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的安全要求
1、持有合格证的司机方可独立操作起重机,非司机勿进入驾驶室。
2、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交接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情况,接班人应阅读交接日记,并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3、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班前不得饮酒,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4、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5、检查大车和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伏以上。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7、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实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司机应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3、扳转或推拉控制器的手轮或手柄时用力要均匀,逐级变换档位。
4、正常运转过程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向停车。
5、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6、开车及升,降物件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7、吊运时,吊运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的上空通过。
8、吊钩上升或下降时,钢丝绳应位于卷筒和滑轮绳槽内。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3圈以上。
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0、所吊重物所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吊运。
11、起重机运行中,发生机件损坏等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价,关闭总电源,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2、起重机运行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吊钩上吊有物件时,应在重物下方的危险范围,作围栏和指示,禁止人员从吊物下面通过。
13、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壁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4、两台起重机协同吊运同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承受的荷载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吊运时,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15、在起重机分两层运行的场所,上层起重机工作时,下层起重机与它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上层起重机的吊钩没有上升到极限位置时,下层起重机不允许通过或开到它的下面,上层起重机落钩时必须与下层起重机取得联系,得到回答信号后才能落钩。
16、轨道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三、作业结束的安全要求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近端梁处,大车升到起重机的停车位置,
2、取物装置是电磁盘和抓斗的,应将其放落到地面上。
3、把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并拉下保护柜刀开关。
4、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并将大车,小车固定牢靠,防风吹袭发生事故。
5、对起重机在运行中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维修和处理情况全部记入交接班本。
6、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起重机是单班工作的,或接班司机未到时需把运行情况向班组长汇报,经准许后方可离机下班。
篇2:桥式电动双梁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前注意事项
1.1操作者必需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
1.2开动前必须进行相关检查:
1.2.1吊钩、滑轮有无损伤;
1.2.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1.2.3大车、小车移动及主辅钩升降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1.2.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升降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1.2.1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声音。
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勉强使用。
1.3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2操作注意事项
2.1启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对运行机构每档转换时间应不小于3s;对较大起重量的行车各档转换时间应在6-18s,具体根据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启动。
2.2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八不吊”的规定。
2.3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4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护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2.4大、小车行使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绝不允许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2.5操作者在作业时,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2.5.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5.2起重机行使在视线不清处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2.5.3起重机行使接近同跨另一起重机时;
2.5.4吊运重物接近人时;
2.5.5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6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行走或走台上行走,也不许从事检修。
2.7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吊钩高度相近时,必须单独工作,避免两钩相撞。
2.8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起吊两个重物,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着钢丝绳。
2.9同一跨度内有两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必须保持1.5m以上距离,以防相撞。工作需要靠近时,最小距离应大于0.3m。
2.10禁止两台起重机同吊同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同吊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过规定负荷,并由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安全员在现场监督下方可吊起。
2.11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
2.12电气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或不用。
2.13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常声音或异常现象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必要时启动紧急停止按钮,立即切断电源,通知检修。
2.14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风力>6级或遇雨时应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开至指定位置停放,切断电源并可靠地固定好。
3停机注意事项
3.1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板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清洁。
3.2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篇3: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千伏以下1.5米
1~20千伏2米
35~110千伏4米
154千伏5米
220千伏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篇4: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3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4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5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7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8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9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10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11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3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5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篇5: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动电源前,操作者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到零位,并观看桥架上无人后,方可启动。
2、起重机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电铃警告;
3、工作前首先试车,上下、左右、前后观察机械电器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股,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4、工作中,起吊重物必须在垂直位置,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严禁吊挂与转动设备相接近的物件。
5、移动和吊挂重物,只应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布应停车;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具应引到上面位置,使控制器处于零位,并断开主刀型开关;
7、清扫起重设备,再一次检查各部情况,为下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8、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停车点上,与接班工做交接班工作,并将所发现的毛病报告维修班或电工班。
9、桥式起重机润滑明细表。
序号润滑部位润滑剂名称及牌号润滑周期
1齿轮联轴器锂基润滑脂1个月
2滚动轴承锂基润滑脂3个月
3滑动轴承锂基澜骨指3个月
4减速器HL30齿轮油1个月
5钢丝绳钢丝绳麻心脂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