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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友谊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总则

1.1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各专业组职责

2.3.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预测、报告

3.1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现场救援处置

4.1.3.1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六、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八、附则

8.1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某参观人员进厂安全须知和应急预案

参观人员安全须知

1、工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化学灼伤。

2、工厂区域内除指定吸烟室外禁止吸烟。

3、生产装置、储存区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等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

4、进入生产装置、储存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5、禁止动用工厂任何设备、设施。

6、在危险区域如吊装区域、动火区域禁止逗留。

7、工厂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区域未经批准严禁通行。

8、生产工艺不正常时严禁参观。

9、参观期间请严格听从工厂陪同人员的指挥、安排。

参观人员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所有到**化工厂参观的人员。

2、工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化学灼伤事故、泄漏事故、物体打击事故。

3、应急原则:参观人员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原则。

4、立即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长:工厂厂长、工厂书记

副组长:生产厂长、设备厂长等副厂长

组员:各二级机构行政正职及现场陪同人员

5、应急响应

①事故发生后或有事故征兆时,现场陪同人员立即组织参观人员撤离现场,参观人员、陪同人员均不得参与抢险救灾。

②撤离到紧急疏散集合区时,现场陪同人员要清点人数,人数不对时要立即报告应急救援组组长,由组长按工厂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营救。

③现场陪同人员将参观人员带离工厂区域并妥善安置。

6、工厂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医疗急救电话:***调度电话:***、***

篇3:某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情况?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东首,南面隔洪沟路与公司宿舍区、洪沟村相邻,西面与新华药厂、化工技校相邻,北面隔新村东路与东大化工(集团)公司、东风化工厂、棉麻站相邻,东面隔东三路与合力化工公司、张店开关厂相邻。厂区占地面积0.55平方公里,其中厂区南北最大距离500米,东西最大距离700米。公司现有职工2474人。?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农药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型化工企业,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条件苛刻,又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主要产品有烧碱、液氯、盐酸、敌百虫、敌敌畏、氧乐果、三氯杀螨醇、二氯苯、乙烯利、乙磷铝、甲氰菊酯二十余种.?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产量为年产烧碱120000吨,液氯40000吨,盐酸70000吨,敌敌畏12000吨,氧乐果4000吨。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贮量为液氯100吨,液氨50吨,丙烯20吨。?

上述物质在突然停电、停水或失控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本公司设有义务消防队一支,消防人员10名,消防指挥车1辆,职工医院1个,医护人员81名。全公司职工基本熟悉防护知识。?

二、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及分工?

(一)指挥机构的组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经理及调度处、安环处、保卫处、技术设备处、职工医院、供应部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环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调度处。若总经理和分管经理不在时,可由调度处和安环处处长任临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调度处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安环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保卫处处长: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

技术设备处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职工医院院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

?供应部经理: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两个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目标:供应部北库,贮存各类危险化学品;?

2#目标:氯碱厂合成盐酸贮罐。?

(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供应部危险化学品库区装卸、存贮的原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强蚀高毒、挥发性强的特点,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一甲胺、芳烃、丙烯、液氨、液体黄磷、盐酸、硫酸、液碱等二十余种。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烧伤,冻伤、窒息、环境污染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库区发生化学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且以上十二种危化品贮存量最大最危险。?

四、救援队伍?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是化学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负担本公司各类化学事故的处置。救援专业队的组成及分工如下:?

1.通信联络队:由调度处、安环处、动力厂(机线室)组成,每单位2人共6人。负责人:调度处处长。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队:由保卫处负责组成,共10人。负责人:保卫处处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抢险队:由保卫处负责组成,共30人。负责人:保卫处处长。担负查明毒气性质,提出堵漏措施,抢救伤员。?

4.消防队:保卫处专职人员10人。负责人:保卫处处长。担负灭火、?

洗消任务,必要时请求社会援助。?

5.抢修队:由技术设备处、鲁创公司组成,共30人,包括钳工、焊工、电工、起重工、车工等。负责人:技术设备处处长。担负抢险抢修任务。?

6.医疗救护队:由职工医院、成合福公司组成,共16人。负责人:职工医院院长。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生活必需晶的供应任务。?

7.运输队:由供应部负责组成,共10人。负责人:供应部经理。担负抢救物资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装备和信号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做出信号规定。?

1.根据需要,各救援队伍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信联络等装备器材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2.信号规定。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及联络,指挥部向全体职工发布救援信号。公司报警电话:消防队——6522,调度处——6682、6683、6684、6484,总机——8666、8888。?

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1.1#目标:以供应部为主体建立安全责任制,经常对罐区进行巡回检查,安装避雷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

2.2#目标:以氯碱厂为主体建立安全责任制,经常对罐体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泄漏报警装置,配备个人防护器材等。?

七、事故处置?

1.黄磷泄漏着火?

危险化学品(黄磷)在装卸、输送等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等原因,造成泄漏、火灾。?

