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设备设施管理规范
住宅小区设备设施管理
一、供配电系统的管理
设施设备分类:
根据各类设施设备的功能、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分A、B、C类:
A类:监视系统设备,生活、消防水泵,监控报警系统。
B类:水池,灭火器材,排污泵。
C类:照明设施、排水设施、道路。
二、设备运行管理
1、对A类设备,配备专职运行操作员,根据委托方要求,定期或巡回方式对设施进行管理。
2、设备运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熟悉所管理的设备性能、特点和设备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及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检查,做到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4、管理处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每月检查监督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检查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后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应详细填写报告,管理处主任监督整改情况。
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设备维护保养分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和年检维护保养3个层次。
2、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巡视检查和清洁方面的工作;定期维护保养主要是性能状态检查和计划性能修理的内容;年检维护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调整。
3、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维护保养派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运行操作,。
4、根据各类设备作出操作规程并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况,做出月、季、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
5、设备年检维护保养,由委托年检单位实施。维护保养结束后以书面形式资料留存。
四、设施设备维修
1、设施设备的维修分为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两类。
(1)计划维修是指在设施设备没有发生问题前,对其劣化和缺陷部件进行预先维护和修理。
(2)故障维修是对设施受损设备故障后其失效、损坏的部分进行针对性维修。
2、设施设备维修采取委托维修和派工维修两种形式:
(1)委托维修主要用于故障维修。管理处设值班调度,实行24小时值班,配置专线电话,随时接受住户、操作人员的维修申请和故障报告,接报告,迅速通知有关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2)派工维修主要用于计划维修、零星及小型的设备新装、改装项目处理。管理处根据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对设备状况的分析调查结果,以及住户的要求填写派工单。派专人完成的特定工作。派工单的处理与跟进流程按委托维修规定进行。
五、设备故障及事故
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设备维修组人员必须详细记录,不得疏漏和隐瞒。
六、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1、设备运行;
2、设备日常巡视保养项目及记录;
3、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及记录;
4、事故故障报告单;
5、设备报废申请单;
6、设备大修改造审报表;
篇2:办公楼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范
办公楼共用设施设备之使用管理
1、空调供应
『本物业』办公楼采用VRV中央空调独立控制系统,业/租户单元内可随意调节室温,单元内空调费单独计量,按实计算,其费用由业/租户自行承担,空调开启时间由单元内自行控制。楼层内公共区域空调开启时间为AM8:00-PM18:00。公共区域空调温度则根据季节进行设定,12月至2月定为16°C-20°C、7月至9月定为20°C-26°C。
『本物业』展示厅采用中央空调系统,选用热泵机组,单元内空调费单独计量,按实计算,其费用由业/租户自行承担。
2、通讯系统
『本物业』备有完善的通信系统具体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小灵通)。本物业还提供较多的上网方式,具体包括FTTB、网通、电信,可为业/租户提供服务。
2.1电话
业/租户可以下列方式获得『本物业』的直线电话号线的使用权或租用『本物业』的电话号线,具体费用标准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说明》。
2.1.1直线电话号线使用权的获得:指『本物业』发展商留有直线电话号线,由使用人直接至上海市电话局申请,每月电话费由使用人自行缴付至上海市电话局。
2.1.2直线电话号线根据业/租户要求可开通国内/国际长途功能。
2.2传真线路
业/租户如需安装传真机,可直接连接至业/租户已申请的电话直线,相关费用由使用人自行缴付至上海市电话局。物业管理处可协助业/租户安装,并收取合理费用。
2.3业/租户自用集团电话
业/租户如需安装自用集团电话,需得到上海市电话局的批准,并缴纳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处可协助业/租户办理自用集团电话的审批安装手续,并收取合理费用(弱电井道占用费:光缆1000元/根,电话500元/对,施工时需先到物业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手续,并在物业工程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说明:业/租户在使用自用集团电话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及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关电信设备使用规定,否则业/租户应承担由此对『本物业』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责任与费用。
2.4『本物业』智能信息系统
申请和使用办法另行通知业/租户。
2.5友情提示
为了确保各业/租户的利益,防止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失电现象,特此友情提示各业/租户自行安装电脑不间断电源(UPS)。
3、电梯
3.1『本物业』为业/租户提供电梯服务。业/租户需爱护电梯,保持电梯清洁。
3.2电梯内禁止吸烟、涂抹、吐痰和抛掷果皮、纸屑等杂物。
3.3业/租户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装载超重、超长物品。
3.4在使用电梯的过程中如遇紧急状况,乘客应立即按动有话筒标志的紧急通话键求救;遇到问题或异常故障,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处将对电梯做必要的维修及处理。
3.5电梯处于维修状态时,除工程维修人员外,业/租户不得使用,以防发生意外。
3.6大厦货梯的正常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如需申请加班使用货梯,请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物业管理处申请。
3.7凡因违反上述要求,业/租户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4、停车设施
4.1汽车
『本物业』在地面、地下一层设立停车场,共计200余个车位,可为业/租户及访客提供停车服务,因该地下车库产权归属上海利国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业/租户如需要办理租车位的申请手续,可通过物业管理处联系,在征得上海利国房地产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函之后,在物业管理处领取停车证。地下停车场机械车位的限制高度为1.8米。
4.2非机动车辆和摩托车
业/租户及单位访客可使用非机动车辆停车棚,车棚采用立体车架停车方式,可容纳256辆非机动车,车架可停入非机动车的最大轮胎宽度为55毫米,敬请车主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有关停车手续,进入非机动车棚停车。
