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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内容应满足哪些条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内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急预案中有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的内容吗?

(2)培训计划中除应急预案本身外,是否还包括了下述相关内容:

1)危险材料;

2)个体防护设备;

3)预防性维护;

4)火灾、爆炸、泄漏;

5)急救;

6)其他。

(3)培训计划是否基于具体的危险和应急响应岗位职责,并说明了培训的形式和频度?

(4)培训记录是否包括了日期、人员、类型、效果等?

(5)培训课程内容是否基于预案中规定的各级岗位职责,并根据危险和预案的变化而修改?

(6)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及其效果(知识、技能)评估和再培训并与场外应急培训协调?

(7)是否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新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

(8)是否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都进行了培训,并通过训练和演习来评估培训的充分性?

(9)培训方法是否包括了课堂培训、手把手的指导和现场教学?

(10)是否将应急救援培训与生产操作培训结合在一起?

(11)是否明确各类应急活动最低培训水平?定期进行下述培训:

1)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

2)疏散程序;

3)应急报告程序;

4)灭火器的使用;

5)泄漏及其应急报警程序;

6)消防及其他专业救援人员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12)应急培训是否做到:

1)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故情景;

2)周期性:培训时间相对短,但有一定周期;

3)定期性:定期进行技能训练;

4)真实性:尽量贴近应急活动实际;

5)全员性:全员培训。

(13)应急训练和演习是作为测试应急预案的一种手段,还是仅仅为了培训?

(14)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并且测试所有预案及应急能力吗?

(15)训练和演习是否贴近实际,其结果是否评估并建档,发现问题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16)除定期进行全面训练和演习外,是否对下述关键要素进行演练:

1)通讯;

2)消防;

3)医疗/急救;

4)泄漏控制;

5)应急指挥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6)监测与侦检;

7)净化与清除;

8)疏散。

(17)设计训练和演习场景时是否考虑以下因素:

1)预案评价与需求分析;

2)明确目标与范围;

3)费用与资源;

4)潜在事故与可能的应急操作。

(18)(企业内、企业外)各类人员都参加相应的应急训练和演习吗?

(19)训练、演习的策划、实施、评估职责明确吗?

篇2: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社会力量应急救援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预案时,首先应该组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应急救援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成立由公安、安监、卫生、环保、交通、建设、质监、公用事业、气象、民政、水利、财政、民防、保险、当地驻军、武警等负责人组成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处理(紧急疏散、现场急救、危险品泄漏控制和火灾控制等几个方面)。

①事故报警与接警

迅速准确的事故报警是能否及时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根据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当地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机构报告。社会力量应急救援主管领导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专家组及《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提供的信息决定应急救援形式,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救还是出动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对于那些重特大或灾难性事故,以及当地社会救援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时消除事故后果的紧急情况,应通过国家应急救援网络,尽早争取周边社会力量的支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机构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a.建立合适的报警反应系统;

b.各种通讯工具应加强日常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c.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

d.联络程序(框图)和联络号码置于明显位置,使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e.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包括报警程序与报警内容)。

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

③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

社会力量应急救援值班室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警后,依靠应急救援专家组及《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对事故性质做出初步判断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在做好必要的个体防护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组织危害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疏散和清除工作。有有

④实施应急处理

实施应急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紧急疏散设立警戒区域、实施紧急疏散、确保道路畅通;

b.现场急救对于伤员应首先实施现场急救处理后,视情况转送医疗单位;

c.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泄漏物处理;

d.火灾控制灭火对策包括初期火灾扑救,周围设施及相邻单位的保护与隔离、实施扑救;

e.特殊情况下的抢险救灾,包括特殊化学品火灾、夜间、强风、寒冷气候等;

f.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包括抢险器材、急救物资的准备及供应。

(3)应急救援专家组

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应由当地有关专家组成,建议专家组的人员构成为:

a.安全专家;

b.火控、防爆专家;

c.相关专业专家,如化工类为化学化工专家;

d.工业卫生及毒理学专家;

e.医学专家;

f.环保专家。

②《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

对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国家鼓励《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的软件开发。《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原始数据和事先预测事故发生后可实施的救助方案进行编制储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输入现场数据,经过计算机的逻辑计算和推理,模拟专家思维而作出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优化出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给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者进行事故紧急救援的决策和指导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篇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效果评审方法及内容

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下列3种情况:

1.不足项

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策划小组负责人应对该不足项进行详细说明,并给出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时限。

2.整改项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以下两种情况的整改项可列为不足项:某个应急组织中存在两个以上整改项,共同作用可影响保护公众安全与健康能力;某个应急组织在多次演练过程中,反复出现前次演练发现的整改项。

3.改进项

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不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要求必须纠正。