事故发生后,将形成周围易燃物品的连环火灾、爆炸隐患,如丙烯、液氨储罐,不仅会造成周围建筑物及设备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造成现场及周围人员的重大伤亡,引发火灾及财产损失,给许多家庭造成不幸,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一定要清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

一旦储罐或管道发生泄漏,应密切注意储罐温度、液位的变化,采取紧急措施,派人在四周监控,杜绝机动车辆行驶或有其它火种。如来不及倒料排空,现场操作人员应紧急疏散,同时通知周围人员紧急疏散。使用雾状水大面积喷洒,采取打夹子、木塞等方式减少泄漏量,开泵闸向其它储管倒料,并及时将事故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和抢救国家财产,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2.丙烯、液氯及液体原料泄漏着火?

?供应部装卸和存储液氨、丙烯及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泄漏着火事故,其泄漏量视其漏点设备的腐蚀程度、工作压力、液体储量、位差等条件而不同。泄漏时又可因储罐位置、季节、风向等因素,波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是多样的,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电器故障、人为破坏等原因。?

液氨、丙烯及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泄漏造成的?

一般事故,可因设备的微量泄漏,由安全报警系统报警、岗位操作人员巡检等方式及早发现,采取开启喷淋设施等方法予以处理。?

?液氨、丙烯及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泄漏着火发生的重大事故,报警系统或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毒物泄漏后,波及周边范围:液氨、丙烯无风向波及200m左右,顺风向波及500m;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无风向波及lOOm左右,顺风向波及300m,.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当发生液氨、丙烯和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泄漏着火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处、消防队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

断事故源。?

b.调度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要求查明液氨、丙烯和液体原料(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储罐外泄部位(或装置)和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c.发生事故的班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源或倒槽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堵漏或抢修的具体措施。?

d.抢险队到达现场后,人员要佩带好防护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使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送医院抢救。?

e.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况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应急救援队立即展开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g.调度处、安环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部门在查明外泄?

部位和范围后,应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

h.治安队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

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当泄漏物扩散危及到厂区内外人员的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街道居委会,在市、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i.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抢险队配合,立即抢救伤员和中毒人员,?

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j.环保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查明泄漏物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速度,并对泄漏物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侦察结果、监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泄漏物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k.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

备,控制事故以防扩大。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组成两个专门小组:?

其一,在生产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安环处、调度处、保卫处、技设处、标准计量处、工会、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其二,在生产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技设处、?鲁创公司、调度处、标准计量处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抢修小组,研究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如夜间发生事故,由调度处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置,落实抢修任务。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3.氯碱厂合成盐酸贮罐泄漏?

合成盐酸贮罐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停车,堵漏。通知动力厂污水处理车间,测试总口外排水PU值,如果呈酸性,加碱中和,防止造成污染。?

八、紧急安全疏散?

?在发生重大化学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的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公司要在一些较高的建筑物上设立“风向标”。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的事故,由指挥部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的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九、社会支援?

?公司一旦发生重大化学事故,本单位抢险抢修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十、训练和演习?

?公司要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演习。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各队按专业分上、下半年各训练3~5天,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1~2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地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有关规定?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措施是:?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准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应急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对全公司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常识教育。?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c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个月的第一周,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一次指挥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汇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和救援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并且布置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4)总结评比制度: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总结评比救援工作,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

