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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陇南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了做好全市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处理有序进行,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陇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爆炸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陇南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发生事故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合的办法。

(一)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公安、安监、宣传、工会、监察、卫生、消防、经委、劳动、信访、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值班电话:0939—8388023、8388024.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指挥长的指令和命令。(1)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4)在陇南市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5)对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事故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专业组的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现场救援设下列九个专业组:1、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武警、消防及事故发生地救援工作人员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原因;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和转移未爆炸的爆炸物品。2、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干警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疏散群众;组织交巡警疏导交通,进行交通管制;组织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干警勘查事故现场,开展现场访问,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足够的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把人员伤亡人数降低到最低限度;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占用急救场所;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烧伤伤员较多,所以把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爆炸事故(险情)的主要救护医院;准确统计伤亡人员数字,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现场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5、信息新闻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事故(险情)抢险救援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6、通讯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市移动通信应急车到达事故现场,确保事故现场通讯畅通。7、专家指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爆炸物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引发事故的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及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对爆炸事故进行科学、准确地定性。8、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劳动、信访和事故发生地民政、劳动、信访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接待、安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9、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经委、劳动、工会及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参加,采取现场勘查、现场访问、搜查物证、人证、科学实验等方法,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下部安全防范措施。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订、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四)爆炸事故应急专家组职责根据爆炸事故的性质特点,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平时在市公安局组织指导下,深入行业内部,全方位把握全市民爆行业动态,分析研究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参与市应急预案演练,提出应急救援合理化建议。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现场实际,进入现场实地勘查,查找事故原因,重点排除爆炸隐患,有针对性的制订应急救援措施,实施严密有效的救援,防止施救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行业的技术专家共同协调应急救援事宜。三.信息报送

(一)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行业、经济类型及企业规模;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二)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三)市公安局接到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必须告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向省安监局报告。(四)在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五)爆炸事故发生后,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应急指挥与协调按照地方主体原则,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具体抢险救援岗位,指导、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熟悉掌握救灾现场情况,确定救助区域,明确救援任务,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措施。建立良好的应急通讯机制,实施有效的通信保障。加强应急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要做好登记,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二)响应程序接警——核查——上报——预警——启动相应预警——监测——决策——现场处置——应急终止——善后处置。

(三)预警当辖区内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可能对公众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或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时,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救援终结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的解除,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紧急状态的终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对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应急救援装备和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等的必要资金应予以保证。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中由财政负责的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队伍保障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专家队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器材物资保障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事先做好各种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医疗保障市卫生局按照要求实施相应的医疗应急救援方案,有效完成医疗救援、伤员转送和救治工作。

(五)通讯保障市移动公司按照职责要求制定有关应急通讯线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当突发事件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市移动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商进行抢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并适时维护应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通讯数据库并提供备用方案。

六、善后处置

(一)伤员、死亡人员处置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当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无力处置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二)社会救助和保险赔付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介入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事故的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赔付工作。

(三)调查评估应急终止后,爆炸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救助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重大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灾难事故由市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一周内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总结报告。

七、应急救援准备

(一)教育培训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事故应急应知应会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应急机构应针对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各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物资保障队伍的需要开展专业培训,满足事故应急工作对应急队伍专业素质的需要。

(二)实战演练各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制订应急实战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各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使用单位按本专项预案的规定分别落实相关工作。?遇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体制变化或职能调整,市公安局结合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对本预案体系及其职能作相应修改、调整和完善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奖励。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完成事故应急任务成绩显著,有效地防止重大损失发生的;2、抢险、救灾、排险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责任追究。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不认真执行预案,拒不履行事故应急救援义务,造成事故及损失扩大,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有关重大事件报告的规定,拖延、瞒报或弄虚作假情节及后果严重的;3、事故应急状态下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干扰和影响应急工作的;4、盗窃、挪用、贪污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5、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节及后果严重的;6、严重影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的其他行为。

