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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岁杯羽毛球电视邀请赛比赛章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湖南长沙,一场属于羽毛球的“贺岁战役”即将打响。——2017年贺岁杯羽毛球电视邀请赛。八支豪强队伍即将云集星城,星光熠熠,热力开打,各路好手争相登场,携手贺岁。相约2017年1月7日、8日湖南长沙东塘电信体育馆,先锋乒羽频道全程直播。

2017贺岁杯羽毛球电视邀请赛比赛章程

1、本次比赛由湖南省羽毛球协会主办,先锋乒羽频道现场直播。

2、比赛时间:2017年1月7日、8日。

3、参赛队报到时间:2017年1月6日。

4、比赛地点:湖南长沙东塘电信体育馆。

5、本次比赛为团体赛,每场团体赛包含五个项目,小组赛出场顺序依次为:男双、男单、女双、混双、“80后男双”;淘汰赛出场顺序为:男双、混双、男单、“80后男双”,女双。

6、每一队允许报名12名运动员(由其中一名运动员兼任领队),在同一场团体赛中,每一队必须报9名运动员参赛、每一位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赛中不能兼项。

7、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向裁判上交运动员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项目;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出场名单的代表队视为弃权。

8、每场比赛为5盘3胜,每盘比赛为3局2胜,每局比赛为11分,当双方比分至10平后,领先2分的一方胜该局,每局比赛15分封顶。小组赛阶段需打满5盘,淘汰赛阶段一方获得3盘胜利即结束。

9、间歇与交换场区:

(1)每局比赛不设置有间歇。

(2)每局之间允许有不超过120秒的间歇。

(3)以下情况双方需交换场区:

①第一局结束;

②第二局结束(如有第三局);

③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6分时。

10、特殊规则:每一大场团体赛,每一方均有3次挑战机会,包含一次王牌挑战(3分)、两次普通挑战(2分)。即:使用挑战权利后,若挑战方在这一个球上获胜,可以直接获得3分或2分,若失败,则对方获1分。挑战权利可以选择在任意一局,任意时刻使用。每方只能在每个单项比赛中最多使用两次挑战机会,在每一小局比赛中最多使用一次机会。

11、每队可以报名最多3名专业退役球员,其中男队员年龄必须为40岁以上(于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队员必须为30岁以上(于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赛项目不限,一大场比赛中上场的专业退役球员不能超过2名。其余所有参赛队员不得为注册球员(包括国家队、省队,如参赛队选择外籍或者港澳台地区运动员,则视该运动员为专业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专业退役球员的年龄要求),球员名单经过公示期后,比赛期间不接受任何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

12、其中“80岁男双”为年龄限制级,即参赛两名男队员年龄相加需在80岁以上。混双必须为夫妻搭档,需带结婚证参赛。

13、参赛俱乐部数量:8支。

14、名次与奖励:

团体:冠军:30000元(税前),亚军:20000元(税前),季军:10000元(税前)。

人气俱乐部:证书。

单项(颁发证书及奖品):最佳男单、最佳第一男双、最佳夫妻混双、最佳“80后男双”、最佳女双、最有价值运动员(MVP)。

15、比赛赛程:

(1)第一阶段:2016年12月26日12:00-2017年1月4日12:00人气特权争夺,先锋乒羽频道官方微信发起人气投票,8支俱乐部全部参与,最终投票第一的俱乐部获得“最有人气战队”,并获得“人气特权”,可以在分组抽签时,选择2支最不愿意碰到的俱乐部,与本俱乐部不在同一小组;

(2)第二阶段:2017年1月7日小组赛,8个俱乐部分为2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循环赛排名前2位的队伍晋级。每场比赛都需打满5盘,一方胜计2分,负计1分,弃权计0分,双方同时弃权均计0分。小组成绩按积分排名,如出现相同积分则按以下确定排名:依次比较双方胜负关系、小组赛阶段所有比赛的净胜场、净胜局和净胜分,如仍相同,由双方在第一阶段人气投票票数决定排名先后。

(3)第三阶段:1月8日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即A组第1VSB组第2;B组第1VSA组第2,胜者进入冠亚军决赛,败者进入三四名决赛。决赛胜者获得冠军,败者获得亚军,三四名决赛胜者获得季军,每场比赛一方获得3盘比赛胜利即结束。

16、如遇不可抗逆因素,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本规程。

篇2: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全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38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在内蒙古、山西、甘肃招生。

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学院简介: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各省、自治区具体投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要求确定。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6、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8、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三、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电话:0478—8328905(传真)8313168

学校网址:

电子邮件: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篇3: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学院英文名:ORDOSVOCATIONALCOLLEGEOFECO-ENVIRONMENT。

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以生态建设与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类专业为建设重点,打造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的高等职业学校,并将逐步建设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学院现设有生态工程系、市政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生物技术系、机电工程五个系,园林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农机方向)、市政工程技术、会计、环境工程技术、动物医学七个专业。学院校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学院性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投资的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态环境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鄂尔多斯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一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按专业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五条如果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附则

第十六条在外语教学方面,受师资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八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文理综合类考生只要专业大类相符即可报考。

第十九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新生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学生在我院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我院向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二十二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477-8391977

电子邮箱:

邮编:017010

第二十三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严格按照本章程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不相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只适用于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篇4: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成人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来源计划。

2.外语语种: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3.外语口试要求: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4.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5.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6.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口齿清晰,语音标准。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4.单科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5.我校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音乐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声乐、器乐、键盘)和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舞蹈学本科专业须取得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联考舞蹈学与舞蹈编导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区内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我校投放音乐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6年本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6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的考生,须取得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投放体育类招生计划的其他省份,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人,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4500-7000元/年·人,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5000元/年·人,少数民族预科班2800元/年·人;校企合作专业学费10000元/年·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年·人。

2.住宿费:6人间950元/年·人,8人间700元/年·人。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

2.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4.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93

2.传真:0472-6193092

3.电子信箱: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篇5: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包头医学院,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坐落在世界闻名的稀土之乡、草原钢城——包头市,曾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全国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建校50年多来,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有2.5万平方米的主教学楼,4万平方米的实验楼,有2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图书70余万册。

有1万多平方米的体育馆及近5万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

目前,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临床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中医学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语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运动与康复学系、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网络信息中心、中心实验室等21个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32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15个自治区全科医学临床培训与基层实践基地、39个公共卫生教学基地、12个药学和13个法医学专业教学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60人,硕士研究生学历436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45名。

有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人员20名,8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6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坛新秀,8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

学校学科以医学为主,涵盖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等门类。

现开设19个本科专业,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现有自治区领先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6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6个,其中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临床医学专业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优质精品课程2门、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类研究培训机构7个,并设有“低氧预适应转化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包头医学院分室。

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5万余人,形成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先后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建立密切合作关系,聘请部分国内外知名人士为名誉教授。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先后培养输送5万多名德才兼备的合格医学人才,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医药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其中免费医学定向在提前A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英语(专业代号07)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代号24)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招生90人。

因计划系统设置原因暂放置在临床医学专业蒙授理科中招生20人,与另70人计划性质相同,全部按预科期一年,第二年根据成绩重新选择专业。

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我校在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录取。

招生专业:

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702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3]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财经大学等13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5]132号)中核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即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6人间:9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

4.国家助学贷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厅、财政厅、内蒙古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及各地政府共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话:0472-716773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

网址: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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