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物业公司章程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物业公司章程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下载【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区**路**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区**路**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三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股东: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二OO九年**月**日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下载【2】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法人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由股东委派。董事任期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人,由_____产生。(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_____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注:可由董事长兼任,也可由董事会另外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会设主席_____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注:成员_____人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_____)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_____至_____名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_____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_____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_____年,由____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注:也可以是经理,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_____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八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五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篇2:公司章程范本工商2019

最新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本企业设立的目标和宗旨为(企业视自己情况确定)。

第四条企业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经济性质:股份合作

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股东自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全部为本企业劳动者。

注: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持股社员除外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职工个人股东: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

2.法人股东

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若股东人数较多,本条内容可列表附后)

3.集体共有股东

集体共有股东应标明其持股管理机构,持股数额及所占比例(含国家股的应标明国家股持股代表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经理;

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企业新增加的股本;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

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4.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改制企业的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

第三章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由全体职工、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理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

3.选举和更换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

4.审批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通过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8.对本企业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向股东转让出资等作出决议;

9.对本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组织形式,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10.决定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

11.修改企业章程;

12.决定增减企业分支机构。

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决议的一般事项,须经本企业二分之一以上股东(职工)通过方为有效;但就本条第2、3、8、9、10、11项作出决议时,须经本企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职工)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会召集(注:未设理事会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召集)。遇有下列情况时,召集人可召集临时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

1.企业累计未弥补亏损达企业股本总额的二分之一;

2.企业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3.理事会、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召集人应在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通知股东(职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每次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均需作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股东应对会议通过决议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同意该决议的股东签字。

第四章理事会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企业的常设权利机构,设理事长一人,理事人,任期年(注:理事人数应当由不少于3人的奇数组成,其中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理事会成员由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决定召开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并向其作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4.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分立、合并、终止、解散及清算方案;

6.制订企业增、减资注册资本方案;

7.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8.选举和罢免理事长;

9.决定聘用企业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0.决定增减企业分支机构;

11.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理事会通过本条规定中第5、6、7、8、9、10项决议时,应由以上理事(不低于三分之一)通过,其他事项由以上(不低于二分之一)理事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时间)召开一次,由公司经理或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每次理事会均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签字,凡作出书面决议的应由同意该决议的理事会成员签字。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理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全体理事的(不低于三分之二)选举和罢免。(不设理事会的,由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选举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职工)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

2.组织实施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决议并报告实施情况;

3.代表企业并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负责人任命及其奖罚;

5.其他职责(企业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六章监事会

第十八条监事会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设监事人,监事会成员由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企业的理事、监事、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会成员。

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

第十九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和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可以检查公司财务,制止理事、经理的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全体股东负责,并向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议应经(不低于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可以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职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协助,聘任费用由企业承担。(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不设理事会、监事会。其相应职权由职工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负责,企业章程中应有该专职人员的有关条款,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应按规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企业设经理1人,副经理人,经理由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三条经理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股东会和理事会决议,并向股东会和理事会报告决议实施情况;

2.全面组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3.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负责人的任职及其奖罚;

4.提出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提出企业规章制度草案;

6.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企业依自身情况制定)。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置计划、贸易、生产、财务等部门(部门设置及各部门的职权由企业自定)

(注:未设理事会的企业,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职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立集体共有股的,应明确其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

第八章收益分配及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企业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依法缴纳税费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1.冲销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前年度亏损;

3.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增加股本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用途;

4.提取%(5—10%)为法定公益金。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支付;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研究院(以下称“企业”)

企业住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

第三条企业是中国××集团公司设立的,以科技开发、产品研制、技术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中国××集团公司是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由中国××集团公司以货币方式投入。

第五条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切实把技术创新作为增强企业生产力的关键措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第六条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进行。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内贯彻执行。

第八条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九条企业宗旨:依托科技优势,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把企业建设成集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产品制造、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

第十条经营范围:

主营:建筑业(土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督及管理,工程与产品检测,计算机软件与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五金交电、通信设备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兼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培训、房屋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机动车停车服务等业务的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方式:工程承包、设计、生产、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代销、代理、装修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企业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1人,副院长若干人和总会计师。

第十三条院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院长由中国××集团公司任命。

第十四条企业建立以院长为首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系统。院长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院长领导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企业的各项计划。

(二)决定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解聘企业中层领导干部。

(四)提出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工资列入企业成本开支的企业人员编制,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

(五)依法奖惩职工。

第十六条院长依靠职工群众履行本法规定的企业的各项义务,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企业的决策机构为院务会议,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

第四章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职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履行义务。

第五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二条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费、基金。

第二十三条企业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企业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一)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二)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三)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企业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六条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帐目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

第六章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第二十八条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二十九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收优秀科技人才。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并实行任期制。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录用、辞退职工。

第三十条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第七章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企业主管部门依法决定解散;

(二)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撤消;

