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矿反风技术方案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全矿反风技术方案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切实提高矿井抗灾、救灾能力,一般情况下当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道发生火灾。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一定要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以免全矿受到烟侵而造成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火灾若有条件利用风门的启闭实现局部反风,则应进行局部反风。为此特制订矿井应急反风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一、?全矿性反风领导小组

组?长:何国欣

副组长:于海军

成?员:闫茂林?牟存安?洪贵生电工?瓦检员?调度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反风指挥部设在调度室,一旦发生火灾,调度室负责通知上述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接通知后立即以最快时间赶到调度室集合,听从组长统一指挥。根据火灾发生地点,直接扑灭火灾无效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组长充分考虑井下瓦斯情况下决定是否反风,并负责下达“反风开始”和“反风结束”的命令。

二、?分工及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反风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反风工作及各小组的统一协调。

三、矿井应急反风准备及日常管理

1、机电部门和通风部门,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地面主扇的反风装置及反风设施,矿井通风部门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井下反风设施,确保反风时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可查。

2、监测部门必须经常检查井上、下和矿内、外程控电话的使用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3、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仓库,并备足消防物资及器材。

4、矿井地面静压水池水量不得低于200m?,消防管路及三通阀门齐全,并确保正常使用。

四、反风安排及安全措施

1、反风方法:利用风机反转反风,使全矿井风流在10分钟内逆转。

2、实施主要通风机反风的条件: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措施只有当火灾发生在矿井的总入风、井底车场时才能采用。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反风,火灾气体才能迅速排出地面,缩小影响范围,确保井下工人安全。

3、反风前由机电队负责切断主副井井口20米范围内的一切电源,停电后由停电负责人将停电完毕情况汇报调度室。在反风期间,以上范围内严禁一切火源存在。

4、反风期间井下人员一律在反风以前全部升井。跟班矿长组织本班人员全部升井,并将本班升井人员汇报调度室,核实是否全部升井。

5、反风前井下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时,工作面应清理好现场。各工作面安排好设备的停电工作,反风期间,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的开关都应停至0位。掘进队撤离时在掘进巷道回风口设置栅栏,写上禁止入内。

6、井下各反风门要保持经常性关闭。

7、救护小队下井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并佩戴正压氧气呼吸器、自救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到指定地点实施灭火及风流参数测定,做到及时上报。

8、火灾扑灭后,必须设专人检查一小时,待风流瓦斯、CO2、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矿井正常通风系统。

9、矿井必须定期组织进行应急反风演练,通过演习观测瓦斯涌出、煤尘飞扬情况,以判断在火灾时期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通过演习摸清在什么地点发生火灾应采取何种反风方式,通过演习使井下工人熟悉矿井反风避灾路线,并认真做好应急反风演练记录。

10、通过演练检验本应急反风方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恢复通风、瓦斯排放及停送电措施

1、送电前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统计各地点的瓦斯浓度,(包括总回风、掘进工作面、硐室)并在送电前20分钟向总工程师及通风区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各地点选最大值向总工程师汇报,其它数值详细向通风队调度室汇报)

2、主扇正常运转20分钟后,由瓦检员检查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方可人员入井。

3、各片盘送电前必须安排好瓦检员检查瓦斯,由段长负责各项联络工作。

4、由通风段长(或付段长)负责带领两名班队长以上人员(或有丰富排瓦斯经验人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在3%以下地点的瓦斯。瓦斯超过3%,通知指挥部,由救护队进行排放。

5、井下其它硐室及采掘面配电点在送电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后,方可送电,送电的联络工作由各地点的瓦检员负责。

6、在给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掘进面的专职电工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掘进工作面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小于0.5%,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时,方可开动局扇,并给工作面送电。

7、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断电,排放时严禁一风吹,必须先断开全风压处风筒,局扇开起来后风筒缓慢对接,以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为准,由外向里排放,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方证明此排瓦斯工作结束,排瓦斯人员必须留一人观察30分钟。排瓦斯时,瓦斯流经路线的车场子必须设警戒,注意检查局扇是否循环风,如果局扇有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止排瓦斯工作,先调风。

8、掘进工作面送电前由通风段段长负责向调度室汇报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其内容包括:停电时间、瓦斯、二氧化碳的百分比浓度及其存在的巷道长度,数据要详实准确。调度室要做好记录。

