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工作程序

E物业已公告全体业2012年4月1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撤出E项目。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要在原物业撤出前一个月(3月1日前)完成新物业选聘工作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选聘物业工作程序:

1、2012年1月7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商议的内容、大会决议已于1月14日《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向全体业主公示。

2、尊重每户业主的权利和利益,业委会向全体业主进行选聘物业的问卷调查。已于1月7日~11日完成。

3、成立物业选聘监督工作组。

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参加(自荐、推荐)组成物业选聘工作组,参与和监督物业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本着公开、公正、程序依法、以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原则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4、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确定E物业服务标准1~2级,物业费价格1.2~1元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5、由参选物业公司向业主介绍物业公司情况。

6、召开业主座谈会征求对参选物业公司的意见。

7、召开业主代表、楼长大会对参选物业公司进行评价,排序。

8、与排序第一位物业公司洽谈物业服务合同。

9、向全体业主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10、经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注:若表决不通过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再换排序第二位的物业公司,重复8、9、10的程序。直到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

11、经全体业委会成员签字后,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

12、由物业选聘工作组向全体业主报告,监督物业选聘的全过程。

E业委会

篇2: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佛山市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

.1、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⑵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⑶物业产权状况列表。

2、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

3、由房产局市场科划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

由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审定,予以答复。

4、在接到答复后十五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人数应为单数,筹备小组业主成员人数应多于非业主成员人数。

5、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应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有关情况(包括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简历、成立时间、地点等内容)通告全体业主。

6、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

制定业主公约

篇3:某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一、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参加业主大会的人员

------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131号文第三条第一款)

2、业主大会投票权的计算方法

------业主的投票权,住宅以产权单位计算表决权,工业厂房、商业用房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表决权。(《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业主身份以售房合同或产权登记为准。业主的配偶、亲属或使用人受业主书面委托可参加投票。《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的空房,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3、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组织者/有效规定

------物业交付的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以上的,应依照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包括除商品房以外的其他产权单位)应以首任业主的身份,负责组织(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物业所在区、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指导、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有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出席,业主大会的决定应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参加会议的业主的同意才能通过。(《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求/人数/人选

1、业主委员会的产生

------首次业主委员会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处事公正、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十条)

3、业主委员会的人数

------业主委员可设置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数额,根据物业规模大小确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业主委员会委员设5人。(《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4、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选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选,由所在镇、区建设行政部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也可由10%以上的业主提名候选人,但只能一次性推举一名。(《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负责,履行一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草拟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或修订草案报业主大会通过,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3、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履行;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维护管理计划和大宗维修项目的维修费用报告;

6、监督及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篇4:成立业委会倡议书范文(3)

关于成立业委会倡议书范文(三)

各位山庄业主:

您们好!

我们每一位业主当初买下这里的物业时,想必都为这里优美的环境所打动,这里是我们生活的乐园、憩息的港湾,是美丽的梦和幸福的家。

因为这里有青翠的王子山脉,清澈的六花岗水库,这是一幅最美的中国山水画。

但是,我们的美丽的梦却被开发商指定的恶劣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残酷地打碎了!他们只是在大门设卡收钱,唯利是图,提供低劣的物业管理服务:偷盗频发;野狗乱窜咬人;屋顶漏水,无人管理,墙脚裂缝无人问津,装修收黑钱;让移动公司埋铺辐射极强的电缆;区内交通问题;建起臭气熏天的养猪场……等等,我们在愤怒、恐怖的日子里煎熬!这一切都是臭名远扬的恒远物业强加给我们的!我们业主本来是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他们的上帝,但却成了他们宰割的羔羊!

因此我们有志于社区公益事业的人士初步组建了业主筹备委员会,希望通过合法途径,改变我们现有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业主生活得更加舒适。我们现正在收集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事实来说话,另外,我们也在积极向有影响的媒体反馈此事。如果我们自己不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别人也没有办法帮我们。因此请将自己的知道的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我们,如果你有亲身遭遇,请通过邮件形式告诉我们!只有我们自己团结起来成立自己的业主委会员会,聘请高素质的物业公司来服务我们,我们的生活才能真正过得安宁、舒心!让我们一起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努力!

如果您也是有志于参加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请将您的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发至我们筹委会邮箱。您的支持将是我们强大的动力!!

筹委会邮箱地址:***

**山庄业主筹备委员会

2011-12

篇5:中山市住宅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中山市住宅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内容辑录编写了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中作为参考。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

1、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由业主代表及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负责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等活动,由市房地产业协会(市建设局委托)、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指导。

2、倡议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的人数不应少于10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0人。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应当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热心业主推荐为主或自荐的方式产生,人数不宜过多。

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协助成立筹备组,并派出代表1至2人参加。

4、筹备组成立后需将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存档资料有:筹备组成立证明书;筹备组成员名册(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栋房号、电话、简历等);身份证及产权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资料存档后应在小区内及时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5、筹备组的工作任务和责任:(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其中(1)-(4)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小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筹备组开展各项工作。

6、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可采取业主推荐、自荐、分栋(区)推选等方式确定,并结合小区户数控制候选人名额,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的方式均可。

二、业主大会

1、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市房地产业协会、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3、选票的制作可考虑编号、回收等问题,保证投票的公正、公开及科学性。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每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确定,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数额以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记载的面积为准。未售出房屋其投票权由建设单位行使,业主人数计为一人。

4、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作出其他决定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5、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投票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投票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6、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公约;(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候选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且无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组成。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人数一般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设5人,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设7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2―3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提交至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备案。

4、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附件:简易程序表

中山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

程序

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

市房协提供指导及监督,相关物业公司提供协助

筹备组提交资料至中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存档

筹备组成立后,应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公告至少15天,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投票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公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

四、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由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名;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当地居委会、建设部门印章。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由主要参加人员签名;

3、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包括职务及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房号、联系电话、简历、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证明文件等;

4、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业主总人数、同意票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5、投票通过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6、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现场相片若干。

注:物业管理的其他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中山市住宅小区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备案程序

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组成筹备组

市房协提供指导及监督,相关物业公司提供协助

筹备组成立后应告知指导部门,并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公告至少15天

筹备组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人数为单数)

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市房协备案

经市房协正式备案后,即完成整个程序

备注:

(一)筹备组告知方式:

向市房协提交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总结、筹备组成员名单、换届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议程。

(二)筹备组公告事项:

1、筹备组成员名单;

2、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业主公约》草案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册。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加盖业主委员会、当地居委会、建设行政部门印章;

2、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必须由记录人、筹备组成员、监票人等主要参加人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并提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证明文件;

5、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业主总人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6、《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注: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已备案、且无变更的无需提供);

7、业主大会会议现场相片若干。

注:物业管理的其他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中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