篇2:城东区重特大建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辖区建筑工地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2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及其它性质严重、产生严重影响的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2、由区建设和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进行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区有关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和国土资源局管理科。

三、重特大建筑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175887

区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8176485

区建设和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2、事故报告

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的重特大建筑事故情况,以最快的速度报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并由其迅速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区建设和国土资源局接到重特大建筑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

3、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判断事故类型、地点和严重程度,并迅速报告企业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消除控制事故或者安全退避。

四、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区建设和国土资源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建筑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行政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

篇3:某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化学学院消防安全条例》,提高化学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义务消防队员等)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特制定化学学院(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化学学院消防应急小组

经院长批准成立由一名主管副院长、院安全员、院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小组,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消防应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报警方式:

1、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当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警警报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报警信息立即到达现场,视火情或使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或拨打电话:52119、0119报警。并尽快向院办(电话:51710)或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电话57907)报告。

2、现场人员发现火情火灾:当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楼道或消火栓内)或电话(53143)向报警系统值班人员报告。当火势较大,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52119(学校保卫部)或0119(公安消防队),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撤离。拨打0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北京大学新化学楼;地址:成府路202;电话:或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除上述报警外,还应及时报告院办(电话51710)。

三、组织扑救

1、发生较小火情时:在场人员应应用平时所必备的消防知识根据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从而导致大的火灾。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停止所进行的实验,切断本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2、发生较大火灾时:院领导、院安全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尽快到达现场组织灭火。消防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根据预先的应急分工(如人员的安全疏散、火灾现场的查看,室外消防栓的开启,消防泵的启动,天然气总截门的关闭,电源的强切与恢复,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保护等。见《应急小组成员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分工职责(应急小组成员必须预先熟练自己的分工操作)。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专门人员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要组织人员保护好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

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报了119火警后,应急小组须派专人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消防车可从化学楼北门、101教室南边的东侧门、高压房旁的东侧门进入化学楼大院;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

四、应急疏散

火灾难以控制时,消防应急小组组长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通知和指挥楼内人员依次进行安全疏散。除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负责疏导人员单向疏散外,火灾发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应协助指挥、疏导本单位人员单向疏散。

疏散通道:化学楼的安全疏散通道有:楼道、楼梯(南区东、西两侧楼梯及主楼梯;西区南侧楼梯及北侧主楼梯;北区东楼梯及西侧主楼梯)、南区两侧阳台;北区一层东侧两扇专用逃生门。在化学楼工作学习或做实验的每一位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应的疏散通道。

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楼道中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和1/3的照明灯装有充电电源,停电后可维持半小时左右。)指示方向单向疏散。

楼内人员平时就应明确,一旦发生火灾,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应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线。例如,一旦N407发生火灾,N407东部的人员应从北区东楼梯下至一层,再由一层的北侧逃生门撤离到楼外;N407西部的人员可从北区主楼梯撤离到楼外,也可在四层由北区疏散到西区再由西区到南区直至楼下。

若北区五层或南区五层发生火灾且安全楼梯被火封堵,不能及时撤离到楼下安全区域的情况下,可临时撤离到西区楼顶。

人员撤离后必须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向另一防火分区曼延。紧急疏散时,电梯为消防队员灭火所用,不能用于疏散。

应急小组专门人员及在场的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好已撤到安全区域的人员,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五、抢救、逃生及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抢救。如确有人员受伤,化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逃生:

1、当疏散通道着火,逃生路线被火封堵,但火势不大,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头、口、鼻,迅速果断地冲出火区。

2、如果没有火势,只有浓烟时,可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势爬出烟雾区。

3、如果生命受到威胁,又无其它自救方法时,可用结实的绳索或把衣物撕成条状牢靠地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暖气管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绳索,一边漫漫放松绳索一边沿墙壁下滑,逃离火灾危险区。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不能及时撤离时,应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经着火,千万不可奔跑,应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就近有水或灭火器,可直接向身上喷洒。

