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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限时办结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5

  后勤管理处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为为深化和拓展“13710”工作法,提高后勤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属于后勤管理处所辖各科室、中心对管理服务职责范围的各类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给予办理的制度。限时办结的工作原则:一件事一天内研究部署,三天内向上级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复杂问题一个月内解决和落实不了的要拿出时间节点和方案,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第三条 各科室、中心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本部门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同时,对所承办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四条 各科室、公司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按时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无故刁难。对于材料或手续不完备的交(申)办事项,要做出合理解释,并一次性告知交(申)办人员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第五条 为明确各科室、公司一些事项的办结时限,特规定以下办结时间:

  1.党政办:对于所负责的代拟文,必须在领导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办的各类文件、请示、通知或电话等,要在当日内完成拟办意见或告知有关部门、当事人;领导交办的事,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回复有关领导。

  2.监督管理科:对检查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基础设施维修问题等须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并跟踪落实抓好反馈;对发现的人员岗位履职和出勤情况,及时上报处领导;对全校对后勤人员或服务投诉电话,自接到之时一个工作日内立即落实,并及时给予对方回复,如涉及重大问题或事件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处领导。

  3.能源管理科:对校内水电抄表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部门、单位完成抄表工作;

  4.采购供应科:对所负责的办公家具购买请求,有指定时间的,须在指定时间之内完成;没有指定时间的,自接到请求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手续或做出答复;对所负责的专项购买物资,须在接到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及时购买或上报处务会研究决定;对维修物资的购买,须根据使用情况,自接到申请之后一天之内落实购买和入库手续,因抢修而急用的采购,可先采购后补手续。

  5.工程维修科:对所负责的校内各类维修报告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现场确认和立项响应;三个工作日内查看现场、提出方案及工程概算,工程复杂的可延迟为7个工作日内;经立项审批的工程项目,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施工;校内抢修项目,须在接到报修后1个小时内组织施工;对负责的校内电话业务,在接到维修或安装申请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6.物资管理科:对所负责的房产咨询须在当日内做出答复,不能当日答复的也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方说明理由。对校内提出家具资产调配的申请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在二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调配。

  7.人力资源科:对职责范围内的员工管理业务,在接到职工申请或诉求时,须根据情况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因超出权限而无法解决的事项,须立刻上报主管领导和处领导。

  8.饮食服务中心:对涉及饮食服务业务,在接到申请(或电话)之时起半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办理,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饮食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9.物业服务中心公寓部:对所负责的学生公寓零星调整申请,应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接到学生公寓维修申请的,须在当日内完成报修手续。对公寓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0.物业服务中心教室管理部:对学校和院系交办的教室使用事项,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事项。对教室服务投诉(咨询),在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1.物业服务中心绿化保洁部:对学校交办的保洁任务,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对教室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2.物业服务中心家属区物业管理部:对所属社区、办事处和学校交办的事项,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在接到教工家属和群众的服务投诉(咨询)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3.动力服务中心:所负责的水电暖维修项目,在接到申请(或抢修电话)之时起1个小时内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不能及时安排维修的须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积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维修。

  第六条 对于领导交(批)办的事项,承办方必须在领导规定的时间办结。

  第七条 对于需要会商或协调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主(承)办单位要积极协调,在规定时间内会商或协商。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向交办(当事)方说明事由,并尽快办结。

  第八条 因本单位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的;

  2.不按规定给申请(咨询)人答复的;

  3.超过办结时间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4.在办结时间内,不将办结结果交付申请(咨询)人的;

  第九条 事项办结实行闭环管理,完善记录备案。

  第十条 紧急事项、涉及安全稳定事项,随接随办。

  第十一条 限时办结制度接受学校和师生的监督。存在超时结办的,有权向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投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后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篇2: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后勤宣传工作的管理,提高后勤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反映后勤改革发展的工作动态和新成就,扩大后勤影响力,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后勤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良好的后勤管理服务新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工作的范围与内容

  (一)宣传工作范围:

  1、通过各级媒体或网络平台进行的新闻宣传报道。

  2、对后勤工作进行理论研究撰写的相关论文、课题。

  (二)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1、后勤有关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措施。

  2、后勤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工作情况。

  3、后勤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动态,重要成就。

  4、后勤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

  5、后勤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

  6、与后勤改革发展相关的理论探索与研究。

  二、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宣传工作在后勤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后勤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

  1、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后勤宣传工作计划,总结、统计、通报各部门宣传工作情况。

  2、后勤网站、《后勤简讯》的稿件筛选、审核、编辑、更新,对网站的优化提出方案,并对内容进行定期检查。

  3、定期编发《后勤简讯》。

  4、制定和完善后勤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三)各部门应指派专人担任通讯员、提供宣传稿件。

  三、宣传工作程序

  (一)新闻类稿件:

  各部门通讯员撰写的一般新闻稿件,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党政办公室审定、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公室向后勤和校级媒体投送、发布。重要新闻以及向校外媒体投送的稿件,须经后勤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统一口径,把握尺度。

  (二)研究性论文:

  论文撰写完毕后,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党政办公室审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向相关刊物、媒体投送。

  四、宣传工作的奖励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宣传工作奖励机制。

  (一)新闻类稿件:所发稿件被新闻媒体采用,按照发表媒体的级别、文章内容、篇幅(字数)确定奖励金额。

  1、《中国教育报》等重要报刊和国家级重要媒体采用的,200字以下奖励300元,200字以上奖励500元,获得院级以上新闻奖的再奖200元。

  2、国家级高校后勤管理分会媒体采用的,200字以下奖励60元,200字以上奖励100元。

  3、《河南日报》等省级重要报刊和省级重要媒体采用的,300字以下奖励100元,300字以上奖励200元。

  4、省级高校后勤管理分会媒体采用的,300字以下奖励20元,300字以上奖励40元。

  5、《zz日报》等市级报刊和市级媒体采用的,300字以下奖励30元,300字以上奖励50元。

  6、《zz理工学院报》、校园网采用的,300字以下奖励10元,300字以上奖励30元。

  7、后勤简讯、后勤网站采用的,300字以下奖励5元,300字以上奖励10元。

  (二)理论研究成果和专业性论文:

