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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矿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填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节?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人:总工程师、地测副总领导。

2、参加人员:防治水中心主任、地测科长、钻探队长、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3、检查时间:每月25日检查一次。30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矿总工程师。

4、检查范围和内容: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均在检查之列,主要内容包括:

A、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地测部门及各队组的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B、按要求对原始记录、计算台帐、图纸等进行严格检查。

C、对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逐一检查。

D、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仅应进行以上内容的检查,动态达标情况更应做为重点检查内容。

5、验收方式:由矿总工程师召集地测副总及地测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

6、达不到要求的处理意见:验收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后,各级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地测副总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负责人及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篇2:S矿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篇3: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图纸交换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2、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四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

3、图纸必须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4、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5、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季度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

6、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篇4:S矿周边煤矿监控监管调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地测副总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定期每月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6、特别要加强对煤层底板高于我矿的煤矿的监控,要及时了解该矿每天的矿井涌水量。作为我矿防水患依据。

7、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8、及时对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整理,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9、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篇5:S矿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一、雨季水害重点部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矿井周围老空的检查

老空位置及开采情况。包括:井筒位置、地面标高、井深、井径,开采煤层层数,各煤层开采情况。巷道布置情况、巷道规格,产量,与相邻老空的关系,开采起止时间,停采原因。

老空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厚度及其变化、层间距、产状,煤的软硬程度,顶底板岩性,断层的位置、方向,断层之间的充填物、胶结性,断层是否出水等。

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开采期间的排水情况,是否发生过透水事故,出水地点、原因、水的来源,废弃小煤窑的积水水位,地面河流、湖泊、泉水和水沟等水体与老空的关系,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

地表塌陷深度、范围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雨季积水情况。

2、地面工业广场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检查

地面工业广场(包括风井)是否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

当地面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其井口(包括风道,管子道及人行道)及主要建筑物(如变电所绞车房等)是否加高于洪水位之上。

工业广场坡面汇集水是否修建防洪堤坝、截水沟是否牢固并经常检查修理。

工业广场及居民区沿河流布置时,是否修筑防洪堤坝,防洪堤坝是否按最大洪水水位建筑,其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是否在雨季前修筑好。

矸石、炉灰及工业施工的废土石及杂物是否弃于河中,废物排弃场地、矸石山等是否设在山洪暴发的方向,是否有避免淤塞河床、沟渠而造成洪水泛滥的措施。

二、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要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0米专用探放水设备。

2、每年要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要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每年雨季前,领导组组织有关单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由防治水中心制定专门的雨季“三防”措施,进行整改。

4、防治水中心每年一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预报,六月份提出雨季水情预报,及地面河道、裂缝情况、周边小煤矿调查资料。

5、供应科要备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类物资,做到有险情发生时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6、财务科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

7、地面防治水:

(1)对于可能漏水的地面裂缝、老窑及影响行洪的河道杂物,“三防”办必须组织专门队伍在雨季前进行封堵、清淤工作,保证矿井雨季安全。

(2)在雨季,矿当日值班长为“三防”抢险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当发出险情警报时,总调、公司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到位上岗待命。

(3)公司在雨季要组织30名抢险队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4)机电队要准备好二台防洪水泵,并配有专职安装操作人员,没有防治水领导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

(5)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淤泥。

(6)非常仓库的应急器材和设备要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雨季前要检查核查一次,使用消耗后要及时补充。

8、井下防治水:

(1)每年雨季前,机电队必须对井下主排水泵、水管、闸阀等排水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单位负责所辖区域水沟、水仓的清淤工作,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3)井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并在掘进或回采前1—2个月,由防治水中心编制提供专门的探放水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查。

(4)每次探放水,防治水中心必须编制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井下生产地点如发现有透水预兆时,现场两长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指派人员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同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当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9、防治水中心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10、每年要组织一次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11、防治水中心要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12、防治水中心在设计时,凡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13、要建立水害预测预报上报机制,矿防治水中心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重大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14、每旬要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进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办法。

15、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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