篇4:某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1.1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1.3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副局长和煤矿安监局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医疗救护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5)监督管理一司:提供非煤矿山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7)煤矿安监局综合司:根据煤矿安监局领导的指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有关工作。?(8)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提供煤矿事故单位有关安全监察的情况和信息,以及安全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9)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煤矿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0)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和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集相关资源,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矿山应急救援的基础资料和信息。?(11)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协调指导矿山事故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派遣医疗救护专家赴事故现场协助治疗和救护。?(1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13)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2.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灾难等级(见7.1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2.3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安全监管总局设立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的职责是:?(1)参与矿山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与报告?(1)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2)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全国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3)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5)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危险源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备案。?3.2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重大(Ⅱ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或矿山事故扩大,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负责调度、了解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得知事故信息后,及时通知有关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援装备储备单位、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和处理?(1)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3)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4)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事故报告信息。?(5)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接到重大(Ⅱ级)矿山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并通报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特别重大(I级)矿山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4.2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矿山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7.1响应分级标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2.1II级事故应急响应?发生重大(II级)矿山事故灾难时,省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1)调度统计司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向事故发生地传达领导小组组长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2)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3)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矿山抢险排水站等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4)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4.2.2I级事故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I级)矿山事故灾难时,安全监管总局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调度统计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2)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指示,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调度统计司集中。?(3)调度统计司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4)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委派现场工作组和救援专家组人选,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5)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对于矿井瓦斯煤尘事故、大型火灾事故,可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大型装备实施救灾;对于特大水灾或顶板事故,可调动矿山抢险排水站的大型排水设备和煤炭地质局的深孔钻机实施救灾。?(6)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协调调动国家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7)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向媒体公布。?4.3指挥和协调?(1)矿山事故救援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领导、指挥矿山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企业成立事故现场救援组,由企业负责人、矿山救护队队长等组成现场救援组,矿长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救援。?(3)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协调、指挥特别重大事故(I级)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是:?①指导、协调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②协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调配国家矿山应急救援资源。?③协调、调动安全监管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救护力量和医疗设备,加强指导救护、救助工作。?④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⑤组织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⑥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4.4现场紧急处置?(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及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首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2)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3)当地政府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救援方案。?(4)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5)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或上级矿山应急救援组织请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7)当地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事故矿井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当地政府组织公安、武警、交通管理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8)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9)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4.5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井工矿山事故必须由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4.6信息发布?安全监管总局是矿山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矿山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必要时,国务院新闻办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的对外报道工作。?4.7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矿山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矿山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2保险?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5.3工作总结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地方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总局。?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安全监管总局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矿山救援物资储备单位,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建立畅通的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系统。?依托中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电话:010-),随时掌握全国尾矿库现场情况。?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建立、维护、更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的通信联系数据库;负责建设、维护、更新矿山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各省(区、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通信保障,做到即时联系,信息畅通。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6.2应急支援与保障?6.2.1已有救援装备保障?(1)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煤矿)储备重点救援装备情况见附件。?(2)国家矿山排水设备储备单位及电话见附件。?(3)深孔钻机装备储备情况见附件。?(4)矿山企业负责局部通风机、导风筒、施工材料等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6.2.2救援装备的储备?根据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应建立必要的救援资源储备,包括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先进救灾装备、设施等,以提高国家应对复杂矿山事故的能力。?6.2.3紧急征用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安全监管总局需要紧急征用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救援装备时,涉及到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保证救灾的顺利进行。征用救援装备所需的费用,由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予以解决。?6.2.4救援队伍保障?(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全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全国矿山救护队分布情况见附件。?(2)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3)有矿山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矿山应急组织。?(4)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5)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参加全国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主要救援区域及联系方式和分布示意图见附件。?(6)各省(区、市)根据辖区内矿山分布及受自然灾害威胁程度,建立1~3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指导,参加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7)矿山救援人员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为矿山救援人员每年缴纳人身保险金,保障救援人员的切身利益。?6.2.5交通运输保障?(1)各地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救援工作应大力支持。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道、民航、军队等系统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2)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应急救援时间。?6.2.6矿山救援医疗保障?(1)安全监管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负责指导全国矿山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设立安全监管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专家组,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2)各省(区、市)选择医疗条件较好的医疗单位,作为省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危重伤员的救治工作。?(3)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6.2.7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6.2.8经费保障?矿山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矿山事故灾难所需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6.3技术支持与保障?安全监管总局设立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设立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技术以及矿山救援技术设备的研究和开发。?6.4宣传、培训和演习?6.4.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各矿山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矿山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6.4.2培训?(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工作。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组织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并及时对后备救援队伍进行培训。?(2)实施矿长资格培训时必须进行矿山救援知识的培训。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3)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6.4.3演习?安全监管总局每年组织一次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习。?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每年要组织一次本辖区内救灾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习。?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6.5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总局对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7附则?7.1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7.2预案管理与更新?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应急保障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安全监管总局及时组织修订。安全监管总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7.3奖励与责任?(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由所在单位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追认为烈士。?(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4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某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及《**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立案调查、结案处理及事故的统计、分析程序。

二、事故分类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按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三、组织领导

处置特种设备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从和参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织、指挥、调度和抢险、救助工作。

四、事故处理职责范围及管辖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处置由市政府负责处置;严重事故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处置;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处置。

五、事故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有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后,接警人员报告局领导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传真、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同时报告市安办和市局特安科。报告的内容有: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后,我局立即通知局事故应急处理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助工作。

六、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由局办公室、综合股、有关人员组成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上传下达、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综合股主要负责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组织,根据事故类别和职责范围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做好事故记录,并立即报告局领导、县政府安办和市局特安科,根据局领导指示,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三)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应尽可能利用一切条件抢救人员,平息事态,采取相关防范措施遏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汇同有关部门进入事故调查程序。

七、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理预案:

(一)发生事故后,携带相应的检验检测工具,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事故处理,配合抢救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免事故扩大。

(二)若发生燃烧、爆炸、中毒事故时,应拟定出安全注意事项,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穿好防护用品,携带救护器材进行抢救。抢救条件不足时,由指挥部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社会力量救援。

(三)划出事故禁区和做好保卫防护工作,维护好事故现场的秩序,保持事故现场原样,未经有关指挥部同意,一律不准破坏。事故现场非救护人员和未经同意车辆和人员不准进入,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

(四)在场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规定的明显标志,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和调动,不得脱岗、串岗和看热闹。

八、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人员职责

(一)事故发生前的设备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两者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九、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应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三)质监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四)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十、报告书批复和立案行政处罚程序

事故调查报告经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批复后,事故调查参与者负责将事故报告书上报市局并归档备案,同时对违章提出处罚建议,进入行政处罚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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