2、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应退回房间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如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篇4: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张家港市

为确保在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指导思想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和辖区镇协同配合。置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先控制、后处”和“救人第一”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灾害。2?预案范围凡在我市境内,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3?预案启动条件(1)在我市境内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造成火灾、爆炸、泄漏,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2)市应急指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4?应急救援原则(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要坚持救人胜于救灾的方针,用各种方法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2)坚持果断处置的原则。救援行动中要做到接警快、到达现场快、救援展开快、处置方法准确、果断、有效,把危险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3)坚持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当地镇(管理区)发挥各自职责全力投入救援,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5?救援组织指挥机构组成根据《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组、灾情处置组、交通运输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顾问组、善后处理组共8个救灾小组。6?救援组织指挥机构职责6.1现场指挥部职责(1)负责执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命令,统一指挥一线救援工作;(2)组织协调各部门展开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汇报救援情况;(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4)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5)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6)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7)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8)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车辆、物资及通信等部门人员和装备。必要时,可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请示在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配合。6.2各救灾小组职责(1)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2)灾情处置组:负责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待环境监测组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采样分析后,再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3)交通运输组:负责协助警戒保卫组疏散车辆,及时查明事故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以及车属单位的运输资质情况;对事故车辆装载化学危险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及时提供救护车辆和急需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直接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5)物资供应组: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镇(管理区)、村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消防车辆、防化服、氧气呼吸器等由消防大队负责提供;救护车辆、氧气袋、喷淋洗眼及急救药品等由卫生局负责提供;事故车辆驳载、转移等工具有交通局提供;具体物资品种和数量由现场指挥部会同各责任单位确定。(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及时采样,及时提供确切的环境破坏程度指数,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详实依据。(7)专家顾问组:负责提出相关处置措施,解决救援过程中的问题,当好现场指挥部的参谋。(8)善后处理组:协调民政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7?救援预案指挥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8?救援装备和人员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手段减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及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相关部门及各镇(管理区)需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援助装备及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凡接到物资供应组下达的任务后,应迅速及时的将所需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责任单位应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加强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并根据企业规模组建应急分队,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9?救援程序9.1事故报告和紧急出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并在核实事故报告的基础上,迅速报告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报告,认为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下令立即启动《预案》,市应急指挥中心得到指令后马上电话通知抢险救援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镇(管理区)政府。抢险救援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市安监局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到达的救援人员及时采取现场保护措施,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整理人员和装备,并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状况要求各救灾小组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事故应急救援区域,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如现场指挥部确认事故态势严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超出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符合重大事故上报范围的,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报告,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再向上级政府进行报告,并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应急救援指示和支援。我市原有救援人员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政府、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行动。9.2现场处置(1)防护:做好自身防护,凡是进入危险区的人员均实施一级防护,凡留在现场处置的人员也必须达到最低防护等级。(2)询情:警戒保卫组和灾情处置组负责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现场勘察,查明有关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影响范围、周边影响情况、初步处置措施等一系列情况。(3)侦检:灾情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环境检测组具体负责搜寻被困人员;使用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确认道路环境、存在的险情;确定攻防路线、阵地;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4)救生: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救生小组,携带、配备相关器具设备进入危险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将遇险人员转移,并对获救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转移急救人员到医疗部门等。(5)展开: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设置警戒范围,调集应急物资,提出相关灾情处置措施。(6)堵漏:灾情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堵漏方案,切断泄漏源。(7)清理:交通运输组负责将事故车辆装载化学危险品的驳载转移,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并将现场清理出的危险品处置废弃物运送到指定地点。10?应急处置10.1事故的分类处置??10.1.1发生泄漏处置(1)首先应查明泄漏物质的品名、性质,危化品泄漏的原因、设施等状况,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2)救援人员应当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静电防护服、工具,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防爆通讯设备除外)。有毒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专用防护服。腐蚀性液体的泄漏,应当配备防酸服,防护面具、目镜。(3)事故现场应设立隔离区,在该区域内除事故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人员的撤离。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物质的性质、泄漏原因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断或控制泄漏源。(4)根据泄漏部位,确定堵漏措施。(5)泄漏物质的处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然后把泄漏出的物料抽入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气体的泄漏只能采取稀释的办法。(6)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7)有毒有害泄漏物如流入居民用水内河、农田、长江引起水污染及农作物危害,应及时通知环境监测、海事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抢险。(8)泄漏废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10.1.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处置(1)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4)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采取统一指挥、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分割包围、重点突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6)装运易燃液体处置:10.1.2.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槽罐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10.1.2.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也可用泡沫,用水冷却罐体。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10.1.2.3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10.1.2.4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10.1.2.5遇易燃液体槽罐泄漏着火,先切断火势蔓延方向,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10.1.2.6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未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10.2应急疏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重大泄漏、火灾、爆炸后,根据事故的态势及依据专家组、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指令,迅速明确疏散范围发出紧急疏散人员的指令。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迅速通知事故发生地相邻的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停止各项作业,关闭各类物料阀门、管线等,防止事故发生对周边企业造成灾害影响。10.2.1邻近单位人员疏散。事故所在地镇(管理区)政府迅速通知邻近单位立即疏散,警戒保卫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与单位的救援人员会合,协同单位将人员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如果事故发生地在我市与邻近市的交界处,疏散范围涉及界外的,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应立即与邻近市取得联系,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10.2.2疏散场所:可利用公园、学校、宾馆、防空设施等作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10.2.3疏散注意事项:(1)分组实施引导。人员集中的区域一旦发生灾害,由于人们急于逃生的心理作用,很可能会蜂拥而滞于道口,造成交通拥挤堵塞,甚至发生挤压。此时,工作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为人们指明各种疏散方向;(2)广播员不断用手势、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发垫布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互救。烟气充斥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

