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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服务区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保障服务区安全、舒适、优美的经营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范围

(一)区域范围:安全管理的区域范围主要包括:停车场、经营场所、综合楼和服务区设施设备等。

(二)业务范围:安全管理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消防、水电、交通和治安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服务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服务区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服务区经营单位是服务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服务区疏导员是服务区安全工作的主要落实人,负责对服务区的安全进行巡查,并协助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四、停车场日常安全管理

(一)疏导员对进入服务区的车辆密切观察,认真分类,根据划分的大、小型车辆及客、货、特种车辆停车区域,及时指挥、引导车辆按规定停放,禁止非停车区域停车。

(二)疏导员要加强对停放在服务区的危险品车辆的巡视,指挥危险品车辆停放在合理位置,不能停放在行车道旁,防止其他车辆碰撞。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相关的检查,并对危险品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服务区安全畅通。

(三)疏导员对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广场设施(护栏、花台、垃圾桶、标示标牌等)被损坏的,应及时报告服务区物管部经理,要求肇事车辆对损坏物品按价赔偿或及时修复。未及时发现或肇事司机逃逸的,由当班疏导员负责赔偿或修复,确保广场公用设施的安全。

(四)巡查时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盘问,及时驱散服务区内的闲杂人员。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运营、摆摊叫卖等经营活动。

(五)加强夜间巡查,巡查时注意绿化带、扶梯、走廊、通道及死角等,确保无可疑人、物等。发现有未关门窗,即刻提示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关好。

(六)停车场作业人员和服务区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来

往车辆,确保自身安全。夏季作业时应远离车辆,以防爆胎伤人。

(七)遇雨、雪、大雾天气,应加强对服务区车辆的疏导,特别是

对服务进出口匝道的车辆疏导。

五、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一)服务区经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执行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追究其责任

(二)各经营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每天检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检查各项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督促设备使用人按规范操作。

(三)服务区疏导员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加强晚班巡逻频

次,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事件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服务区的正常经营。?

(四)经营部门从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按要求规范操作

设备,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综合楼和服务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一)服务区综合楼和设备房应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各种安全标

志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二)相关人员不在办公室或设备房时,应关闭房间门窗,确保无

偷盗事件发生。

(三)服务区疏导员应按规定对综合楼和设备房进行巡查,发现门

窗未及时关闭的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关好。巡查时认真仔细,确保无可疑人、物藏匿其中。

七、其他区域安全管理

(一)服务区应加强重点安全部位(加油站、煤气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在重点区域内不出现火种、火源。

(二)遇恶劣气候,疏导员应加强对服务区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疏导员对拉出服务区的物品认真检查、履行出门手续,发现问题当即扣留物品。

(四)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严禁吸烟,设置“严禁烟火”标志,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五)服务区应建立报警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遇重大事件及时与路政、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职能部门电话,以便在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得到救助。

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以及在发生事故状态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服务区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范围,对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安全生产事故,如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盗抢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恶劣天气等,列出服务区安全重点防患部位,并划定责任区域,指定专人负责。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服务区分管领导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服务区现场办、餐饮部、汽修厂、加油站负责人组成。现场办主任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救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事故、应急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

人员组成:由服务区行政人事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2)救援行动组

人员组成:由汽修厂和加油站成员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及时扑救初起火源,控制并消灭火灾;配合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抢险工作。

(3)疏散引导组

人员组成:由疏导队员和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在部门指挥组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引导顾客。

(4)防护救护组

人员组成: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物资;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5)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由相关部门人员、设备部门人员及指挥部指定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应急物资和其它设施供应;负责事故扑救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1.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服务区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并做相应的记录。

(3)消防重点部位如仓库、油库、厨房等,应按要求配备及更新消防器材,以满足消防需要。

(4)仓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消除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区吸烟。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导致火灾。

2.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各服务区应加强预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工作,开展急救知识培训。

(2)服务区应配备相应的急救物品,比如纱布、止血带、酒精、撬棍等,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伤员进行急救。

(3)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抢道、占道,及时避让过往车辆。

3.盗抢事故预防措施

(1)服务区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进行防盗、抢安全警惕性教育,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疏导员应加强节日期间、客流量高峰以及夜间的巡逻力度,发现服务区内有可疑车辆、人员,应及时进行盘问并劝其离开。

(3)经常检查防盗门窗、警卫器械的性能。开展防盗抢事故的演练。

(四)应急响应

1.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火灾发现人员立即高声报警,附近的工作人员立即按《预案》开展扑救工作,并注意自我防护。消防分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工作,视情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汇报。现场救火人员,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使得扑火工作有序进行。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火场通道上的障碍物,以保障消防车进入火场,全体人员协助消防队扑救。

(3)救火过程中要防止爆炸,火场附近如有压力容器、液化气的钢瓶、油桶、储罐等,不能及时搬走的,可用水冷却,以防爆炸。

(4)电器设备初起火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火场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为保证人身安全,应保证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但不得用水灭火。

(5)装油容器、油罐火灾一般是先爆炸、后燃烧,扑救人员应防止爆炸伤人,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液体流散扩大着火范围。扑救人员用消防器材在火场上风处进行灭火,严禁用水扑灭。

(6)仓库、车辆着火时,应先查明仓库和车辆内是否有人员被困,如有,应先救出被困人,再进行扑救工作。

(7)如着火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护,必要时拔打急救电话“120”,要求紧急救护。