篇4: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模式

应急信息系统的内涵

当社会发生犯罪、火灾、医疗急救、煤水电抢修、地震等各种应急事件时,需要政府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如何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政府对应急事件快速反应和抗风险的能力,并为市民提供更快捷的紧急救助服务,日益成为加强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应急联动系统(iEMS:IntegratedEmergencyManageSystem)就是综合各种城市应急服务资源,采用统一的号码,用于公众报告紧急事件和紧急求助,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为市民提供相应的紧急救援服务,为城市的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的系统。iEMS大大加强了不同警种与联动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从而对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做出有序、快速而高效的反应。

“应急联动”源于南宁系统,笔者认为这一叫法并不很严谨,更倾向于称为“城市综合应急系统”,或遵循国务院《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下文简称《指南》)的思想,称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

一个完整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系统称为应急管理系统EMS(EmergencyManagementSystem),即进行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恢复/评估/分析五个过程的系统;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处置指挥的系统称为应急指挥系统ERS(EmergencyResponseSystem),有报警、接警、处警(调度)和指挥、现场处置、处置结束等环节。其中,处警(调度)à处置à反馈à处警(调度)是一个反复过程,直到事态被克服、制止或消灭,达到正常、均衡和平稳的状态。应急指挥系统ERS完成应急管理系统EMS的第四个过程。

iEMS(应急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提供不同警种与联动单位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从而使各应急救援单位按照对应的预案相互配合,协同反应,达到各司其职,互相协助,从而对特殊意外、突发、危害严重和重要事件做出有序、快速、相应和高效的反应。

iEMS的建设包括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技术系统两部分:

应急管理体系,即“一案三制”,定义了应急的组织机构、突发事件处置的业务流程、相应的专业技能,应急手段和专业人员的岗位责任等,应急管理体系是iEMS的核心、基础;

应急技术系统,人们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可以很好地、及时地应对突发事件,为更迅速地发现和处置危机,人们借助现代通讯技术和IT信息技术来构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并使之服务于应急管理体系。

通常将应急技术系统称为“应急联动系统”。

国内建设的模式分析

综合应急系统在国内虽然是新生事物,但已经出现了不少流派,专家和学者也在不停地探讨着哪种模式更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要求,但在业界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四大基本应急模式(建设模式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通俗叫法):

一、“分布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模式

“分布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模式是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受理仍由原二级指挥中心受理;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即由原有各委办局二级指挥调度中心指挥处置,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跨警种协调时,由政府建立市指挥中心,或由政府授权给某二级指挥中心(通常为110指挥中心),进行跨警种协调或指挥决策。如果公安局已实现“三台合一”,则只作为一个统一的中心出现。

上海iEMS采用该模式,政府授权公安局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公安局设有接警中心受理“110”、“119”报警、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

贵阳iEMS也采用该模式,但与上海模式不一样,由政府建立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

二、“统一接警、分布处警”模式

“统一接警、分布处警”模式是政府成立统一的接警中心或授权某二级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将接警记录分配给一个或多个二级指挥中心进行分配处置。

三、“统一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资源共享”模式

“统一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资源共享”模式是政府成立统一的接警中心或授权某二级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将接警记录分配给一个或多个二级中心指挥决策。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跨警种协调时,由政府建立市指挥中心,或由政府授权给某二级指挥中心(通常为110指挥中心),进行跨警种协调或指挥决策。

成都iEMS采用该模式,政府授权公安局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公安局设有统一接警席,受理“110”、“119”、“120”、“122”报警,综合调度席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

四、“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模式

“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模式是政府建立统一的市指挥中心,或授权某二级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并进行统一处置、指挥、决策。

南宁iEMS即采用该模式,建有市应急联动中心,进行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护林防火、人民防空、公共事业(包括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城管投诉、水电及电路抢修、工程抢险、燃气管道抢修)等的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市民的所有报警、急救、求助、投诉,只需拨打统一的特服电话号码就能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救助。同时系统通过先进的计算机通信技术自动快速获取报警、急救、求助、投诉人的详细地址,并显示出救助事件地点附近的公安、交警、消防、急救等部门警力和救助资源的分布,信息网络根据事件类型自动提供相应的事件背景信息和最优的解决方案,由指挥员利用这些信息快速的跨部门、跨警区、跨警种下达命令,完善的无线覆盖网,使各联动单位能及时的收到指令,赶赴现场处理各种事件。这种全新的指挥调度模式使得离散的资源得以互联和共享,能实施迅速高效的各部门联合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iEMS建设模式与技术系统

中国有大中城市200-300个,每个城市建设iEMS的投资均在千万元以上,甚至数千万元,iEMS潜在市场巨大,国内有许多厂商对这一市场虎视眈眈。

根据笔者的分析,这些厂商原来有的从事通讯行业,如Alcatel、Motorola中国;有的从事电子政务,如鼎天;有的从事CallCenter,如北京中电同业;有的从事GIS,如方正数码;有的从事单警种指挥系统或三台合一建设,如迪爱斯、Siemens;有的从事系统集成,如易泰达、IBM中国;有的从事数据库,如ORACLE中国。所以,这些厂商的iEMS建设方案或多或少都带有原有行业的痕迹,这是难免的,但笔者认为这也是各自iEMS方案的特色和优势所在。

