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防台防汛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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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防台防汛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目的

为早抓落实防台防汛工作,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成员:具体分工如下: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2、任务是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3、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作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4、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三、防台防汛事故应急措施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2、现场下水道疏通。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1、施工用电、各部门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2、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及时到楼层集合。8、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9、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四、应急物质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五、通讯联系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工地现场值班电话:有关负责人电话:项目负责人手机安全员手机技术负责人手机

篇2: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合肥市

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2预防预警行动3.3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2Ⅰ级应急响应4.3Ⅱ级应急响应4.4Ⅲ级应急响应4.5Ⅳ级应急响应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7信息报送和处理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4.9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组织保障5.2队伍保障5.3物资资金保障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5.5通信保障5.6技术保障5.7宣传及培训演习6新闻报道6.1新闻报道原则6.2新闻审查7善后工作7.1水毁工程修复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7.3灾后重建7.4防汛抗旱工作评价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2预案链接资料8.3预案管理与更新8.4奖励与责任8.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8.6有关格式化文本8.7预案解释部门8.8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跨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务局。2.1.1市防指组织机构市防指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合肥警备区参谋长、市建委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计划委、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中国电信合肥分公司、合肥水文水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1.2市防指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主要河道、湖泊、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区域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1.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市发展计划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市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级和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航道设施建设等满足和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防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做好农业生产救灾指导、技术服务,灾后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当好参谋;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情况。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市供电公司负责有关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和电力调度工作。保障防洪、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合肥警备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紧急任务。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中生产救灾物资调运和供应工作。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粮库及有关设施防洪排涝安全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粮食供应。市畜牧水产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防汛抗旱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防汛抗旱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国电信合肥分公司负责协调全市通信运营企业和有关单位为防汛抗旱提供通信保障。根据汛情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合肥水文水资源局负责雨情、汛情、旱情监测预报。2.1.4市防指办职责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市骨干防洪抗旱工程;组织拟定重要防洪保安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大型及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办法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县、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省、市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城市防洪工作。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当湖泊、重要河流及大中型水库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事发地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1.1气象水文信息(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各类报汛站应将检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动测报水情信息应在20分钟、人工报送水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和合肥水文水资源分局,合肥水文水资源分局应根据雨水和墒情实况及时做出汛情、旱情预报,并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确度。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重要水位节点应按每日4时段加密测报;当预测接近保证水位时,重要水位节点应按每2小时时段测报,必要时应随时加密测报。当发生特大暴雨等特殊汛情和冰雹天气时,各报汛站应及时向市防指办和合肥水文水资源分局加报暴雨等特殊汛情,并增加报汛段次。当溃坝决口、蓄洪区蓄洪、大中型水库泄洪以及河道洪水达到历史前3位,应及时拍报特殊水情,在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市防指。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汛期实行旬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3.1.2河道湖泊堤防信息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情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厂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汛情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巢湖、瓦埠湖、高塘湖及其重要支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区)防指办和合肥水文分局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3.1.3水库工程信息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洪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检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指。3.1.4洪涝及灾害信息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市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旱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大防汛抗旱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实后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市防指在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3.2预防预警行动3.2.1预防预警准备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3.2.2气象水文预警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由气象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的下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应对准备。3.2.3洪水灾害预警(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2)当湖泊、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的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3.2.4行蓄洪区预警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市防指视汛情发展趋势,实时发出预备转移通知、限时转移通知。县防指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等准备工作。3.2.5台风暴雨灾害预警(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3.2.6干旱灾害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发布旱情信息。3.3预警支持系统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建立市、县及水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和重点防洪工程、重要水情监视点图象监视系统;建立全市水文及气象测报站网、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汛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开启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1.3洪涝、旱灾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2.1巢湖、瓦埠湖和高塘湖洪水(1)当巢湖、瓦埠湖、高塘湖及其主要支流达到警戒水位时,市分工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汛工作,县(区)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按有关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巢湖、瓦埠湖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调度水库拦洪错峰,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镇的防洪安全。(2)当巢湖、瓦埠湖、高塘湖及其主要支流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区,靠前指挥,县、乡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县(区)防指可申请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3)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供电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4.2.2山洪灾害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务、交通、供电、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灾害损失。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4.2.3台风暴雨灾害(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湖面、库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供电、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4.2.4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国家防总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4.2.5干旱灾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特大干旱抗旱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市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市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气象部门要加大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县(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2)严重干旱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出现水源紧缺的城镇,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3)中度干旱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救灾用电支持。