  1、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的,执行学校相关奖励标准。在《中国高校后勤研究》等国家级刊物中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300元。

  2、承担学校党建、思政课题、论文,获一等奖奖励主要完成人300元;获得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的,奖励主要完成人200元;提交论文未获奖的,给予主要完成人100元奖励。

  (三)稿件转载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单次奖励。合著稿件以第一撰稿人为主奖励。专业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奖励减半。

  (四)《后勤简讯》(含后勤网)每期编辑审核费50元,如出现文字、排版等错误,予以扣减。

  五、宣传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宣传也是服务的理念,把搞好宣传作为推动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手段,作为提高后勤影响力的有效措施,加大全方位的新闻宣传,努力实现宣传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为后勤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把握宣传尺度,客观、准确地做好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外联工作,与学校媒体、学生组织建立密切的业务关系,邀请他们参与后勤的宣传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扩大后勤宣传覆盖面。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宣传通讯网络,发挥通讯人员的骨干作用,及时有效地提供新闻线索,深入挖掘新闻素材、先进典型,积极传递正能量,鼓励和支持员工(尤其是大学生员工、专业性人才)在后勤理论方面进行探索与研究。

  (四)建立宣传工作考核机制,把宣传工作纳入学期、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各中心、部门、科、室每月新闻类发稿量每月不少于1篇(餐饮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动力服务中心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篇),每学年至少发表1篇专业性论文。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后勤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后勤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后勤修缮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修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充分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程修缮科维修工作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zz理工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维修、抢修)和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新建(增)工程项目,统称为“维修工程项目”。

  (二)维修工程项目范围:各部门(学院)所管理使用范围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安全,必须维修(修缮)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道路、广场、构筑物项目;各学院为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必须实施的教学、办公、实验用房改造、装修项目;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新建(增)项目;家属区公共区域和住宅楼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项目等。

  (三)抢修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教学区和家属区范围内供水、供暖的管线及阀门爆裂;供电地埋电缆损坏;供电线路短路;供配电设施损坏;公共建筑物及构筑物外墙瓷砖空鼓、建筑物及构筑物外立面附属设施老化、道路或广场地面塌陷等存在安全隐患,且亟待维修的项目;教学区及家属区内其它不可预见的亟待维修的项目;上级部门紧急安排、限期整改的维修项目等。

  二、工程修缮科维修工作程序:

  (一)学校各部门(学院)需开展的维修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报告,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维修内容等。维修报告由本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及主管本部门(学院)副校长签字后交后勤管理处。

  (二)后勤管理处各部门需开展的维修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报告,申请报告包含: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维修内容等。维修报告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及主管本部门副处长签字后交后勤管理处。

  (三)学校各部门(学院)维修报告——填报《后勤管理处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并送至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工程修缮科查看现场,进行测量并做出工程概算,并负责报批——上报至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组织论证,形成会议纪要——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审核、审批——概算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和抢修项目,后勤管理处在经过学校招标的零星维修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竣工后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验收;概算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招标中心招标——工程修缮科负责合同起草——按程序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合同——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验收和审计工作——资料整理报送财务处结算。

  (四)抢修项目可边施工边立项。

  三、工程修缮科服务标准:

  (一)工程修缮科接到维修报告,经监督科核实,处务会通过,校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审批后,需要维修养护的,及时维修养护,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

  (二)跑冒滴漏及影响公共安全等需要抢修的项目,在接到用户报修后,当日安排人员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抓紧时间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抢修。

  (三)施工区域要按规定设置围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筑材料按规定范围堆放,整洁有序。施工结束,及时回复原状,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施工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清运,做到工完料清。绿化地带不得掩埋、乱倒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散落在校园内的沙、石、土等杂物,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校园道路及两侧花草树木。

  四、工程修缮科服务承诺:

  (一)工程修缮科在接到学校各部门(学院)的维修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后勤管理处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并送至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

  (二)在接到监督管理科返还的维修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查看现场,提出维修方案,进行现场测量,并3个工作日内做出工程概算(工程复杂的项目在查看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

  (三)维修立项处务会通过后,上传OA,经济活动监督小组会议审批后,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项目,后勤管理处在经过学校招标的零星维修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1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根据OA审批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跑冒滴漏或影响安全的抢修项目,接到报修后,当日从学校招标的零星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到达现场,提出维修方案并组织施工。抢修项目可边施工边立项,本周完成的抢修项目,下周上报处务会,并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相关手续。

篇4: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内容

1.贯彻国家有关水务工程建设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组织拟定本市水务工程建设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推广交流。

3.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进行审核、审批;负责对水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4.负责本市重大水务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重要水务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并会同设施管理处做好国家投资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设施的移交;协同计划财务处做好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评优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

5.对本市水务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规定

  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制定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规定:

  一、各楼宇管理部门负责本楼宇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与上报,对脱落、破损的位置要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二、各类管网、管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上报,对老旧、破损的部位要及时进行更换维护。

  三、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内树木与花草日常养护工作,对排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要及时除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折断、坏死的树木要及时进行补栽。

  四、校园管理科定期开展校园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管理使用部门沟通反馈,要求按程序进行报修与处置,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五、对校内弱电线路进行专项检查治理,通过联系主管部门,促使私拉乱扯问题得以解决。

  六、对校园内流动售卖行为进行规范,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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