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通知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通知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6

  全体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以下统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应按规定悬挂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号牌,佩戴安全头盔。

  二、校外来访人员骑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需在门岗登记车辆号牌方可入校;校内人员骑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凭校园车辆识别卡入校。下列人员可以办理校园车辆识别卡。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学籍处于在校状态的学生;

  3.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用工人员;

  4.驻校企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校园车辆识别卡与个人信息绑定,严禁买卖、转赠、伪造、冒领校园车辆识别卡。

  四、各单位应加强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师生员工应文明骑行,遵守《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

  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应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摩托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电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酒后骑行、逆向行驶、违规载人,骑行时不得有相互追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划定区域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楼宇内等区域,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七、停放在教学区、办公区、住宿区附近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避免噪音扰民,禁止开启报警器。

  八、各类电动自行车应在集中充电装置区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充电或在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楼宇内违规充电。

  九、对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者,学校将依规采取劝阻、通报、锁车、拖至集中区域管制、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进行处置。

  十、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校将按废弃车进行集中处置,定期清理出校园。

  十一、请尚未办理车辆号牌的师生及时去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号牌,自2023年12月20日起,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园通行。

  十二、请全校师生共同监督。发现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保卫处进行举报(王城校区Z、开元校区X、九都校区X)。

  附件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校园识别卡办理流程

  附件2:非编人员校园摩托车、电动车校园通行登记表

  保卫处

篇2:某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二、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三、停放车辆时,应在围栏上加锁防盗。

四、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玩耍。

五、非车主使用车辆时,必须出具车主委托书及相关证件,以备治安人查询。

六、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单车一律不得停入在车棚内。

七、摩托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八、摩托车停放前,驾驶者需调好防盗系统,锁好各部位锁头。

九、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十、如有无锁车辆停放时应主动与保安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十二、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十三、自行车如需长时间停放应自觉停放在单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篇3:花城小区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及时控制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发生,为业主提供宽敞的单车、摩托车停放场地,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特作出以下规定:

1、服务中心、地产返修办、监理公司及需要进入小区的合作单位的员工均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2、自行车、摩托车行驶要求:在zz花城小区内行驶仅限于各主要干道(沥青路上),带有燃气集团标识的煤气抢修警用摩托车除外,骑车对象仅限zz花城的业主及岗位巡逻人员。

3、安全、技术、环境、返修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在小区巡视或巡逻检查的公用车辆,要求在巡逻自行车上必须悬挂明显的标识,否则将严禁进入小区。

4、允许为业主配送货物、送水的三轮车和递送信件的自行车或摩托车进入小区主干道,但必须由安全员全程监控,停放在指定区域;

5、小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位置有限,所以此车位仅限于本小区业主和因工巡逻车停放使用。

6、服务中心、返修办、清洁公司、监理公司及其他合作单位人员的个人单车或摩托车严禁进入小区,只限停放于南海方向在项目部食堂外围马路边,广州方向停放在公交车终点站对面的马路边(安全5号岗前面)。

7、凡是到小区办事、来访施工的自行车、摩托车(除载重物外)全部停放在小区的出入口,安全应做好解释工作。

8、服务中心安全部的巡逻警用摩托车可进入小区沥青主干道及外围岗位的巡逻检查,但时间要求在早上8:00至晚上10点前。

9、严禁工作人员将自行车停放在各办公室门前或驶入组团内,发现停放现象安全人员可直接推走上交服务中心理。

10、严禁在小区内用公用自行车载人,允许有强烈要求的业主将单车通过组团进入,停放在自己家里,但禁止停放在非制定区域(如公共楼道等)。

11、zz花城安全岗位:1号、5号、19号应不定时对单车、摩托车停放点进行理顺,尽可能的让临时停车场发挥大最大的效用。

篇4: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车位的摩托车、自行车,车主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并交纳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给月卡。

三、摩托车、自行车出入存放处,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四、不准在存放处内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以防发生火灾。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车主及时报案、管理处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六、无执照的单车遗失时,管理处不予赔偿。

篇5:住宅小区大厦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小区(大厦)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小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