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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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一、浮运式起重机必须按拼装式吊机的有关规程执行。其船舶拖运按交通航行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章执行。拼装吊机前,必须进行船体稳定和基础加固,不能使船体因局部受力而破坏。固定停泊后,应将系缆和电缆固定好,电缆须保持一定松弛度,以防水位变化而将电缆绷断。

二、拖航或定位时,作业人员(含水手),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紧密配合,密切与拖轮的联系,进行抛锚、紧缆、靠泊等作业,拖航时应挂妥吊钩。

三、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制动器是否良好;检查锚泊、缆绳是否系紧,甲板上有无物件妨碍吊机回转;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和电缆的绝缘情况。

四、起吊时司机与指挥人员须按规定手势和信号进行作业,在吊船的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内,不得有妨碍物,并经常检查锚泊固定缆绳的紧固情况,防止起吊时船舶走位。

作业中要注意风浪而引起吊船的颠簸。在航道区附近作业时,要显示旗号,要求来往船只减速或改道。落钩后,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三圈钢丝绳。在进行繁重作业时,应定点定位起吊,不能经常起落吊臂。起重量已达额定重量时,禁止起落臂杆。

进行拨吊作业时,要切实掌握吨位,注意因突然起升而引起船舶急剧倾斜或颠簸。吊着桩锤进行打桩作业时,要防止桩体突然下沉而造成折臂事故。

吊船移位时,不准将重物悬吊空中。

五、作业后应摆正机身,臂杆落到50°左右,挂妥吊钩。进行例行保养,补足润滑油。并将每个控制开关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经常注意水位及水深变化,予以观察,以防搁浅。

篇2: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履带式起重机1、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2、吊物行走时,臂杆应放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3、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5、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类制动器应刹住。

三、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1、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2、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四、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篇3: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作业、停放、行驶时,应与沟坑保持安全距离。

二、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本机规定数值。

三、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绳上并收紧。

四、起吊前应支好支腿;起吊结束后,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方可收起支腿。

五、作业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

六、机身及吊物距架空电线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七、臂杆动作应缓慢,不得紧急制动。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挠度。

八、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离地不得过高,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2/3,拉好回绳,缓慢行驶。

篇4: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吊运前检查吊装设备、钢丝绳、吊钩等各种机具,确保规格正确、安全可靠;

2、吊运前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

3、吊点选择正确,吊物捆缚牢固,捆缚吊运带有锋利棱角的重物时,应当放垫;

4、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

5、用两台起重机吊运一个重物,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并装有专用吊重平衡梁,吊运时起重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每台起重机所受的负荷量不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

6、吊运时,应当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7、禁止歪拉斜吊;

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

9、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物加工,不许吊物在空中长时期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个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个桥式起重机上去;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走人。

篇5: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驶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安全装置(设施)应齐全可靠。

三、工作前应检查机械、轨道确认无异常情况。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四、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五、运行中,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扶梯。

六、两机同轨、轨道交叉(或平行)时,两机间应保持3—5米的距离。

七、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停于轨道中部,各控制器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异常天气及台风季节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塔式起重机伸臂应转至顺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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