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4)轻度干旱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4.2.6供水危机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4.3信息报送和处理4.3.l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4.3.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4.3.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4.3.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4.4慰问及派工作组4.4.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1)受灾范围为一个县的1/2以上乡镇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或一个乡镇受到特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区)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或一个乡镇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4.4.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1)受灾范围为一个县l/3以上乡镇,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或一个乡镇受到重大水旱灭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区)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4.4.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4.5应急结束湖泊、河流、水库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5应急保障5.l组织保障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5.2队伍保障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参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境内主要河流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5.2.2部队抢险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各级防指可逐级向市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市防指在综合分析兵力需求后,向市政府报告同意后,商请合肥警备区给予支援,必要时向省防指申请调动部队。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5.2.3防汛机动抢险队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级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必要时听从上级防指调遣,赴其他地区执行防汛抢险任务。5.2.4抗旱服务队伍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市级抗旱服务队重点支援严重受旱地区应急提水、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5.3物资资金保障5.3.1物资储备(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2)市防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巢湖、瓦埠湖及其主要支流、大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的防汛抢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的应急需要。必要时,市防指向省防指请求支持。(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5.3.2物资调拨(1)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2)市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逐级申请,经市防指批准,由市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3)市级各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向市防指办反馈调拨情况。(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供电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和抗旱供电。5.3.3资金保障市、县各级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视汛情、旱情需要,可动用市长、县长预备费及其它资金。中央、省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受洪水威胁的县(区)、乡(镇)为加强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5.5通信保障5.5.l专网通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5.5.2公网通信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5.5.3编制通讯录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5.6技术保障5.6.1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1)建设和整合全省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2)建设备份信道。当主信道出现故障时,及时切换到备用信道,当下级单位网络信道出现故障需采取备份方式工作时,必须向同级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3)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数据通信。5.6.2防汛抗旱决策支持依托洪水预报系统、旱情监测预报系统、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异地会商系统,以现行的防洪调度和水源供水调度工作流程、调度规则、组织分工为基础,建立防洪抗旱调度决策支持系统。(1)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重要防洪抗旱工程数据库,实现工程基础信息的快速查询。建设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全市抗旱形势分析和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在防汛抗旱数据库及综合信息数据库的支持下,建立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时提供实时洪涝、干旱情况及灾情分析结果,逐步实现各级防汛、抗旱、灾情信息的共享。(2)建立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成市、县防指防汛抗旱调度决策异地会商系统,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3)建立雨水情自动采集和洪水预报系统。逐步实现大中型水库雨水情自动采集,开发研制主要河流、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模型。5.6.3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库由设计、科研、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安排专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5.7宣传及培训演习5.7.1公众信息交流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发布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5.7.2培训市防指负责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实行定期与不足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5.7.3演习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6新闻报道6.l新闻报道原则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2新闻审查由合肥晚报、合肥电台、合肥电视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市防指负责审核。国外及港澳台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7善后工作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7.1水毁工程修复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县(区)、乡(镇)政府安排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工程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7.3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7.4防汛抗旱工作评价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8.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8.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8.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8.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10-20年一遇的洪水。8.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8.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8.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8.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8.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8.1.11特大于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8.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买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8.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8.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8.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8.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8.2预案链接资料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市政府、市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省政府、省防指批准的《安徽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巢湖控制运用办法》、《安徽省抗旱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3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县(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8.4奖励与责任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8.5.1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8.5.2防汛值班室电话:5328434,21160098.6有关格式化文本8.6.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8.6.2新闻发布内容框架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省及市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8.6.3应急结束宣布格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和损人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结束应急,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8.7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解释。8.8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3: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北京宣武区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区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我区防汛救灾工作,在北京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安全为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全区各防汛单位、社会力量,针对我区国家机关多、市级文物多、危旧房屋集中、市政管网年代久、老化严重的特点,本着以防汛为主、救助为辅的防汛工作原则,确保"少塌房、不死人"的防汛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区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市政管委、区武装部、区委组织部,区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公安宣武分局、区建委、区教委、武警七支队、区计划委、区经贸委、区街道办、区信访办、区人防办、宣武交通支队、区国土房管局、宣房投资管理公司、区卫生局、区园林局、区环卫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规划宣武分局、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见宣武区2003年防汛指挥部联络名册)。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委,由区市政管委主任刘金水、副主任兼防汛办主任孔建军、防汛办副主任靳军负责。

