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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巡回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一)为加强煤矿特定设备的巡回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减少设备故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

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设备规格、型号、基本构造及性能。

(三)岗位司机必须按照所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及内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每巡回检查一次,都必须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五)巡回检查要认真负责,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处理情况,在巡回检查记录上作详细记录。

(六)岗位司机认为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存在其它问题时,可通知维护人员一同巡回检查,维护人员不得拒绝。

(七)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听:听其声音,有无异响;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量:简单量具测试。

篇2:尾矿库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1)、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2)、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3)、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4)、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

(5)、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6)、班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对尾矿坝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如不能整改上报车间或公司。

(7)、车间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尾矿坝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如不能整改上报公司,将检查记录上报公司存档。

(8)、公司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尾矿坝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一般问题责令生产车间解决,对所查出的问题都要向现场员工指出并告知预防措施。

(9)、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检查前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检查和技巧。

(1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并实施有效地整改措施,以避免引起事故发生。

(11)、检查过程做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根据情况逐级落实整改处理。

篇3:S矿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一、雨季水害重点部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矿井周围老空的检查

老空位置及开采情况。包括:井筒位置、地面标高、井深、井径,开采煤层层数,各煤层开采情况。巷道布置情况、巷道规格,产量,与相邻老空的关系,开采起止时间,停采原因。

老空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厚度及其变化、层间距、产状,煤的软硬程度,顶底板岩性,断层的位置、方向,断层之间的充填物、胶结性,断层是否出水等。

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开采期间的排水情况,是否发生过透水事故,出水地点、原因、水的来源,废弃小煤窑的积水水位,地面河流、湖泊、泉水和水沟等水体与老空的关系,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

地表塌陷深度、范围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雨季积水情况。

2、地面工业广场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检查

地面工业广场(包括风井)是否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

当地面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其井口(包括风道,管子道及人行道)及主要建筑物(如变电所绞车房等)是否加高于洪水位之上。

工业广场坡面汇集水是否修建防洪堤坝、截水沟是否牢固并经常检查修理。

工业广场及居民区沿河流布置时,是否修筑防洪堤坝,防洪堤坝是否按最大洪水水位建筑,其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是否在雨季前修筑好。

矸石、炉灰及工业施工的废土石及杂物是否弃于河中,废物排弃场地、矸石山等是否设在山洪暴发的方向,是否有避免淤塞河床、沟渠而造成洪水泛滥的措施。

二、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要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0米专用探放水设备。

2、每年要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要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每年雨季前,领导组组织有关单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由防治水中心制定专门的雨季“三防”措施,进行整改。

4、防治水中心每年一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预报,六月份提出雨季水情预报,及地面河道、裂缝情况、周边小煤矿调查资料。

5、供应科要备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类物资,做到有险情发生时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6、财务科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

7、地面防治水:

(1)对于可能漏水的地面裂缝、老窑及影响行洪的河道杂物,“三防”办必须组织专门队伍在雨季前进行封堵、清淤工作,保证矿井雨季安全。

(2)在雨季,矿当日值班长为“三防”抢险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当发出险情警报时,总调、公司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到位上岗待命。

(3)公司在雨季要组织30名抢险队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4)机电队要准备好二台防洪水泵,并配有专职安装操作人员,没有防治水领导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

(5)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淤泥。

(6)非常仓库的应急器材和设备要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雨季前要检查核查一次,使用消耗后要及时补充。

8、井下防治水:

(1)每年雨季前,机电队必须对井下主排水泵、水管、闸阀等排水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单位负责所辖区域水沟、水仓的清淤工作,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3)井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并在掘进或回采前1—2个月,由防治水中心编制提供专门的探放水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查。

(4)每次探放水,防治水中心必须编制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井下生产地点如发现有透水预兆时,现场两长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指派人员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同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当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9、防治水中心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10、每年要组织一次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11、防治水中心要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12、防治水中心在设计时,凡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13、要建立水害预测预报上报机制,矿防治水中心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重大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14、每旬要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进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办法。

15、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4: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捡员必须在地面先检查,校对瓦检器。

二、必须提前30分钟检查各处的瓦斯。

三、认真填写好当班的瓦斯牌扳和记录本。

四、对于工作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5次,对于其它地点至少检查2~3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专人随时检查瓦斯。

五、不准提前下班,必须在井下交接班,若发现在外面交接斑,进行惩罚。

六、对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细检查两次,按最高的一次作为记录。

七、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各地点,每班对工作面、密闭、水仓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和技术员汇报。

篇5:某矿巡回检查瓦斯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情况。每班开工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工作面未检查瓦斯不准工人进入工作面工作。

2、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要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每个工作面至少检查3次,空的工作面至少检查1次。每班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的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均要检查瓦斯、并做好记录、瓦斯超限不准放炮。

4、做好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瓦斯记录牌,班报手册,瓦斯日报“三对口”。

5、瓦检员要认掌握本班的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或单位领导汇报解决。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出班后还要向单位领导汇报一次。

6、对瓦斯检定器要及时检查校验并定期送仪修房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药品,爱护仪器,以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7、瓦斯检查员必须坚持与工人同进班、同出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休息,必须坚持原则、向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行为作斗争,应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8、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点交接班,交接班时情况要交待清楚,实行双方签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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