?(4)必要时应采取强制疏导。当人们又慌乱无目的乱窜时,警戒保卫组人员应立即组织力量掩护疏散,并设法阻止人流乱窜,采取强制疏导手段,将人员疏出险区,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5)清点人数。对救出人员要清点人数,看是否全部救出。受伤者救出后应迅速送往医院。10.3事故灾情扩大应对在现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如出现事故灾情的扩大等各类突发事件,各现场救灾组的负责人应迅速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部要指挥和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根据现场状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进行汇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增援。同时下令扩大人员的疏散转移范围,并通知周边地区消防力量、武警部队等部门前往救援。10.4现场清理救援结束(1)事故处置专业人员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的化工设备及低洼处、沟渠等区域,确保不留残液。(2)各救灾小组整理队伍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各救灾小组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事故处置完成情况。(3)现场总指挥向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处置完成情况。(4)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救援处置任务结束,解除现场警戒状态。(5)各救灾小组作好交接工作,安全撤离。11?注意事项(1)所有参战人员均应按各自分工和任务,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携带好相关器材和工具,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组织抢险救灾,应做好有毒气体扩散范围内的群众疏散、抢救工作。(3)注意清理现场遗留危险化学品,防止复燃和复爆,防止发生中毒事件。(4)做好相关救援物资的供给和调集。(5)规定明确的进攻和撤退信号。12?附则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并执行。3、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5:某采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要求,结合采矿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此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其中以法人代表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态发展,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当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秩序和善后及安抚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适时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三、报警与通讯

熟悉周围环境,掌握报警方式(如120、119、就近医院电话号码)说清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等。

四、条件保障

平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加强电气检查,设立危险标志。对应急人员加强培训和宣传,保证进入矿区道路畅通。

五、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声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后的报告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性质。

3、简要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

4、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

5、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报告的单位、时间和签发人。

七、其它事项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救的义务。

3、事故紧急处理操作过程公布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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