9、机电矿长下达恢复送电命令后,机电队长首先恢复局扇的供电,通风队按照瓦斯排放措施开启局扇。

10、排放瓦斯结束后,井下全部恢复供电,工人才允许入井。

篇2: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矿领导职责

(一).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一通三防”规定,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3.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

4.全力支持总工程师的工作,对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地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

6.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领导责任。

7.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禁超人员、超通风能力、超工作地点组织生产。

8.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9.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抢救指挥。

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攻关研究工作。

(二)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一通三防”规定,对本单位“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3.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工作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4.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协助矿长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原则”及时组织落实整改。

5.每天必须认真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和“一通三防”隐患及时签署处理意见,并及时安排落实。

6.负责共用通风系统基建及外来施工单位“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推广。

8.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负责组织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10.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解决“一通三防”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1.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2.组织并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13.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三)生产副矿长

1.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编制、审批审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在组织生产时,抓好“一通三防”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4.参与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的编审。

5.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

6.组织采、掘队抓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

7.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符合规定,确保工作面回采结束按期封闭。

8.负责平衡、协调、解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等部门在“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执行以风定产。

(四)机电副矿长

1.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一通三防”主要机电设备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可靠。

4.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5.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6.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五)安全副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制定矿“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

4.参加“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会议,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审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生产中“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责令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7.监督检查矿“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

9.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10.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对“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通风副总工程师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一通三防”检查,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参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6.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7.参加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8.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9.负责“一通三防”培训计划的指导,并监督落实。

(七)安全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协助安全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组织“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八)机电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延深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主要机电设备“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6.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7.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8.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九)技术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十)地测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查明井田范围内地质构造、抓好矿井灾害防治工作,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依据。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二、矿业务科室及区队职责

(一)通风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业务保安和“一通三防”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贯彻落实。

4.参与矿井基建、改扩建和采掘接替等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设计。

5.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工作。

7.指导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负责检查验收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10.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11.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参加“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12.通风科要配齐测风、测尘人员,测风、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13.建立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14.监督检查矿井防尘系统的铺设和完善。

15.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监测工作。

16.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7.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瓦斯检查工作。

18.组织并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9.组织并参加矿井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检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和了解矿井“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并监督实施。

4.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参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救与追查工作。

7.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工作。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技术科

1.协助通风科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安排部署生产工作,组织参加审查矿井的设计、规程、措施等,对有关“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检查验收工作面“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情况。

5.掌握“一通三防”情况,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6.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组织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重大隐患落实整改的监督检查。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机电科

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

4.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及可靠性。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和机械明火。

6.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地测科

1.参与矿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2.负责研究分析矿井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及其规律,组织编制矿井区域性和综合性地质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瓦斯地质基础资料,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制定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规定,并督促、检查采掘单位做好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工作。

4.按规定及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煤层变化带等异常状态,加强地质素描工作。

5.负责为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并及时发出地质预报。

6.负责参加矿井、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调度室

1.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有关“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调度和督促“一通三防”重点工程进度与重大隐患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4.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情况,监督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7.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企管财务科

1.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物资满足要求。

2.及时参加“一通三防”相关会议。

(八)通修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按质量标准施工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通风设施可靠。

3.排查通风系统隐患,定期检查风门、密闭等设施完好状况,定期检查密闭内外有害气体浓度、易积聚瓦斯地点并及时整改处理。

4.完善矿井测风制度,每旬对全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工作面、及硐室等用风地点风量测定并做好记录。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及时测风,掌握风量变化分配情况,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5.建立测风、瓦斯、密闭检查、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源检查等台账。

6.保管好所使用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物资设备等,并建立台账。

7.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并将有关数据报通风科存档。

8.定期对井下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9.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0.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九)采煤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采煤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及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帮、爆破作业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采煤工作面防自然发火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7.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保持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采煤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1.完善采面防灭火注浆管路,并严格按照计划及措施要求落实。

12.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4.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掘进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掘进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掘进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和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对任意停开风机、片帮冒顶砸坏风筒、爆破作业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对掘进巷道断面影响风机安装、风筒吊挂负直接责任。确保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7.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掘进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0.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1.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2.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一)机电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并制定预防措施。

3.合理布置供电系统,确保掘进工作面“三专”供电及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完好。

4.机电设备有“三证一标志”,确保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

5.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做好备用通风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参加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工作。