4.3停车场有关费用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4.4停车场使用规定(摘要)
为保证停车场安全使用及满足业/租户及访客停车的有序管理,所有进入停车场之停泊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本管理条例,服从保安人员管理。
4.4.1本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不负车辆保管责任。
4.4.2为防止车辆被盗,所有车辆需凭『本物业』物业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车辆出入证》和IC卡进、出停车场(收取IC卡成本费30元),《车辆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车辆出入证》需要妥善保管,车辆出入停车场需刷卡开启自动车闸,停车场管理人员根据《车辆出入证》引导车辆入位,车位不予固定。
4.4.3已租车位的业/租户由业主安排统一收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RMB5元/小时,所有进入停车场车辆应严格按停车场设置的交通标志及指示牌上的要求行驶、停泊。
4.4.4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机械车位限高为1.8米。
4.4.5停车场内严禁烟火。
4.4.6严禁存放、携带危险品入场。
4.4.7严禁在停车场内修车、洗车、加油及在车位周围堆物、加装围栏等。
4.4.8车辆应按指定车位停泊,严禁占用其他车位或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4.4.9请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离车时请锁好门窗,打开防盗报警系统;在停车场内通行请注意自身安全。在停车场范围内的任何人身伤亡及车辆、物品被盗、受损,责任自负。
4.4.10在停车场内应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停泊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泊过程中如不慎造成『本物业』设备、设施、其他车辆的损坏或伤及他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后果。
5、卫生间
『本物业』向业/租户提供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用品,并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间工作。请勿在卫生间洗头、洗澡、洗涤衣物或存放物品,请勿将杂物和烟蒂等丢入座便器和小便斗,以防排污管堵塞,并请保持其内部清洁。为保证公共区域的适宜温度,请业/租户注意随手关闭卫生间窗户。
6、消防措施
6.1『本物业』单元内、电梯厅、公共区域分别装有烟感器、喷淋头及配备消火栓、灭火器。
6.2各层走道内设有应急广播系统。
6.3业/租户及其雇员应熟悉消防及自救程序,熟悉消防疏散图。物业管理处将不定期举行消防培训,届时欢迎业/租户一同参加。
6.4爱护消防设备及其它控制设备、设施,绝对禁止堵塞一切消防
控制系统、消防通道、紧急出口、消防电梯、窗户、通向房顶的出口及『本物业』大堂,并保证上述部位畅通无阻。物业管理处有权将障碍物搬离和更换受到破坏的设备及设施。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6.5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水喉、消防水管等)设置在每层固定的位置。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移动。如遇火情,业/租户才可以使用以上设备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6.6业/租户有责任为其单元购置必要消防设备。
6.7防火注意事项
6.7.1『本物业』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请不要在禁烟区域吸烟。业/租户在单元内吸烟,应谨慎处理好烟蒂,以防发生火灾。
6.7.2请不要在单元内使用明火、加热器、电烹饪设备、烤箱、熨斗及其他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以避免因局部用电过载而影响本单元及其他单元。
6.7.3避免电器超负荷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刻关闭在用设备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6.7.4业/租户需定期自行检查,维护电器设备,确保各种电器设备、线路及接口无松动及破损。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7.5业/租户单元内自备的灭火器应经常进行常规性压力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7.6下班或人员离开办公室前,须关闭所有电器。
6.7.7请不要在单元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
6.7.8不得在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液化气体等。
6.7.9不得在单元内煮食。
6.7.10业/租户应选派消防负责人负责消防工作,并参加有关的消防培训课程及参与由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
篇3: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1)中控室保安员负责监控室内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控室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值保安员要负责中控室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工程部弱电专业人员要对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工程部和安保部每月定期对会议中心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应由工程部书面通知安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会议中心消防安全
篇4:地产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电日常管理规范
某地产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电日常管理
1、工程部应指派相应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区域施工用电的巡查、各级电表查抄、临时用电接引及配合、安全用电监督、用电技术资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2、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技术资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电设备进出场统计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工每日巡视记录、配电箱每日检查记录,并做好安全用电月度检查记录。
3、每月应最少进行一次施工用电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施工用电申请须由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挂表接电。
5、电表需拆除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没有未扣除、未记录费用的情况,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拆除电表。
6、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进电表的安装、移位、拆除,并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全称、各级电表间逻辑关系、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合同编号;施工用电有变更时,须即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应包含管辖区域内各级电表管理工作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