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模板
社团章程模板【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____________,简称“______”(选填),英文缩写_____(选填)。
第二条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是一个以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活动内容)活动的非赢利自发性___________(类别)团体,由___________(年级)届___________(系别)系______________(专业)专业___________(班级)班____________(姓名)发起组建的。(填写第一届会长相关信息)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以“_____________(社团宗旨)”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和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联成员之一,接受南京农业大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社联)的管理。
第五条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社团活动范围
(一)名人讲座。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本校进行讲座,启迪学生心智。
(二)沙龙讨论。通过播放TED视频、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沙龙讨论,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人生思考。
(三)兼职信息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兼职信息,让学生在兼职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第三章社团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喜爱相声,踏实肯干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言论自由(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本社团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有关会员身份的证件。(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批评,教育,严重者社团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召开时间:_______召开一次(自行制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无)
(二)捐赠;(请注明捐赠途径)(会长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收取一定的演出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并接受监督,同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执行机构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学生会(社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
第三十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___年___月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此次可暂不填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及其执行机构。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章程模板【2】
第一章、社团性质、宗旨、主要任务
第一条:社团性质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是在校文化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作为渝工学院的一面主导性旗帜,大学生社团本着为丰富校园文化、培养更多文学人才,由文学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
为壮大我校的文学爱好者的队伍,促进我校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以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学水平和文学素养,为文学爱好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练笔机会,锻炼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为扩大阅读和在写作在同学们中的影响面,从而促进语文教学更好的开展,为学校培养更多的文学人才。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任务
按照百家争鸣,各尽其才的方针,组织和支持社员开展文学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学社社刊。根据学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同学普及文学基础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员和广大同学积极向报社、杂志社投稿。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来源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文化中心的正式注册学员。
第五条:社员条件
凡遵纪守法,服从党的领导,遵纪校纪校规的爱好文学的,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愿遵守本社团章程者,经申请、考核并得到学校文化中心的批准,可成为社员。
第六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社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向本社团提出给予从事文学交流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享受退社的权利;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积极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按时交纳会费;
每月至少向本社团提供一份文学作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分别由人事部、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市场部、文艺部、策划部构成。
第八条:主席团第年换届一次,主席可连任。爱过校纪、团纪警告以上处分者及学习不良才,有一门补考不得担任部长以上的职务。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
议论决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处理日常的工作事务,组织各项活动的展开工作;
听取并批准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制定修改章程;
管理好本社团的社费支出情况;
选举新的社团成员;
第四章、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从事部:
领导各项工作的展开,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社团内部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负责社团会议的考勤、记录;
收集各方对本社团的意见;
整理、保存社员的档案,办理社员统计;
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体制;
编辑部: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负责报刊的顺利出版,积极、广泛征集优秀文稿;
负责调查、采访学生的文学观点和心声;
组织部:
了解社团情况,对社团成员进行素质教育,组织文学培训工作;
抓好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
代表本社团与校内外社团、协会,报刊的联系和开展;
组织社员习作;
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活动;
宣传部:
做好社刊的出版;
做好文学界社刊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意见、建议;
协作团委宣传工作;
市场部:
负责社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
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开发,为社刊的销售做好铺垫;
负责社刊的顺利销售;
文艺部:
以文艺的形式宣传我社团;
以文艺的形式丰富社团内部的生活、工作、学习;
用文艺的形式鼓动全体学生对文学的热爱,支持我社团的发展;
策划部:
负责社团的部分日常工作;
为编辑部和稿子来源出谋划策;
协作编辑部做好社刊的编辑、排版;
负责市场部进入做好分析与策划;
第五章、会费
第十条:经费来源:社员每学年交纳的会费(20元)
第十一条:经费的支出
本社团进行活动所需的财政支出;
本社团的相关设备的经费,办公用品,会员证;
第二条:经费由主席管理并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六章、会员管理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积极绑架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社团的会议实行例全制,各社员按时绑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积达三次以上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各部门要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出现工作失误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篇2:社团章程模版
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____________,简称“______”(选填),英文缩写_____(选填)。
第二条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是一个以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活动内容)活动的非赢利自发性___________(类别)团体,由___________(年级)届___________(系别)系______________(专业)专业___________(班级)班____________(姓名)发起组建的。(填写第一届会长相关信息)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社团名称)社以“_____________(社团宗旨)”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和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联成员之一,接受南京农业大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社联)的管理。
第五条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社团活动范围
(一)名人讲座。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本校进行讲座,启迪学生心智。
