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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附属医院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药监测和药学情报工作,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意见。

2、定期参加临床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记录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用药情况及用药合理性分析等。

3、积极为临床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对临床提出的要求应及时反馈。

4、监测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填写、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5、参加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和讨论,协助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6、定期分析病案、处方,做好资料总结。发现临床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

7、开展用药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开展合理用药知识讲座。

8、每季度编辑一期《附院药讯》,并不断提高药讯质量。

篇2:附属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1、临床教学工作遵照**学院教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凡担任学校临床理论课的教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教学科研管理科定期抽查备课记录,组织检查性听课,进行教学评估。

3、各科室按教学科研管理科统一安排,组织好本科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相对固定带教人员。带教老师要热心带教,严格要求,结合病例进行实践教学。

4、按照学校的实习计划和医院的实习安排组织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安排,特殊情况需经教学科研管理科批准同意。

5、妥善安排实习生跟随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指导实习生按照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病历文字书写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各项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技术操作。

6、临床带教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请假手续。学生实习期间如需请假,需严格按临床实习管理制度执行。

篇3:附属医院进修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进修妇产科者还须有助产上岗证)或护师资格证、护士执照等,先与医务科联系,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由医务科按规定发出通知。

2、进修人员来院后必须到医务科办理报到手续,并持《进科通知单》到进修的科室主任处报到。

3、所有进修人员必须是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单位选送(不接收个人来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自备工作衣、帽、口罩、听诊器,专科进修自带设备。

4、进修费用每月收费捌拾元,专科及功能科每月收费壹佰元(皮肤科、东院口腔科、美容科、B超室、彩超室、内镜室等不接收进修生),妇产科、口腔科等另加收材料损耗费每年贰佰元,进修费用一次性交清。

5、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德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二天内由科室批准,三天由医务科批准,三天以上需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并办理手续,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

6、按照我院规定参加各项医疗工作,临床进修医师一律按住院医师要求,负责分管床位并参加值班及门诊工作。

7、进修人员来院后必须书写5份完整病历,由带教老师、科主任审阅批改。来院3个月后由指导老师提出,经科主任审定并报医务科审查后备案,给予处方权并通知药房。

8、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9、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10、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篇4:矿业尾矿库防汛防洪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防汛防洪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汛防洪值班管理,严肃防汛防洪纪律,保障防汛防洪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

1、汛期值班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1日至9月1日为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与突发事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二、严肃防汛防洪值班纪律

1、防洪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和值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赶到防汛现场处理事务。

4、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时,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应驻守现场或值班室(调度室)

5、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6、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喝酒和打牌等娱乐活动。

三、汛期值班职责?

1、密切监视实时雨水情况、掌握当地防洪防汛现状和动态,包括了解当地水文气象部门预测、暴雨分布和强度、洪水预报和警报、防汛安全监测情况、现场调度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

2、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3、汛期办公室主要负责上传下达,了解项目防洪防汛抗灾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及时汇总上报灾情。?

4、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5、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详细通报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等。

6、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及防汛情况,第一时间把汛期通知值班领导。

四、其他事项?

?1、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洪防汛业务和有关文件,掌握水情、险情处理程序,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胜任防洪防汛值班工作。

?2、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在防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值班人员应给予奖励。?

3、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究责任。

4、值班领导因公出差、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根据领导值班表以此类推由下一位领导值班。由值班领导相互衔接。

5、各部门值班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请假、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由各部门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并告知当班领导。

6、值班工作人员应根据防洪防汛值班安排表的要求,提前通知下一班的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办公室负责督促)。

篇5:某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系统和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掘进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系统和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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