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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奖励条件惩罚条件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1

奖励条件

  1、工作表现突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满勤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工厂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工厂组织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在生产中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车间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工厂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工厂或他人财物者。

  4、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5、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

  6、妨害生产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7、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

  8、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9、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1、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2、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3、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4、发现损害工厂利益,听之任之并参与者。

  15、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篇2:物业员工编制分工任职条件

说明:天下城管理处共编制106人,其中管理层人员有:管理处主任、各专业(部门)主管、办公室管理员及收款员等共11人。操作层含护卫员、维修工、清洁员、接待员、炊事员等共95人。

a.办公室设3名管理员,分别负责人力资源管理、ISO9000管理和后勤管理;

b.工程部主管兼机电工程师,其余维修工人不必一步到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视情随时招聘上岗;

c.清洁部园艺师由清洁绿化主管兼任。

(二)员工的素质要求

1、管理层员工素质要求

①、管理处主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0岁以下,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有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公正廉洁,工作积极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及协调能力。

②、护卫主管:在部队任过班长以上职务,35岁以下,有较强的军训和管理能力、作风正派,不惧怕邪恶势力。

③、机电(维修)主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应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④、清洁绿化主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⑤、服务中心经理:大专以上文化,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人际沟通与协调。

⑥、办公室主管:大专学历,35岁以下,熟悉ISO9000运作及维护。

⑦、管理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0岁以下,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⑧、收款员:大专学历,女性,30岁以下,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作业层员工素质要求

①、护卫员;高中以上学历,25岁以下,男性身高1.7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②、水电维修工、弱电工、电梯工:男性,年龄不超过40岁,无劣迹,具备高中(中专、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持有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

③、服务中心接待员:中专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较好,语言表达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

④、清洁、绿化工:初中以上文化,35岁以下,经专业技能培训后上岗。

⑤、炊事员:男性,35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劣迹,有厨师经验。

3、员工来源:

管理人员可由发展商从公司现有职员中委派,也可以从人才市场招聘,操作层员工最好能从宾馆酒店服务人员中吸纳,护卫员可考虑与郑州周边地区退伍军人安置部门联系定点招收。管理层的新生力量可考虑从毕业于物管专业或酒店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这些人有一定理论基础,易于入门,培养较快。

篇3:后勤拟提任科级岗位上岗条件

  根据《zz理工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公布后勤管理处拟提任科级岗位上岗条件如下: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zz理工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相关岗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党政办公室主任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各类公文写作,能够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强。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二)监督管理科科长

  1.熟悉监督工作,组织原则性强,有深入一线的工作作风。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及沟通水平,能够妥善处理师生的意见建议、诉求等。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三)采购供应科科长

  1.工作细心、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有较强的谈判沟通能力,对原材料知识丰富,具有一定的品质及成本意识。

  3. 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四)工程修缮科科长、副科长

  1.熟悉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承担工程修缮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知识。

  2.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五)能源管理科科长

  1.工作细心、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水、电管理和节能环保工作经验。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六)人力资源科科长

  1.工作细心、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熟悉人事劳动管理与应用,掌握与人事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七)物资管理科科长

  1.工作细心、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八)校园管理科科长

  1. 工作细心、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水平。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九)幼儿园园长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责任心强。

  2.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十)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正科、副科)

  1.熟悉餐饮管理,熟练掌握食品原材料、餐饮生产与消费、采购和餐饮管理等专业知识,了解与餐饮相关的各项卫生、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师生诉求。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十一)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正科、副科)

  1.热爱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2.熟悉消防等安全管理知识以及水电维修技能。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十二)动力服务中心副经理(正科、副科)

  1.具有较好的水电专业技能水平,安全意识及责任心较强。

  2.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较好,有一定的奉献精神,能够深入一线开展工作。

  3.为人正直、作风优良、踏实勤勉、爱岗敬业。

篇4:北京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程序

北京市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程序

据统计,北京目前有3000多个住宅小区,1700多家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却仅有400多个,真正由业主自己成立并能代表业主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更是少得可怜,很多业主反映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实现业主委员会备案更难。通过调查,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业主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流程不清楚,导致无所适从。因此,聘请专业律师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一、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介绍

首先,业主大会不是所谓的自发组织,更不是违法组织,它是完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成立、依法召开的大会,依法成立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的行为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还有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以及各地房产机关颁布的相应文件。

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受业主(代表)大会委托,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或者实行自治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同时协调处理个别业主权益与大多数业主权益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1、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20**〕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并且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街房管局接到申请后,做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以产权证明书为准。单位代表须有单位授权委托书。

3、组织各楼宇开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候选人。由于业主较多,不可能召集所有业主在一起开会,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分时分区召开业主大会,开会选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此后开业主代表开会即视为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应经其所代表的业主中拥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凡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业主的投票权的总和。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全体业主集中统一开,也可以部分业主分时分区地开;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票权数过2/3投票通过,才有效。

4、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筹备小组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委会的组成人数(5-15人,单数),定出投票时间(3-7天,要报国土局备案)。汇集业委会候选人的资料,将候选人的简历表、选票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告。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制作选票,制作设置一或多个投票箱(也可上门收选票),由国土局封投票箱,点票时由国土局开箱和鉴证。业主大会召开15日以前通知投票权人,国土局、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到场。

