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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决策层安全教育培训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应以对象的不同而不同,这是由于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别。对一个企业来讲,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企业的决策层(法人代表、各级党政领导)、生产的管理者、员工、安全专业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的家属等五种对象。

1.企业决策层安全教育培训的知识体系

对决策层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在方针政策、安全法现、标准的教育。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1)懂得安全法规、标准及方针政策。企业决策层应有意地培养自己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素质,认真学习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文件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掌握事故发生规律。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包括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劳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卫生标准,生产工艺安全卫生标准,防护用品标准;重大责任事故的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承担的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承担的相应的刑事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2)安全管理能力培养。决策层只有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才能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正确运用决定权、否决权、协调权、奖惩权;在机构、人员、资金、执法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条件。

(3)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领导者要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具有强烈的安全事业心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并建立应有的安全道德。作为企业领导必须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体恤下属的职业道德,对于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工作作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对企业决策层进行求实的工作作风教育,防止口头上重视安全,实际上忽视安全。

2.企业决策层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企业的决策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在思想和意识上树立如下的安全生产观。

(1)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即在思想认识上高于其他工作;在组织机构上赋予其一定的责、权、利;在资金安排上,其规划程度和重视程度,重于其他工作所需的资金;在知识的更新上,安全知识(规章)学习先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在管理举措上,精力投入多于其他管理举措;在检查考核上,安全的检查评比严于其他考核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优先。只有建立了辩证的安全第一哲学观,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

(2)尊重人的情感观。企业法人代表、领导者在具体的管理与决策过程中,应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与爱护职工”的情感观。

(3)安全就是效益的经济观。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不仅是企业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而且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基本条件。“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不仅能“减损”而且能“增值”,这是企业法人代表和领导者应建立的“安全经济观”。安全的投入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间接的回报,而且能产生直接的效益。

(4)预防为主的科学观。要高效、高质量地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走预防为主的道路,必须采用超前管理、预期型管理的方法。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变管理的对象为管理的动力;变静态被动管理为动态主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化。

只要有了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就可能有合理、准确的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行动,最终必定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3.企业决策层的安全教育培训方法

对企业决策层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决策层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的方法。根据国家人事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规定,企业领导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岗位资格的安全培训认证制度教育,这是一种非常有力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形式。通过学习、认识安全生产的知识,体验和经历事故的教训,采用研讨法和发现法来达到教育的目的。

篇2: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篇3:劳动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意义

1、安全生产教育可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做好劳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得普及和提高,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作用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检测技术、控制技术的有关知识,了解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

四、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一级(段级)安全生产教育。由段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工人到单位报道后,有劳动人事及教育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教育内容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条例、标准等。

2、介绍本单位的性质、有关设备的特点和各种规制度。

3、有关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

4、学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级(车间)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概况、生产工作的特点。

2、本车间生产、工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车间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生产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电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维修保养方法和预防处理故障的基本知识。

4、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采用讲解师范相结合和指定老师包教包会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教育。应知应会合格后,再指定师傅带班上岗操作。教育内容包括: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特点,生产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3、本岗位(工种)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性能和保险、安全防护装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岗位事故案例和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安全保护知识。

5、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6、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三级教育卡片存档规定

段、车间、班组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安保科存档,确保“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保存准确完整。

第11条:提职、改职、助勤、停职留薪人员上岗规定

提职、改职工人或长时间脱离本岗位助勤、停职留薪后返回原岗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及《济南铁路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七、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国家《企业职工劳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如下规定。

1、企业法定负责人的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3、段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劳动安全专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八、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的责任

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单位安全、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教育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九、劳动安全知识考试的规定

每年会同教育、劳资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劳动安全技术知识考试(95分以上为合格)并对试卷保管登记。

十、引进新设备的规定

引进新的技术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篇4:安全教育安全作业证制度

第一节?入厂教育

第1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第2条?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条?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第二节?日常教育

第4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第5条?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第6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7条?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8条?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第三节?特殊教育

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10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11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12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安全考核

第13条?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第14条?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15条?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工段长具体执行,车间安全员参加。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

第16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17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岗位教育培训,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18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六节?安全作业证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9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第20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部门核发。

第七节?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2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以及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23条?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篇5: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一、新入厂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工段级、班组级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矿山、建筑施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一)矿级教育:对新入矿人员,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和组织人事科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公司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

3、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

4、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

5、安全心理知识;

6、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7、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车间。如未进行矿级安全教育,车间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二)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8学时,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车间的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

2、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3、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

5、车间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工段(含工区、队、部)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工区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教育主要内容有:

1、工段、工区概况;

2、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生产工艺流程、安全作业要领、作业程序标准;

4、岗位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对策;

5、岗位《三大规程》;

6、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工段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班组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班组概况;

2、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

4、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

5、三不伤害措施及班组工伤事故案例;

6、创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计划与措施。

如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四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经安全环保科审查确认后,转组织人事科归档。分配到岗位时,必须确定一名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指导,并签订“师徒合同”,其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

(四)新入矿经四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各单位要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未经四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具体办法按《武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

(一)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工段、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二个月以内由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三个月以内由矿、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

(二)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凡调换同类性质岗位的操作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调换岗位。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3、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4、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脱产期间,公司及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四)具体实施办法:

1、复工安全教育,先由矿、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再由工段、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分级填写职工教育档案。

2、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公司内部厂矿之间的调换,按新入矿人员的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矿内部车间与车间的调换,由调入的车间负责进行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3)车间内部调换,由调入的工段、工区、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4)班组内岗位或工种变动由班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和调换工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

四、一人从事多工种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如果是特种作业则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单位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六、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七、职能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负责人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级干部,取消任职资格。

八、工段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1、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培训,公司安环部负责师资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职的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环部统一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无故不参加教育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本工段、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工伤现场急救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九、一般人员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除以上规定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公司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由矿按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培训时间16学时。

十、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一)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一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二)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三)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职工思想活跃,领导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广播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十二、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安全环保科统一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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