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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辖区清洁卫生质量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物业辖区清洁卫生质量标准

1.公共门厅、走廊、楼梯间、地下室等部位的地面、墙面、窗台、扶手清洁无尘。

2.各种装饰件、玻璃窗保持光亮。

3.公共洗手间清洁、明亮、无异味,卫生用品保证供应,各种管道无堵塞、无渗漏。

4.环卫设施设备完善,垃圾袋装化,食物垃圾分装,日产日清。

5.消防通道、员工通道无杂物、无堵塞、无垃圾、无灰尘。

6.外墙清洁每完成大厦的一个侧面,必须经物业公司专职质检人员验收合格。

篇2:确保清洁服务质量达标实施措施

确保清洁服务质量达标的实施措施

1.实行员工岗位的目标责任制,划分工作责任区,提高员工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指导,预防、控制服务质量的偏差。

3.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从而提高工作质量。

4.建立好员工激励机制,加强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奖优罚劣。

5.建立良好的采购机制,确保绿化管理所需机械物资等材料的保质、保量按时供应。

6.加强员工的管理工作,做好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的后勤保障。

7.制定各种工作的操作规范。

篇3:物业辖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工作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

1.0目的

防止固体废弃物随意弃置,污染环境,违反法律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区域及物业范围内各类固体废弃物管理。

3.0职责

3.1各管理处负责本处办公区域及小区内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集中管理、处理工作,并建立《固体废弃物清单》。

3.2管理部负责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并建立《固体废弃物清单》。

4.0工作程序

4.1定义

4.1.1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资。

4.1.2普通固体废弃: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活动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4.1.3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4.1.4可回用固体废弃物:指具有回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

4.2固体废弃物分为三类:

4.2.1普通固体废弃物;

4.2.2危险固体废弃物;

4.2.3可回用固体废弃物。

4.3公司对以上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方法:

4.3.1由公司发展部统一制作盛装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并进行明显的标识。

4.3.2清洁人员应将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不能混放。对因外来人员原因导致的垃圾混放,应尽可能进行重新分类。具体工作按《清洁管理程序》进行。

4.3.3所有可回用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清理,集中存放,定期由有相应资格机构有偿回收。

4.3.4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和妥善保管,必须集中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进行处置,或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数量、种类要记录在《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中。

4.3.5用于储存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和地点必须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对其采取了其它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

4.4检查与监督

4.4.2管理部应监督各管理处对《清洁管理程序》及《装修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以便其执行结果满足本程序的要求。

4.5服务承包商的评审

4.5.1所有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承包商,均应由合同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认其合法性及合理性,评审情况记录在《合格供应商/服务承包商调查报告》中,对评审合格的承包商登记在《合格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清单》中。管理处对合格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施加相应的影响,具体方法详见《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5.0相关文件

5.1《污染控制程序》(ZH*-EP-03)

5.2《清洁管理程序》(ZH*-QP-16)

5.3《装修管理程序》(ZH*-QP-12)

5.4《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ZH*-EP-05)

6.0质量记录

6.1《固体废弃物清单》(ZH*-EP-09-1/A)

6.2《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ZH*-EP-09-2/A)

6.3《合格供应商/服务承包商调查报告》(ZH*-QP-10-3/A)

6.4《合格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清单》(ZH*-QP-10-1/A)用

篇4:物业辖区污染控制工作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污染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造成直接污染的污染物产生的有关活动、服务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及物业管理范围内与污染物产生有关的各项管理活动与服务的控制。

3.0职责

管理部负责在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实行总的管理和控制,并负责定期组织检查、监测。

4.0工作程序

4.1公司将尽可能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对环境友好的原材料或物质,并全力减少废物的生成。将对环境的排放和弃置污染控制在最小。