6.参加“一通三防”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7.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的巷道冲尘,管线掉挂,风门看管等。

8.对矿井投入使用的局部通风机进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及检修记录。

9.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10.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1.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收货部制度

篇3:综放工作面瓦斯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1?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生产副矿长

责任单位:采掘队

责任人:采掘队队长

现场责任人:跟班队长

2.2?管控时间

3102综放工作面作业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3102综放工作面作业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2.3?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综采工作面单班作业人员最多为23人,其中,班长1人,采煤机司机2人,乳化泵司机1人,端头工3人,顺槽转载机司机1人,皮带司机2人,工作面煤溜司机2人,拉架放煤工2人,电工1人,清煤工及打碳工3人,爆破工3人,瓦斯员1人,安全员1人,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综放工作面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综放工作面。

2.4?管控措施

2.4.1?风险成因分析

1)3102综放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未进行处理导致顶板压力增大进而出现冒顶;

2)强制放顶未制定安全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顶板事故。

2.4.2?风险管控措施

1)加强超前支护,超前支护内单体柱安装防倒措施;

2)制定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对顶板进行预裂爆破,强制放顶;

3)放炮前检查进、回两顺槽风量情况以及回顺上隅角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采煤技术员、安全员、瓦斯员负责现场验收炮孔施工相关技术参数

2.4.3?事故应急措施

1)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由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2)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5)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6)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7)当冒落的岩石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岩石下的遇险者;

(8)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石块搬开,救出伤员。若石块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9)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10)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11)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刨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管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2.5?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掘进工作面过空巷的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2.6?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采购部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6万元。

篇4: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1?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通风助理

责任单位:通风科、抽放队

责?任?人:通风科科长、抽放队队长

现场责任人:瓦斯员

2?管控时间

3102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3102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3?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综采工作面单班作业人员最多23人。

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最多为6人;其中:端头支护工3人,瓦斯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人员1人。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长时间逗留。

4?管控措施

4.1?风险成因分析

1)3102综放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在这种通风方式下,进入工作面的风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沿工作面流动;另一部分进入采空区,在采空区内部沿一定的流线方向流动,逐渐返回工作面,并带出瓦斯。

2)上隅角处,两面巷道风流的静压和位压一致,但风流速度不一样,综放工作面的风流在此转弯,造成上隅角两面的风流速度差降低,风流速度大大减少,在上隅角处出现无速度差,甚至风流出现紊流。

3)由于采面上隅角靠近煤壁和采空区侧的风流速度很低,局部处于涡流状态;这种涡流使采空区涌出的瓦斯难以进入到主风流中,从而使高浓度瓦斯在上隅角附近循环运动而聚集在涡流区中,容易形成了上隅角的瓦斯超限。

4.2?风险管控措施

1)由通风科根据3102综放工作面情况合理确定配风量、风速

(1)通风科应根据工作面巷道掘进时的瓦斯涌出量,合理预测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的最大瓦斯涌出量,为工作面风量计算提供基础依据;

(2)通风科应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从工作面人员数量、气象条件、炸药量、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等因素综合计算工作面最大需风量;

(3)通风科应依据《煤炭安全规程》的要求,对计算出的风量风速进行验算,确保工作面及两条顺槽的风速满足“综采工作面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25m/s,最大风速不得大于4m/s”的要求。

2)综采队生产期间要合理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以防瓦斯超限

(1)综采队应生产期间应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实现均衡生产,采煤机每割一刀煤,放煤一次,严禁“两刀一放”;当上隅角瓦斯达到0.6%时,必须放慢割煤速度或停机,待瓦斯下降后在进行割煤。

(2)若割煤过程中,发生瓦斯报警断电,必须逐头逐面研究,采取加大风量、缩小循环进度、控制截割速度、施工卸压孔等措施。

3)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在上隅角预埋瓦斯抽放管路进行采空区抽放

(1)沿综放工作面回风巷预埋一趟非金属管路,该管路与回风顺槽处抽放管路相连;

(2)在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处形成一个负压区,使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处的瓦斯流向抽放管路,达到减少上隅角瓦斯浓度的目的。

4)由抽放队加强综采工作面抽放管路的巡回检查,确保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1)综放工作面两顺槽采用钻孔进行瓦斯预抽,用以解决工作面的瓦斯问题时,通风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建立、健全抽放系统,保证抽放系统运转正常,在抽放系统未建立前工作面不准回采;

