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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矿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矿井汛期安全。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防洪沟泄洪情况。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黄色预警天气、大雨持续40分钟以上、暴雨持续10分钟以上的;

2、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3、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4、汛期凡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

5、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的;

6、矿井处在低凹、低洼根据雨量大小,可以随时决定停产撤人;

7、突然停风停电,暂时恢复不了正常的,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停产撤人的。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调度室、水害防治中心在雨季“三防”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气象台账。

篇2: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建设需要,确保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等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特制定本矿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一、成立停产撤人领导机构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机构职责

(一)矿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矿长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并协助矿长,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四)安全矿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六)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协助分管领导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七)安监科: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八)供应科: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九)各井下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三、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7、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

水害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

2、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

3.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时;

4、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

火灾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精神不振、闷热、精神疲乏等。

顶板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空区内会发出顶板断裂的闷雷声,采煤工作面出现悬顶超过规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裂缝增多、顶板出现离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机电、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主要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气味、声音或温度等情况;

2、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3、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4、矿井主通风机或局扇停止运转时;

5、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跳动;

6、松绳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

7、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8、烟雾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监测到有烟雾、发热等着火征兆;

9、监控信号不正常。

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井下作业地点出现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经安全员、跟班矿长评估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立即停工撤人,后报调度室安排专人处理安全隐患。

四、撤人注意事项

1、矿井出现安全隐患撤人,由跟班矿长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隐患。

2、调度室要时刻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发出应急指令。

3、跟班矿长组织跟班区长、安全员等人员配合,指挥现场的人员撤离。

4、工作面出现以上紧急情况,安全员、跟班区长是现场撤人指挥,全面负责所在工作面的人员撤离。

5、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跟班区长、安全员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离,人员在撤离途中在保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安全员和班组长最后离开作业地点,确保全部人员撤出。

6、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7、到达安全地点后,安全员清点撤出人数后向调度汇报安全撤离情况。

8、对于不听从指挥,不执行撤离命令的作业人员,现场组织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升井后开除出矿。

9、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0、本制度从规定之日起执行。

篇3: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篇4: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黄岩汇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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