(二)各地区防汛分指挥部由街道工委、行政领导组成,街道武装部、人防办、地区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地区医疗部门、房管、施工工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市属单位参加。

(三)指挥部开设位置。

根据受灾情况和灾情发展趋势,分为二个灾情等级。一般灾情发生,区防汛指挥部开设位置在区市政管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公室;当汛期发生灾情较为严重时,区指挥部设在区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将迁至区政府。指挥部办公室转移时间由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决定。各地区防汛分指挥部将在辖区内选址自然地形最高点,作为地区防汛分指挥部(自定址),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三、防汛重点地区及单位

各国家机关,区委、区政府机关,能源、通讯、金融部门,铁路、交通枢纽,重要库区,大型商场、超市及商业网点,危旧房、低洼院落,人防工事,市政设施。

四、大汛前期准备工作

(一)区政府接到市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汛准备后,或根据汛情即将发生灾情,区防汛指挥部(区主要领导)发布紧急防汛令,启动区防汛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二)防汛救灾预案。

各地区分指挥部,根据本地区防汛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地区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汛救灾机构设定,可分为若干组,由卫生、输导、联络、救援等方面人员参加,救灾小组不少于60人。各社区要发挥党组力量,组建居民防汛救灾自救队,开展本地区防汛救灾工作,并协助各工作组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三)搞好防汛调查工作。

区建委、房管、人防、市政、环卫、园林等单位落实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市政管线、人防工事、危险树木的底数调查工作;公安宣武分局设控重点地区;交通部门做好防汛救灾道路畅通预案。

(四)组建防汛应急抢险分队。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按区指挥部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负责组建区防汛救灾工作组、救援队。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进行防汛救灾工作。

1.抢险组:由宣房投资管理公司88人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安全,区国土房管局负责私房和工地周边的房屋安全;区园林局30人排除危险树及古树保护;区环卫中心30人临时抢险队;鑫宣市政公司与市政一所确保道路排水通畅。各抢险应急救援队,共约300余人,根据险情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2.抢救组:由区卫生系统组成,医疗队不得少于医护人员40人、救护车5台,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区卫生局牵头区红十字会、医药公司、卫生防疫站、各地区医院组建医疗卫生组,组建救护中心和各地区分中心。负责伤员医疗救护,安排好转送。负责医疗力量和医药、器材的调配,并做好防疫工作。

3.机动抢救队由武警七支队、民兵700人为区防汛救灾预备队,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参加抢险救灾,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任务。

(五)筹备防汛物资。

区经贸委负责防汛救灾物资、生活急需用品筹备、保障工作和运输车辆的油料储备。区建委负责提供抢险物资的储备。各防汛单位自备防汛抢险物资。

(六)防汛宣传工作。

区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宣武报社、区政府办信息科负责防汛救灾统一报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五、防汛救灾应急反应

区防汛指挥部接到市指挥部进入紧急防汛通知后,区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市防汛总指挥部指示,立即启动预案,迅速部署指挥全区防汛救灾工作。各分指挥部、各工作组、救援队进入防汛期应急状态并保持与区指挥部的联系。

(一)一般性防汛救灾应急反应。

当城市出现大面积积水,平房随时面临倒塌的危险时:

1.区指挥部立即进入防汛救灾指挥状态。并迅速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总指挥部报告。

2.各地区防汛分指挥部按辖区负总责的原则,现场指挥本辖区防汛救灾工作,调动辖区内各防汛力量对险情进行抢修、抢险,对危险地区居民进行疏散、安置工作,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指挥部联络,及时汇报防汛救灾情况,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居民积极参与。

3.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各地区受灾情况和需抢险支援具体情况,及时派出防汛抢险人员抢救。

(二)严重破坏性防汛应急反应。

当城市道路普遍积水超过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滞水严重时,已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单位停产等情况发生时:

区指挥部宣布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自救、互救,增派防汛预备队增援各地区防汛救灾工作,直接指挥重灾区的防汛救灾工作。迅速核查灾情,并向市总指挥部报告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调动机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时期的戒严令和有关规定。

六、要求

(一)全区各地区防汛分指挥部、各防汛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防汛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各抢险、救援队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二)各防汛救灾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防汛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情绪。

(三)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组建自救组织。

(四)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大汛期必须要有10人以上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事件。

七、附则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防汛救灾应急工作职责,制定下列应急预案:

1.人防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人防办)

2.医疗救护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3.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区经贸委)

4.治安保卫防汛应急预案(公安宣武分局)

5.交通防汛应急预案(宣武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6.供电、供气、防汛应急预案(区建委)

7.卫生防疫防汛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8.各街道办事处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天桥、大栅栏、椿树、陶然亭、广内、广外、牛街、白纸坊)

(二)本预案自区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宣武区房管系统防汛情况

2.各地区人员疏散地点、联系表

3.宣武区防汛医疗救护车

4.建委系统防汛表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篇4: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范本

1目的

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时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救、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汛期暴雨及强热带风暴对公司建筑物的影响在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得到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公司应急预案和响应管理程序要求制定本预案。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厂房、仓库的防汛防台的应急响应与救援。

3?应急响应的组织和职责

3.1?总指挥1名由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火灾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及指挥

3.2?指挥部成员若干名以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人组成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安全、后勤、门卫等人员配合领导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4分工负责?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4.1?组织对全公司下水道进行全面的疏通。

4.2?对公司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公司内部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4.3?组织好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做好保障供应。