(二)沙龙讨论。通过播放TED视频、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沙龙讨论,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人生思考。
(三)兼职信息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兼职信息,让学生在兼职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第三章社团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喜爱相声,踏实肯干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言论自由(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活动;
(四)按本社团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有关会员身份的证件。(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批评,教育,严重者社团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召开时间:_______召开一次(自行制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无)
(二)捐赠;(请注明捐赠途径)(会长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收取一定的演出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并接受监督,同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执行机构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学生会(社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
第三十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___年___月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此次可暂不填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及其执行机构。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联)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3:社团章程的作用范例
社团章程的作用
章程是一个社团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作用。
1.保证社团的思想统一
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它的成员必须就这些内容达成共识,才能保证这个组织的思想统一性。
2.建立社团的管理机制
章程要明确社团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以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
3.保障成员权利
参加任何一个组织、团体,都要承担这个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义务,但同时也都享有这个组织所规定的权力。
章程必须明确其成员的权力和义务,并对其成员的权力起到保障作用。
4.规定社团纪律
章程还要对成员的行为提出种种规范,凡违背章程中规定的社团纪律,都应受到处理或制裁。
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励志演讲与口才协会(以下简称演讲协会)是由本校热爱演讲与口才的学生组成的属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社团。
协会在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提升社员语言表达能力、演讲辩论能力、写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主持能力等,从而帮助社员更好的自我表达思维和情感,进而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威为社员的今后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第三条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有能力、认真踏实、永不言弃、乐观上进的人才。
第四条协会内部实施分部再分组再统一管理的制度,专一特色高效。
第五条休会必须在法律允许、团委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第六条社团活动场所:教室、多媒体教室、户外及校外。
第七条定期进行日常活动。
每周二晚五点辩论赛,每周四晚五点十分演讲角,每周日晚六点例会,每周日晚七点培训课。
每月若干次户外活动。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协会是本校学生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允许后自愿组织的以从事演讲、主持、辩论、培训课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组织。
凡是具有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籍的在校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觉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经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明确了解协会的发展方针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学习本协会开展的培训课及协会鼓励学习的书籍、鼓励观看的讲座和视频。
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3.明确协会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部门职责。
4.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力争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协会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虚心学习提出的合理建议,学会批评和自我批评。
.6.在协会需要的时候,积极踊跃的参加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拥有协会内部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出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的建议。
3.对本协会和部门经费收支情况有权要求加以公开。
4.参加协会有关的会议,阅读协会的书籍和资料,优先接受协会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的推荐。
第三章管理机制及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协会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下设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
部长两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一、社长守则:统管协会全面事务,分管相关事务,定期召开例会,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保持协会学校其他各社团或协会的联系。
二、副社长:协助社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与社长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发掘有演讲、主持、口才对抗、辩论、公关等方面的人才。
三、组织部:部门职责:辅助社长及副社长进行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协会日常的管理工作,演讲角活动、辩论赛活动、以及会议培训课的控场、拍照职责,微信平台的运行。
部内分为:控场组、拍照组、微信平台组、策划组。
四、办公室:负责制定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的修改及解释工作,整理并保存协会档案记录、会议记录,并对协会的各项工作做书面计划及最后的总结报告,并将每份计划与报告作好备案;辅助主席及副主席进行内部各项制度起草,制订与实施;做好每次会议的会前通知工作,会前签到工作,会议记录及会后备案。
五、宣传部:负责完成协会内部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宣传环境布置,协调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宣传各部门风采及工作成果,会议、活动板报设计和制作。
负责各部门所需要的相片资料及图片制作,建设文稿库和图片库。
六、学习部:负责演讲、辩论、主持的培训,QQ群、微信群励志等文章语言的发送。
负责协会平时学习,活动管理,学习收集和调查整理学生关注的焦点,及时反映会员或非会员学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学生对有关演讲与口才的知识技能的需求,组织形式丰富的各种相关活动。
部内分为:演讲组、主持组、朗诵组、辩论组。
七、文艺部:日常活动热场节目支持,大型活动节目支持。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协会每周每周二晚五点辩论赛,每周四晚五点十分演讲角,每周日晚七点培训课,每月若干次户外活动。
第十四条为了能及时总结工作、了解协会动态,计划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协会定期召开例会(特殊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召开)每周日晚六点举行例会。
第十五条例会召开,全体干部需按时参加,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现象。
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社长请假,待社长批准后有效。
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算一次大错,三次大错将取消其例会资格,具体考勤办公室负责。
第十六条会议流程:通知—召开例会—社长团负责人安排协会有关事宜—各部部长汇报前期部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全体讨论可行方案—社长团总结并形成计划方案—自澳洲工作部署—会议结束。
第五章奖励制度
第十六条为提高演讲社的整体战斗力,激励基层成员的积极性,维护演讲社的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对象:本协会全体成员。
奖励制度:协会记录每位干部的工作情况,每学期年末有协会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等总结每位干部的工作状况和工作业绩,据此进行评比。
每年度选出优秀会员若干,颁发证书,同时作为下任干部的优先选拔对象。
对日常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个人,可经部门推荐。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实行,会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但修改需征询团委的意见,并由会长召集所有副社长、部长级进行讨论,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后,召开全员大会表决通过(需一半以上的会员通过)。
篇4: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5:学生社团章程范例