(三)企业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企业因前条原因终止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应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债权、债务,编制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批准,清算组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起草、修改经中国××集团公司批准,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篇3:社团章程模板

社团章程模板【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____________,简称“______”(选填),英文缩写_____(选填)。

第二条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是一个以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活动内容)活动的非赢利自发性___________(类别)团体,由___________(年级)届___________(系别)系______________(专业)专业___________(班级)班____________(姓名)发起组建的。(填写第一届会长相关信息)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以“_____________(社团宗旨)”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和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联成员之一,接受南京农业大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社联)的管理。

第五条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社团活动范围

(一)名人讲座。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本校进行讲座,启迪学生心智。

(二)沙龙讨论。通过播放TED视频、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沙龙讨论,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人生思考。

(三)兼职信息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兼职信息,让学生在兼职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第三章社团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喜爱相声,踏实肯干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言论自由(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本社团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有关会员身份的证件。(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批评,教育,严重者社团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召开时间:_______召开一次(自行制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无)

(二)捐赠;(请注明捐赠途径)(会长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收取一定的演出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并接受监督,同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执行机构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学生会(社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

第三十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___年___月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此次可暂不填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及其执行机构。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章程模板【2】

第一章、社团性质、宗旨、主要任务

第一条:社团性质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是在校文化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作为渝工学院的一面主导性旗帜,大学生社团本着为丰富校园文化、培养更多文学人才,由文学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

为壮大我校的文学爱好者的队伍,促进我校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以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学水平和文学素养,为文学爱好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练笔机会,锻炼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为扩大阅读和在写作在同学们中的影响面,从而促进语文教学更好的开展,为学校培养更多的文学人才。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任务

按照百家争鸣,各尽其才的方针,组织和支持社员开展文学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学社社刊。根据学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同学普及文学基础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员和广大同学积极向报社、杂志社投稿。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来源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文化中心的正式注册学员。

第五条:社员条件

凡遵纪守法,服从党的领导,遵纪校纪校规的爱好文学的,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愿遵守本社团章程者,经申请、考核并得到学校文化中心的批准,可成为社员。

第六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社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向本社团提出给予从事文学交流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享受退社的权利;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积极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按时交纳会费;

每月至少向本社团提供一份文学作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分别由人事部、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市场部、文艺部、策划部构成。

第八条:主席团第年换届一次,主席可连任。爱过校纪、团纪警告以上处分者及学习不良才,有一门补考不得担任部长以上的职务。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

议论决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处理日常的工作事务,组织各项活动的展开工作;

听取并批准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制定修改章程;

管理好本社团的社费支出情况;

选举新的社团成员;

第四章、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从事部:

领导各项工作的展开,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社团内部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负责社团会议的考勤、记录;

收集各方对本社团的意见;

整理、保存社员的档案,办理社员统计;

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体制;

编辑部: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负责报刊的顺利出版,积极、广泛征集优秀文稿;

负责调查、采访学生的文学观点和心声;

组织部:

了解社团情况,对社团成员进行素质教育,组织文学培训工作;

抓好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

代表本社团与校内外社团、协会,报刊的联系和开展;

组织社员习作;

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活动;

宣传部:

做好社刊的出版;

做好文学界社刊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意见、建议;

协作团委宣传工作;

市场部:

负责社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

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开发,为社刊的销售做好铺垫;

负责社刊的顺利销售;

文艺部:

以文艺的形式宣传我社团;

以文艺的形式丰富社团内部的生活、工作、学习;

用文艺的形式鼓动全体学生对文学的热爱,支持我社团的发展;

策划部:

负责社团的部分日常工作;

为编辑部和稿子来源出谋划策;

协作编辑部做好社刊的编辑、排版;

负责市场部进入做好分析与策划;

第五章、会费

第十条:经费来源:社员每学年交纳的会费(20元)

第十一条:经费的支出

本社团进行活动所需的财政支出;

本社团的相关设备的经费,办公用品,会员证;

第二条:经费由主席管理并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六章、会员管理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积极绑架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社团的会议实行例全制,各社员按时绑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积达三次以上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各部门要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出现工作失误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篇4:社团章程模版

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____________,简称“______”(选填),英文缩写_____(选填)。

第二条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是一个以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活动内容)活动的非赢利自发性___________(类别)团体,由___________(年级)届___________(系别)系______________(专业)专业___________(班级)班____________(姓名)发起组建的。(填写第一届会长相关信息)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以“_____________(社团宗旨)”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和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联成员之一,接受南京农业大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社联)的管理。

第五条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社团活动范围

(一)名人讲座。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本校进行讲座,启迪学生心智。

(二)沙龙讨论。通过播放TED视频、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沙龙讨论,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人生思考。

(三)兼职信息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兼职信息,让学生在兼职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第三章社团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喜爱相声,踏实肯干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言论自由(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本社团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有关会员身份的证件。(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批评,教育,严重者社团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召开时间:_______召开一次(自行制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无)