(2)在工作面回采期间,如果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6%时,必须开启回风顺槽安装的抽放管路对上隅角进行瓦斯抽放;

(3)抽放队应加强综采工作面两顺槽的瓦斯抽放管路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以及处理结果反馈至通风科。

5)综放工作面应装备完备的瓦斯监测传感器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晋市煤局瓦字[2011]516号》要求,在3102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顺槽、采煤机等地点布设瓦斯监测传感器;

(2)综放工作面布设的瓦斯监测传感器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相连接,并确保各瓦斯监测传感器运行良好,能及时将监测数据反馈到信息中心;

6)通风科瓦斯员要加强综采面各地点的瓦斯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3102综放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有:进风流,工作面,煤机上、下风侧,回风流,进风及回风上隅角,后溜及后溜尾,机尾后五组支架,回风顺槽,高冒区等地点;

(2)瓦斯检查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每个工作面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瓦斯巡回检查至少3次,每检查完一次向矿信息中心以及当班采煤班长汇报工作面各地点CH4、CO2浓度,并与监控传感器进行对照,并记在记录手册上,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地点瓦斯牌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矿信息中心汇报;

(3)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做到随时、不间断地进行瓦斯检查;

(4)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即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班长、电工等,瓦斯检查员每班向矿信息中心汇报三次,由安全员监督执行,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5)综放工作面作业时,班长应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对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6)工作面各种电气设备及线路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失爆;

(7)断电仪的安装位置、报警、断电、复电浓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执行说明的规定;

(8)断电仪要定期检查维修、调校、确保灵敏可靠,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只有当瓦斯浓度降至复电值时,方可人工复电,严禁强行复电;

(9)在上隅角老塘以里不能随意扔铁器、锚杆、锚索、托盘等金属物体,应尽量退除、回收。

2.4.3?事故应急措施

1)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斯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立即启动救援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佩戴好自救器,引领人员按避灾路线到达最近新鲜风流中;

(2)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

(3)安全撤离时,要正确佩戴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

(4)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迷失行进的方向,撤离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离;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或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方,闭眼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要躲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掩体后面,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7)在安全出口均被封堵无法撤离时,应有组织地进行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

(8)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前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实施营救;

(9)如硐室内有压风设施,应设法开启压风进行自救。要有规律不间断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10)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鞋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于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对于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

5?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通风助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2.6?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供应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0万元。

篇5:掘进工作面顶板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1?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生产副矿长

责任单位:采掘队

现场责任人:跟班队长

2?管控时间

3104回顺、3104运顺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3?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数最多时为检修班,根据劳动组织安排,作业人数为11人;

其中:跟班队长1人,带班长1人,打眼爆破工1人,支护工2人,清煤工2人,瓦斯员1人,安检员1人,机电工1人。在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掘进迎头作业人数,无关人员严禁长时间逗留。

4?管控措施

4.1?风险成因分析

1)3104掘进工作面东临断层,煤质松软,顶板破碎,这些都成为掘进巷道安全掘进的潜在风险。

2)巷道顶部可能存在支护质量差的情况;如果支护不及时,顶部岩块可能因与岩体失去联系而冒落,或虽然已支护,但支护失效或支撑力不足,也会冒落造成事故;不及时检查瓦斯和进行探放水,容易造成有害气体、积水等事故。

4.2?风险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

每次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由班组长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采用长柄工具按“由后向前、先上后下”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以及迎头活矸活碳。

2)采取架设钢棚等方式加强支护

架设钢棚或矿用工字钢棚对顶板破碎区域范围内的顶帮进行补强支护。

3)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措施。

(1)对于采用锚杆锚索支护过的巷道必须对顶板破碎情况、表面位置位移量、锚杆锚索的受力情况观测;

(2)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时刻注意观察顶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现场监督,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时刻注意地质构造的变化情况,如发现顶板发出响声、掉渣、漏顶、顶板有裂缝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待情况查明,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4.3?事故应急措施

1)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由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2)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5)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6)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7)当冒落的岩石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岩石下的遇险者;

(8)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石块搬开,救出伤员。若石块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9)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10)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11)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刨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管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5?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掘进工作面过空巷的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6?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采购部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5万元。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