学生社团章程【1】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修养,展示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全面规范地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民主,又要集中;既要活跃,又要秩序的原则,保证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一章社团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社团工作隶属于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由学校
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对社团全面负责,并安排工作和活动。
2.每个社团设指导教师一名,按学校确定的要求统一开展活动。
3.每个社团设一名社长,负责组织、宣传等活动。
第二章社团组建与审批、管理
1.学校成立社团筹备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各班分发各社团简介,做好动员工作。
3.班主任做好分类报名登记。
4.调整确立开展的社团活动。
5.报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6.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制订社团活动考核细则,进行规范管理。
7.为保证活动质量,各社团有权对申请加入者进行考核并进行筛选。社团成员数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原则上不超过60人)。
第三章会员管理
1.社团成员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社,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享有本社团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社团成员的义务:
遵守社团的章程,维护学生社团集体声誉;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二十四中学的校园文化。
3.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极分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学生社团成员,有下列各项优良行为之一者,依校规奖励:
(1)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竞赛,表现优异者。
(2)担任社团工作负责尽职有具体表现者。
学生社团成员,有下列各项行为之一者,依校规处分: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违反本章程或本校其它规定者。
(3)违反该社团申请成立的宗旨者。
(4)损坏公共财物情节重大者。
(5)言行粗劣或行为失检者。
第四章社团活动
1.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交新学期活动计划;学期期末要递交学期工作总结、指导教师评价、社团活动记录和社团评优推荐名单。
2.学生社团每学期招收一次新成员。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后两周内,需向校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上报新成员名单。要求上交的文档资料应当在截止日期之前递交。
3.社团活动奉行公开原则,举办以下类型活动应在二周前向校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批准:
(1)从校外邀请的讲座、报告等。
(2)涉及需要学校直接支付经费的活动。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重大活动,如各项赛事。
4.社团之间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需要提交联合计划。
5.对违反规定的社团以及社团成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乃至取消资格。
第五章社团评价
1.每学期末,各社团根据本社团章程对本社团成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学年结束后各社团按照社员总人员的10%评出优秀社员。
2.将对各社团的常规工作予以记录,作为社团考评参考。社团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末,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申报情况及对各社团的活动质量、活动成果给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每学年评出优秀社团、优秀社长。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则由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商议修订,经校长核定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规则接受民主监督并可予不断的改正使之更为完善。
3.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在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
2013年3月
中学学生社团章程【2】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北京市八一中学学生社团在校团委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社团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北京市八一中学在校中学生。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宗旨是把同学们组织起来,有领导、有计划、有成效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以扩大知识面,丰富课外生活,培养广泛的爱好与志趣,锻炼组织活动能力,为同学们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成材创造良好的条件,更好的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包括社团之间的团结及与校园学生的协作,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二章社团成立
第四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人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结构。
(三)事先提出社团的管理章程、活动内容和形式的书面报告。
(四)有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业老师做指导。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
(一)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团委提出申请并由其发起人到团委填写《北京市八一中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进行登记。
(二)团委十日之内就发起小组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社团成立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团委就审查的情况上报政教处审核。
(三)经政教处审核后,由团委备案并对被申请社团予以注册,予以公告。
第三章社团管理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内做好会员招新工作,并在开学两星期内到团委申请注册,登记会员(包括社团干部名单、会员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式等),逾期不履行重新登记手续的,作自动解散处理。其它时间补充招新的,要及时更新会员名单并报团委备案。
第七条各社团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要向团委递交学期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方能实行。学期末要做出学期书面总结,上交团委。
第八条社团应设置会长、副会长等职务,并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各职能部门。各社团应有专人负责宣传、公关、财务等工作。
第九条各社团每年换届一次。会长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公开招聘或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后报团委备案。各社团中途换届或任免主要负责人需及时向团委备案。
第十条任期将满的会长经团委向下届会长做好移交工作,(包括该社团的固定资产、档案文件、经费状况、支出存根等)。
第十一条校团委每学年末根据活动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评价。按评价细则分别给予1-5星的加分,对5星级社团的会长在下学期给予表彰。
第四章社团活动
第十二条活动的宗旨
(一)社团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不得擅自举办盈利性活动和经商项目,不得利用社团从事私人盈利活动。
(二)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据章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
(三)内容符合中学生的情况,贴近中学生的心理。形式多样,覆盖面广。
第十三条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相对应的活动,社团活动安排应尽量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活动地点应立足于校内。
第十四条开展活动应履行的程序:
(一)开展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熟。
(二)在团委领取活动审批表,填写后提交团委。
(三)经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活动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交团委备案。
第十五条跨校际的活动及外出活动必须报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
第五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申请成为社团成员所具备的条件:
(一)凡承认本章程,思想健康,能积极向上,对社团工作有兴趣并有志在社团工作中增长见识,锻炼自我的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均可加入。
(二)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社团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审议本社团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参加本社团组织和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三)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团的工作和人员,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在社团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维护本社团的合法利益。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任务。
(三)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团委。
第二十条各社团依此章程制定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