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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矿物探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1、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关于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之规定,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有掘必探”、“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原则进行物探钻探工作,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本矿应根据采掘衔接计划,超前安排物探查疑、钻探验证及注浆加固工作,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替。

3、我矿现有专业的物探设备,所有井下工作面物探工程由防治水中心施工。

4、井下所有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瞬变电磁仪对该地点进行超前循环探测前方构造及底板的含水状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1)煤(半煤岩)巷掘进工程应在物探评价范围内进行即超前探测110m,允许掘进距离80m,留足30m的超前距。

(2)岩巷掘进工程应在物探评价范围内进行即超前探测110m,允许掘进距离80m,留足30m的超前距。

(3)凡是进行超前物探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治水中心必须严格控制物探安全掘进距离,施工区队按照安全距离进行施工,严禁超掘。进行超前探测的巷道,掘进期间必须执行允许掘进通知单制度。

5、物探结束后,1天内提交物探报告并有总工程师审批意见,确保巷道前方无水害威胁,方可安全掘进。

6、针对物探查出的相对低阻值异常区,必须编制物探异常区补充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钻探验证,探放水队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做好原始记录。施工结束后及时提交验证报告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在编制物探异常区补充钻探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安装止水套管、注浆、养护、扫孔、耐压试验时间及数量,并且钻孔孔口必须安装高压闸阀。经钻探查证,有突水危险的开掘区段要对围岩进行预注浆加固或修改设计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掘进;有突水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应留设防水煤柱或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处理。防水煤柱的留设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注浆加固后必须再进行物探、钻探复验,同时提交注浆加固处理报告。

7、应及时对已掘巷道进行底板物探,并根据探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底板水害隐患,防止发生底板滞后突水。

8、准备进行物探的前一天,提前通知施工区队将巷道内杂物清理干净、积水疏干,工作面停产及影响物探的一切工作,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停电,施工区队全力配合,保证物探工作顺利完成。

9、采煤工作面形成系统后,要采用至少两种以上物探手段探查工作面煤层底板以下80m范围内的含水状况、工作面内部地质构造等,且物探均应当提交物探查异报告。

10、物探由我矿防治水中心进行施工。物探结束后,一星期内内必须提交物探报告。

11、不论哪种物探方法查出的物探异常区,必须进行钻探验证,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则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工期要求进行施工,钻孔设计、编制措施、提交竣工报告、图纸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结束后,统一交至防治水中心保存。

12、若出现钻孔涌水量较大时,需要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确定是否需要底板注浆加固处理,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

13、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物探工作,由各单位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若发现故意拖延、阻挠物探工作,每发现一次罚区队1000元,主管队长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14、在物探施工中,各相关区队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因私自开动绞车或工作面机电设备造成物探仪器损坏的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

15、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6、在煤岩巷工作面允许掘进范围内施工,不准超掘,每超掘1m,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罚款,超掘距离为无效进尺。

17、若施工队不积极配合、阻挠防治水中心进行物探工作,对该队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该队队长处以500元罚款。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物探工作受破坏而中断或造成探测数据不能正常使用对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S矿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填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节?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人:总工程师、地测副总领导。

2、参加人员:防治水中心主任、地测科长、钻探队长、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3、检查时间:每月25日检查一次。30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矿总工程师。

4、检查范围和内容: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均在检查之列,主要内容包括:

A、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B、按要求对原始记录、计算台帐、图纸等进行严格检查。

C、对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逐一检查。

D、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仅应进行以上内容的检查,动态达标情况更应做为重点检查内容。

5、验收方式:由矿总工程师召集地测副总及地测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

6、达不到要求的处理意见:验收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后,各级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地测副总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负责人及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篇3:S矿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篇4: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图纸交换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2、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四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

3、图纸必须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4、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5、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季度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

6、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篇5:S矿周边煤矿监控监管调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地测副总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定期每月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6、特别要加强对煤层底板高于我矿的煤矿的监控,要及时了解该矿每天的矿井涌水量。作为我矿防水患依据。

7、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8、及时对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整理,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9、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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