5、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业主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公开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会后筹备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出席大会的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通过。

6、一个平方米一个投票权。要弄清楚业主的住房面积,可从国土局拿到业主的资料,在收选票时,请业主出示产权证明。在填写业主代表投票委托书时,应该附上双方的身份证以及产权证明。可以要求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国土局提交一份业主名单资料。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则可以直接通过国土局,向物业管理公司施加压力。

7、开发商只有一个投票权。一个商铺一个代表。商铺可以当业主代表,只要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业主如不投他票,他即落选。即使他入选了业主委员,也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让他的意见不能实现。由住宅业主代表负责收选票事宜。住户面积大于商铺面积,就没问题。

8、筹备小组成员可以成为业主代表,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9、业主委员会每个成员只代表一个投票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事,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须由业主大会即业主代表表决确认,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表决以面积计算选票权,每个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份额不变。

10、单位办公楼可以参加投票,单位办公楼在小区内,使用小区的公用设施。如果票权数不够,则要把单位办公楼拉进来,说服的理由:大家都在同一个小区内,要把整个小区的安全、稳定、美好,要把小区统一管理,才有利于大家的工作和生活。

11、发送文件给业主时,请其签收,用回执证明已经给过文件,视为送达。如果业主有意见,可以附意见。如某业主不同意某一条款,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12、提交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需要改动的,可以提交补充资料,用来补充说明更改的情况。

13、由业主代表收集票数,提出两个问题让业主回答:①是否满意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②是否愿意委托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只需要回答是或者否。每家都要做出书面意见。

14、开发商也应该会同意公约和议事规则(这是房管局制定的,是公平的),因为他也想争取到物业管理权。

15、一般来说,应该有维修基金,如果没有,则要在以后集资。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成立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推选出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业主委员会章程。(三)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的报告及其资料。(四)业主公约。(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收到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业主委员会成立。

篇5:业主委员会介绍及其成立条件程序

业主委员会的介绍及其成立的条件、程序

据统计,北京目前有3000多个住宅小区,1700多家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却仅有400多个,真正由业主自己成立并能代表业主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更是少得可怜,很多业主反映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实现业主委员会备案更难。通过调查,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业主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流程不清楚,导致无所适从。因此,聘请专业律师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一、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介绍

首先,业主大会不是所谓的自发组织,更不是违法组织,它是完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成立、依法召开的大会,依法成立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的行为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还有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以及各地房产机关颁布的相应文件。

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受业主(代表)大会委托,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或者实行自治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同时协调处理个别业主权益与大多数业主权益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1、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20**〕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并且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街房管局接到申请后,做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以产权证明书为准。单位代表须有单位授权委托书。

3、组织各楼宇开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候选人。由于业主较多,不可能召集所有业主在一起开会,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分时分区召开业主大会,开会选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此后开业主代表开会即视为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应经其所代表的业主中拥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凡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业主的投票权的总和。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全体业主集中统一开,也可以部分业主分时分区地开;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票权数过2/3投票通过,才有效。

4、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筹备小组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委会的组成人数(5-15人,单数),定出投票时间(3-7天,要报国土局备案)。汇集业委会候选人的资料,将候选人的简历表、选票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告。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制作选票,制作设置一或多个投票箱(也可上门收选票),由国土局封投票箱,点票时由国土局开箱和鉴证。业主大会召开15日以前通知投票权人,国土局、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到场。

5、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业主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公开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会后筹备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出席大会的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通过。

6、一个平方米一个投票权。要弄清楚业主的住房面积,可从国土局拿到业主的资料,在收选票时,请业主出示产权证明。在填写业主代表投票委托书时,应该附上双方的身份证以及产权证明。可以要求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国土局提交一份业主名单资料。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则可以直接通过国土局,向物业管理公司施加压力。

7、开发商只有一个投票权。一个商铺一个代表。商铺可以当业主代表,只要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业主如不投他票,他即落选。即使他入选了业主委员,也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让他的意见不能实现。由住宅业主代表负责收选票事宜。住户面积大于商铺面积,就没问题。

8、筹备小组成员可以成为业主代表,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9、业主委员会每个成员只代表一个投票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事,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须由业主大会即业主代表表决确认,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表决以面积计算选票权,每个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份额不变。

10、单位办公楼可以参加投票,单位办公楼在小区内,使用小区的公用设施。如果票权数不够,则要把单位办公楼拉进来,说服的理由:大家都在同一个小区内,要把整个小区的安全、稳定、美好,要把小区统一管理,才有利于大家的工作和生活。

11、发送文件给业主时,请其签收,用回执证明已经给过文件,视为送达。如果业主有意见,可以附意见。如某业主不同意某一条款,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12、提交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需要改动的,可以提交补充资料,用来补充说明更改的情况。

13、由业主代表收集票数,提出两个问题让业主回答:①是否满意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②是否愿意委托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只需要回答是或者否。每家都要做出书面意见。

14、开发商也应该会同意公约和议事规则(这是房管局制定的,是公平的),因为他也想争取到物业管理权。

15、一般来说,应该有维修基金,如果没有,则要在以后集资。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成立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推选出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业主委员会章程。(三)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的报告及其资料。(四)业主公约。(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收到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业主委员会成立。

(来源:北京市扶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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