(8)火灾扑灭后,立即封闭火场开展事故调查。若是人为因素导致的火灾,追究肇事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

2.盗抢事故应急方案

(1)发生暴力抢劫事件,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拖延时间,见机行事。应尽可能避免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嫌疑人的相貌,衣着打扮、年龄、身高等基本特征,以便公安机关追查。

(2)如服务区人员遭遇不法分子抢劫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分队,处置分队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力争现场抓获不法分子。并拨打“110”报公安机关,请求援助。

(3)服务区财物被盗时,发现人员应封闭现场,立即报告处置分队,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4)若司乘人员财物被盗,应妥善安抚当事人情绪,查明事情经过。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5)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及时进行救护,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

(6)凡发生以上盗、抢事件时,服务区应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若当场制伏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即将其移交公安部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汇报。

3.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喊停肇事车辆,立刻记下车牌号。并向服务区交通事故处置分队报告,事故处置分队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2)轻微交通事故,造成服务区设施损坏的,要求肇事车辆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其他设施损坏的,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前来处理。

(3)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必要时,拨打当地急救电话“120”,请求紧急救护,并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电话“122”,开展事故调查。

(4)特大交通事故,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并询问伤员受伤情况。如伤员有头晕、胸闷、无法自主运动等情况时,在专业救助人员抵达前不得移动伤员,以防发生因救护不当导致伤情加重现象。

(5)发生交通事故时,服务区疏导员负责保护事发现场,协助救助伤员,疏散围观人群和过往车辆。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事后,服务区应将事故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公司。如有故意瞒报或不报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恶劣天气应急措施

(1)各服务区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服务区的建筑物、建筑设施、建筑物附属物、设备设施和园林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备足应急物资与人员,根据天气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服务区进出匝道的积雪和其他障碍,确保进出车辆的安全。

(3)降雪过程中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服务区进出口匝道的积雪,以免进出车辆发生意外。同时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及时清理顶棚及框架结构建筑物上的积雪,以免发生倒塌事件。

(4)全力以赴预防雪后解冻带来早汛灾害,做好预测和防范工作。雪灾之后要及时组织员工清理清除服务区内的积雪,并检查下水管网的通畅性,确保服务区不出现内涝现象。?

(5)服务区疏导员要加强巡逻、巡查力度,确保恶劣天气期间进出服务区车辆的安全和车辆有序停放。

(6)恶劣天气下,遇高速公路封道,各服务区要做好司乘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

(7)服务区各岗位工作人员在恶劣天气下,要注意出行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

(8)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次日上午九点之前,将前一天的灾情上报到公司。?

(五)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沙箱、湿棉被、湿布等;

5.救护物品:纱布、止血带、酒精、撬棍等。

九、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主要设备设施故障;房屋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二)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向服务区现场办报告,同时尽快向公司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等机构报告,请求协助处理。

(三)服务区现场办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突发事件记录》,疏导员在值班记录上作相应的记录。

(四)应急处理分队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随时收集信息,填写《突发事件现场调查记录》。及时向上级和相关机构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进度等情况。

(五)事件处理完毕后,服务区应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办、公司分管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六)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淀山湖服务区

浙江省桐乡市同新食品有限公司

2015.1.2

篇2:制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篇3:拖车使用管理规定样本

为加强对厂内拖车的使用管理,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确保车辆的完好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1、规范拖车管理,该拖车由作业区按照上中下旬负责管理,其中*作业区每月1-10日负责,*作业区每月11-20日负责,*作业区每月21-31日负责;

2、各作业区每月1日、11日、21日做好交接,使用拖车前,操作人员应对拖车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性能可靠,严禁车辆带病使用,如发现拖车损伤或故障问题由该时段负责的作业区到汽车队进行修理;

3、拖车仅用于厂内使用,严禁驶出厂区(因故障问题出厂修理除外);

4、规范拖车加油管理,拖车需加油时,到就近水泵站岗位进行加油,所在岗位做好记录。

5、行驶时,应遵守《拖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

6、在起行和出入现场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随意超速、超车和争道。

7、用车完毕,由使用者及审批领导检查确认无破损后,双方在《动力厂拖车使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收车。

8、认真做好拖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障拖车的完好状态,若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拖车的使用,并检查故障原因,经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9、凡违反规定和被公司查处违章通报考核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厂领导班子研究进行考核处理。

10、此规定未涉及到的条款,由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条款的增补和处理。

11、此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停车场管理规定样本

1、公司设有固定停车场、车库,车辆在外完成作业任务,回到公司必须先卸空车上的货物,再回到固定停车位置停放。

2、车辆停放时,应关闭电源总开关,检查车身是否有异常痕迹。

3、停车车位实行专车专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车辆停放朝向应一致。

4、严禁装有危险货物车辆停放过夜,如果车上必须装货过夜,必须由专人值班看管。

5、停车场旁备有灭火器材,作为车辆发生意外时应急使用。

6、公司停车场地,外来车辆如要停放,必须经门卫、管理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停放。

7、停车场车库由门卫负责管理、检查,未经门卫许可车辆不准随意改变停车位置。

篇5:施工场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施工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车辆的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组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三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桥头和地形险峻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四章?道路运输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施工车辆及施工服务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发现的违犯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证件不齐、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场内道路运输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②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七条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①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

②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③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

④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正常;

⑤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

⑥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八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责任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时。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操作员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项目部)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③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④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处罚。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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