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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实验室环境设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0

  检验科实验室环境设施要求

01 环境设施要求

  1.实验室位于医院的适宜位置或楼层,便于病人识别、前往,便于与相关医护人员协调工作。

  2.夜间急诊处设发光指示。

  3.实验室应设等候区域,配备一定的服务设施,尽量使病人感到舒适和安慰。

  4.实验室设采样区域和采样窗口,应使病人感到舒适和安全。

  5.实验室应设无障碍通道或特殊操作区域,便于为有特殊要求的人士服务。

  6.实验室的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7.各实验室空间宽敞、照明充足;有后备能源系统,停电时可支持实验室工作20分钟以上;有完善的供排水系统,有蓄水装置,可供停水时使用1小时以上;有通风装置。

  8.各实验室设置洗手池,为感应式水龙头,位置在靠近出口处;洗手池处同时设洗手消毒液。

  9.实验室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黄沙箱等),做到定期检查,保证使用。

  10.各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电脑,安装LIS系统,科内联网。

  11.各实验室配备空调装置,温度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0-70%。

  12.实验室保持清洁,仪器有防尘罩。有要求的实验室噪音应不大于70分贝。

  13.实验室有仪器、设备的区域应防电磁干扰,防辐射,防震动;仪器设备布局要合理、整齐,便于操作;仪器设备摆放在坚固防震的台面上,保持平稳状态,正常使用下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搬动,应重新校验其准确度,以确保检测的有效性,精密仪器均应配备稳压电源,保证仪器分析的要求。

  14.实验室内不同的实验区域应分开,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15.实验台表面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实验室地面为防滑地砖,易于清洁。

  16.实验室中的家具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表面易于清洁或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

  17.各实验室设臭氧消毒装置,每日定时自动启动;有要求的实验室同时设紫外消毒灯。

  18.各实验室有专门放置废弃物的容器,各类废弃物容器有不同标识;废弃物每日暂时集中在清洁间,按医院规定运送和处理。

  19.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实验室如微生物室、分子生物室、HIV实验室,按其相应要求进行设计、布局。

  20.无菌室有良好的防菌、防尘和灭菌措施和合理的环境布局。

  21.综合室有专门的文件柜进行文件、资料、档案等的保管,保证安全、保密。

  22.未能领用完的消耗性材料保存在仓库中,防尘防潮。

  23.危险物品的存放有特定区域,遵守《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篇2:检验科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检验科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01资质认定准入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02培训考核

  1.由医院医务处负责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检验科每年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03能力评价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临床技术工作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核合格,由医务处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考试考核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篇3:临床实验室(检验科)设备维修和保养基本准则

  临床实验室(检验科)设备维修和保养基本准则

  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核心任务应该是使设备“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并且符合相关检验所要求的规格”,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实验室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行,其性能符合相关检验的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和可靠。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涉及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包括设备的采购计划编制与选购、设备安装与验收、设备标识、设备档案、设备的检定/校准、设备的使用、设备维修和保养、设备报废等内容。

  正确的设备维修和保养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临床实验室必须根据制造商建议或行业规范要求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一、设备维修

  1.当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停止运行,报告临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进行报修,同时应立即更换仪器状态标识。清楚标记后妥善存放至其被修复,应经校准、验证或检测表明其达到规定的可接受标准后方可使用。临床实验室应检查上述故障对之前检验的影响。

  2.仪器维修前,应进行去污染处理,并温馨提示和告知工程师此设备可能存在生物安全方面风险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降低感染的机会,确保维修工程师安全。

  3.有符合要求的替用或备用设备时,启用替用或备用设备。借用其他部门设备时,应核实该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态。替用或备用的设备、借用的设备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同时,必须同时满足临床实验室管理措施的要求。

  4.设备维修后应出具维修报告,维修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维修的仪器或设备名称与设备编号、故障发生日期、故障描述、设备参数/设置故障排除的日期和时间、故障维修人员签字确认、故障排除后所采取的后续行动(如果需要的话)、检验科(实验室)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等。

  5.设备维修后应有维修报告并存档,仪器维修后需经过校准、验证,或检测表明其达到规定的可接受标准,并经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方能投入使用。校准,验证和对故障前所检测项目的结果评估与验证可以根据故障的部位以及对检验结果的影响程度来进行确定。

二、设备保养

  临床实验室应遵循制造商的建议,制定每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对设备进行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并记录。

  1.应根据临床实验室仪器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制定定期(每日、每周、每月等)日常预防性维护和保养及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2.临床实验室仪器使用人员按该仪器计划规定定期进行日常预防性维护和保养,并记录设备的状态、使用情况、维护和保养情况。

  3.每台设备年度维护由厂商工程师进行,并对维护保养的过程作详细记录,并经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

篇4: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根据省临检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并制定有关措施。对室 內质控应每日有记录,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有预防性措施,对于目前尚无完整的室内质控体系的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室内质量控制体系。

  2、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参加部、省的各次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3、计量仪器(包括分析天平,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负责,有使用维修记录。

  5、商品化的试剂盒的申购由各专业室的组长负责申报,每月一次报科主任审批,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操作程序,并应严格按程序执行。

  7、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当日科室总值班人员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应逐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每日送检的标本应签收。

  9、急诊检验应严格按照急诊制度执行。

  (一)血型安全鉴定制度

  1、认真核对病人样本,确保无误后进行鉴定 。

  2、加强血型试剂管理,室组长负责试剂质量把关,操作人员负责平时工作中 的质量问题,鉴定完成必须放回冰箱 。

  3、鉴定后应把原始资料登记在本上备查,并详细记录病人姓名、科别、是否送检、何型、检验者及检验日期,字迹必须清渐可查。

  4、出报告前,必须核对原始报告单并进行电脑原始资料回顾。确认无误后签发报告。

  5、如遇技术上鉴定问题。应逐级向上反映,不得随意把结果报告给临床。

  6、凡作血型鉴定的血样一律放置7天后处理 。

  7、发现未按科室规定进行血型鉴定而造成鉴定错误,责任由当事人负责,按科室规定扣发奖金。

篇5:检验科安全制度

  检验科安全制度

  1、菌种、毒种、剧毒品及贵重仪器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有防盗措施,建立帐册,记录进出数量,定期检查制度。剧毒药品专人保管,由科室主任,主管试剂的同志负责,放保险柜,领用时须有主管同志在场,作好领用登记。

  2、易燃物品专柜存放,普通试剂按常规分类存放,并由科室主任和主管试剂同志负责,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炉子、大烤箱、火焰光度计,由各科使用同志负责安全,严防火灾。

  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各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用电设备、电源线路、CO2气体、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符合使用要求,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使用强酸碱腐蚀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6、注意安全,随手随时关门,下班时要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7、科室安全保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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