(二)捐赠;(请注明捐赠途径)(会长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收取一定的演出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并接受监督,同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执行机构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学生会(社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

第三十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___年___月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此次可暂不填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及其执行机构。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联)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5:社团章程的作用范例

社团章程的作用

章程是一个社团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作用。

1.保证社团的思想统一

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它的成员必须就这些内容达成共识,才能保证这个组织的思想统一性。

2.建立社团的管理机制

章程要明确社团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以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

3.保障成员权利

参加任何一个组织、团体,都要承担这个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义务,但同时也都享有这个组织所规定的权力。

章程必须明确其成员的权力和义务,并对其成员的权力起到保障作用。

4.规定社团纪律

章程还要对成员的行为提出种种规范,凡违背章程中规定的社团纪律,都应受到处理或制裁。

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励志演讲与口才协会(以下简称演讲协会)是由本校热爱演讲与口才的学生组成的属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社团。

协会在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提升社员语言表达能力、演讲辩论能力、写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主持能力等,从而帮助社员更好的自我表达思维和情感,进而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威为社员的今后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第三条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有能力、认真踏实、永不言弃、乐观上进的人才。

第四条协会内部实施分部再分组再统一管理的制度,专一特色高效。

第五条休会必须在法律允许、团委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第六条社团活动场所:教室、多媒体教室、户外及校外。

第七条定期进行日常活动。

每周二晚五点辩论赛,每周四晚五点十分演讲角,每周日晚六点例会,每周日晚七点培训课。

每月若干次户外活动。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协会是本校学生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允许后自愿组织的以从事演讲、主持、辩论、培训课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组织。

凡是具有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籍的在校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觉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经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明确了解协会的发展方针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学习本协会开展的培训课及协会鼓励学习的书籍、鼓励观看的讲座和视频。

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3.明确协会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部门职责。

4.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力争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协会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虚心学习提出的合理建议,学会批评和自我批评。

.6.在协会需要的时候,积极踊跃的参加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拥有协会内部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出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的建议。

3.对本协会和部门经费收支情况有权要求加以公开。

4.参加协会有关的会议,阅读协会的书籍和资料,优先接受协会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的推荐。

第三章管理机制及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协会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下设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

部长两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一、社长守则:统管协会全面事务,分管相关事务,定期召开例会,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保持协会学校其他各社团或协会的联系。

二、副社长:协助社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与社长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发掘有演讲、主持、口才对抗、辩论、公关等方面的人才。

三、组织部:部门职责:辅助社长及副社长进行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协会日常的管理工作,演讲角活动、辩论赛活动、以及会议培训课的控场、拍照职责,微信平台的运行。

部内分为:控场组、拍照组、微信平台组、策划组。

四、办公室:负责制定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的修改及解释工作,整理并保存协会档案记录、会议记录,并对协会的各项工作做书面计划及最后的总结报告,并将每份计划与报告作好备案;辅助主席及副主席进行内部各项制度起草,制订与实施;做好每次会议的会前通知工作,会前签到工作,会议记录及会后备案。

五、宣传部:负责完成协会内部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宣传环境布置,协调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宣传各部门风采及工作成果,会议、活动板报设计和制作。

负责各部门所需要的相片资料及图片制作,建设文稿库和图片库。

六、学习部:负责演讲、辩论、主持的培训,QQ群、微信群励志等文章语言的发送。

负责协会平时学习,活动管理,学习收集和调查整理学生关注的焦点,及时反映会员或非会员学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学生对有关演讲与口才的知识技能的需求,组织形式丰富的各种相关活动。

部内分为:演讲组、主持组、朗诵组、辩论组。

七、文艺部:日常活动热场节目支持,大型活动节目支持。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协会每周每周二晚五点辩论赛,每周四晚五点十分演讲角,每周日晚七点培训课,每月若干次户外活动。

第十四条为了能及时总结工作、了解协会动态,计划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协会定期召开例会(特殊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召开)每周日晚六点举行例会。

第十五条例会召开,全体干部需按时参加,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现象。

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社长请假,待社长批准后有效。

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算一次大错,三次大错将取消其例会资格,具体考勤办公室负责。

第十六条会议流程:通知—召开例会—社长团负责人安排协会有关事宜—各部部长汇报前期部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全体讨论可行方案—社长团总结并形成计划方案—自澳洲工作部署—会议结束。

第五章奖励制度

第十六条为提高演讲社的整体战斗力,激励基层成员的积极性,维护演讲社的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对象:本协会全体成员。

奖励制度:协会记录每位干部的工作情况,每学期年末有协会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等总结每位干部的工作状况和工作业绩,据此进行评比。

每年度选出优秀会员若干,颁发证书,同时作为下任干部的优先选拔对象。

对日常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个人,可经部门推荐。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实行,会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但修改需征询团委的意见,并由会长召集所有副社长、部长级进行讨论,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后,召开全员大会表决通过(需一半以上的会员通过)。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