应超过三组。平车制动应为排风制动型式,禁止使用充风制动型式的平车。

4.应根据平车的装载重最确定装载量、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5.大件物品装车要稳固、不偏载、不超高、不超限。两台平车同装一件超长物料时应使用转向架,并根据装载物品进行可靠的捆扎。对知下物品应进行限界检查。

6.轨道平车车轴探伤周期为3000km-4000km。

篇3:重型轨道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出车前的准备

1.1司机必须岗前培训合格。“四证”齐全、有效,方可出乘.

1.2由副司机清点、检查“通讯信号装置”、“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工具、备品数量是否齐全、可靠;有关备品鉴定期有效。

2.发动机启动前的检查

2.1检查燃油箱、冷却水箱的油、水量是否符合规定值。

2.2检查柴油机油底壳、车轴齿轮轴箱、液力变速箱、空气压缩机等部位的液面高度是否达标。

2.3检查各皮带轮张紧度是否合适。

2.4检查各风包及油水分离器的集水和油污是否排净。

2.5检查各部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2.6检查并确各操作手柄在“指定位置”。

3发动机的启动

3.1打开电源总开关。

3.2启动发动机时必须拧紧手制动。

3.3连续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s,每次启动间隔30s,连续三次仍无法启动应停机检查。

3.4发动机中速运转3-5min检查:

3.4.1操纵端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3.4.2总风包压力是否升到0.686MPa(7Kg/cm2)。

3.5确认三项安全设备技术状态是否良好、可靠。

3.6制动试验检查;

3.6.1动车前,经司机确认由副司机撤除止轮器。

3.6.2在制动保压状态下,泄漏每分钟不得大于20kPa。检查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3.7检查车辆之间的连接是否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标准。

3.8确保各部件运转情况良好后,方可出乘作业。

4?行驶注意事项

4.1严禁超长、超重、偏载。

4.2司机要密切注意地面信号变化,如与机车信号不一致时,必须以地面信号为准。

4.3必须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4.4运行中本务机严禁关闭监控装置。当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无法恢复时,司机应及时向车站和列车调度报告,并作好记录。

4.5必须按机车监控装置所规定的行驶速度驾驶.。

4.6制动操作

4.6.1正常停车制动应分次减压,初次减压量为50kPa,最大量为140kPa。

4.6.2紧急情况停车,紧急制动同时切断发动机动力,并立即撒沙。开车前检查各部位,确认无异常方准再次启动。

4.7使用逆转机转换行驶方向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4.8通过车站、道口、道岔、曲线、桥梁、路、施工地段时应加强了望,适当减速并鸣笛(限鸣区域按相关规定执行)。

4.9下坡道操纵,严禁发动机熄火、空挡溜放。保证风压不低于500kPa。

4.10雨、雪、雾、霜及大风等恶劣条件下行驶时,要加强了望,及时鸣笛,必要时开灯行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4.11中间站停车超过5分钟,副司机应下车检查走行装置、制动系统状态和轴箱温度,并观察各部有无漏油、漏水、漏风情况。

4.?12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并作到:

4.12.1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电告两端车站;

4.12.2立即按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立即进行防护;

4.12.3需要救援时,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已求救援后,不得继续动车。

4.13中间站等会列车时,应在保压位停车,开车前缓解,并确认制动风压符合规定。

4.14需要站内停车过夜时,车上应设置双面红色灯光防护,并使用手制动,车上应有留守人员,并通知调度。

4.15停留超过20分钟在开车前,司机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压应不低于500kPa。

4.16新轨道车磨合运行

4.16.1最初1000km运行期间内,不能满负荷、长距离、高速度下运行,负荷应不超过额定值的70%。

4.16.2第一次更换发动机、变速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空压机润滑油、液力变速箱传动油,应将原油全部放掉并进行清洗,不得将不同牌号的油混合使用。

5.调车、转线、连挂车辆作业

5.1必须执行下列规定速度:

5.1.1空线上运行时,不得超过40Km/h;

5.1.2推进运行时,不得超过30Km/h;

5.1.3调车作业有乘坐人员或装载危险品超线货物的车辆时,不得超过30Km/h;

5.1.4接近被连挂车辆时,按规定限速,距被挂车2米前一度停车;

5.1.5在尽头线上调车时,应有10米的安全距离;

5.1.6遇特殊情况,必须接近于10m时,副司机须下车指挥,严格控制速度。

5.?2由车站进入专用线时:

5.2.1应执行一度停车确认制.

