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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5

  后勤管理处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增强后勤全体员工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是对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违反各项服务规章、服务承诺、岗位职责及在目标管理限时办结工作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后勤管理服务形象,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所属各科室、中心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中心(部门)、科室对所属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结果具有监督权、管理权。违反本规定的,应追究岗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况追究该公司(部门)、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把握不准的重大和紧急事项,按规定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没有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的。

  (二)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协助前来办事的师生办理有关事项的。

  (三)对师生报投的服务事项未给予明确解释答复,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冷、硬,或对报投事项进行故意推诿、拖延、刁难,给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或师生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因工作拖沓,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有关服务事项,造成师生反复报投的。

  (五)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

  (六)违反考勤纪律、工作纪律,损害后勤管理处形象,对软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服务工作过程中不认真,马虎从事,造成质量隐患或安全事故的。

  (八)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履行不力,以及拒不接受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造成同事间意见分歧较大或使工作产生被动的。

  (九)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不作为或对所负责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工作纪律松弛,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的。

  (十一)因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违规违纪被相关部门或师生投诉的。

  (十二)其他由管理处研究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七条 追究责任由监督科提起,后勤处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 责任追究按照学校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给予下列形式的处罚,并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后勤管理处通报批评。

  (三)诫免谈话。

  (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扣发当月或当年岗位工资。

  (六)报请学校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七)报请学校给予辞退(非编员工)、停职、解聘。

  第九条 前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可单条款适用或合并适用。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及领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处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建设数字化后勤,根据当前后勤处工作实际,经处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

1、采购:

⑴后勤处各科室需购买的物资由各科室提出书面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科长签字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交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⑵物业需用物资由物业维修主管或后勤处仓库管理员提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分管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⑶学校其他处室(院系)需购买的物资,由购买人写出申请经本处室及后勤处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2、验收:所购物资应严格履行三方验收制度(即需用人、仓库管理员、购买人对物资验收无误后采购计划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和入库发放制度。(购买的物资必须经过仓库入库后执行领用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二、物资领用及管理

1、物业维修需用物资必须由物业维修主管到学校仓库统一领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用。物业领用的物资必须在一周内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到仓库管理员处交回“物资使用说明表”)。物业对物资使用情况填写“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经学校使用单位证明人签字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情况说明,仓库管理员可拒绝物资的再领用,出现不良后果由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物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2、后勤处各科室需用物资的领用必须持“物资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处长审核后,仓库管理员方可进行物资发放,手续不全的不得发放物资。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为加强对后勤处内各类物品的管理,各科室应安排专人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本科室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后由处资产管理员进行汇总。各科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对各种设备或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品损耗、报废等其他原因,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及时销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处

2012年1月1日

物资采购计划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进场日期

预算资金或

特殊说明

申报人:日期:审核:日期:

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

物资名称

使用数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况说明:

维修人:日期:证明人:单位:(章)

物资领用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领用人:日期:科室负责人:

篇3:B大学后勤管理处加强一线工作规定

大学后勤管理处关于加强一线工作的规定

为了深入、扎实、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解决一线的问题,不断提高后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积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服务

建立定量检查和随时抽查制度。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量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随机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科研服务

建立主动服务制度。后勤管理处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征求校区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科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验服务

建立主动联系工作制度。后勤管理处每两周至少一次主动联系实验管理人员,征求有否需后勤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出快速反应。

四、教工公寓

建立随时征求意见或建议制度。在各公寓值班室设立主动征询意见表,教工可随时填写需解决的问题或需改进服务的建议。zz物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当天报总务办公室处理。每件事都要给教工以明确的答复。

五、学生公寓

建立24小时随时解决问题制度。凡符合规定且又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问题须在24小时之内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明确解释。

六、餐厅服务

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家人在校区的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在学生或教工餐厅就餐,其他工作人员平时在餐厅就餐;餐厅设立开餐时经理值班制度,做到随时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解答问题,及时提出供餐整改建议和措施。

七、其它服务

其它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有相关责任部门每周不低于两次进行责任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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