建设模式是由用户(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取的,集成厂商无法选择哪一种模式。集成厂商能做的是让应用软件经过简单配置后,能适合不同模式。集成厂商需要提供的是“应急技术系统”的设计规划和研发,但“应急技术系统”的设计必须基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模式),并完成“应急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职能和业务流程。要实现前面提到的“统一接警号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就算是统一接警号码,也需要考虑兼容现有“报警号码”,并延续多年。

iEMS是一类特殊的电子政务,与通常的电子政务有显著的区别,电子政务处理的是常规事件,有着固定的处理流程,iEMS处理的是“突发事件”,流程需要根据事件的进展进行调整。再者,电子政务要求的时间通常是以天、周、月计,而iEMS处置时通常以“秒”、“分”计。

iEMS也不只是一个呼叫中心(CallCenter),CallCenter以客户为中心,而iEMS是以事件为中心,并以事件贯穿全过程。再者,CallCenter要求的时间通常是以天、周、月计,而iEMS指挥时通常以“秒”、“分”计。CallCenter一般受理量比较大,座席比较多,通常以数十上百计,iEMS一般受理量相对较少,接警座席一般只有十几、几十个多,指挥席一般只有几个。iEMS的接警中心更象一个CallCenter,而处置、指挥中心与之不同。

GIS是iEMS的必有基础平台,但GIS不是iEMS的全部。

单警种指挥调度系统重视的是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而iEMS的重心是协调、联动。

《指南》与应急模式

笔者认为《指南》的颁布是国内iEMS建设模式的分水岭。

在此之前,一般都是政府授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协调,完成《指南》中市指挥中心的职能。如上海iEMS、成都iEMS。这些iEMS通常偏重应急指挥、处置,属于应急指挥系统。

按《指南》的思想,一般地,市政府将建立市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决策,而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二级中心指挥、处置。通常四个指挥中心受理了大多数突发公共事件,而110通常受理半数以上的事件,由于110指挥中心(特别是三台合一后的指挥中心)的重要作用,在iEMS建设需要突出110指挥中心的改造。天津iEMS建设完全遵循《指南》的思想进行建设,同时突出110指挥中心的作用。这些iEMS在重视应急指挥、处置的同时,也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准备和善后处置,属于应急管理系统。

篇5:城市减灾应急管理

应急概念是对应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所谓危险,有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人的危险可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物的危险指威胁财产的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归纳起来,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这也是应急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出发点。

虽然人和动物对于某些灾害发生信息的感知相同,但反应则不同。如动物只能本能地避难,而人类能将所获得的有关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从而选择最佳减灾行动。是否具备应急能力及减灾应急预案标志着社会、区域、企业、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质。事实上如果一个人平时具备较强的安全减灾文化素养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无论遇到何种突发性事故灾害,也能找到从容得当的应急方法。譬如火灾,并不是所有公众甚至安全救灾人员都通晓应急救火的方法。面对突发性火灾竟有哪些应急救火办法呢归纳以下几种原则,即(1)报警,集中全力自救;(2)先救火,后搬运财物;(3)火场要尽可能保持秩序;(4)住在高层的人遇火,不应跳楼,应用湿毛巾堵住嘴鼻循楼梯而下,或沿已被火封住的楼梯冲出去,若楼道已烧毁,可利用竹竿、绳索滑下;(5)睡眠中发生火灾,应趴在地上葡匐,近地会有残留新鲜空气;(6)逃离火场的人应最后关闭火场区域的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应急管理及救助中心是事故灾害的“神经中枢”,它必须具备通讯、预警、灾情评估和监视、确定行动重点地带、协调及分配救灾力量、公众信息与新闻媒介等多方面的功能,同时必须要求各级管理者及公众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对现代安全减灾来讲,最重要的是城市人口或企业人口的应急疏散。统计表明,有没有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对策,灾害中人员伤亡可相差40%左右。

城市紧急救灾行动计划又叫救灾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应采取的一整套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和行动的指导性方案。以下归纳十四项应急对策:

(1)本地区灾情预测。

(2)紧急救灾指挥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运作方式,与其它部门及官员的联络方式。

(3)各类救灾队伍的数量、分析、配置和调用方案。

(4)灾害信息网络的设计和启用,灾情监测与快速评估方法。

(5)紧急通信系统的启用,各类通信设施在紧急情况下的统筹分工,灾区通信的恢复。

(6)交通运输设施及能力恢复,救灾物资的运输方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工具征用和管制。

(7)工程抢险和生命线的抢救与恢复。

(8)灾民的抢救、疏散、转移和安置。

(9)危险物品的处理和防护。

(10)专业及群众性消防队伍的组织协调,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调用,军队和武警队伍的调动与任务分配。

(11)救灾物资的储藏和紧急调用。

(12)医疗卫生队伍的调动和任务,抢救危重伤病员和防疫工作的组织。

(13)紧急治安管制的措施及实施办法,群众治安组织军民联防组织的运作,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

(14)各单位的救灾预案还应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抢救灾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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