4.2废水的管理

4.2.1由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化粪池每年清理不少于一次。

4.2.2所有雨水排口、生活污水排口禁止人为排入机油或其他有机物。

4.2.2.1对发电机、空压机、水泵、空调机组等所有机器设备,由各管理处负责定期巡检,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2.2.2对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应进行安全储存,由有资格的机构回收,不能随意排放。

4.3废气的管理

4.3.1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有:

4.3.1.1柴油发电机排出的柴油燃烧烟气(各管理处管理);

4.3.1.2汽车尾气排放(办公室管理);

4.3.1.3食堂油烟排放(各管理处管理)。

4.3.2所有废气排放必须为有组织排放,并且均应符合相应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管理部对不能满足环保标准的废气排放,应及时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应人员制订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专项治理。

4.3.3对汽车尾气的管理,监测由深圳市车管所检测中心统一管理。对进入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本公司或相关方的汽车,均要求其停车后尽快关闭引擎,减少尾气排放。

4.4噪声的管理

4.4.1公司内主要环境噪声源是发电机房及装修,所有的噪声排放均应符合相应环保标准的要求,对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噪声排放,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应人员制订环境管理方案且已按方案实施,保证噪声排放的合法性。

4.4.2对汽车噪声,将按深圳市有关交通法规要求实施。进入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汽车,禁止鸣放喇叭。

4.5固体废弃物管理

按《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6光污染的管理

对夜晚发出的强光,应该由专人进行有效管理,不得将强光对人体或楼房进行照射。

4.7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4.8检查与监督

4.8.1管理部确保各部门按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对监测结

果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8.2对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场所、岗位,如发电机房、食堂餐厅,化粪池,施工现场等应设立必要的文件化环境控制操作规程。

5.0相关文件

5.1《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ZH*-EP-09)

5.2《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程序》(ZH*-EP-10)

6.0质量记录

篇5:物业辖区建筑物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程序

质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管理程序

1.0目的

保证建筑物主体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建筑物的维护以及除机电设备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非日常性维护项目的审批。

3.2公司机电工程部负责重大或专项建筑物维护的策划、控制,并审定预、决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

3.3公司财务负责各项维护款项的资金结算。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日常建筑物维护工作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控制以及工程验收。

3.5管理处维修班长负责编制公共设施清单、制定检查规定,在市政公共设施有故障时,及时向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检查维修结果。

3.6管理处维修班负责物业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并由建立相应资料档案。

4.0工作程序

4.1日常检查

4.1.1管理处主任组织管理人员,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每半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详细检查记录,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

4.1.2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详细巡查管辖区域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随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果由维修班长验证。

4.1.3各管理处建立公共设施管理档案。

4.2维护与验收

4.2.1一般小型日常性维护项目,由维修班负责完成,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由维修班长负责验证维修结果。

4.2.2管理处主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有关建筑物大型维护工作项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公司机电工程部,由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维护工作;管理处主任负责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4.2.3管理处可根据实际状况向公司工程机电工程部提出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4.2.4维修班长每月初统计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并填写《维修情况统计表》,复印件报机电工程部。

4.2.5管理处维修班长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经公司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4.3对不合格维护的控制

4.3.1管理处主任或维修班长发现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4.3.2整个维护工作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公司机电工程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抓紧对工作进行督促,尽快完成任务。

4.3.3维修班长每月根据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情况,做完好率统计,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复印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

4.4管理处维修班长建立相应的检修工作档案资料。

4.5应急维修养护

4.5.1突发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墙面出现裂缝,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等。

4.5.2管理处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机电工程部应立即委托建筑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勘察,由受委托建筑专业机构提交《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及报价,经机电工程部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5.0支持性文件

5.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6.0质量记录

6.1《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QP-04-1/A)

6.2《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QP-04-2/A)

6.3《维修通知单》(***-QP-06-4/A)

6.4《维修情况统计表》(***-QP-04-3/A)

6.5《物品采购申请表》(***-QP-11-1/A)

6.6《整改通知书》(***-QP-04-4/A)

6.7《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QP-04-5/A)

6.8《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不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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