5.2.2信号不清不准动车;

5.2.3按规定限速

5.2.4需停车时,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并做好防溜、防撞;

5.3连挂推进时(要先试拉),速度不得超过30Km/h,严禁跨越区间推行。

5.?4在封锁区间或“天窗”时间内应作到:

5.4.1指定人员用对讲机及手持信号位于车辆运行前端引导,以便及时停车;

5.4.2按规定速度运行;

5.5下列情况禁止学习司机驾驶轨道车: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夜间行车、抢险运输、人员运输、站场转线、复线逆行、在封锁施工区间内运行。

5.?6电气化线上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6.1严禁攀登轨道车车棚顶;

5.6.2任何人员及其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

5.6.3装卸钢轨、轨枕、长大工具及物料时,只许平移,严禁竖立;

5.6.4所有工具不得高抬;

5.6.5不得用竹竿等物做测量货物装卸高度等接近接触网的作业;

5.?7出乘人员必须按“防火规定”,严格执行。

6收车后作业

6.1停车前,应低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各部均匀冷却。

6.2将制动手柄放在制动位置,换向手柄置“0”位。车辆前后下好止轮器。

6.3放净储风缸、油水分离器的积水和杂物。

6.4冬季应放净发动机缸体体及水箱内的冷却水。

6.5关闭电源,做好防火工作。

6.6认真填写运用记录。

篇4:轨道车安全技术规程

一、乘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车管理规则》及铁路行车规定,严肃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二、乘务人员应及时反映车辆的不良状态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三、轨道车具有下列之一者,禁止使用和拖挂:

1.发动机无力或有异响时;

2.传动部分不良或有异响时;

3.车轴有横裂纹、车轴轴承有损坏时;

4.车轮有裂痕,重型轨道车车轮踏面厚度不足20mm;轻型轨道车车轮(钢板轧制)踏面厚度不足5mm时;

5.距轮缘顶点15mm测量轮缘厚度不足20mm时;轻型轨道车车轮(钢板轧制)轮缘钢板厚度不足5mm时;

6.轮对内侧距离为1353mm,超过±3mm时;

7.车架任何部分有横裂纹或弯曲,影响行车安全时;

8.无制动装置或制动失效时;

9.照明、喇叭、连接器不良时;

10.有危及行车安全的螺栓松动,销子脱落及机件弯曲或有裂纹时;

11.出车前,车上没有备齐通讯信号及安全防护用品时;

12.联挂拖车的联挂杆没有装好自锁插销时;

13.轻型轨道车联挂的拖车上乘人,没有装好栏杆或扶手时;

四、以司机为主的乘务人员在出车前,应全面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细心瞭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五、轨道车在通过车站、道口、桥隧、曲线、路堑、施工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时,应加强瞭望,适当减速,多鸣喇叭,必要时开前灯行驶。

六、重型轨道车动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制动风压不小于0.49Mpa(5kgf/㎝2)。下坡时,适时使用制动机,禁止关闭发动机或空档溜放,禁止超速行驶。发现有制动、走行及与安全有关的总成、部件异常时,禁止继续运行,应及时实施检查,并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七、运送施工等人员时,拖车必须有端板、侧板,并由专人负责安全。安全负责人应熟悉《轨道车管理规则》有关条文,并负有下列职责:

1.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运行中,禁止人员站立和坐在侧板或端板及连接处;

3.车体停稳后,方准人员上下。确认上下完毕,再通知司机发车。

八、运送材料时,乘务人员及押运负责人应掌握下列事项:

1.按规定载重量装载;

2.装载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限;

3.安全卸车,卸下物不得侵入限界,不准边走边卸;

4.掌握运行时分;

九、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乘务人员与指定的押运人员须密切配合,说明其危险性质,要严格执行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规定。

十、两组重型轨道车联挂运行时,制动型式必须相同,且应将功率大的或重载车编在前,将功率小的或轻载车编在后,并加强联系。

十一、注意防火。严禁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底盘、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油棉纱(布)擦试引擎部分。车内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车内取暖时必须选用有安全装置的合格锅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锅炉取暖。

十三、重型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车上应有留守人员,并以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

十四、电气化线路上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攀登轨道车车棚顶;

2.任何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

3.在进行装卸钢轨、轨枕等材料的作业时,所用工具不得高举;人员不得攀登在距接触网小于2m的距离以内;不准进行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因作业需要,与接触网的距离不足2m时,必须在接触网断电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装卸长大工具、物料时,只许平移,不准高抬翻转,严禁竖立;

5.在作业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抗流变压器箱及联接线,并不许直接或间接互相搭接。

十五、重型轨道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高度员,讲明情况,并迅速做好如下工作:

1.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电告两端车站;

2.立即按规定设好防护。如影响邻线行车时,同时进行防护;

3.组织抢修,采取应急措施,尽快开通线路,需要救援时,应立即求援。

篇5:轨道平车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在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一切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否则绝对不允许进入生产车间。

2、使用电动平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外部是否完好,传动机构及其润滑状况是否正常,清除轨道两旁以及中间堆存的生产废料或大型障碍物,以及可能影响电动平车正常使用的物品,启动工作前应发出使用信号。

3、电动平车运行过程中,避免急启动急停车,防止由于惯性承载物品滑落发生危险,出现安全事故。

4、运行时,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操作电动平车,另一人注意车上所承载物品及周围情况,并且要提醒过往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伤害他人或自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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