4.4?对公司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路灯做全面安全检查。

4.5?对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危险物品做全面安全检查。

4.6?对全公司的简屋、临时房和厂房做全面检查维修。

4.7?对全公司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8?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用品检查是否齐全。

5应急预案

5.1防汛防台负责人及值班人要注意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和有关电器设备。

5.2遇到险情、灾情?根据工作预案主要领导人要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立即上报区安全办公室。

5.3?开通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编制防汛防台网络通讯联络表并发放到有关部门及时积极抢险。

5.4?如遇连续暴雨台风等紧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5?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提醒大家下班离去时关好门窗和电源做好暴风雨天的用电安全、防风防潮、高空坠物等的防范工作高档贵重设备、物料做好防潮、防湿的防护工作以顺利度过台风期。

5.6?在发现险情时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7对易积水的地方要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由门卫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6存在隐患

6.1?台风期间因房屋、设备固定存在问题被风刮倒

6.2?台风期间引起现场临时架空线路倒塌

6.3?暴雨期间化学危险品被雨水冲、淹引起向水体排放

6.4?暴雨期间物资、设备受潮或被淹造成损失

7处理措施

7.1?各部门组织检查本部门范围内的风速和雨情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和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7.2?一旦发生设备、设施、材料等找到水淹或化学危险品等被雨水淹没并流失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7.3?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或组织抢险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7.4?积水严重的区域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并填堵进水口调用潜水泵抽水

7.5?及时转移其他有关设备材料或对有关设备材料进一步实施防水防雨措施

7.6?及时转移有关化学品等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7.7?对倒塌的设备、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带电线路及时切断电源避免进一步的影响并在强热带风暴警报解除后进行处理

8?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应及时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报告。

9?应急物资

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综合管理部统一购

附贝发集团应急救援组织概况

总指挥副总经理邱智宏

指挥部成员生产总监胡冬

运行部张祖传综合管理部王龙起储运部张汉美设备部李传雨各事业部经理

1、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指挥和内外协调。

联系电话邱智宏、警戒维护组负责控制现场局势指挥布置进行抢救。

联系电话王龙起

3、抢救联络组?负责现场抢救的联络。

联系电话胡冬

4、现场抢救组?负责抢救及救护伤员。

联系电话总务主管

5、电工?负责切断危险电源保证应急用电。

联系电话李传雨?电工班

应急电话1、救护中心120?2、火警119?3、公司电话?一号门

篇5:某施工防汛抢险预案

根据降水预报和实时汛情、险情、灾情等因素,由轻到重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级,并分别制定不同应急措施。

一、蓝色应急预案

1、启动条件

6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小于50毫米大于30毫米,降雨可能持续。

2、启动方式

安全员任指挥,负责指挥防汛抢险队进入抢险状态,启动蓝色应急抢险预案。

3、应急措施

(1)、防汛办公室24小时专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保持通讯、传输设备通畅,防汛人员随叫随到。

(2)、抢险队保持待命状态。七个小分队负责上路巡查,清除雨水井阻水物,保持排水通畅。

(3)、市政设施巡查人员注意道路、桥梁的积水情况,及时通知泵站管理部门开启闸门、泵站排水。

(4)、防汛办公室密切留意天气预报、天气形势分析和其它必要的气象资料。

(5)、各队也要加强巡查,在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做好辖区内防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上报市城区防汛办公室。

二、黄色应急预案

1、启动条件

4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局部可能或已经出现道路积水、停滞时间较长等一般险情。

2、启动方式

防汛办公室安全员任指挥,负责指挥第一、二小队进入抢险状态,启动黄色应急抢险预案。

3、应急措施

(1)、防汛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防汛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领导汇报。

(2)、各小队随时向防汛办公室报告汛情变化及抢险救灾情况。抢险第一、第二小队处于集合状态,集结待命;防汛车辆作好准备,随时投入防汛工作。

三、橙色应急预案

1、启动条件

3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局部可能或已经出现大面积道路积

水、交通阻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启动方式

防汛办公室负责人任指挥,负责指挥所有防汛抢险队伍进入抢险状态,启动橙色抢险应急预案.

3、应急措施

(1)、防汛办公室及时向领导汇报汛情、灾情。

(2)、所有防汛人员全部到岗,按防汛指挥部统一指令,顺序投入抢险工作;全部防汛车辆作好准备,准备随时启动抢险。

(3)、防汛抢险队员按照责任分工抢险。

四、红色应急预案

1、启动条件

3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局部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

2、启动方式

项目经理任指挥,负责指挥各成员单位进入抢险状态,启动红色抢险应急预案。

3、应急措施

(1)、在领导带领和指挥下,所有小队成员负责人立即赶赴防汛救灾第一线,察看情况,指挥调度,按各自分工,在第一时间内展开工程抢险、物资调运、洪水调度等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迅速展开工程抢险和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在项目部的领导下抓紧组织职工进行生产、生活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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